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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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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永州市东安县社会福利中心 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二0一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 三、项目编制单位 2 四、可行性研究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2 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 六、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4 七、结论及建议 4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6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6 二、项目所在地经济背景 15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 第三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26 一、项目选址 26 二、项目区域概况及地理位置 26 三、项目自然条件 28 四、交通运输 29 五、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条件 30 第四章 老年养护楼建筑标准 31 一、建设功能 31 二、各功能用途 31 三、建设规模 32 第五章 项目建设方案 34 一、建筑方案 34 二、 总平面布置 37 三、功能设置与平面布置 38 四、立面设计 40 五、工程主要装饰标准 40 六、 结构设计 41 七、消防设计 42 八、建筑给排水系统 42 九、电气设计 43 十、空调及集中供热 44 第六章 项目节能 45 一、项目节能原则 45 二、编制依据 45 三、建筑节能目标 46 四、建筑节能要求 47 五、总体节能分析 48 六、项目能源指标、消耗种类及数量分析 48 第七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55 一、设计依据 55 二、劳动安全与卫生防范措施 55 第八章 环境保护 57 一、 环境保护依据与影响分析 57 二、环境保护措施 59 第九章 组织机构、培训及实施进度 67 一、组织机构 67 二、项目人员配置 67 三、发展义工 68 四、人员素质及培训 68 五、实施进度安排 69 第十章 项目招标 71 一、招标原则 71 二、招标范围 71 三、招投标程序 71 四、招标基本情况表 74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5 一、投资估算 75 二、资金筹措 76 第十二章 社会效益评价 79 一、社会效益分析 79 二、项目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80 三、经济分析 80 第十三章 项目建设风险 81 一、建设风险 81 二、政策财务方面影响 82 三、非正常因素 82 第十四章 结论与建议 84 一、结论 84 二、建议 84 附件: 1、东安县民政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福利中心平面图 5、老年养护楼平面图 6、设备用房平面图 III 第一章 总 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永州市东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东安县民政局 3、项目法人 4、建设地点 东安大道新党校南对面 5、项目建设性质及结构 本项目为新建,框架结构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规划用地面积17200m2(25.8亩),项目占地面积1982.4 m2,总建筑面积12182.4 m2,其中:老年养护楼2栋,每栋七层,建筑面积12000 m2;设备用房1栋,一层,建筑面积182.4 m2;道路及广场、绿化等附属建筑。项目建成后,床位达240张,能按排240个老年人入住养护院。 7、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支持资金1500万元,占总投资46.88%;地方政府配套资金700万元,占总投资21.88%;单位自筹资金1000万元,占总投资31.25%。 8、建设总工期 项目工期为18个月,即从2014年3月份开始建设到2015年8月完工。 9、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对象为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东安县民政局是东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东安县民政局为正科级部门,内设19个职能股室。全局现有干部职工85人。 长期以来,东安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保稳定、促发展为根本任务,在开展以社会保障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为主的各项民政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尤其是近年来,局党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从做大做强民政基础设施入手,不断加强民政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保障社会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构建和谐东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项目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邵阳纺织建筑设计院 证书编号:工咨乙12220070034 资格等级:乙级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可行性研究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1、可行性研究编制的依据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东安县民政局的委托和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 其编制主要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 号); 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0年8月19日)中发[2000]13号; ④《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 ⑤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200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⑥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电气、消防、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规程、规范和设计标准; ⑦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2、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原则 根据永州市东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的发展需要,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是: 1)本项目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城镇化建设规划、人口增长和密度、地理环境及水电等基础条件是否满足老年养护楼长远发展需要等因素,确定项目规划布局。 2)老年养护楼建设应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经济适用。 3、可行性研究范围及主要内容 (1)通过对可研项目拟建区域环境、背景和社会情况等现状条件的调查与开发前景预测,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通过调查与分析确定项目建设范围、社会需求和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论证,提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3)估算项目总投资拟定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方案,安排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组织机构及项目招标事项。 (4)进行项目评价,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项目效益分析,提出研究结论和建议。 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17200 25.8亩 2 建筑占地面积 M2 1982.4 3 总建筑面积 M2 12182.4 其中 老年养护楼 M2 12000 2栋 设备用房 M2 182.4 4 容积率 0.98 5 建筑密度 % 11.73 6 绿化率 % 49.38 7 停车位 个 83 8 床位 个 240 9 总投资 万元 3200 六、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本项目建设老年养护楼,主要为东安县的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不至流落异乡和流落街头,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让老年朋友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目标。 七、结论及建议 1、建设老年养护楼,院内分设老年养护区及康复、娱乐等内设机构和场所,项目建成运行后可收容县境内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240名。