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项目配电设备招标文件模板.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2512184 上传时间:2024-05-31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210.04KB 下载积分:14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项目配电设备招标文件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项目配电设备招标文件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项目配电设备(B标段) 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项目配电设备(B标段) 招 标 人: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代理人:河北中机咨询 日期: 年11月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格式 第二卷 设备(材料)需求和技术要求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 图纸资料 第五卷 评标措施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工程 建设地点 石家庄 鹿泉 上庄镇 建设规模 6789 平方米,地下 1 层、地上 5 层 设备名称 配电设备 质量标准 达成国家标准合格 2 招标范围 B标段:配电柜采购及安装 (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3 协议名称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楼工程 配电设备(B标段)采购及安装 4 2 资金起源 预算安排 5 4.1 4.2 交货期限、地点 投标人报出最短交货期。 地点:项目工地现场 6 16 投标确保金 金额:B标段:2万元(人民币) 收款人:河北中机咨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帐 号:7241 4101 8260 0041 073 7 17 投标预备会 无 8 18.1 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9 19.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不一样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10 20.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燕春花园酒店19楼会议室 时间: 12月8日9时00分 11 24.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2月8日9时00分 地点:燕春花园酒店19楼会议室 12 29.4 评标措施及标准 详见附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续)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3 29.3 32 确定中标人方法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中标公告结束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14 34.1 中标公告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公布中标结果,公告日期3个工作日。 15 最高限价 56.3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 上述工程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招标投标要求,已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立案登记,现经过 公开 招标方法来择优选定设备(材料)供货单位。 2.资金起源 建设单位资金经过“前附表”第 3 项所述方法取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协议下合格支付。 3. 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其它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4. 招标范围、工期和交货地点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设备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5. 合格设备材料采购 5.1 为本协议项下提供全部设备材料必需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本协议项下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设备材料采购。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负担全部和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相关费用。不管投标过程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中已说明所需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程序和协议条款。 招标文件包含: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件及协议格式 第二卷 设备(材料)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卷 图纸资料 第五卷 评标措施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查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 招标文件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_3_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邮编地址以书面(信件/或电报/或传真,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 9. 招标文件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内任何时候,不管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回复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其内容和招标文件含有相同效力,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立案。 9.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当日内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定已收到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时间考虑招标文件修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 编制要求 10.1 投标文件应用汉字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书面材料,则应附有汉字译文,并以汉字译文为准(包含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 10.2 度量衡计量单位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按第 12和 13 款填写投标函和投标报价; (2)按第 14 款出具,证实投标人有资格投标和假如中标有能力推行协议证实文件; (3)按第 15 款出具,证实投标人提供设备(材料)是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 (4)按第 16 款提交投标确保金;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 12. 投标函格式 12.1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函内容。 13. 投标价格 13.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和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证实提供设备(材料)、设备(材料)介绍、原产地、数量和价格。 1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报招标文件所附对应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上拟提供设备(材料)单价和投标总价。 假如单价和数量乘积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报价不予接收,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 13.3 投标价格表应按下列方法填写: 13.3.1货物以目标地交货价格包含: (1)工厂交货、仓库交货或货架交货货物总价,包含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全部关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若授予协议,将要支付产品税和其它税费。 (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其它费用。 (4)协议条款上所列售后服务费用。 13.3.2 投标人根据要求分类报价,其目标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署协议权利。 13.3.3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价格应为推行协议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能够调整价格投标将按要求给予拒绝。 