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
分包工程
招 标 文 件
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
0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编制
五、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协议
九、城置协议格式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确保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4、授权委托书
5、报价汇总表
6、单体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7、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8、主材品牌、价格一览表
二、技术标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简历表
2、投标人(企业)工程施工业绩表
3、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
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第四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关键材料表、图纸及技术资料
一、工程量清单
二、关键材料表
三、图纸
四、技术资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投标人:
徐州金色年华一期项目D1#楼~D12#楼、G10#楼-G13#楼外墙保温及装饰(包含真石漆、文化石、干挂花岗岩、GRC线条)分包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贵企业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贵企业如愿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请具体阅读本招标文件,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招标工程名称:徐州金色年华一期项目D1#楼~D12#楼、G10#楼-G13#楼外墙保温及装饰分包工程
招标方法: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1月29日 时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
投标截止时间:2月5日 时之前(北京时间)
招标人: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
地 址:经济开发区徐淮路以北,汉源大道以东
联络人:马伟
联络电话:
传 真:
邮 编:221000
E-mail:
很感谢您合作!
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
1月25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徐州金色年华一期项目D1#楼~D12#楼、G10#楼~G13#楼外墙保温及装饰分包工程
建设地点
徐州市开发区城东大道北侧42号地块
联络人
马伟
电话
招标方法
邀请招标
投标确保金
壹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
徐州金色年华一期项目D1#楼~D12#楼、G10#楼~G13#楼外墙保温及装饰分包工程,详见招标范围平面示意图及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法
由承包人包工包料施工
工程类别
工期要求
工期为5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要求合格产品,且严格根据施工规范要求精心施工,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级
工程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由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使用期
截止投标以后3个月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电子标书壹份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地址: ;接收人:马伟
投标截止时间: 201 年 月 日 时之前(北京时间)
开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月5日;地点:徐州城置伟业房地产开发会议室
评标措施
经评审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备注
一、总则
(一) 工程概况
现在相关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资金现已落实,现经过邀请招标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1、招标范围及相关内容:(详见前附表)
2、现场施工条件:
(1)现场工程进度:已含有进场条件
(2)施工用水、电:电源、水源由招标人委托总包单位在开工前提供。
(3)勘探资料:勘探资料已齐全。(若有)
3、工程资金起源:自筹
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全部发出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方法: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三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
2、全部问题解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文件后三个日历天内提供给全部投标人。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以修改通知方法发出。
(三)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个日历天前,招标人全部可能会以书面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暂定工程量协议形式。综合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从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损耗、运输、仓储、安装、辅材(包含五金件)、配合总包方施工、材料/成品检测试验、工程验收费用、工程保护到保修期内无偿维修、创办及方法费、管理、利润及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费用,一次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除甲方确定之设计变更和签证外)(具体详见附件中报价格式要求)。
2、本工程具体进度要求、质量要求、付款方法、违约处罚等内容详见附件中协议格式。
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日历天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没有提交投标确保金,应该对招标人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4、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应按要求格式要求实施,并提供符合Excel格式电子光盘一份。
四、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2.1、商务标部分
2.1.1、投标函
2.1.2、投标确保金(收据复印件)
2.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2.1.4、授权委托书(必需提供原件)
2.1.5、报价汇总表
2.1.6、单体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2.1.7、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2.1.8、主材品牌、价格一览表
2.2、技术标部分
2.2.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简历表
2.2.2、投标人(企业)工程施工业绩表
2.2.3、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
2.2.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2.2.5、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3、样板部分
样品清单报送实际样品,需固定于1000*1200mm规格板材上,需合理排列并需标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信息,同时于板材上方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中标后样品将被封存。
投标人需提供关键样品(详见主材品牌、价格一览表)
3、投标人必需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文件格式按要求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一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其中投标报价及其它反应组价和分析数据资料还须提供符合Excel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并一起装袋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在投标最终期限前提交。
(二)投标担保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法采取:投标确保金□□万元人民币。
2、投标确保金可采取以下方法缴纳:□支票、√现金。
3、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方法和金额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确保金:
(1)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提交投标确保金后,投标截止期前不送达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和标志。
(三)勘察现场