可解决他们吃、穿、行、住等日常生活问题。 2、本项目的实施可满足东安县部分高龄、独居等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3、老年人养护楼设施建设是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效益明显,把养护楼机构建成环境适宜、功能完善、管理到位、服务优质的“孤残老年之家”,促进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4、老年人养护楼是个较为特殊的场所,主要生活的是一些丧失劳动能力及体弱病衰的老年人,因此,项目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内置配件、设备设施等都必须周全考虑,特别强调安全问题,使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生活在院内安全舒适,万无一失,也使老年养护楼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5、鉴于老年养护楼的独特殊性,工作人员每天面对的是一些烦琐又繁重的体力劳动,且必须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调配工作人员时,配备一些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个人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老年养护楼的作用,更加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6.工程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好工程的发包与材料采购,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招投标形式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材料厂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7.本项目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牵涉面广,建设资金到位后,建议设立专户专帐,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8.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力减少对当地噪声、扬尘、环境的影响,以维护建设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在尽量保持项目所在地原貌的基础上,实现人工与自然风景的天然融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技术上可行,而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成本与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社会效益的实现。 85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呈现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根据全国老龄办《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的判断,2001~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平均每年新增老年人口596万,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2021~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数量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人口预期寿命也将提高到79.3岁;2050年后将进入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势必导致生活自理能力缺失的老年人和生活自理能力部分缺损的半失能老人群体持续扩大,日常专业照料的需求量大且功能要求越来越高。 湖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千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56%,预计到201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50万,2020年达到1500万。 老年养护楼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照料机构。老年养护楼应能够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坚持以人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老年人是家庭、社会、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做出过重要贡献。关心老年人,支持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让每个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 1、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2012年,全省老年人口持续快速增长,高龄化日益明显,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老年人优待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成效明显,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1)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①.老年人口基本情况。截止2012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3.0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56%,较上年度上升0.4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81.1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26%,较上年度上升0.27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7.54万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12.15万人,分别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的12.35%和1.18%。 ②.百岁老人情况。全省共有百岁及以上老人1848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33人。其中:男性356人,占19.26%;女性1492人,占80.74%。年龄最长者为女性,119岁。 (2)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①.养老保障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完善了企业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一费一金”及基本养老金发放政策,保障了提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权益的落实。出台了困难国有企业欠费清缴政策,保障了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权益的落实。2012年底,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职工参保人数达到24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571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1490元,待遇水平实现了翻番。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城居保”和“新农保”试点范围。“城居保”中,60周岁及以上发放待遇人数41.2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2.76亿元;“新农保”中,60周岁及以上发放待遇人数816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50.04亿元。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12年,全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奖励扶助金的老年人达到25.21万人,标准不低于960元/年,全年共计发放奖励扶助金2.42亿元。 ②.医疗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97.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44.88万人,比2011年增加8.08万人,包括老年人口在内的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44.3万人,比2011年增加392.6万人(含城乡统筹的农村居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省参加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113个,参合人数4671.2万人,参合率达98.2%。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61.09%,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为77.75%。 医疗卫生服务。2012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总数58598个,其中医院798个,乡镇卫生院2291个,村卫生室4437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4个,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颐养院等)21个,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门诊或老年特色门诊。