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饶经济开发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广饶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7月,起初由(92)东政函字41号确定为广饶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山东省人民政府会议纪要[94]111号),命名为“广饶外向型工业园”,核准面积7.5 km2。2002年2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经济开发区更名的通知》(鲁政字[2002]45号),由“广饶外向型工业园”更名为“广饶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2006年3月,开发区被正式确立为省级开发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16号),面积10.5km2。2007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对开发区管理体制进行了理顺,授予开发区更大自主权,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23.89 km2,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编制了《广饶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 年10月,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8]224 号文件对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2009年,广饶县新一轮行政区划将原广饶镇及原石村镇部分村庄纳入其行政范围,石村镇改为石村办事处,新规划开发区规划范围北至四至范围北至溢洪河、南至北朱耿等村界、东至东外环各村庄边界和辛河路、西至广饶县行政边界,下辖77个村庄,行政区面积确定为100.2平方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同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 项目区发展规模
2008 年10 月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8]224号文件对《广饶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目前,开发区建设与鲁环审[2008]224 号文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鲁环审[2008]224 号文符合情况一览表
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水资源
开发区给水依托县城的给水网络,统一供水。西片供水水源从县城供水管线接入,东片供水水源为一、二供水厂。
按照要求建设
在西片计划分二期建设1000万m3的引黄水库,2012年前建成一期500万m3,水库建成后,将减轻广饶经济开发区对地下水的超采,解决饮用水源不足问题
根据广饶县规划不再建设引黄水库
尽快落实中水回用规划及规划的实施工作,规划近期(2010年)中水处理规模要达到3.89万t/d。
各企业内部开展中水回用工作
污水处理设施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度,雨水通过排水系统。
是
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2.5万m3/d,近期(2010年)污水处理规模将扩大到6.5万m3/d;规划期末(2020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达到6.5万m3/d。
污水处理厂规模扩建至7.5万t/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
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由于污水受纳水体预备河环境容量较小,2010年年底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各企业所排放废水须经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3082-1999)后方可排入广饶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各企业所排放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必须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进度相匹配,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防渗工作
开发区尚未现设区域中水回用系统
热力、
燃气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依托正和热电厂供热,正和热电厂现有2×75t/h锅炉和1×1.2万KW热电机组,设计热负荷为采暖期80t/h,非采暖期50t/h,主要为广饶县城居民采暖用热和开发区工业用热。
现有2×75t/h、1×170t/h、1×220t/h锅炉和2×1.2万KW背压式汽轮机、1×1.2万KW热电机组,负责广饶县城居民采暖用热和开发区工业用热
区内各单位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开发区内企业均无自建燃煤锅炉。
2010年前正和热电扩建工程应建成,并同步配套建设烟气湿法脱硫系统
符合要求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气源由孤东辛线高压天然气管网供应
开发区内天然气供应由昆仑燃气公司负责
固体
废物
开发区生活垃圾依托广饶县垃圾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专门处置场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开发区生活垃圾依托广饶县现有垃圾收运系统。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临时堆场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
符合要求
对开发区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优化和调整园区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
符合要求
对不符合园区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要求的产业和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主导产业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入区。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定期关停、取缔存在重大隐患、污染严重的企业
逐步建立循环经济体系。
正在建设
今后该工业园区23.89km2规划范围内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对开发区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要加强管理,限止扩建。
禁止在开发区内发展石油化工产业
2008年后未新建、扩建石油化工产业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布局,充分考虑企业污染对居民的影响等因素,采取搬迁、土地置换等方式对区内企业与居民区、学校等布局进行优化。
符合要求
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间建设隔离带,避免各类工业项目开发建设对居住环境的影响
符合要求
根据区内实际情况,优化污水处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符合要求
采取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建设废水排放,降低水资源消耗、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鼓励用水量较大的企业采取中水回用措施。
符合要求
工业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并确保大气污染型企业和居民区之间的距离符合卫生防护相关要求。
符合要求
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符合要求
健全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开发区环境监测体系。
开发区现有日常监测和环境管理均依托县环保局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符合要求
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符合要求
关于生态保护
工业园在建设期间,要尽量保护现有植被,工业园区内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公共绿地建设等生态保护工作应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同步实施。
符合要求
要合理选择植被种类,重视区内生态环境建设,建设沿河沿路绿化带、功能区之间隔离带和区内的绿地系统
符合要求
