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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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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考点一、税收特性与分类 特性 一是强制性。 二是免费性---三性核心 三是固定性---征税范畴与征收比例 征税对象 (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乡土地使用税。(三有新人) (4)资源税。资源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买税、都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 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 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 营业税、财产行为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增值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计税原则 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考点二、税法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三个最基本要素。 征税人 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义务人 法人或自然人。 征税对象 一种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重要标志。不同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税种。 税目 征税对象详细项目。 计税根据 计税根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共计征三种类型。 与课税对象区别。 (1)从价计征---课税对象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乘积为计税根据。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数量×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合用税率 (2)从量计征---课税对象自然实物量为计税根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合用税额 (3)复共计征。征税对象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根据。(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合用税额+计税金额×合用税率 税率 (1)比例税率。 无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 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涉及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所有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税率征税。 超额累进税率:同步合用几种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成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超率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数额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采用这种税率是土地增值税 纳税环节 生产、流通环节、分派环节。 纳税期限 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 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地点。 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相应征税款减征其一某些,免征是应征税款所有予以免征。 (2)起征点 计税根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起征点按照计税根据全额征税。 (3)免征额 课税对象就其所有数额中规定免予征税数额; 免征额是指凡税法中规定有免征额,只就超过免征额某些征税: 起征点规定对达到和超过征点,就要按课税对象所有数额征税不同。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节 重要税种   考点一、增值税 征税对象 国内境内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 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现行) 容许纳税人将购买物质资料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在购买当其所有一次扣除。国内从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纳税人 普通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原则公司和公司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原则如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关于税务资料增值税纳税人。 (1)从事货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品批发或者零售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如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如下(含本数,下同);---工业和加工修理修配 (2)除第1项规定以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如下。---商业(批发零售)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原则其她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公司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公司可选取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税率 1.基本税率 l7% 2.低税率 13%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征收率3%。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税率计算,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税额。 含税与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品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准允抵扣 (1)购进:购进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 (2)进口:海关获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品支付运送费用:按照运送费用金额和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送费用金额×扣除率 小规模纳税人 【3-17】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共计为41元,其合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则其本月应交纳增值税税额为: 『对的答案』 不含税销售额=41÷(1+3%)=400000(元) 本月应交纳增值税税额=400000×3%=1(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品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获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具发票,为开具发票当天。 (2)进口货品,为报关进口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品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证明,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品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考点二、消费税 计税办法 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从量从价复共计税。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 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销售额一致)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共计征 现行消费税征税范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共计征办法。 =销售额(或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考点三、营业税 征税对象 在国内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获得营业额。 税率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营业额×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获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 纳税地点 提供应税劳务 机构所在地 建筑劳务 应税劳务发生地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不动产所在地 销售不动产   考点四、公司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 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 非居民公司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 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但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公司。 征税对象 居民公司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公司 有机构场合 境内、境外。 无机构场合 境内。 税率 基本税率为25%。 符合条件小型微利公司,减按20%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1)居民公司以公司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居民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公司汇总计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期限 公司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考点五、公司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此前年度亏损。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居民公司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非居民公司从居民公司获得与该机构、场合有实际联系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非营利组织收入。 准予扣除项目 成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 费用 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税金 除公司所得税和容许抵扣增值税以外公司缴纳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 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失以及其她损失。 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公司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5)超过规定原则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7)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亏损弥补 税法规定,公司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局限性以弥补,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考点六、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个人(自然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 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满1年。 非居民 国外外国人、境内居住不满1年外国人。 征税对象 居民 境内、境外。 非居民 境内。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加成)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额减征3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尔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自行申报纳税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获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获得所得; (4)获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税收征管   考点一、税务登记 范畴 公司、 公司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场合、 个体工商户、 和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如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 种类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主管机关 税务登记主管机关是县以上国税和地税局。   考点二、五类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 时间地点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合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核发税务登记证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管理 a.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每年一验,3年一换; b.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合或者办公场合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c.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d.银行账户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她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所有账号;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范畴 发生变化名称、变化法定代表人、变化经济性质和经济类型、变化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变化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变化从属关系、变化生产经营期限、变化或增减银行账号、变化生产经营权属。 