为679.93万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65.8%;为594.1万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占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57.5%。 ③.社会救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2年,全省有82.73万老年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其中城市低保老年人29.33万,月人均救助标准250.5元,比上年提高28.5%;农村低保老年人53.5万,月人均救助标准103.8元,比上年提高35.9%。大部分地区低保老人还享受廉租房补助、水电、收视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2012年,全省有农村五保老人52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4312元/年和2115元/年。比上年分别提高632元和356元。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5%。 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2012年底,全省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乡医疗救助达412万人次,救助资金达10亿元。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已经建立起“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年救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30余万人次。帮助包括老年受灾倒房户在内重建住房1.72万户,帮助特困老人在内的11.34万户农村特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 ④.社会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2012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08所、县级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20个。全省有敬老院2079所,床位13万张;五保之家1523所,床位1.6万张;综合性社会福利院134所,老年床位2.18万张;登记注册的各类民办养老机构99所,床位1.5万张。全省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约为17.7‰。 城市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1315个,投入资金5500多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达20多项。2012年,启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省市县共投入建设资金1500多万元,建成69个省级、74个市级、250个县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另外,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421.1万元,为城镇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受益老年群体达23.8万人。启动城市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虚拟“养老院”),长沙市雨花区、郴州市苏仙区列入国家项目试点区。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2012年,省市县共投入建设资金近2200万元,资助建设139所省级、90所市级和381所县级示范性老年人福利服务中心(站),为农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日托等10多项养老服务。截至年底,全省建有各级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2110个,省市县三级共投入福彩公益金7200万元。 ⑤.老年人权益维护 老年人法律援助。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目前全省市州、县市区共有法律援助中心139个,法律援助站3831个(其中依托老龄委设立法律援助站785个)。法律援助机构对涉老案件遵循“三优先”原则,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涉老案件信访总数明显下降,老年人诉求得到较好解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7597件(次),来信答复率95%以上;共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175起,同比增长4%,占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11%,为老年人优惠减免法律服务费用1600余万元。 老年优待。全年发放老年人优待证48.4万本。全省13个市州出台了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的实施意见。122个县市区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增加优待内容,扩大优待范围。常德市将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降至60岁,并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全年有8万多老年人入保,保费30多万元,保额达1.6亿元;郴州嘉禾县将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政策由城市延伸到乡村,全县农村老人出门就能免费乘坐公交车。117个县市区落实了城乡贫困老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和百岁老人丧葬费用减免规定。95.1%以上的县市区免费为特困老人办理公安系统证件、减免特殊老人的电话和宽带安装费。全省98.6%以上的公益性文化设施、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景点为老年人提供减免优待,97.86%以上的文化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⑥.老年文体活动 老年文化。2012年,全省有各类老年合唱团、艺术团2395个,常年参加活动的老年团员19.3万人。在文化部等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老年合唱节上,我省两个老年合唱团体分获银奖、铜奖。举办第四届湖南艺术节和第二届湖南省大众广场舞大赛,参加大众广场舞大赛的中老年队伍400多支、2万多人;开展全国第五届和湖南省第二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表彰活动,3名同志荣获“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120名同志荣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5个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365名同志和40个单位分获“湖南省孝亲敬老之星”、“湖南省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老年教育。2012年,全省新建、改建老年大学19所,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增基层老年学校855所,新增学员7.6万人;截止年底,全省共有老年(老干部)大学277所,在校学员24.4万人;老年学校1468所,在校学员11.4万人;老年(干部)活动中心8838个。老年远程教育开始起步,目前有老年教育网站和网页23个,老年教育电视栏目12个。 老年体育。举办湖南省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共设立11个比赛项目,老年参赛选手6000多人。目前,全省有县级及以上老年体育协会141个,乡镇级及以下老年体育协会1358个。全省有各类体育活动场地10942个,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500多万人次。 ⑦.基层老龄工作机构 全省市、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136个,工作人员387人。机构设置中,行政编制单位107个,参公事业单位6个,事业单位23个。老龄工作机构单列(独立)的14个,由民政部门代管的67个,为民政内设部门的55个。设立了老龄工作机构的乡镇(街道)2177个,占乡镇(街道)总数89.8%。 2、政策背景 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3、社会背景 社会福利事业是慈善事业关注的重要领域,在动员社会慈善资源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可支配资金也得到了大幅提高,2012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149536万元,同比增长11.0%。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65.73元,同比增加2589.89元,增长14.6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80.69元,增长12.9%。全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62%。农民人均纯收入9117元,同比增加1446.5元,增长18.9%。其中,工资性收入2791元,增长18.9%;家庭经营收入5259元,增长10.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08.1元,增长19.9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5.6%。人民生活富足了,有了扶弱济贫的能力。扶弱济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引导下、在慈善文化的熏陶下、在新闻媒体的宣传下,人们慈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扶弱济贫愿望也得到了高涨。