关于环境管理
所有进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要求
要做好工业园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控制扬尘污染。各建设项目应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要求
加强区内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符合要求
切实做好区内搬迁村庄居民的安置工作,落实好因土地占用而产生农民的补偿、安置和就业问题,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的安定
符合要求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遴选入区项目。
符合要求
进区企业应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要求
统筹考虑区域产业结构,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与企业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
符合要求
由表1 可知,其余各项目基本符合鲁环审[2008]224号文的要求
3.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本工程位于东营市广饶县符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广饶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一、 水质现状评价结论
月河沟COD、BOD5、氨氮、总氮、高锰酸盐指数、锰、全盐量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锰在月河沟略有超标。由于月河沟是广饶县城的纳污河流,部分尚未收集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造成水质较差,为了改善月河沟及下游水环境,广饶县将部分月河沟河水引入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排入月河沟,由于月河沟水量较大(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5.0万t/d),不能全部被处理,少量超标河水导致监测期间月河沟水质超标。对比2#、4#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下游水质明显优于污水处理厂上游水质,即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区域污水处理厂,起到了一定的控制、治理作用。
由于月河沟水质超标,导致月河沟汇入预备河后,预备河COD、BOD5、氨氮、总氮、全盐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月河沟水质达标后,预备河水质得到改善。
开发区规划将区内生产生活废水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其余通过月河沟排入预备河。经预测可知,在现状水质情况下,月河沟、预备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二、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广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周边近期各现状监测点SO2、NO2 小时浓度、日均浓度,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苯乙烯、氯化氢、NH3、H2S小时浓度在各监测点均满足相应要求。TSP、PM10日均浓度,
三、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外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开发区内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道路两侧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总体来看,开发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依据HJ/T131-2003中“确定评价范围的基本原则”,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遵循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开发区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而确定,主要包括开发区、周边区域以及开发建设直接涉及到的区域。根据以上原则,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的范围见表2。
表2 评价范围确定
项目
判 据
评价等级
地表水
水域功能要求
Ⅳ类
二级
废水排放量
38000m3/d≥20000m3/d
预备河
中等
废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环境空气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NO2(%)=38.56%,D10%=10km;且D10%=10km
二级
噪声
声环境功能类别
2类
二级
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
较低
受影响人口数
变化不大
生态
区域生态敏感性
一般区域
二级
规划面积
100.2km2>20 km2
地下水
包气带防污性能
广饶开发区的包气带厚度一般>4.2m,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以及入区企业的地下水污染隐患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的基础开挖一般在2.0m左右,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岩性多为粉质粘土)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分布连续、稳定
中
二级
项目区含水层
易污染特征
开发区含水层虽为潜水,但包气带岩性多为粉质粘土,不属于(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不是不利于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含水层段;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分为多层,之间的水力联系较密切;
中等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在集中、分散式饮用地下水源地等的准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径流区
不敏感
污水排放程度
生产、生活废水总量本开发区用水主要是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预测片区平均日污水排放总量为6.35万吨/日,>10000m3/d,
大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本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包括钢塑、木业、热电、橡胶、化工等,产生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类型≥2,但是经过分析,产生的能够检出或者超标项目有限,需要且能够预测的主要指标为氨氮、COD、石油类、挥发酚等,达不到6个
中等
环境风险
区内已存在多家化工企业,涉及的原辅料、中间产品、产品中含有氨、氯化氢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划分等级方法,涉及的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单元均构成重大危险源
一 级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1)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①主要废气污染物
现有:正和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70t/h煤粉锅炉 +1×220t/h煤粉锅炉+1×C15MW抽凝汽轮机组+1×B12 MW背压汽轮机组+1×CB12MW抽背汽轮机组,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炉外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4.3%;采用XWD52.8×3高效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总除尘效率99.4%,经净化后的锅炉烟气由1根高度120m,内径4.0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烟囱外排。主要污染物SO2、NO2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247mg/m3、236mg/m3、96.6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中第二时段A类标准的要求,但不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中对现有锅炉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表1标准要求(SO2、NO2和烟尘排放标准分别为200mg/m3、100mg/m3、30mg/m3)。
