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招待所绩效管理方案探析样本.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515336 上传时间:2024-05-3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60.0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待所绩效管理方案探析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招待所绩效管理方案探析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待所绩效管理方案(试行) 一、绩效管理概述 (一)绩效管理概念 绩效管理是经过对单位战略建立、目标分解、业绩评价,将业绩成效用于日常管理活动中,以激励职员连续改善并最终实现组织战略和目标一个正式管理活动。绩效管理体系是一套有机整合步骤和系统,专注于建立、搜集、处理和监控绩效数据,它既能增强组织决议能力,又能经过一系列综合平衡测量指标来帮助招待所实现策略目标和经营计划。 (二)绩效管理意义 经过绩效体系实施,愈加好地把绩效管理和招待所总体营运计划紧密联络起来,充足调动各部门、各个职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科学合理、和薪酬挂钩绩效考评机制,经过提升职员个人素质,推进招待所整体计划建设,从而实现招待所总体营运计划。 (三)绩效管理标准 1、公开标准:考评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标准:用事实标准说话,客观公正。 3、反馈标准:考评结果必需反馈给被考评人,并对考评结果存在问题作出合了解释。 (四)绩效管理对象 招待所绩效考评对象分为管理人员考评和一般职员考评。 二、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方法 1、依据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不一样,制订岗位绩效考评方法。 2、对应不一样层次被考评人,分别采取不一样绩效考评形式 进行管理。 (二)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评内容 1、管理人员考评总分100分=量化考评100分X 60%+民主评议100分X 40%。 2、量化考评:由人事部门每个月检验各管理岗位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形成对管理人员加、扣分意见向所长汇报,并结合所长对各部门工作讲评落实加、扣分数,每个月进行汇总。 3、民主评议:每个月月底最终三天进行。 (三)一般职员绩效考评内容 1、关键以量化考评为主,职员考评总分100分=量化考评100分 2、量化考评:各部门主管或责任人每个月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依据量化管理要求给所属职员加、扣分。 (四)绩效考评实施 1、采取月度考评方法,在每个月5号之前完成上月考评汇总工作。 2、绩效考评内容包含考评数据采集、考评指标打分、绩效沟通、考评汇总、考评结果公布等。 3、人事部将考评结果汇总报所长审阅后,交财务部作为计算绩效薪酬依据。 (四)绩效结果应用 1、作为发放职员奖励工资基础依据。 2、作为职员职位升降关键依据。 3、作为评选优异职员和优异管理人员关键依据。 4、决定对职员奖励和处罚关键依据。 5、作为对职员续聘、解聘关键参考。 (五)绩效等级及应用措施 1、管理层人员 (1)优异:95分以上,在全额岗位工资基础上上浮20%。 (2)称职:81分至94分,全额岗位工资100%。 (3)基础称职:61分至80分,在全额岗位工资基础上 下浮20%,并进行上级谈话。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基础称职者,给工资降级或降职使用。 (4)不称职:60分以下,在岗位工资基础上下浮50%。上级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称职者,给予转岗或免职。 2、一般职员 (1)优异:90分以上 (2)良好:75分至89分 (3)通常:61分至74分 (4)差:60分以下,将给转岗或解聘。 (5)连续两个月考评成绩分数最低者,进行诫勉谈话,并 给工资降级处罚。 三、民主评议 (一)评议内容 1、工作表现(占总分60%):关键依据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不一样设置评议内容。 2、工作态度(占总分20%):包含实施力、纪律性、责任心。 3、工作能力(占总分20%):包含知识能力、业务能力、部门配合能力。 (二)评议组成 1、评议对象:各管理层人员 2、评议人:招待所全体职员 3、评议结构:分为上级评议,同级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分别占总分30%、30%和40%。 (三)评议实施 1、每个月月底由人事部门组织各部门全部职员,对本部门管理人员本月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结合上级、同级评议形成民主评议成绩。 2、因公休、事假等原因不能按时参与评议人员,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三、量化管理要求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招待所日常管理,建立正规工作秩序,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依据招待所各部门岗位职责,结合招待所实际情况,制订本要求。 2、实施本要求要落实公正、公平、公开基础标准,依据事实对人员进行加、扣分。 3、量化管理满分为100分。对各部门主管或责任人员加、扣分由所长提出(包含人事部门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考评、检验处理意见),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其它职员加、扣分关键由各部门主管或责任人具体实施。