因此,建设一所高标准的老年养护楼,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种力量,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奉献其力所能及的爱心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 4、失独家庭现状 所谓“失独家庭”,从字面意义上讲,指的是父母在失去唯一子女后再无生育的家庭。在当前我国,“失独家庭”有其特殊的含义,指的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因故失去子女后再无生育或收养孩子,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的家庭。由于独生子女在我国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失去唯一子女给家庭特别是给父母带来的困难处境,“失独家庭”正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 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是一个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庞大群体。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短期内难以改变的背景下,“失独父母”不仅完全失去了子女养老的经济基础,而且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面临更多、更严重的困难。据调查,50%的“失独家庭”经济困难,20%的“失独家庭”靠低保生活;在“失独父母”中,有50%的人患有慢性疾病,15%的人患有重大疾病,60%以上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 我国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有30多年,30年前很多家庭响应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目前我国15岁—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有将近2亿,这一年龄阶段的死亡率每10万人中至少为40人,近些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率还在持续上升。这些失去他们唯一孩子的人大多已经50开外,进入老年,尽管现在有养老院等社会救助制度,但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不足。 2012年,全国总人口约为134735万人,此前抽样调查则显示,2009年我国15~19岁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17%,20~24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52%,25岁~29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6.48%, 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也有1.9亿人。另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2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难以补救。 全国的养老主要还是依靠家庭养老,但是4:2:1的结构已经让养老问题举步维艰,更何况是4:2:0的失独者家庭。尽管现在政府提倡为居家养老提供社会化服务,但是调查显示,能够提供上门养老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为55.1%,农村仅为8.2%。 因此,如何让情感和物质等多层面确保这些老人安度晚年,做好帮扶“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要面对的挑战,也是应尽的义务。建设好本项目是为失独老人安度晚年提供一把温暖的“手杖”,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东安县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现状 东安县总面积2219平方公里,辖13镇4乡2个国有林场,总人口63.07万,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全县低收入人口达1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5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8.7%,农村低保对象4.2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0.7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0.95%。 全县辖13镇4乡2个国有林场,已建敬老院18所、村级五保之家39所,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50人,全县4207个五保供养对象全部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全县18所乡镇敬老院都进行了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人员按10:1的比例全部配备到位。五保供养经费、敬老院运转经费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2012年县本级配套预算五保供养金700万元、敬老院运转经费100万元。 目前,全县有老年人口108000人,其中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达20000人,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入住老年养护楼的需求,东安县民政局根据东安县的实际情况,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贫困地区社会稳定的需求及广大各族群众迫切愿望,于2013年初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建设老年养护楼的思路和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据此,最近东安县人民政府在规划民政福利事业发展时,决定抓住这一契机,申报本项目。并决心争取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关心和支持,以争取扶持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好本项目。 二、项目所在地经济背景 2012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按照“围绕五县思路、实施五主方略、强化五重举措、打造五个东安”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奋力赶超,全县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五个东安”建设全面推进。 1、综合 经初步核算,2012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149536万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1554.7万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469990.5万元,增长14.0%;第三产业增加值407990.8万元,增长11.8%。 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6.2∶39.5∶34.3转变为23.6∶40.9∶35.5。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3.7%提高到34.6%。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8%、51.3%和38.9%。 省、市政府交办的21项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其中8项指标超额完成。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4.2公里。完成农村病险水库加固4座,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数2万人。解决广播电视盲村用户收视问题4147户。新增廉租住房432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国有林场危房改造245户。扩改建乡镇敬老院1所。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100元/年。城市低保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242元、101元。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358人。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完成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39个。新增通电话自然村6个。建设农家书屋163个。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5所。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07口。完成蔬菜基地建设1.8万亩。建设“网上供销社”服务中心、站点9个。 2、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486648.1万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农业产值256808.4万元,增长5.0%;林业产值32791万元,增长9.0%;牧业产值168721.8万元,增长2.8%;渔业产值21542.4万元,增长8.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6784.4万元,增长15.0%。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达到39.19万吨,增长2.58%,其中,稻谷产量34.03万吨,增长3.36%。