1、投标人能够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假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管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及“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还必需加盖符合本工程资格要求预算编制人员资格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需按前附表要求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商务标”或“技术标” 字样,全部封袋上全部必需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需同时提交光盘一张,并和投标书正本一起装袋密封和标志后在投标时提交。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招标人能够以修改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3、超出投标截止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已经过资格预审投标人提交之有效标书少于三个,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要求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组织。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将给予拆封、宣读、统计。
3、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3)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4)未提供法人证实和有效身份证实;
(5)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实;
七、评标
(一)评标
1、评标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清标工作小组;
(2)评标准备及清标;
(3)初步评审;
(4)具体评审;
(5)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汇报
2、清标
(1)组建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清标工作组应该遵遵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评标保密和回避要求。
(2)清标工作关键内容包含:
①根据投标总价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②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全方面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方法、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全部偏差;
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④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计算错误;
⑤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投标价格;
⑥形成书面清标情况汇报。
3、评标活动
(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本工程采取下列第(1)种方法进行评标。
(1)经评审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合理、最低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除外。
(2)综合评定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5、评标过程中,数据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该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
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组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根据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形成评标结论。评标汇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
7、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要求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定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要求作为重大偏差,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该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
(二)投标文件澄清
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示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报价评定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标准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全部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如未说明,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4)按前款要求调整后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要求标准,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投标人应该根据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该投标人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觉投标人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部分成本,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场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
(六)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要求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
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3、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光盘,造成投标文件内容无电子文件信息,使招标人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分析评价;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6、投标人名称或投标项目经理和经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7、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8、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9、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12、投标文件改变或遗漏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格或费用、材料规格或型号等特殊要求;
13、投标文件改变属于投标人代收代缴性质多种税、基金或行政规费标准、或遗漏相关内容;
14、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不一致;
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16、法规要求其它废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废标情形。
评标委员会依据要求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招标人重新招标。
(八)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40个日历天前完成。不能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40个日历天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应该对应延长久投标担保使用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使用期造成投标损失,招标人将给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使用期除外。
八、授予协议
(一)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日历天内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没有提交投标确保金,应该对招标人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二)协议签署
1、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署协议。
2、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后5个日历天,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九、城置协议格式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
分包工程
施工协议
项目名称:□□□□□□□□□□□□□□□□□□
发包方: □□□□□□□□□□□□□□□□□□
总包方: □□□□□□□□□□□□□□□□□□
分包方: □□□□□□□□□□□□□□□□□□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分包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方(全称): □□□□□□□□□□□□□□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全称): □□□□□□□□□□□□□□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标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三方友好协商,就二期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分包协议,供三方共同遵照实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将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发包给丙方,由乙方对该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料等全方位管理及提供水电、提供仓储和施工场地、提供垂直运输和完工后收尾等全方位配合,该等管理和配合工作如同乙方自行将本工程分包给丙方一样。