正和热电有限公司近期将对现有脱硫除尘措施进行改造。二氧化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气旁路铅封并加强管理,投运率100%,即烟气综合脱硫效率95%(附带除尘效率按50%计)以上;烟尘:对现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进行改造,改造为二电场+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8%,附带湿法脱硫50%除尘效率,设计总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氮氧化物:工程所排NOx以温度型氮氧化物为主,采取烟气脱硝技术,以液氨为还原剂,设计脱硝效率≥70%,出口NOx浓度保证≤90mg/m3。采取以上措施后,现有工程SO2、NO2排放浓度在100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在20mg/Nm3以下,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表2标准要求。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为SO2295t/a、NOx413t/a和烟尘40t/a。
近期:扩建工程在现有正和热电现有厂区内进行,工程拟配置1台260t/h煤粉锅炉+CB25MW抽背汽轮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脱硝装置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9%)+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设计脱硫效率≥95%、投运率100%、除尘效率按50%计)联合烟气净化装置(总除尘效率按99.95%、总脱硫效率按95%计)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的通过现有120m高烟囱排空。SO2、NOx排放浓度在100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在20mg/Nm3以下,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表2标准。类比同类型项目,SO2排放速率22.9kg/h,NOx排放速率24.6 kg/h,烟尘排放速率5.9kg/h,污染物排放量为SO2137t/a、NOx147t/a和烟尘35t/a。
远期:4台260t/h锅炉,工程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中表2标准。2030年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为SO2843t/a、NOx1001t/a和烟尘180t/a。
②主要废水污染物
到2015年和2030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量分别约为1301(3.5万m3/d)和1161(3.2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A/A/O生物反应池+芬顿反应池+快速磁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出水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2015年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416.4t/a,氨氮41.64t/a,2030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27.4t/a,氨氮32.74t/a。
③主要固体废物
开发区2015年、2030年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为分别为0.26万 t/a、1.2万t/a。可全部委托省内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统一处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1。
(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① 环境空气
在开发区各企业采用有针对性的治理后,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区内各评价点SO2、NO2、PM10日均浓度叠加值均不超标同时,由于近期替代区内现有燃煤小锅炉,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具有一定改善作用。总起来看,开发区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即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② 水环境
开发区规划将区内生产生活废水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其余通过月河沟排入预备河。经预测可知,在现状水质情况下,月河沟、预备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③ 噪声
·项目区内企业运营期只要做到厂界达标,则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交通噪声是影响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将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随着项目区规模的扩大,近期和远期项目区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将有所上升,应加强对项目区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
④固体废物
根据规划,本开发区内对土壤影响较大的行业为精细化工。化工项目会产生可能积聚在土壤中的PAHs物质,大部分是高分子组分,它们粘着在植物根系上形成一层粘膜,其中的组分可以直接进入植物体内对植物造成直接伤害。另一方面可进入土壤,会破坏土壤结构,分散土粒,使土壤的透水性降低,同时石油碳氢化合物污染的土壤会产生严重的疏水性,导致不能正常吸湿和储存水分,从而阻碍植物生长。即使在开发区内有少量的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也只能滞留在土壤表层,通过植物修复或其他手段都可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
开发区建成后,产生污染的企业生产装置区及厂区内均会采用水泥材料铺设,生产装置及罐区不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而且装置区外都会设置围堰及雨水收集系统,即使油品泄露或污染物浓度较大的厂区初期雨水都会经雨水收集系统进入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站,亦不会通过地表径流形式污染周边土壤环境。
废催化剂、反应釜沉积物等危险性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不在开发区内堆存,不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
经过上述分析,在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手段得当、可靠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是较小的。
4、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特殊敏感区,仅涉及附近的村庄居住地,对项目附近的村庄大气影响预测见大气影响预测结果。
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
①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脱硝装置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9%)+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设计脱硫效率≥95%、投运率100%、除尘效率按50%计)联合烟气净化装置(总除尘效率按99.95%、总脱硫效率按95%计)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的通过现有120m高烟囱排空。
②执行标准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表2标准,烟尘30 mg/m3,SO2100 mg/m3,NOx100 mg/m3。
③达标情况
SO2、烟尘、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30mg/m3和100mg/m3(设计煤种),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表2标准所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