出栏生猪90.2万头,比上年增长0.28%;出栏牛2.08万头,比上年下降9.56%;出栏羊4.53万头,比上年下降9.58%;出笼家禽1035.75万羽,比上年下降0.85%;水产品产量达到16789吨,比上年增长10.56%。 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327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共实现加工产值15亿元,同比增长37%。 全县投入水利建设资金9700万元,整治各类水利工程6150处,其中治理重点病险库44座。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全年落实农机补贴资金680万元,累计推广各种农业机械5025台。年末,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02891台/50.1万千瓦,同比增长10.1%。 大力推进芦洪市镇和永东公路新农村示范区(片)建设,新创办农村清洁工程重点示范村5个,完成省定扶贫开发项目村建设34个。 3、工业和建筑业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达到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169481万元,同比增长12.6%。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393739万元,同比增长1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43222万元,同比增长13.8%。 全年发电量85188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 %;水泥131.4万吨,下降8.7%;铁合金271158吨,增长15.3%;锌16703吨,增长30.2%;大米加工96263吨,增长1.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2247万元,比上年增长7.0%;实现利税71517万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利润总额19997万元,比上年增长13.2%;经济效益综合指数30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产品销售率97.4%,总资产贡献率22.1%,资产保值增值率104.2%,资产负债率44.5%,流动资产周转率11.0%,成本费用利润率2.1%,全员劳动生产率187984元/人。 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76252万元,增长26%。全县资质以内建筑企业4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54377.2万元,实现利税总额2450.2万元。资质内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8.4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7.87万平方米。 4、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5795万元,比上年增长35.1%。其中,城镇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0104万元,增长45.88%;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68484万元,下降43.57%;农村非农户投资完成147207万元,增长92.2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6534万元,比上年下降58.9%;第二产业投资310502万元,增长54.8%;第三产业投资578759万元,增长42.1%。 5、国内贸易和招商引资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0627.2万元,同比增长15.4%,其中:城镇完成零售额278533.2万元,增长16.0%;乡村完成零售额32094.0万元,增长9.8%。按行业分,批发业23172万元,增长4.6%;零售业262280.2万元,增长16.4%;住宿业3007万元,增长6.6%;餐饮业22168.0万元,增长17.4%。 全年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共引进项目210个,其中内资项目202个,新批外资项目4个、增资4个。实际到位资金31.28亿元,同比33%。其中实际到位内资27.23亿元,同比增长31%;实际到位外资6500万美元,同比增长54%。 6、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运量731.25万吨,客运量706.66万人。年末,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含乡村公路)2033.497公里,其中:国道41.039公里,省道270.786公里,县道210.26公里,乡道391.441公里,村道1119.971公里。 全县实现邮电业务总量18377万元,同比增长42.1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166万元,同比增长24.87%;电信业务总量16211万元,同比增长44.81%。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37272户,其中市内电话用户16263户,农村电话用户20095户,公用电话914户;移动电话用户236200户,小灵通用户1202户,宽带网用户24530户。 全年接待入境游客11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7亿元,比上年增长9%。 7、财政和金融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6869万元,比上年增长24.4%,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3407万元,增长35.5%。全年财政总支出184459万元,增长9.05%,其中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72065万元,增长18.1%。 2012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811561万元,比年初增长20.1%,其中,个人存款余额654930万元,比年初增长21.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32055万元,比年初增长22.2%。 8、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普通中小学校73所,其中,小学33所,普通中学34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全县在校学生61175人,其中普通中学20661人(其中初中14780人,高中5881人),职业学校1095人,小学39419人。幼儿园120所,在园幼儿数15086人。普通中小学校共有教职工5263人,其中专任教师4574人。在专任教师中,普通中学2257人,职业学校146人,小学2171人。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076人。 全县共有科技所(站)16个,农村科技推广小组486个,培养科技示范户200户,全年举办科普培训班320期,培训人员1.3万人,引进推广新优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100项(个),申请专利209件。2012年被评为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县。 9、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县级文化馆1个、农村文化馆(站)18个、县级图书馆1个、农村图书馆(室)493个,共藏书82万册。电视台1个、电视差转台2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86%。全县有线电视用户44870户。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562个,其中:卫生行政部门1个,县以上医院9个,乡镇卫生院16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控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拥有病床 1539 张,其中县以上医院病床958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450人,其中:执业医师355人,执业助理医师347人,注册护士473 人,药剂人员80人,检验人员44人,摄像人员25人,卫生监督员16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28人。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新农合参合人数达49.71万人,参合率99.14%。 全县各类体育社会团体发展到89个,个人会员53256人,体育指导站53个,参加活动人数2.3万人。全年共举行各项体育比赛63次,参加比赛3.15万人次。成功承办了湖南省青少年武术锦标赛。2012年,我县运动员在省青少年武术锦标赛中获得11枚金牌、9枚银牌、9枚铜牌,获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金牌3枚、银牌5枚、铜牌2枚。 10、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2年末全县总户数218557户,总人口63073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5724人,农业人口555012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2.01%、87.99%。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330832人,女性人口299904人。全年共出生8849人,出生率为14.05‰;死亡人口6598人,死亡率为10.47‰;全年净增人口2251人,自然增长率为3.57‰。 全县年末从业人员26729人,比上年增加2972人,增长12.5%;全县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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