4、施工期限:20□□ 年 □□ 月 □□ 日进场,20□□ 年 □□ 月 □□ 日全部施工完成。(具体施工进度参见经甲、乙双方确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包含修正工期安排)。
二、分包协议暂定总造价:
分包协议暂定总造价为:RMB□□□□□□□□万元,
(大写人民币□□□□□□□□□□□□□□□□) 。
相关内容参阅附件3:【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组成明细】。
本分包工程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暂定工程量协议形式。分包协议单价包含丙方完成份包工程之全部费用,已包含但不限于从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损耗、运输、仓储、安装、辅材(包含五金件)、配合乙方施工、材料/成品检测试验、工程验收费用、工程保护到保修期内无偿维修、创办及方法费、管理、利润及税金等所需全部费用,一次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除甲方确定之设计变更和签证外)
三、付款方法:
1、单栋楼外墙保温部分全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丙方支付该外墙保温分项工程造价70%;
2、单栋楼真石漆部分全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丙方支付该真石漆分项工程造价70%;
3、总承包工程完工验收立案(符合质监等主管单位最终检验、审核、验收)经过后,甲方向丙方累计支付至该等分项工程造价80%。
5、结算完成后,甲方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到结算总价9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确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总包完工立案经过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甲方将剩下质保金无息退还丙方(质量缺点扣款除外)。
6、丙方在每个月25日前依据上述节点要求申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资料后30日内审核完成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本协议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协议形式,除协议约定可调整协议价款范围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综合单价在协议实施期间保持不变,承包形式由丙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双方约定协议价款调整条件和方法以下:
1、除暂定工程量、甲方确定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可调整外,其它均不调整。
2、当发生暂定数量、甲方确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时,按以下方法调整协议价款:
(1)如发生局部工程量或工程内容发生改变时,将依据甲方确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原设计施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进行调整增减工程费用;
(2)如发生子目工程量清单中已经有或相同,则该子目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计算或换算;
(3)如发生子目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由丙方提出价格申请(包含单价组成明细),经甲方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询价后确定综合单价,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五、质量标准:
丙方承诺本协议范围内所使用材料均为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要求合格产品,且严格根据施工规范要求精心施工,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经过甲方、乙方、监理及相关政府主管单位立案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如工程质量经完工验收不合格,则丙方应给予整改直至合格为止,由此造成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丙方负担。如经整改丙方仍未经过完工验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还未支付款项,有权要求丙方全部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丙方款项,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所以造成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给购房者赔偿款、甲方整改费用等)。任何因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由丙方负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十条处理。
六、各方职责:
甲方:
1、丙方进场时,甲方应协调乙方和丙方施工现场情况交底。
2、检验丙方施工质量,对丙方完成工作量给予确定,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3、按本协议第三款之约定,按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
4、督促,协调乙方和丙方施工配合。
5、督促乙方和丙方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对产品保护。
6、按总包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配合管理费。
7、甲方有权依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对丙方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或调整,乙方及丙方均无异议。
丙方:
1、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及乙方同意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工程实际进度改变,随时调整作业计划,满足乙方进度要求,确保工程准期完工;如因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结算总价1%/天给予工期延误处罚,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计。
2、采取切实有效方法,做好施工过程中及已完工未移交部位保护工作,负责损坏部位修复,落实谁损坏谁赔偿标准;
3、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自觉接收乙方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遵守政府要求,持证上岗,规范用工,合理正当使用劳动力;
5、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统计及质量确保资料填写、搜集和整理。完工验收前15天将装订成册各类资料移交乙方;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工程清洁后移交给乙方,全部丙方之临时设施、原材料、设备、垃圾等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向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7、负担本分项工程质量监督费(如有)和施工用水电接驳及使用费用。
乙方:
1、向丙方提供下列施工设施及施工条件:
(a)垂直运输;(b)施工期内脚手架;(c)一个用作临时住宿、仓库用场地;(d)提供用水、用电接驳条件; (e) 工地内一切现成设施及设备。
2、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表,参与对丙方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会审,提出专业意见,在丙方施工过程中立即检验,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3、推行乙方责任,主动做好施工现场协调联络工作,对本分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验和验收。并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完工验收时随建筑物主体工程资料一并移交甲方。
4、做好分项工程完工后收尾工作。
5、立即做好对丙方进场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检验丙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对丙方违章行为经教育不更正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6、组织对总包施工范围内全体施工人员产品保护教育,切实有效地帮助丙方做好产品保护,落实谁损坏谁赔偿标准。
7、当丙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协议各条款约定,且虽经乙方数次提出仍无改善,乙方有权提议甲方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暂停施工直至要求甲方取消丙方工程承包资格。由此造成损失按本协议第十款处理。
8、按总包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分包工程配合管理费。乙方不得再向甲、丙双方收取其它任何形式配合管理费。
七、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已委托□□□□□□□□监理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丙方应自觉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各项检验、监督,为监理工作开展提供方便,认真实施监理工程师各项指令,和此相关全部费用包含在分包协议综合包干单价内。
八、保修期及费用:
本分项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二年,自总承包工程经过完工立案合格日起计。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缺点(含原材料、加工制作、安装)引发问题,由丙方负担责任,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如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应该作对应赔偿。如属用户使用不妥等人为造成损坏,丙方应立即给修理,合适收取材料成本费。超出保修期产品丙方实施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九、现场代表:
甲方委派 □□□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协议项目标实施和协调。
乙方委派 □□□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协议项目标实施和协调。
丙方委派 □□□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协议项目标实施和协调。
十、违约赔偿及争议处理:
1、 甲方不推行协议义务,甲方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或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丙方不推行协议义务,丙方负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及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丙方违约连续未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无条件退场和终止协议,丙方需所以违约而负担全部对甲方和乙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不推行协议义务,管理不严造成质量事故或配合不力影响工程进度,乙方负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付乙方配合管理费,直至乙方问题得到更正。因乙方违约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甲方及丙方经济损失。
4、如发生协议争议,各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标准处理。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协议工程丙方必需自行施工,如发觉有工程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双方所以受到全部损失。
2、假如丙方在本协议签署和推行,不管出于何种目标,给甲方人员及工程监理单位以任何形式好处或回扣,不管数额大小,一经发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除甲方未付工程款项将不予支付外,所以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应全额赔偿。
3、丙方承揽本分项工程质量标准除满足本协议约定外,还必需达成乙方于总承包协议内承诺甲方质量要求。如因丙方原因影响乙方单体工程质量和进度,而乙方能举证证实其已经尽到总包管理、协调责任,对由此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不应由乙方负担责任,不然乙方需负担相关连带责任。
4、乙方和丙方相互之间因本分包协议或和本分包协议相关任何索赔、诉讼等不得要求甲方负担连带责任(甲方原因引致除外)。
5、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
6、下述内容为本分包协议组成部分,将按以下次序优先解释本协议真正之含义:。
(a)本协议
(b)来往函件
(c)技术要求(附件1)
(d)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施工招标图(附件2)
(e)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组成明细(附件3)
(f) 主材品牌价格一览表(附件4)
(g)施工方案(附件5)(正式施工前由丙方提交较投标时更完善正确之方案以供审批。若施工方案中所描述内容或标准和招标文件、协议及技术/施工规范要求有矛盾,应以较高要求实施,承包商不得进行额外费用索赔。)
(h)协议变更、现场签证和限价单协议(1.1版本)(附件6)
(i)工程质量保修书
7、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完成后立即生效,至甲方付清全部款项或协议约定丙方推行保修责任完成(以晚发生时间为准)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络人: 联络人: 联络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1: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组成明细
附件3: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组成明细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全称): □□□□□□□□□□□□□□□□
分包方(全称): □□□□□□□□□□□□□□□□
为确保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方、分包方协商一致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分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及双方约定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以下: 按国家《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因分包方原因产生工程质量问题应全方面负责。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总承包工程完工立案合格之日起计。
双方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以下:
1、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均为 贰 年;
2、其它约定:本工程发包方已委托□□□□□□□□□□□□物业企业(以下简称“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在质量保修期内,因分包方质量问题,在收到“物业企业”维修通知后三天内必需提出维修方案,经“物业企业”确定后一周内处理完成,若造成住户索赔和物业管理增加投入由分包方全部赔偿。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项目,分包方应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处理完成。分包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修理,发包方或物业企业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由此所发生之一切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若有)由分包方负担或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分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抵达事故现场抢修。非分包方工程质量引发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因分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分包方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协议结算总价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五、质量保修金返还
发包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经物业企业书面确定无质量缺点扣款后将剩下质保金无息返还分包方。
六、其它
未经发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将本工程保修工作进行外包。
双方约定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保修期内、外均设置维修电话方便联络。
分包方维修联络电话: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分包协议附件,由发包方、分包方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5:
协议变更、现场签证和限价单协议(1.1版本)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双方经过协商于□□年□□月□□日签署了□□□□□□□□□项目施工协议,为了规范和该协议相关协议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升结算效率,保护双方利益,特签署以下协议:
一、协议变更
1、定义:协议变更是指包含到对原协议约定改变,包含对协议图纸、协议约定技术规范、工期、质量,比如由发包方提出功效性更改带来对协议图纸改变和修改等。
2、分类:
2.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对已经交付给发包方设计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优化和依据发包方要求功效改变所做出对应变更。
2.2、技术核定: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承包方、发包方)依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定和依据功效改变所做对应变更,惟该技术核定单不包含费用调整。
2.3、其它:除协议变更、技术核定之外包含对原协议约定改变。
3、编号:由发包方统一编号。(协议名称—BG—001)
二、现场签证
1、定义:依据协议或协议变更单要求,针对图纸上无法反应工程内容,进行现场确定,比如拆改、窝工、地下障碍物清除等。
2、分类:
2.1、 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包含协议范围之外工作内容所作签认证实。包含签字认可非协议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等。
证签证:对协议范围内、须现场确定工程量工作内容所做签认证实 2.2、见证签证:对协议范围内、须现场确定工程量工作内容所做签认证实。
3、编号:协议名称—QZ—001。(依据上述编号规则由协议单位自行次序编号,发包方审核)
三、材料/设备限价单
1、定义:在协议报价中没有或明确为暂定价材料或设备单价,需发包方确定单价材料或设备。
2、分类:
2.1、协议报价中没有材料或设备;
2.2、因设计变更而产生新增材料或设备;
2.3、协议报价中明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