13.3.4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分别列出供招标人参考。 13.3.5设备(材料)价格、运输费、安装费等,详见投标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14. 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 14.1 依据第11款要求,投标人须提交证实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合格性申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3 投标人提供推行协议资格申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1)若投标人按协议提供设备(材料)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那么投标人应得到设备(材料)制造商或生产商正式授权书; (2)投标人含有推行协议所需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4 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和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证实文件”。 15. 证实设备(材料)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 15.1 依据第14款要求,投标人须提交拟供协议项下设备(材料)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5.2 设备(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设备(材料)关键技术和性能特点具体描述; (2)一份说明全部细节清单。包含使设备(材料)在技术规格中要求特定时间内正常和连续工作所需要全部备件和特殊工具价格和供货起源信息。 (3)对招标人要求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 15.3 为说明第15.2款要求,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书中所指出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换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换对象应基础上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要求,以使买方满意。 16. 投标确保金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金额投标确保金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6.2 投标确保金是用于保护买方免受投标入行为而引发风险,依据16.7款要求,发生这种行为给予没收投标确保金。 16.3 投标确保金应以下列任何一个方法提交:银行电汇、现金。 16.4 任何未按第16.1和16.3款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6.5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6.6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确保金可能被没收: (1)假如投标人在第18.2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为投标使用期满后90天。 17. 投标预备会 17.1 无 17.2 投标人所提问题须在要求时间前,就澄清问题书面送达招标人。 17.3 招标人以补遗文件形式回复投标人提出突出问题,于收到投标澄清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 18. 投标使用期 18.1 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应为书面往来。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此要求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许可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第 16 款中相关退还和没收投标确保金要求在投标使用期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18.3 按第 9款要求,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使用期对应顺延。 19.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不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投标。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 20.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20.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20.2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0.3 在密封袋上应: 20.3.1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 20.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4 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5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和第20.3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6 投标确保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日期 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21.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 21.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 迟交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8款要求投标文件使用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4. 开 标 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全部投标人应按时参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开标会,以进行验审。 24.2 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4.3.3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若投标人按第 23 款要求送达撤回投标通知,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24.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将当众给予拆封、宣读。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25. 投标文件有效性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5.1.1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5.1.2本须知第ll条要求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25.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5.1.4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或投标保函; 25.1.5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25.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25.1.7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5.1.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25.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25.2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具体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并依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依法组建,由甲方或其委托熟悉相关业务代表 1名,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 4 名组成。 评标委员会设责任人,评标委员会责任人由评标委员会组员推举产生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责任人和评标委员会其它组员有相同表决权。 26.4 评标委员会中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4名教授从河北省统一评标教授库内相关教授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26.5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和任何投标人或和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它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它好处。 26.6 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6.