每个月加、扣分情况由人事部进行汇总,报所长审核后进行公告。 4、量化管理加、扣分和个人奖励工资挂钩,每加、扣1分,从个人奖励工资中奖、罚5元。 5、量化扣分上限为40分,每个月量化分数低于60分者,将给转岗或解聘。 (二)处罚条例 第一项 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 第1条:上班迟到、早退(依据工作时间表实施,没有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在10分钟以内,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上班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上,职员每次扣4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8分。 第2条:未经同意私自替班或换班者,每次扣2分。 第3条:未经同意私自乘坐客梯(工作需要除外),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4条:当班时间站立姿势不端正,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耸肩、依靠等。职员每次扣1分,副领班以上人员每次扣2分。 第5条:当班时行为不规范,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闲聊、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6条:在客人面前做一切不雅观举动,挖鼻抓痒、挖耳剔牙、打哈欠、伸懒腰、修指甲、脱鞋袜等,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7条:当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或在要求禁烟场所吸烟者(接待客人除外),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8条:上班时间看小说、看报纸杂志、干私活、吃零食,职员每次扣1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2分。 第9条:未经同意使用单位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当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超出三分钟者(餐厅、厨房、客房职员在上班时间不准携带私人电话),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10条:未经所长同意在客房睡觉、洗澡、打电话、看电视者,职员每次扣4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6分。 第11条:未经同意在当班时会客或带亲戚好友在招待所内游逛,职员每次扣4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8分。未经同意私自带外人进入本店关键场所(如总台、库房、厨房、财务室、职员宿舍),职员每次扣6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8分。 第12条:职员私自拿取餐厅、厨房饮料或食品给外人或自己饮用,或私自将本所物品带离本所外者,每次扣4分,餐厅责任人扣2分。 第13条:未经同意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岗位闲荡者,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14条:未经同意,私自外出者,每次扣5分,外出夜不归宿者,每次扣20分。 第15条:非采购人员不得和各类供货商私自接触,违者每次扣20分,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第16条:交接班时,交班者对接班者交代工作不清楚、不正确,每次扣2分。 第17条:不能根据要求时间上交工作日志、汇报、计划、总结等材料者,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18条:不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目标者,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19条: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领导安排和调度,胡搅蛮缠,顶撞上级者,职员每次扣4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8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并依职员手册给予处分。 第20条:职员有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阻止,不推行管理责任者,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21条: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职员每次扣2分,部门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2分。不主动处理客人提出力所能及要求,被客人投诉经调查属实者,加倍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22条:无故不参与本所或部门集体组织学习、会议及其它活动者,或参与活动时敷衍了事,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23条:部门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没有定时制订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每七天最少安排1个小时培训),每次扣4分。未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后没有填写职员培训统计表者,每次扣2分。