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润置地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标
满足企业连续、快速发展需要,规范人员招聘步骤,健全人才选择机制。
二、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华润置地江苏省企业全部岗位招聘工作。
三、职责
(一) 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
1、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
2、编制区域(含总部、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3、审批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4、审核区域总部、城市企业管理团体、财务一把手计划外招聘申请;
5、审批城市企业计划外招聘申请;
6、审核城市企业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7、审核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8、招聘区域总部招聘全过程组织实施(公布信息、搜集、筛选、组织面试等);
9、办理聘区域总部录用手续。
(二)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
1、负责编制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2、审核城市企业计划外招聘申请;
3、负责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4、负责城市企业职员(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各部门责任人)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三) 用人部门
1、提交部门人力资源需求和《招聘申请表》;
2、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面试。
(四)专业责任人
1、审核城市企业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2、审核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3、区域总部助理经理级以下职员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五)城市企业总经理
1、审核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2、审核城市企业计划外招聘申请;
3、审核城市企业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4、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5、城市企业职员(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各部门责任人)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六)区域企业总经理
1、审批区域(含总部、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2、审批区域总部、城市企业管理团体、财务一把手计划外招聘申请;
3、审批城市企业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4、审批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5、审批区域总部助理经理(含)以上职员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
四、工作程序
4.1. 招聘标准
4.1.1. 公开透明标准
企业全部岗位招聘应面向全部符合条件人员,拟招聘岗位各项要求应在企业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告,在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根据事先制订招聘标准进行人员甄选。
4.1.2. 择优录用标准
企业在录用人员时,应遵照“先德后才”观念。拟录用人员首先需含有良好职业道德,其次还应满足企业要求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只有德才兼备优异人员才是企业录用人员标准。
4.1.3. 先内后外标准
为提升企业内部激励水平,,建设职员晋升通道,当企业出现缺编岗位时,应首先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在内部人员不能满足缺编岗位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4.1.4. 科学测评标准
在招聘工作中不停引进科学优异测评方法,建立和企业人才战略及各岗位特点相适应用人标准,尽可能采取结构化面试工具,避免主观性、随意性造成以主试人个人性格和道德标准判定求职者优劣情况。
4.2. 年度招聘需求计划制订及审批
4.2.1. 年度招聘需求计划是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内容之一,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编制区域(含总部、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由区域总部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编制城市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经城市企业责任人审核、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批后实施。
4.3. 招聘渠道
人力资源部应依据招聘岗位特点,选择适合招聘渠道组合,招聘渠道关键有:
1) 内部招聘:企业出现缺编岗位时,应首先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在内部人员不能满足缺编岗位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岗位。
2) 校园招聘:每十二个月人力资源部将企业招聘信息立即发往相关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院校有选择地参与学校人才交流会,公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适适用于人才贮备和补充初级岗位。
3) 媒体招聘:经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公布招聘信息,经过搜集简历建立企业“简历蓄水池”。适适用于招聘中级及以下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也是对企业品牌一个软性宣传。
4) 职员推荐:企业激励内部职员推荐优异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标准按程序考评聘用。适适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5)招聘会招聘:经过参与各地专场人才招聘会了解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和应聘者充足交流了解行业内最新管理动向,宣传企业品牌形象,扩大企业著名度。适适用于招聘中级及以下各类管理人员。
6) 中介企业: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人员需要,能够考虑经过委托中介机构引进人才措施。适适用于引进高级人才。
7) 主动出击:面对房地产行业高端人才稀缺现实状况,结合这类人才极少主动应聘特点,人力资源部应利用多种渠道(如业内相传口碑、实际工作结果追溯、非工作场所交流等),主动联络企业所需人才,努力争取为我所用。
8) 集团专场招聘会:借助于华润集团品牌,参与集团专场招聘会。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岗位。
4.4. 招聘管理权限划分
见附表
4.5. 招聘实施
4.5.1. 计划内招聘申请审批:
4.5.1.1城市企业管理团体(助理总经理及以上职员)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由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审核,城市企业责任人、专业责任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4.5.1.2城市企业各部门责任人(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由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审核,用人部门、城市企业责任人、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专业责任人审核,区域总部总经理审批。
4.5.1.3城市企业职员(不包含管理团体及财务一把手、各部门责任人)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由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负责,城市企业责任人审批后实施,抄送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
4.5.1.4区域总部助理经理级以下职员招聘、录用、定薪及调整、晋升由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各专业责任人审批后实施,抄送区域总部总经理。
用人部门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及年初确定招聘计划,提出招聘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4.5.2. 计划外招聘:
《招聘申请表》需按步骤权限审批后,方可进入招聘程序。
区域总部、城市企业管理团体、财务一把手计划外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提出,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区域总部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城市企业计划外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提出,城市企业人事行政部、城市企业责任人审核,区域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批后实施。
4.5.3. 公布招聘信息
1) 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特点选择适合招聘渠道,在距离到岗时间最少2个月之前公布招聘广告。
2) 公布渠道广告内容应包含:企业介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数量、岗位职责描述、任职资格、截止日期、联络方法等。
4.5.4. 接收应聘信息及初步筛选
1) 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简历初选,审查关键为求职者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并确定和通知初试人员名单。
2) 内部招聘时人力资源部还需注意,拟初试内部人员,应事先取得所在部门责任人同意,并可提供书面证实材料(包含电子邮件)。
4.5.5. 初步面试
1)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主持。应聘人员填写完《应聘人员记录表》以后,主试人员应首先了解求职者基础信息、求职动机、薪酬要求等情况以后,填写《面试测评汇总表》,并对依据需求对符合缺编岗位需求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分为三部分:专业知识测试、认知能力测试和性格测试。
2) 专业知识测试由企业各专业资深人员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试题,考察关键求职者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利用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3) 认知能力测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发对应工具,考察关键求职者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能力等,依据结果判定求职者发展潜质。
4) 性格测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试题,考察关键为求职者性格特征,依据结果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和团体需求。
4.5.6. 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用人部门责任人主持或授权本部门其它人员主持,并填写《面试测评汇总表》,关键对求职者专业技能、从业经验进行评价。
4.5.7. 其它复试。其它复试由人力资源部根据“5.4招聘录用权责”要求组织相关领导进行,对参与复试人员智力、品德、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和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及了解。
4.5.8. 背景调查。为核实应聘者个人资料,对应聘者有正确评价,面试结束后可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中层(含)以上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但必需取得其本人同意。
4.5.9. 体检。应聘者经过面试,人力资源部可安排应聘者到三甲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项目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脏器常规检验;
2) 生化检验;
3) 心电图;
4) X光透视;
5) 转氨酶。
4.5.10.录用审批
1) 对经过企业面试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整理《面试测评汇总表》(含初试面试和专业面试资料等),按招聘工作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2) 审批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用人部门和拟录用人员发送《录用通知书》。
3) 内部招聘人员,根据《职员调动作业指导》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4.6. 招聘其它事项
4.6.1. 对未被录用求职者材料,如企业其它职位潜在录用可能,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将其信息保留在本单位简历库中,并妥善保留其应聘材料,统计其未被录用原因,以备后用。
4.6.2. 对于全部参与企业初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复试求职者,不管最终录用是否,人力资源部全部应以合适形式给回复。
4.6.3. 为表现对求职者尊重,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认真阅读求职者简历,面试时间标准上不得低于15分钟。
4.6.4. 为提升内部职员推荐主动性,对内部推荐职员给一定奖励。被荐人员在被录用并经过试用期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推荐职员。具体奖励标准以下:(详见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职位类别 奖励标准(人民币,税前)
部门副职以上中、高级管理人才 3000 , 5000
关键技术人才 , 3000
企业急需其它人才 1000 ,
4.7. 招聘工作后评定
4.7.1. 招聘效果评定:招聘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依据下列指标来衡量招聘质量,形成招聘工作汇报:
1) 缺编岗位是否得到满足;
2) 聘用率是否达成招聘计划要求;
3) 求职者数量和实际聘用人数百分比;
4) 接收聘用求职者转换率;
5) 新职员入职后流失率;
6) 新职员年底绩效考评成绩是否高于平均水平;
7) 用人部门对新职员满意度;
8) 人均招聘费用是否符合符合市场行情。
4.7.2. 招聘改善:招聘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新职员及用人部门对招聘组织工作意见、研究每种招聘渠道时间、成本和效果等,作为招聘工作深入改善依据。
五、附件
文件名称
年度招聘编制计划及费用审批表
计划外岗位招聘申请表
应聘人员记录表
面试考评表
录用通知
内部推荐奖励申请表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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