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6006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6 年 7 月
第 76 页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3
第2章 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10
1、工程说明 10
2、资金来源 10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10
二、招标文件 11
4、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5、踏勘现场 11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12
三、投标报价说明 12
7、投标价格 12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8、投标文件的语言 13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3
10、投标有效期 14
11、投标保证金 14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5
14、投标截止期 15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六、开标 16
16、开标 16
七、评标 16
17、评标委员会 16
18、评标纪律 16
19、评标 17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17
八、定标 17
21、定标方式 17
22、中标公示 17
九、授予合同 18
23、中标通知书 18
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
25、履约担保 18
2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27、招标项目监管部门 19
28、其他 19
第3章 评标细则 20
一、总 则 20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20
三、评标程序 21
四、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22
五、资格审查 22
六、响应性评审 23
七、选取中标人 24
七、提交评标报告 25
八、附则 25
第4章 合同格式 26
第5章 技术规范 62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第一部分 资格商务文件 64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6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工程(监理)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0]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070.8951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仓山区地铁白湖亭站出入口所在的则徐广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林建筑、绿化种植、水卫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
2.6本项目施工工期为:总工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1070.8951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20.3529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给业主;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7月27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83411697 ;联系人: 祝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3721981 ,传真: 0591-83721981 ;
联系人: 魏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
帐 号: 116030100100018494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白湖亭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83721981、83411735)
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
1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
项目负责人:祝工 电话:0591-8341169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
项目负责人:魏先生 电话:0591-83721981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91-83721981
2
1.3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6006
3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4
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1070.8951万元。
5
1.6
招标范围
和内容
仓山区地铁白湖亭站出入口所在的则徐广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林建筑、绿化种植、水卫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6
1.7
工程质量、工期控制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总工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7
1.8
监理服务周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
8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3.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满足评标细则第11条所要求的资格。
10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2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7月20 日 12 时 00 分之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 无记名方式 :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人对澄清招标文件答复的发布方式为 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 :
招标人发布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具体以网络发布为准) 。招标人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13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14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000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给业主。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5
12
投标文件份数为
投标申请资料: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1份
16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投标申请资料的包封和标志规定要求的方式按以下规定:
投标申请资料分别按照投标须知第13款规定包封和标志后提交。
17
14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
地点: 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6 年7月 27 日 9 时 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90 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8
16
开标时间、地点和公布内容
开标时间: 2016 年7月2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布内容:《投标书》中的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服务周期、投标保证金、监理服务费等
19
22
中标公示方式地点
公示方式: 在网站上公示
公示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
24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1
25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监理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监理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监理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
27
监管部门
无
23
其它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须知前列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列表的内容为准。
2、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③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④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与开标记录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比对,并将此结果记录在相关核验登记表上,作为评标依据文件之一。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3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5本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6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7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8本招标监理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列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满足招标文件评标细则第11条所要求的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7)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审查,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6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资格做进一步调查,若发现其资格审查资料中弄虚作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3章 评标细则
第4章 合同格式
第5章 技术规范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等资料。
4.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阅读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补齐,否则后果自负。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
5.1.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1.2踏勘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勘察工程的地形、水文地质、自然气象、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及临时设施用地,以帮助了解设计意图和现场施工条件。投标人踏勘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5.1.3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6.1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列表第12项所述的期限前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必要的澄清及解答,并将澄清及解答的内容在投标截止之日起15天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解答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6.2在投标截止日期15个日历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和补充招标文件。
6.3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信息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补充通知的书面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监理服务费: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应包括对本须知第1款所述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7.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要求,在保证施工监理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状况,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对监理服务费进行报价,具体计算如下表。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暂按下表,否则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地铁1号线白湖亭站广场恢复
计费额
1070.895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31.8015
专业调整系数
0.8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31.8015*0.8*1.0*1.0=25.4412
浮动幅度
下浮20%
监理服务费规定报价
25.4412*0.8=20.3529
7.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变动而调整,若该工程建设工期延长,按有关合同条款执行。
7.4投标人若中标,其监理费的计费基数按所监理的工程范围以财政部门最终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为计费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后的80%计取,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监理费为准。
7.5本工程所有币种为人民币。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商务文件
· 投标申请资料封面
· 投标申请书
· 投标书
· 企业状况一览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审及变更记录)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年审及变更记录)
·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
·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信誉一览表
·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 投标人信誉一览表
· 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 主要设备仪器表
· 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给业主。
11.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个工作日内,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办理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包括中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前述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1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1.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1.4.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11.4.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的内容和格式应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间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该投标文件相应签署人加盖印鉴证明。
12.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章。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公章应使用法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等);签章为签名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3.1.1投标人应将资格商务文件的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内,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标明“资格商务文件”。
13.1.2资格商务文件的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应贴上密封条、盖上投标人法人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2)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须知前列表第18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在外包封上还应标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投标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3.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3.3投标文件按前列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4、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人应于前列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4.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6、开标
16.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列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未派人参加或在开标会中途离场,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6.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6.3开标会议主要程序
16.3.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16.3.2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参加开标会代表姓名;
16.3.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6.3.4当众检查和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完好情况,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3.5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16.3.6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委任的总监姓名、投标报价、服务周期、质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3.7唱标结束后,各方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若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也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有效性;
16.3.8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专家按规定从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评标纪律
18.1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8.2公开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9、评标
19.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依据闽建[2013]9号文的规定,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1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 评标细则”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个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由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下步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八、定标
21、定标方式
21.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1.2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22、中标公示
2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其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投标报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等。
22.3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按前附表第19项规定场所、网站等媒体进行。
九、授予合同
23、中标通知书
23.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协议条款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进行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等內容。
2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25、履约担保
25.1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监理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监理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监理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3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将于监理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该段时间内保持有效。
2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6.1.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6.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6.1.3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26.1.4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3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6.1.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6.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27、招标项目监管部门
招标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
28、其他
28.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中标的,不予授标。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该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赔偿招标人损失责任。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力。
28.2投标人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文件的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验。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3章 评标细则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本评标细则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4、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5、评标委员会组成
5.1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5.2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5.3招标人派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经济、技术职称。
5.4由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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