培训内容欠缺,敷衍了事者,每次扣2分。 第24条:抽查职员培训后掌握知识合格率低于75%时,对培训责任人扣2分。经过培训仍反复出现问题者,每名职员扣4分,培训责任人负连带责任扣1分。 第25条:不能主动和其它部门配合,在工作上相互推诿者,双方责任人各扣4分。延误工作,双方责任人各扣8分。 第26条:有意伪造本所多种统计,如考勤统计、交接统计、盘点统计等,职员每次扣4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8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27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渎职,麻痹大意,违规操作,损坏招待所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而造成招待所财物轻微损失者,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造成招待所重大经济损失者,每次扣10-20分(损坏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28条:职员一律在指定餐厅根据要求时间用餐,按秩序排队打餐,不得自行在其它区域内就餐,不得私自打饭带走,违者每次扣2分。 第29条:职员在出入营区时应自觉服从门卫哨兵管理,主动出示出入证,接收哨兵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秩序,违者每次扣8分。 第30条:因多种原因在招待所内发生打架行为者(双方均作处理),每次扣当事人10-20分,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第31条: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威胁、欺侮、使用污言秽语对待同事,违者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32条:对客人不礼貌,和客人争辩,给本所利益、声誉造成损失者,依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当事人5-10分。 第二项 仪容仪表及礼节礼貌 第33条:职员应举止端庄、文雅、行为得体,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使用礼貌用语,笑脸迎送,态度和蔼,违者每人扣2分,副领班级以上人员扣4分。 第34条:职员在当班时仪容不整(标准:不准头发蓬乱,不准理怪发型;女职员刘海不遮眼,头发过肩者必需将头发盘结;男职员不准留胡须、留长发),制服不整齐(标准:洁净、整齐、挺括),不佩戴工号牌,职员每次扣2分,副领班及以上人员每次扣4分。 第35条:招待所餐厅职员在工作期间必需一直保持淡妆,对不化妆或化妆过分夸张者,每次扣2分,副领班级以上人员扣4分。 第36条:厨房人员在工作时必需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没有显著污渍、油渍,冷菜切配人员必需戴口罩。不得穿工作服到非工作区域内。每违反一项扣2分,厨师长扣1分。 第37条:厨房人员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操作前洗净双手,不许面对食品咳嗽、打喷涕,不随地吐痰。不得光脚赤背操作,不得留指甲或涂指甲油,不得戴多种首饰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及操作间内吸烟。每违反一项扣4分,厨师长扣2分。 第三项 宿舍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38条:被子按标准叠成四层方块,置于床铺一端中央,以宿舍为单位统一。被子叠放不整齐每人扣1分,不叠被子者每人扣2分。床铺不平整、不洁净、有杂物,每人扣1分。 第39条:桌子表面清洁无灰尘,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违者当事人扣1分,宿舍责任人扣1分。 第40条:宿舍内门窗洁净,门板、门框无灰尘、污渍。墙壁洁净整齐,无乱贴乱挂,乱拉电线现象。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每发觉一项不符,扣值日人1分,扣宿舍责任人1分。 第41条:宿舍地面(包含床下)拖扫洁净无污物,无死角,地面及床下物品到位且摆放整齐。每发觉一项不符,扣值日人1分,扣宿舍责任人1分。 第42条:在窗外凉挂衣服,扣当事人2分,扣该宿舍责任人1分。 第43条:不配合或阻挠检验宿舍卫生(如关闭屋门使检验者无法进入),扣当事人4分。 第44条:未经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扣当事人2分。私自安排外来人员在寝室内居住,扣当事人 10分。 第45条:每晚23点按时熄灯并关闭电视机,不按时就寝者,每次扣2分,扣宿舍责任人1分。熄灯就寝后、大声喧哗、打闹者,每次扣2分,扣宿舍责任人1分。 第46条:注意节省用水用电,做到随用随开、用完即关,违者扣当事人 2分。损坏寝室内公共设施者按价赔偿,并扣当事人2—6分。 第47条:在每个月卫生检验中最为脏乱宿舍,对该宿舍每人扣1分。 第48条:厨房地面洁净、整齐、无垃圾、无油腻、无污迹、无异味。下水道无堵塞,无油污。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天花板及墙面无蜘蛛网、无污迹。每发觉一处不符,扣卫生区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49条:排油烟机表面洁净、明亮,无污迹,无堵塞、漏油等现象发生。保持灶心清洁、不堵塞,定时检验煤气管道每个步骤是否漏气。每发觉一处不符,扣卫生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50条:保持冰箱外表清洁,并有显著生熟标识,冰箱内物品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51条:食品加工机械内外保持清洁,无残留物,无异味。厨房内各项工具(包含砧板、刀具、铲勺、炒锅、调料盒、盆等)保持洁净、整齐、无异味、无油腻、无锈斑。