时间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关于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特定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停业期限 不得超过一年。 发生纳税义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复业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发票。 不能复业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不申请延长停业 停业期满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 注销登记 解散、破产、撤销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她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 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关于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应当在项目竣工、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前15日内,持关于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此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下简称《外管证》)。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普通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l80日。   考点三、违背税务登记规定法律责任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 责令限期改正,元如下罚款; 情节严重,元以上1万元如下罚款。 使用登记证件 元以上1万元如下罚款;   情节严重,1万到5万罚款。   考点四、发票主管机关与种类 主管机关 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获得、保管、缴销管理和监督。 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专业发票三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限于增值税普通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基本联次:记账、抵扣、发票联。(没有存根联) 普通发票 营业税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状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基本联次:存根、发票、记账联。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构成。 专业发票 国有金融、保险公司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公司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司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送公司客票、货票等。   考点五、发票印制   1.发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公司印制;   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公司印制。   2.国家税务总局;   发票防伪用品生产;(涉及普通发票)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规定。   3.发票应采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与外企同步使用。      考点六、发票领购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领购簿---有关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其她关于证明、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暂时使用发票 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异地经营 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领。 税务机关对异地经营管理 提供保证人。 依照领购发票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防伪税控系统 领购、开具、缴销等。 领购证件 发票领购簿、IC卡、经办人身份证明。 不得领购情形 第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规定精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第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解决。 第三,有如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①擅自印制专用发票; ②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单位获得专用发票; ③借用她人专用发票; ④为她人代开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⑦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购、用、存状况;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考点七、发票开具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 1.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2.获得发票时,不得规定变更品名和金额。 3.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所有联次一次如实开具。 5.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统一监制机打发票,开具后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7.限于我省内开具; 8.未经批准,不得跨区携带空白发票; 9.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10.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同步,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手续 11.按税务机关规定存储和管理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开具范畴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商业公司普通纳税人:商业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涉及劳保专用某些)、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品不得开具。 增值税暂行条例 向消费者个人; 销售货品合用免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品或提供应税劳务。 汇总开具与销售清单   销售退回 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开具时限 (1)采用直接受款方式销售货品,无论货品与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获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 (2)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品,为发出货品并办妥托罢手续当天; (3)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品,为书面合同商定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商定收款日期,为货品发出当天; (4)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品,为货品发出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品,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商定收款日期当天; (5)委托其她纳税人代销货品,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或者收到所有或者某些货款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为发出代销货品满180天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步收讫销售款或者获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 (7)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品从一种机构移送 此外其她机构用于销售用于销售,将货品作为投资提供应其她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将货品分派给股东,均为货品移送当天。 (8)凡开具了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一律按偷税论处。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一律按票面所列货品合用税率全额补征税。   考点八、违背发票管理法规法律责任   两个一 领购、开具、获得、保管、接受检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如下罚款。   未交、少缴、骗税---1倍      考点九、纳税申报 对象 暂时获得: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也需办理申报 、 没有应纳税款:申报; 减免税期间:申报。   方式 1.直接申报 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 邮寄纳税申报详细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3.数据电文申报 当前纳税人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一种形式。 4.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种申报方式。 5.其她方式 违背纳税申报规定法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元如下罚款;情节严重,可以处以元以上1万元如下罚款。   考点十、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唯一行政主体。 2.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 3.开具完税凭证。(区别扣押收据和查封清单) 4.税款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两个条件。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根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算,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则多退少补征收方式。 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重要对已建立会计账册且会计记录完整单位采用。 4.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关于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征税期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根据,拟定其应纳税额一种税收征收方式。 这种税款征收方式合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立账簿或暂缓建账小型公司。 2.查定征收。 生产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税率征收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5.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方式。 6.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代收代缴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行为。 7.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代征证书规定,以税务机关名义向纳税人征收某些零散税款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8.其她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核定应纳税额 1.合用范畴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立账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账簿但未设立;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4)虽设立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 (6)纳税人申报计税根据明显偏低,又无合法理由;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以及暂时经营纳税人。   2.办法 采用下列一种办法局限性以对的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步采用两种以上办法核定。 (1)参照本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纳税人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办法核定; (3)按照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她合理办法核定。 加收滞纳金 前提:未按规定期限; 金额:万分之五;(日) 时间:滞纳税款之日。(次日至实际交纳之日)   考点十一、税务代理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考点十二、税收检查 税收保全办法 前提 纳税期之前限期内、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办法 书面告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冻结纳税人金额相称于应纳税额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相称于应纳税款商品、货品或者其她财产。 制止出境。 税收强制执行办法 前提 超过纳税期、限期外; 由税务机关责令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经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强制执行办法。 办法 告知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商品、或者其她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滞纳金同步强制执行;但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住房和用品,不得保全; 5000元如下生活用品不采用保全或强制执行办法。   考点十三、法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惩罚   种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教材变化)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   复议不影响执行。   罚款法律责任:   1.偷税 税款、滞纳金、罚款 50%以上5倍如下;   2.逃税;   3.抗税 1倍以上5倍如下;   4.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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