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行业类别及代码
建筑业
联系地址
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以北第二建筑公司以东
邮政编码
261100
法人代表
夏乃林
联系电话
单位基本情况
总资产
销售收入
固定资产原值
利润
固定资产净值
税金
负债率
创汇
现有主要产品及
生产能力
项目名称
华丽纳福馨城C区项目
项目负责人
夏乃林
联系电话
13906365701
项目总投资
4590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
24171平方米
项目起止年限
2010年10月——2011年9月
项目建设地址
寒亭区幸福路以东,泰祥街以南。
一. 项目总论
1.1 评估目的
通过对项目用能技术方案及能源消耗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发华丽纳福馨城C区项目中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的合理性、与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及是否达到节能的要求,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提供依据。
1.2 评估依据
1.2.1 技术文件
《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发建设华丽纳福馨城C区项目申请报告》
1.2.2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11.1)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2005.11.1)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2001.1.8)
1.2.3有关指导性文件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1997.12.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暂行办法》(2007.4.13)
《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实施细则》(2007.6.25)
1.2.4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T17167—2006)《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199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T50052-199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
1.2.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3评估范围
本报告仅对项目申请报告和委托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节能评估。
二. 项目概况
2.1 建设单位情况
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
2.2建设项目情况
华丽纳福馨城C区项目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幸福路以东,泰祥街以南。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5127平方米。该地块市政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交通、通讯十分方便,适宜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项目占地面积1512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42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17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9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投资为459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2168万元,配套工程费242万元,其他费用1961万元,预备费219万元。
项目资本金4590万元。
华丽纳福馨城C区项目建设期1年,计划于2010年10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9月工程全部竣工。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7031万元,利润总额1193万元,投资利润率为26%,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将形成一个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融商用、住宅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潍坊市城乡的发展规划,对于解决和改善潍坊市人民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都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14286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171
⑴
住宅建造面积
平方米
22970
232户
⑵
商业建造面积
平方米
1201
2.3.2基础设施条件
2.3.2.1交通
潍坊市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素有“半岛走廊”之称,胶济铁路、大莱龙铁路横贯东西,通达全国各地。国道及城乡公路四通八达,济青高速公路、潍莱高速公路、潍徐、潍德、烟潍、潍石、王潍等多条干线公路途经本市,通车里程达7616.4公里(不含乡村道路)。北部沿海已建有港口年吞吐量282.5万吨,可直通大连、天津等地。潍坊机场业已开通十多条国内航线。
2.3.2.2供水
该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公司供给,自就近市政给水管网引入给水管作为给水主管道,供水水压、水量有保证,饮用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3.2.3排水
该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小区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经小区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3.2.4供电
该项目用电由市供电公司供给,供电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供电网络,只需自就近的10KV供电线路引入电源线,即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2.3.2.5电讯
潍坊市通讯设施先进,电话全部实现了程控自动交换。形成以高速宽带为主的高效迅捷的网络,各类信息能够及时传输交流,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
2.3.2.6采暖
该项目住宅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取暖,热源由热力公司供给,自就近的供热管线引入,可满足项目冬季采暖需求。
2.3.2.7燃气
该项目住宅气源为天然气,由燃气公司供给,自就近的供气管道引入,可满足项目居民生活需求。
2.3.2.8消防
潍坊市消防部门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和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等实际情况划分消防区,以“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消防。区内消防给水以城市自来水为主,消防设施按给水规范要求设置,沿区内道路每隔120米设一消火栓,以确保火情发生时能及时灭火,降低损失。该项目的消防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计、配置。
2.3.2.9物业管理
项目建成后,由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物业部对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小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设施提供相应服务,以保证小区的正常使用,为小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服务,为居民创造文明、安全、方便、优雅的生活环境。
2.3.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14286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171
⑴
住宅建造面积
平方米
22970
232户
⑵
商业建造面积
平方米
1201
3
容积率
1.60
4
绿地率
%
30
三. 项目能源消耗分析
3.1 项目能源供应情况
3.1.1电力供应状况
3.1.1.1用电负荷分析
该项目由住宅和商业组成。根据规范,为三级用电负荷。
用电负荷住宅按32W/ m2,商业按40 W/ m2估算,住宅建筑面积为22970m2,用电负荷约为132.3kW,同时系数为0.18,全年365天,每天8个小时;商业建筑面积为1201 m2,用电负荷约为9.6kW,同时系数0.2,全年360天,每天8个小时,该项目全年新增耗电量约为41.39万kWh。
3.1.1.2供配电方案
(1)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和负荷估算结果,在区内建设1座变配电室,电源由市政10KV线路以电缆方式埋地引入10KV供电线路,作为小区供电的电源,以满足区内用电需求。