生食和熟食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和熟食刀、板不得混用,分别保管。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52条:工作台(包含配菜台、冷菜台、打荷台等)表面洁净、无污迹,物品摆放整齐,抹布无异味。水池保持洁净、明亮,无污迹、无垃圾。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53条:仓库内物品摆放合理、不凌乱,地面洁净、无垃圾。货架及盛物筐内物品整齐、有序,无污迹、无破损。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厨师长1分。 第54条:招待所餐厅地毯无纸屑、牙签、落叶、泥沙、烟蒂等杂物,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55条:招待所餐厅灯具以完整、醒目、无尘为标准,不亮灯泡应立即更换。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56条:招待所餐厅绿化及盆景洁净、无尘、无纸屑、牙签、烟蒂,摆放合理整齐。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57条:吧台正面无灰尘、无污渍、油渍、灯无损坏,摆放物(如茶罐、酒水、多种杯具、装饰物、电话等)以无尘、洁净、摆放整齐、方便使用为标准。后面隔层玻璃及镜子以无印迹、无尘、洁净明亮为标准。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58条:餐厅确保所用餐具、茶具、酒具每餐消毒,金、银器餐具按时擦拭,无污痕,表面无变色现象发生。瓷器、不锈钢餐具和玻璃制品表面光洁明亮。托盘、盖具每餐洗涤,台布、口布平整、洁净。多种餐具日常保管良好,有防尘方法,一直保持清洁。每发觉一项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59条:餐厅桌面卫生洁净、无水印、无油污、印痕。桌面台布洁净整齐、无变色、无污点。桌面摆放物补充完整、摆放整齐、无破损、无尘灰、无污垢。椅子及沙发无尘、无印迹、无褶皱。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60条:餐厅内窗帘洁净整齐、无污渍、无蚊蝇吸附、无破损、无变色。玻璃洁净、明亮、无乱张贴。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61条:餐厅吊顶、墙面、大厅柱子洁净、无划痕、无印迹、无乱张贴。每发觉一处不符,扣责任人2分,扣领班1分。 第四项 各部门职责 第62条:财务部在每个月8日前获取经营数据前提下,10日前必需完成会计报表,每延误1天扣相关责任人2分。如因下属部门没有立即提供对应数据而造成会计工作延误,下属部门责任人每次扣3分。 第63条:财务部每个月按时报审发放上月工资,每延误一天扣责任人2分。 第64条:财务部每个月做好各部门应收应付款等债权债务查对工作,每发觉不符一笔扣当事人3分。 第65条:财务部负责每个月指导库管做好商品库存盘点工作,查对账目是否相符,每发觉不符一笔扣责任人2分。 第66条:财务部每个月要查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发觉不符一笔扣责任人2分。 第67条:财务部要严格把好经费审核关,拒绝受理不真实、不正当原始凭证,每发觉不符一笔,扣相关责任人2分。 第68条:财务部定时对餐厅、客房、小卖部现金收入、押金进行抽盘,每发觉不符一笔,对相关责任人扣2分。 第69条: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记账错误,丢失收据及发票者,对责任人每次扣4分。 第70条:库管依据各部门需求立即订货,按质、按价、按量验收货物,每出现一次延误、失误问题扣4分。定时对库房内各项货物进行清点,如因人为管理不妥,没有立即和供货商退换货或造成货物过期、变质,每发觉一次扣4分。 第71条:仓库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贮,摆放物品无过期、无尘灰、无破损。库房内无害虫、无蜘蛛网、无尘灰、无纸屑、无污垢,每发觉一处不符扣2分。 第72条:库管要建立和健全仓库保管帐目,确保账物相符,物物相符,每发觉一处错误扣4分。 第73条: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每发觉一次扣当事人4分,库管负连带责任扣2分。 第74条:仓库内不许可私自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每发觉一次扣2分。 第75条:库管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供给不立即,每发觉一次扣5分。 第76条:库管对每个月购货货款要立即报销,每延误一次扣2分(质押货款除外)。 第77条:库管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确保库房物资安全,每发觉一处安全隐患扣2分。 第78条:人事部每个月组织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绩效考评成绩汇总上报给所长,每延误1天扣2分。 第79条:人事部每个月对各部门人员考勤进行审核,并和财务部进行查对,每发觉一次不符,扣相关责任人2分。 第80条:人事部负责劳动协议签署或续签,和职务任免、调配、解聘、离职申请报批手续。每延误一次扣2分。 第81条:人事部负责建立全部职员个人档案,包含违纪、罚款通知单、多种奖励、工作表现等,如因个人管理不妥,造成档案丢失,每次扣4分。 第82条:人事部每个月按时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每延误一次扣4分。 第83条:小卖部人员要确保经营场所内良好卫生情况,做到店内无害虫、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油垢。 每发觉一处不符扣2分。 第84条:小卖部货物摆放要整齐,食品和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散装食品必需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每发觉一处不符扣4分。