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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海景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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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景路交通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FBH060/S-02 发 包 人:潍坊滨海投资发展 潍坊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招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 二○一十二个月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文本格式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及施工条件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十章 附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景路交通设施工程。工程发包人为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潍坊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 一、工程概况: 海景路,道路全长1800m,设计车速为60km/h(局部设计车速为km/h),道路所在区域整年平均风速3.5m/s,最大风速达22.3 m/s。本工程选择设计参数为:风速为32.5 m/s,基础设计地基承载力fa≥150Kpa。 1、设计内容: (1)交通标志 该道路设置标志关键有指示标志、指路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 (2)交通标线 依据道路横断面行车道部署方案用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中心双黄线等标线划分车道;在港湾式公交车站位置划设港湾式停靠站标线;依据交通管理需要在交叉口驶入段等路段设置严禁变换车道线。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包含:人行横道线、停车线、车道中心线、车行道分界线、导向箭头线等。在平交路范围内可依据需要增设左转弯待转区线、左转弯导向线、导流线等。 本路根本依据路宽按双向八车道进行划线。车道边缘线为宽度15cm实线,车行道分界线宽度为15cm,虚线线段长6m,间隔长9m,人行横道宽6(3)m,划线宽度为40cm,间距60cm。停止线宽30cm,距人行横道2m。车行道边缘线距路缘石75cm(桥梁段车行道边缘线距路侧25cm)。并合适增设路面文字、图形标识,配合指路标志发挥引导功效。 2、设计及建设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安装规范》(GB14886-) 3、《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2) 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47- 7、《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GA489- 8、《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509- 9、《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法使用范围》GA/T572- 10、《公安交通管理路口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T652-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二、工期:12月25日至1月23日,总工期30天。(依据道路工程工期完成实际情况可做实际调整)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四、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3年,3年内出现异常问题,无偿维修维护,随叫随到。自工程完工验收算起。(验收之前,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全部设施完好。) 2、中标单位每个月巡查1遍,方便立即发觉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3、其它按国家或相关部门要求实施。 五、其它 1、中标单位在施工中应对道路、人行道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由其负责赔偿或恢复原状。 2、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市场涨价原因,报价不会随工期调整而有所改变。 六、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 地址:文化路458号(无线电管理办公室214室) 本项目联络人:麻迎春、姚道峰 8219050 邮箱: 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景路交通设施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滨海经济开发区 3 1.1 建设规模 见“工程概况” 4 1.1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单价协议承包 5 1.1 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见“工程概况”) 7 2.2 工期要求 12月25日至1月23日,总工期30天。(依据道路工程工期完成实际情况可做实际调整) 8 3.1 资金起源 潍坊滨海投资发展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含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10 4.3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14.1 工程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 16.1 投标使用期 45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13 17.1 投标确保金数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必需经投标单位基础帐户转帐,拒绝个人或其它任何形式转帐或交纳现金) 14 5.1 标前答疑及踏勘现场 答疑时间:6月6日 15时00分。 地点:滨海经济开发区北海路和港营路转盘交叉口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6月6日17时前发送邮件至 同时将疑问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电话(传真):联络人:张君伟。全部投标人应参与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 15 18 投标人替换方案 无 16 19.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和技术标正本各一份,(并提供和正本相同版本电子版,商务标:EXCEL格式;技术标:WORD格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副本各七份;开标前3天,招标代理机构将两份书面招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送交评审中心。公告期满2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二份及其电子版、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送交评审中心。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滨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三楼开标室 时间:6月13日14时00分 18 2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3日14时00分(投标人须提前一小时抵达开标现场,由公证处审查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交业绩证实材料原件。) 地点:滨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三楼开标室 投标人授权代表及预算人员应该参与开标会议。 19 32.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第九章 20 37 履约担保金额 见“投标须知”第17.4条 三、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公开招标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起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为含有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含以下有效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部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证书、用工协议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下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实复印件(开标时必需提供以上全部原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者,其投标将被拒绝),业绩证实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4.5投标人借用她人资质投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没收投标确保金;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人和借出资质单位三年内在滨海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标投标资格并给予公告(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6.2项目代理服务费 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1980号文件工程类要求标准收取,其中80%为招标代理企业招标服务费,20%为评审费,评审费由招标代理企业于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区评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6.3 公证费由中标单位负担。 7、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组成 8.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文本格式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及施工条件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十章 附件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澄清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 汉字 。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2.2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2.2.1 投标函; 12.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2.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2.4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 投标报价说明; (2) 投标报价汇总表; (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 方法项目报价表; (5) 其它项目报价表; (6) 关键材料清单报价表; (7)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8) 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 12.2.5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4)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2.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12.3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施工方法; (2)工程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关键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计划表; (4)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方法; (5)确保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方法; (6)确保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方法; (7)确保工期技术组织方法;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需说明其它内容。 注: (1) 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形式,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可推断出任何相关投标人名称、背景特点资料和信息和能够识别标识。 (2) 编制技术标时,标书封面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统一格式,“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不加盖任何印章。 (3) 技术标标书结构层次次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最终一层)为“(1)”。 (4) 技术标标书内容用纸(施工进度图及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图除外)统一用A4复印纸,激光打印机打印,第一层标题为黑体二号字,第二层标题为黑体三号字,第三层标题为黑体小三号字,内容字体(第四层)为宋体小三号字,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图及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图一律用A3复印纸,激光打印机打印,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5) 技术标装订统一采取黑色塑料打孔卡子。 (6) 技术标书不得出现页码编号;不得编制目录。 (7) 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要求者,技术标部分不得分。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2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方法。 14.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14.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14.4 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4.5 本招标工程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标成本、利润、税金、创办费、技术方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要求费用等全部费用。 14.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14.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事项,用文字书写和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4.8投标人采取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或综合单价百分比优惠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将不予接收。 15、投标货币 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 人民币 。 16、投标使用期 16.1 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7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7、投标确保金 17.