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该投标人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7. 投标文件澄清 27.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定和比较,评委会能够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要求和回复均应是书面,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 28.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8.1 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统计和评标所需关键信息和数据。 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没有计算上错误,是否提交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适宜,投标文件是否基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协议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在实质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协议中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8.3 假如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算术错误,修改错误标准以下: (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改后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许可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名次排列。 29. 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要求,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评标汇报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9.4 评标方法和标准 29.4.1评标以现场交货或仓库交货价格为基础,该价包含货物成本和货物所用零部件和原材料已付或要付关税和其它税费。 评标时,除了考虑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根据要求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原因:投标文件中包交货期;和协议条款要求付款条件偏差;部件、零配件和服务费用;所投货物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可能性;设备寿命期内运行和维修保养费;设备性能和生产能力;设备质量和适应性。 29.4.2评标方法和标准采取综合评定法。具体评标措施和标准附后。 2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6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汇报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文件、表格和其它资料应该即时归还招标人。 30. 评标过程保密 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30.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协议 31. 资格确定 31.1 不管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所选择中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推行协议做出确定。 31.2 上述确定将考虑投标人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4款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申明文件和买方认为必需和适宜其它文件资料。 31.3 假如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资格推行协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确定中标人 32.1 中标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含有良好推行协议能力和条件; (3)确保质量、确保交货期,提供最好售后服务。 33. 授予协议准则 33.1 买方将把协议授予经确定资格合格中标人。 33.2 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将中标结果公告3个工作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34.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标,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35. 协议签署 3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5.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协议附件。 35.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应更正并处以协议金额 罚款。 35.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子以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或因为35.4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上述一样原因不能签署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全部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因为上述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参摄影关标准向招标代理人支付。 37. 其 她 未尽事宜将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实施。 第二章 协议条款 一、通常条款 1 设备(材料)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规格。 项下所提供设备(材料)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要求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中没有对应标按时,设备(材料)应符合中国现行权威标准 2 相关专利权 2.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设备(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起诉。 3 包装及标志 3.1 卖方提供设备(材料),应按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运抵目标地后,不受损坏或变质,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要求。如因包装不善而造成损失、损坏、生锈,和由此而发生一切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 3.2 包装箱尺寸和重量,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要求。 3.3 在每一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具体设备(材料)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3.4 每件包装箱上均须以不褪色油墨做以下清楚标识: a 抵达目标地车站或地点; b 收件人名称及地址; c 协议号; d 设备(材料)名称和箱号; e 设备(材料)毛/净重(千克); f 包装箱尺寸(长×宽×高)mm; g 发货人名称、地址。 3.5 任何需吊装包装件,卖方应在每个包装件两面上标识“重心”和“起吊点”标志,以方便装卸处理。依据设备(材料)特点和运输要求,卖方应在包装件清楚地标识“小心轻放”、“防潮”、“正面朝上”和其它合适标志。 3.6 包装物不回收。 4 运输及装运通知 4.1卖方须在协议要求交货期前 5 天以书面形式将设备(材料)发运计划通知买方。 4.1.1 通知内容包含:协议号、设备(材料)名称、数量、件数、总重量、总体积(m3)、准备发运日期、始发站等。 4.1.2 和此同时,向买方寄送具体货单一式二份,并提出运输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4.2 除非协议另有要求,实际交货期计算,应以运输部门签署单据日期为准,如买方自提,则以实际提货日期为准。 5 提供单据 5.1 卖方发货后,在经过银行办理结算时,应向买方提供以下单据: a 发货票一份; b 装箱单一式二份。 6 技术资料 6.1 交货日期 5 日前,卖方应将投标文件和协议特殊条款及协议附件中说明应提供给买方多种技术资料邮寄给买方一套。 7 质量确保 7.1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设备(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是用最好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并提供质量确保期。 7.2 卖方确保所提供商品和协议要求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全部符合。卖方并确保所提供商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下,在质量确保期内运行良好。 8 检验和索赔 8.1 在交货前,卖方应就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及数量作出正确和全方面检验,并出具商品符合协议证实书(包含试验统计和书面汇报)。 