货物没有标签立卡,明码标价,每次扣2分。 第85条:小卖部人员做好食品进货入库验收统计,对库房物品要随时清理,如因人为管理不妥,货物变质或过期,要等价赔偿,每发觉一次扣4分。 第86条:小卖部人员要严格检验经营场所内和仓库电源、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每发觉一处安全隐患扣2分。 第87条:小卖部人员认真统计天天营业款项,每十天向财务室上交现金收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发觉一处不符扣2分。 第88条:前台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无尘灰、无破损,周围环境卫生洁净、整齐,地面无杂物,有一项不符扣当班人2分。 第89条:前台人员在当班时没有保持站立姿势,站姿不端正,依靠坐卧(使用电脑工作时除外),每次扣2分。 第90条:前台业务不熟练,不能正确掌握客人住房情况和抵离招待所时间(客人没有安排具体离店时间除外)。每次扣2分。 第91条:在外订房时交接不清楚,没有正确交代预定人订房情况,耽搁工作每次扣2分。 第92条:前台没有立即将客人入住、退房情况通报给客房人员者,每次扣2分。办理入住、退房手续时动作迟缓(不超出3分钟),客人有投诉者,每次扣2分。 第93条:前台没有立即完成客人所交办工作范围内事情,没有立即通知客房人员打扫房间,客人有投诉,每次扣2分。 第94条:前台人员没有立即对现金支付、消费单、客房钥匙、对讲机等情况进行登记,每次扣2分。 第95条:前台人员没有立即对外借雨伞情况进行登记,没有收取押金者(如客人没有还伞且没有支付押金,由当班责任人赔付),每次扣2分。 第96条:客房人员在打扫房间时,要做好进、出房间登记,违者每次扣2分。 第97条:客房人员对客房卫生清扫不符合《客房卫生标准》者,每发觉一处不符扣2分。 第98条:客房人员在做房时,不根据《做房操作程序》操作者,每发觉一处不符扣2分。 第99条:客房人员不认真检验各房间物品配置情况(参考《客房物品配置表》),每缺乏一样物品扣2分,扣当班责任人1分。 第100条:做房、查房不认真、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客人遗留物品不立即上报,房内设备损坏没有立即报修者。每发觉一次扣2分,扣当班责任人1分。 第101条:在要求营业时间内,服务点上没有些人服务,责任人扣4分,扣当班责任人2分。 第102条:没有做好餐前准备,餐间服务工作不规范,餐后结束工作不立即清理,给客人用餐带来不便者,每次责任人扣2分,扣当班责任人1分。 第103条:餐厅服务人员不熟悉接待来宾人数、用餐标准、上菜规则、所用酒水及收费标准等内容,每次扣2分,扣当班责任人1分。 第104条:不熟悉餐牌和酒水牌内容(如食品配料、制作方法;酒水性质、酒精含量、产地等),不能给来宾相关解释说明者,每次扣2分,餐厅责任人扣1分。 第105条:未根据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者,不能帮助客人点菜,不向客人介绍特色菜或时令菜,致使客人不满意而投诉,每次扣4分,扣当班责任人2分。 第106条:聚堆聊天或倚靠在餐柜、柱边站立盯台者,每次扣4分。服务人员没有随时亲密注意客人动向,不能立即提供服务和帮助者,每次扣2分。扣餐厅责任人1分。 第107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在使用后必需根据清洗程序、消毒百分比进行清洗,保持洁净。每违反一项责任人扣2分,厨师长负连带责任扣1分。 第108条:多种蔬菜要摘洗洁净,做到无虫、无杂物、无泥沙。鸡、鸭、鱼、肉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并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存放。每违反一项责任人扣4分,厨师长负连带责任扣2分。如客人在用餐时发觉菜里有异物,扣责任人10分,扣厨师长5分。 第109条:上菜速度慢,菜量不够,出现断供现象,影响机关官兵正常见餐,每次厨师长扣4分,餐厅责任人扣2分。 第110条:确保就餐时饭热、菜热、汤热,开饭时间内来晚人员能够就餐。每违反一项,厨师长扣2分,餐厅责任人扣4分。 第111条:招待所厨房确保每六个月更新零点菜单一次,每个月更新首长小餐厅菜单一次(每七天四将下周菜单上交所长审阅),每个月推出2道新菜,违者扣相关责任人4,扣厨师长2分。 第112条:招待所厨房确保每个月毛利率不低于30%,30%以下每降低1%,扣总厨师长10分,扣厨房相关责任人8--2分。25%以下每降低1%,扣总厨师长20分,扣厨房相关责任人15--5分。 第113条:招待所厨房确保客人用餐满意率每三个月达成75%(由餐厅服务人员负责每三个月进行意见搜集,搜集意见单不少于50份),75%以下每降低1%,扣总厨师长10分,扣相关责任人5分。70%以下每降低1%,扣总厨师长20分,扣相关责任人10分。 第114条:正常餐具破损率每个月为5%,每增加1%,扣相关责任人5分,破损餐具由相关责任人照价均摊。 (三)奖励条例 第1条: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出色,受到所领导表彰者,每次加2分。收到管理处领导表彰者,每次加4分。受到局部门以上领导表彰者,每次加8分。(以上表彰须由人事部门核定后方可加分) 第2条:在卫生检验工作中,在本宿舍内,内务卫生最好者,每次加2分。每个月评选出一个卫生文明宿舍,宿舍组员每人加2分,宿舍长加6分。 第3条:努力工作,为来宾提供优质服务,成绩显著,受到客人书面表彰者,由人事部门核定后,每次加4分。 第4条:对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主动举报者,每次加2-8分。 第5条:向上级提出合理化提议,并经实施有效,为本所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者,每次加5-20分。 (四)附则 1、此要求未包含到内容,以招待所其它规章制度为参考。 2、各部门在实施此要求时,对于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条款可随时提出意见和提议,将作为不停完善此要求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绩效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