(2)小区内所有用电负荷均为低压负荷,供电电压380/220V。在小区内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每户住宅为单相进线,电源进户后设置用户配电箱。
3.1.2给水系统
3.1.2.1水源
项目给水水源取自自来水公司给水管网,从市政给水管接二路进水管DN200至基地,在基地四周形成环管作为生活、消防合用管。
3.1.2.2用水估算
该项目规划人口744人,生活用水标准80L/日·人,年用水量为2.17万m 3,商业用水按8.0L/d·m2计,则年用水量为0.37万m3。
绿化与道路用水按6个月180天计,用水定额为3L/m2·d,则年用水量为0.29万m3。
未预见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10%计,项目年用水量为0.22万m3。
该项目年总用水量为3.05万m3。
3.1.2.3供水方案
该项目可自就近的供水管线接线既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3.1.3采暖系统
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该地区属于采暖地区,采暖热负荷指标按29W/m2计,项目采暖热负荷为666.13kW,折合蒸汽1832.5t。
3.1.4天然气供应
燃气由就近的市政燃气管线引入,调压后送入燃气管网,再送入各用户。规划住宅采用燃气为天然气,由潍坊市燃气公司供应,管道燃气低压入户,供气有保证。居民气化率为100%,该项目生活用天然气指标按82.44m3/人·年计,居住人口744人,则年总用气量为61340m3。
3.2 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主要为电力、汽、天然气。本项目年耗电量为41.39万kWh,年耗水量为3.05万m3,年耗蒸汽量1832.5t,年耗天然气61340m3,综合能耗折标准煤为370.72t。项目设计能耗分析见下表:
建筑物热工设计分析表
项目
单位
细则限值
设计指标
体形系数
≤0.35
0.159
门窗气密性等级
不低于4级
2级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
W/(m2.k)
0.6
0.27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W/m2
≤14.27
6.48
采暖煤耗量指标
Kgce/m2
≤7.84
3.56
项目能耗分析表
名称
实物量
折标系数
折标准煤(t)
备注
电
41.39万kWh
0.1229 kgce/kWh
50.87
水
3.05万t
0.0857kgce/t
2.61
蒸汽
1832.5t
0.1286 kgce/kg
235.66
天然气
61340m3
1.330tce/m3
81.58
合计
370.72
综合上述情况,本工程在热工设计、采暖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建筑维护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均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新建建筑节能的要求。其综合能耗折标准煤为370.72t,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15tce/ m2。
四. 项目节能措施
4.1建筑节能措施
4.1.1屋面:40厚聚氨酯发泡保温层;
4.1.2外墙:240厚粉煤灰砖,外做40厚聚苯颗粒保温层;
4.1.3不采暖楼梯间隔墙:采用240厚粉煤灰砖,外做30厚聚苯颗粒保温层;
4.1.4不采暖地下室上部楼板:底做100厚聚苯颗粒保温层;
4.1.5门窗:外围窗均为塑钢单框中空玻璃。封阳台采用单玻塑钢窗。分户门均采用防盗保温门;门窗气密性等级为Ⅲ级。
4.1.6采用新型节能的墙体材料,重点使用轻质、高强、保温性能好的节能新材料和保温门窗,加强屋面及墙体保温。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各公寓主要房间朝南,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以节能降耗。
4.2采暖节能措施
4.2.1采暖系统采用分户计量系统,每户均设一热计量表,实现了热量分户计量;
4.2.2采暖采用地板辐射采暖,此种采暖方式具有高效节能、舒适卫生、运行费用低等特点,可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行成本。
4.2.3采暖系统各热力入口均安装差压控制器一只,保证在变流量的情况下,系统压差恒定。
4.3电气节能措施
4.3.1所有设备一律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型设备,不得选择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电器设备应选用新型高效节能型,并采取电容补偿,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电损耗。
4.3.2本工程各套内及公用场所功率密度按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
4.3.3每个开关控制不超过一个灯具,地下室等公共场所采用声光控自熄开关,利于节能。
4.3.4本工程采用紧凑型荧光灯、T5高效节能灯管等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配电子镇流器。
4.4节水措施
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公建用水及绿化用水。为控制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拟采取以下措施:
4.4.1制定用水计划,做到合理用水。
4.4.2设计中应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严禁使用铸铁阀门和螺旋升降式水嘴,强制推广使用陶瓷密封水嘴和一次冲洗水量为6升以下的坐便器。
4.4.3区内供水系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4.4控制绿化用水。根据土壤旱情合理确定用水量,浇水时间不宜选择在中午等温度较高时间进行,避免水分较快蒸发。
4.5主要管理节能措施
4.5.1水、电、热等实行一户一表,按表收费,促使住户自觉节约各类资源的使用。
4.5.2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按期对各类设备、管道、器具等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 节能建议
5.1建议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进行供热供冷系统设计,以降低能源的消耗。
5.2建议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用DRN集中供暖节能管理网络系统对小区供暖系统进行节能计量改造,使整个系统运行平稳可靠,防止供暖管网热力不平衡的问题,提高供暖质量。
5.3建议公司对建筑内各耗能环节如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和热水能耗等实行独立分项计量,有助于分析建筑的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5.4建议公司加强对输热管道的保温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减少输热过程中的热量损耗;同时选用节能型保温材料如硅酸盐瓦块等,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达到《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1992)中的要求。
5.5建议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在工程优质高效完成的基础上达到建筑节能要求。
5.6建议公司在项目完成施工投入运行后,做好耗能设备及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保证能够正常高效运行。
六. 评估结论
6.1政策符合性
项目总建筑面积24171m2,总投资为4590万元,项目运营后销售收入可达到7031万元,利润总额1193万元,项目年综合能耗为370.72tce,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0.015tce/ m2。项目设计中采用了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节能型设备及新技术、新工艺,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以节能降耗。根据青岛华丽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提供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分析,项目在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平均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等级等)、热工设计、采暖系统、电气照明系统等方面均符合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节能措施内容详实。
6.2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潍坊市城市发展规划,对于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化进程具有积极的作用,且能够提高和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同时可带动潍坊市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地建材行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3 本项目实施地能源供应充足,环境良好,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地方的能源供应造成不良影响。
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七.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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