①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开发区建成后,企业对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广饶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采用A/A/O生物反应池+芬顿反应池+快速磁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②废水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执行标准和达标排放
①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开发区2015年、2030年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为分别为0.26万 t/a、1.2万t/a。可全部委托省内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统一处理。
②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据实地调查,结合以上划定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
表3 开发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项目
评价范围
重点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以排放源为中心,
边为长20km的矩形范围
(由于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较广,
村庄较多,根据大气预测浓度值,
本表仅列举厂址区域10km范围内
的村庄和现状监测点等环境
空气保护目标;)
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同和社区
SW
300
司家村
S
210
闫李村
SW
800
杨家庄
SSE
850
邵家庄
ENE
1000
安家
ENE
2600
吴家庙
ENE
1600
常徐
ENE
1900
付家
E
1700
宋王
SE
2000
崔家堤
SE
2700
綦许
S
1000
尹蔡
SSW
2200
东康
SW
2700
西康
WSW
2900
张寨
SE
3000
石村镇政府
NNW
6200
东王村
NW
7000
舒家
WNW
5800
花园镇政府
SW
5400
广饶县政府
S
3300
牛李村
SE
5200
大营镇政府
NE
8800
地表水
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污口下游3000m
小清河
N
330
—
引黄济青干渠
N
1100
—
预备河
S
1100
地下水
厂区周围1km范围内
厂区周围地下水
环境噪声
厂界外1m
厂界
环境风险
以风险源为中心,半径5km范围
半径5km范围内居民点、单位,见图8.4-1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
★ 2015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3.76%、9.24%、0.66%。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42.11%、61.46%、185.47%,PM10日均浓度超标主要由现状超标所致;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40%、2.76%、0.21%;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0.70 %、1.40%、0.11%,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 2030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6.41%、15.20%、1.27%。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41.45%、60.05%、185.69%,PM10日均浓度超标主要由现状超标所致;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2.33%、4.45%、0.39%;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13%、2.19%、0.2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在受纳水体水质达到Ⅳ类水体功能时,各断面水质较现状值都有大幅度改善,不同规划水平年COD、氨氮预测值单因子指数在出境断面处均小于1,预备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1、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在小风(1.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E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322.3m。
2、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在有风(2.0m/s)时:
在E、F类稳定度条件下,出现伤害区域,影响范围最大为263.7m,出现在F类稳定度条件下。该范围内出现较高浓度的氨(大于1390mg/m3)将对人体产生相当程度上的伤害,可危及生命。
3、发生盐酸泄漏事故时,在小风(1.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10分钟内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F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426.4m。
4、发生盐酸泄漏事故时,在有风(2.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10分钟内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F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921.6m。
在不同稳定度下,不同范围内出现健康影响区域,但盐酸泄漏不会产生致死半径范围。氨在F类稳定度下氨的影响范围最大为2032.9m,该范围内出现的较高浓度(30mg/m3)的氨将对人体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伤害,主要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月河沟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开发区主要河流为月河沟,开发区排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月河沟,最后进入预备河。一旦事故废水进入月河沟,便可能会对月河沟乃至下游造成危害,因此,应在开发区内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废水排放的危害。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开发区建立三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对下游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影响:
(1)一级防控:开发区内各企业在各装置区、罐区均设置围堰,用于存储收集初期雨水、泄露的物料和消防废水等。围堰高度以可以容纳一次最大泄露量为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切断围堰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泄露。
(2)二级防控:各企业应在产生剧毒或者污染严重污染物的装置或厂区设置事故缓冲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三级防控:事故废水一旦穿越二级防控体系,可经污水管道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利用污水处理厂的调节池及事故水池作为事故缓冲池,将污染物控制在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通过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可以有效拦截事故废水进入下游河流,防止开发区事故废水对当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大的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开发区对地表水的风险影响是可以被有效控制的。
②对地下水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进区项目在建设前应对建设区进行详细的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后,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设备布置进行调整,并采取完善的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但建设项目的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风险事故或防渗设施出现问题,将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开发区范围地势平坦,地下水坡度较小,径流缓慢。对污染物的向外扩散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短时期内仅会在局部形成污染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会随地下水向下游缓慢径流,污染范围不断扩大。