8.2 设备(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一同对其进行检验,如发觉设备(材料)规格、质量、数量和协议不符,须出具检验证书,并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赔偿。 8.3 如卖方负责培训买方相关人员,须事先向买方提供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并达成买方提出验收标准。 8.4 在协议要求质量确保期满前假如发生设备(材料)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发生设备(材料)不管任何原因引发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良材料,买方有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8.5 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假如 15 天内不回复,应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一切索赔。 9 索赔处理方法 9.1 如设备(材料)不符合协议要求由卖方负责。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法之一理赔: a 同意拒收设备(材料),向买方退还所拒收设备(材料)货款,并负担全部损失和费用,包含利息、银行费用、运费、检验费等。 b 依据设备(材料)所受损坏程度,下降等级和买方所受损失价值,经卖方和买方达成协议,降低设备(材料)价款。 c 用新零件更换有缺点零件。新零件应符合协议要求规范、质量和性能条件,并负担买方蒙受直接相关损失费用。同时卖方还应依据协议第 9 条,对更换零件质量提供新确保期。 10 付 款 10.1 买方向卖方付款按协议特殊条款要求实施。 11 协议变更 11.1 买方能够在任何时间,在协议总范围内,以下述一个或多个方法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a 图纸、设计或技术规格,适适用于协议要求卖方为买方特殊制造和提供设备(材料); b 运输或包装方法; c 交货地点; d 卖方所提供服务。 11.2 假如上述变更通知造成卖方推行协议项下任何工作部分成本或时间增加或降低,不管该通知造成改变怎样,全部应对协议价格或交货时间表或二者做公正调整,且应对应地修改协议。卖方在本条项下任何调整要求必需在收到买方变更通知后7天内提出。 12 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处理 12.1因为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如地震、风灾、水灾、火灾等)造成卖方交货拖延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件通知买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事故证实书,邮寄给买方为证,即使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需方法从速交货责任。假如事件连续超出30天,买方有权撤销协议。如不可抗拒事件影响买方履约,则也照此办理。 13 违约和罚款 13.1 如卖方拖延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外,卖方应按协议法要求付给迟交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百分之一计算。此项迟交违约金应由买方开户行代为扣除。 13.2 如拖延交货超出30天时,买方有权终止协议,但卖方应向买方付以上要求之违约金,不得推诿或拖延。 14 仲 裁 14.1实施协议或协议相关事项所发生全部争吵,应经双方友好协商加以处理,假如开始协商后30天内没有达成处理措施,则由仲裁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二、协议特殊条款 1.货物名称: 2.数量: 3.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现场 4.交货日期:投标人报出最短日期。 5.协议双方 5.1买方:是指招标人 5.2卖方:是指中标人 6.签定协议:依据是《中国协议法》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文件等。 7.深化设计:协议签定后,卖方应主动安排技术人员和设计院和招标人配合对设计图纸、技术规格、参数、型号、数量等进行最终确实定,做好加工、制造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总进度。 8.施工配合:施工中,卖方应安排技术人员和招标人进行安装施工同时配合,确保基础尺寸精度和正确,同时将预留洞口、预埋铁件尺寸和要求条件提供招标人,使产品能够进行顺利安装和调试,确保产品整体质量。 9.供货日期:根据工程总施工进度和实际要求,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供货时间,乙方在接买方书面通知后进行正式安排生产,确保产品按期供货。 10.付款方法 10.1本协议预付款:协议总价10%; 10.2协议中全部内容运至工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买方付至协议总价60%。至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不再支付款项。卖方如不能根据招标人及电业局要求按时验收、送电,每迟一天扣协议总价1%,但罚款累计金额不超出协议总价40%。同时招标人有权力不再支付以后协议款项,由此发生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卖方负担。 10.3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买方付至协议总价95%; 10.4余协议总价5%作为质量确保金,待质量确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 10.5卖方在收取工程款同时开具合格含税发票。 11.违约和索赔 11.1卖方须对一切和本协议相关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凡和本协议设备相连接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协议价格以外任何费用。 11.2假如买方有充足理由认定卖方无能力按协议约定交货,买方有单方终止协议权力,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包含业主和买方),均由卖方负责。这种理由包含但不限于: 1)不能提供满足交货要求生产计划或未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生产工艺或检测手段达不到协议要求; 3)企业立即进入破产程序或正在进行破产清算或产权立即(正在)发生重大改变; 4)企业生产组织不正常,不能正常生产; 5)企业因为资金或其它原因,不能立即购进制造本协议设备所需原材料、配件; 6)其它可能影响卖方推行交货义务事件。 11.3在双方按本协议要求验收后,假如买方发觉设备质量和协议要求不符,或在设备质量确保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点(包含但不限于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有缺点部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十日内无偿更换缺点部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11.4假如不是因为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或未经买方书面认可卖方未能按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卖方应向买方按下列标准支付迟交违约金: 迟交1~10天,天天违约金为协议价款0.5%; 迟交11~15天,天天违约金为协议价款1.0%; 迟交16天以上,天天违约金为协议价款2.0%; 11.5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协议继续推行交货义务,也不解除卖方基于本协议应该推行其它义务。 11.6假如协议设备在检验、试运行、性能考评和确保期内卖方未能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负担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有权选择下列处理方法: 1)由卖方自负费用更换有缺点部件。假如卖方更换有缺点部件,买方有权自行处理缺点部分,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保质期将重新起算。 2)按质量低劣程度、买方受损害程度及损失数额对协议设备进行降价。 3)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协议价款和负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包含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和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其它费用。 赔偿买方由此引发其它损失。(造成数项违约,处罚按各项罚款及索赔金额累加计算,违反几项处罚几项) 11.7假如索赔通知是在确保期满后30日内提出,便应被认为是有效。假如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日内未能作出回复,则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收。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要求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久限内作出书面回复,则视为卖方同意接收买方根据上述要求任何一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 12.投标人如对招标人有优惠条件或其它,请附页文字或数字说明。 第三章 协议格式 一、设备定货协议格式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之要求,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项目管理/招投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