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13项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必需由投标单位基础帐户转帐,拒绝个人或其它任何形式转帐或交纳现金。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6月11日11时(电汇以上述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银行凭证为准)以前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到代理企业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潍坊分行鸢飞路支行 开户账号: 联 系 人:于晓丽 联络电话: 传 真: 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7.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协议签定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4投标确保金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企业从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中扣除项目代理服务费,投标确保金余款作为项目履约确保金转入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在工程质保期满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凭最终验收汇报给予退还(无息)。 17.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17.5.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5.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要求修正标价; 17.5.3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或签署协议协议。 18、投标人替换方案 无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标书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附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副本除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副本除外)。 (四) 投标文件提交 20、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20.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使用黑色塑料打孔卡子。 20.2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0.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20.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招投标中心 地址: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 20.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WFBH060/S-02; (2)工程名称: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景路交通设施工程; (3)6月13日14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4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和第20.3款所要求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本须知第23条要求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0.5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20.2款和20.3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通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6 全部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1、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 22.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迟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相关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5、开标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参与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 25.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5.3 开标程序: 25.3.1开标会议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验,确定她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但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5.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 25.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根据本须知第20条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 26.1.2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26.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6.2 招标人当众宣告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人认为合适其它内容。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8、评标过程保密 28.1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拟中标人确实定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澄清 29.1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31条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30.1 开标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2条要求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30.3 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30.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30.4.1 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0.4.2 未实质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30.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30.4.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30.4.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30.4.6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许可联合体投标时); 30.4.7 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30.4.8 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或投标函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关键材料、设备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30.4.9投标人采取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或综合单价百分比优惠方法进行投标报价; 30.4.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30.5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遗漏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情况,而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这种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1、投标文件计算或表示错误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31.1.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31.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31.1.3 投标文件中填报工期、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为准; 31.1.4 当投标文件中填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和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31.1.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1.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当各细目标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投标价和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含本数),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1.1.7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填报工程量和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相对应项目标工程量不一致时,此时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相对应项目标工程量为准。修正后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出单位工程投标报价1%(含本数),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1.1.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后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出单位工程投标报价1%(含本数),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而且不影响评标工作。 31.3对多报清单子项、报价或少报清单子项、报价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4方法项目费、规费、税金未单独报价按废标处理。方法费一次性包死,不随工程量改变而改变,结算时不予调整。 32、投标文件具体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30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2.4评标方法及标准 32.4.1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定法:即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及工期确保、业绩和信誉等给予不一样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方法,评出拟中标人; 32.4.2此次评标不确保最低投标价中标,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不宣告中标结果。 3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七)协议授予 33、协议授予标准 33.1 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4.1 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企业将于15日内向发包人、招标人及监管单位提交招标立案资料。 35.2 在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36、协议协议书签署 36.发包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发包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6.2 发包人假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发包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应更正并处以协议金额5%罚款。 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要求和发包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6.4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她人。 37、履约担保 实施招标文件17条第4款及32条第6款之要求。 38、其它说明 38.1工程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完工后清理工作,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负担相关费用。 38.2 包含能源消耗产品、材料尽可能选择节能型,并符合节能产品国家认证标准。 38.3对于公告期满一天内关键施工设备不能进场企业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单位递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场,如仍不能按期进场或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三名递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场。 38.4拟中标单位公告期内,发包人和招标人共同对拟中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进行核实。核实关键内容包含:项目部机构组成人员是否在拟中标单位进行注册或登记,项目部组成人员劳动协议和社会保险是否真实,投标单位提供帐户是否是拟中标单位基础帐户。核实不一致,视为借用她人资质骗取中标,其处罚按投标须知实施。(此条文为实质性条款) 38.5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需为标书中所投人员,且必需全部到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需经发包人同意,才能更换本单位同资质人员。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责任人,取消其二至五年内参与滨海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标投标资格并给予公告,直至无限期取消其参与滨海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标投标资格。私自更换项目部其它人员,在一至三年内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时,处以5-10分扣分处罚。(此条文为实质性条款) 第二章 协议文本格式 使用《潍坊市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三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五、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本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三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三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发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码: 邮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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