为防止地下水在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工业区内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进行处理,并确保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防渗效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各企业设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对可能出现的超标污水外泄现象加以控制,对管道尽量架空敷设、需埋地管道设专用防渗管沟,并采取地下水长期监测措施。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如在局部出现污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扩散。防止开发区企业事故状态下对水源地产生影响。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①应急机构
开发区作为一个整体应建立突发性事故应急机构。应急机构应包括一级应急机构和二级应急机构,二级应急机构即企业应急机构应与一级应急机构即社会应急机构对接。
(1)一级应急机构:建议一级应急机构由市政府领导,包括安全监督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工业区管理中心和有关企业等部门组成,设置地区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地区指挥部负责开发区及附近区域的全面指挥、救援、管制和疏散工作。专业救援队对厂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支援。
(2)二级应急机构:区内的各企业构成二级应急机构。各企业应急机构由厂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组成。厂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全面指挥工作,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开发区内单个企业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由二级应急机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发生的事故比较严重,二级应急机构没有能力控制,则应立即对接一级应急机构,由一级应急机构介入协同处理。
②应急程序
当企业发生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后,事故的当事人或发现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本企业中的应急机构中的厂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指挥救援队伍对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按本单位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向安监局和环保局报警,应急机构内任何单位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机构领导和机构内其它各方报告。机构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召集应急机构成员,制定防止污染的实施方案,同时通知机构内各成员单位,做好紧急抗灾准备,派出人员赴现场监视事故动态,并通知可能遭受污染影响的单位采取防止污染紧急措施。现场监视人员及时向应急机构报告事故的动态。一级应急机构事故抢险队伍携带应急设备器材以最快的速度开赴现场抢险,并就近调派二级应急机构人员携带器材赶赴现场协同作战。
③ 应急设施
二级应急机构根据各自企业特点,准备防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器材等设备以及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设备、材料。
一级应急机构在区域内设置电话专线,规定应急状态下通知方式;并制定交通保障、管制程序。建立一支专业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
④ 应急环境监测
一级应急机构中的环保局委托县或省市监测站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⑤ 清除泄漏措施
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应立即清除环境污染。对于能收集的固体和液体污染物,收集在桶内或塑料袋内。收集不起来的,用水冲进污水管道内,送入污水处理站(厂)处理。
⑥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将会大大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甚至将会带动周边区域的加快发展。即使在开发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有利的社会保障措施,可以避免负面影响。总之,开发区的发展对当地社会、经济的有利影响将是长期并深远的。
8.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村庄合并社区情况见表4。
表 4 开发区内村庄合并社区情况一览表
名称
位置
面积
(公顷)
包含村庄
石村社区
石村办事处西南部
48.75
三里、前初、西秦、东秦、张庄、东高、张庙、陈家、西张、左家、东南、韩疃、中赵、寺上
齐安社区
齐安路与北环路交叉口
27.19
东关、石村、东何、甄庙、范李、榆林、寨村、北贾、东王、西高、西王、孟家、倪家
广凯社区
广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53.43
大尧、西尧、营子、西袁家、明王、崔王、于王、东相、西相、和王、西常、东常、区舒家、丁村、守义、西殷
西花园社区
潍高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18.56
牛家、白坞、申盟亭、西十里堡、东花园、北花园、西花园、杜宋后、杜宋前、皂户、前安德、北朱耿、后安德、东安德
东花园社区
迎宾路与齐安路交叉口
10.35
钟家、田王、张官前、张官后、西冢头、东冢头、东康、西康、前安王、后安王
乐安西社区
月河路与广锦路交叉口
6.85
司家、闫李、綦许
乐安东社区
綦许路与东环路交叉口
13.65
黍河、崔家堤、宋王、杨家、常徐、邵家、吴家庙
9.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计划
①环境监测
随着开发区面积的扩大,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监测水平的提高,开发区环境监测应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扩区后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项目
监测目的
监测地点
监测内容
监测频率
地表水
了解周围地表水环境变化情况
月河沟: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m;月河沟入预备河前100m;
pH、COD、氨氮、氟化物、挥发酚、硫酸盐、石油类、苯、二甲苯、总磷、硫化物、氰化物、悬浮物、铜、砷、镉、镍、铅、六价铬、粪大肠菌群
每月一次
地下水
了解周围地下水环境变化情况
石村镇、袁家、付家、大尧、花园、司家、西秦、西常、东南村、西十里堡、张庙、北贾、东安德、皂户、西康、东相、张家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硫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镍、铜、铁、锰、锌、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氟化物、硫酸盐、苯类
每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环境空气
了解区内外大气环境情况
开发区边界
H2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氟化物、HCl等
每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噪声
了解区内噪声情况
分别位于工业区、交通道路两侧不同的功能区设置点位
Ld、Ln
每季度一次,分昼、夜进行
土壤
了解开发区土壤情况
开发区区外西侧、北侧农田
pH、镉、汞、砷、铅、铬、铜、镍
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②污染源监测
(1)废气排放源监测
① 对象:热电厂锅炉烟气以及进区企业的燃烧废气或工艺废气排放筒。
② 方法: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表2标准。
(2)区域无组织排放监测
为监测控制地区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建议在重点企业的厂界设置监测站位;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每季度监测一次,在重点企业厂界处监测空气中特殊因子的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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