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手册
(仅供参考)
二OO七年十月
前 言
该手册是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经验部分基础积累,也是鉴于当初电网计划、建设、运行、设计要求和条件编写。伴随技术手段更新和计划标准修编,该手册将存在不适之处。
该手册仅为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提供参考,项目选址选线方案具体要求和设计尺寸,应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设计单位提交方案为准。
该手册未经相关部门审定,仅供参考,其中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二OO七年十月
变电站
电网计划要求
一、变电站配置标准
广州城中心区变电站通常采取户内配置方案,条件许可情况下可采取半户内(变压器户外部署)GIS配置;
市郊区、工业区和番禺区变电站通常采取半户内配置方案,有条件也可采取户外GIS配置;
花全部区新华镇、增城市荔城镇、从化市街口镇变电站通常采取半户内配置方案,有条件也可采取户外GIS配置;
另外其它地域变电站通常采取户外配置方案。
二、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选择标准
110千伏单台主变容量选择标准须按《广东电网计划设计技术标准》确定标准实施。在该标准基础上,广州老城区、番禺、南沙等经济发达区域宜选择63MVA主变,从化北部、增城北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域宜选择40MVA主变,在经济较发达区域宜选择50MVA主变。
三、110千伏变电站选址应靠近负荷中心
变电站选址必需适应电力系统发展计划和布局要求,尽可能靠近关键用户,靠近负荷中心,降低输电线路投资和电能损耗。
负荷密度很低地域,以10千伏供电半径作为约束条件来选择变电站站址,导则上要求是小于15公里,本局计划技术标准要求是小于10公里。这类地域主变容量可合适选小,现在本局这类地域较少。
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1~2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距离以3~4公里为宜;
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2~3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距离以2~3公里为宜;
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3~5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距离以1.5~2公里为宜;
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超出5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距离宜在1.5公里以内。
四、新开发小区(园区)变电站计划和建设
报装用电负荷2万以上工业区和商住小区,必需在其征地红线范围内配置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及提供对应线路走廊,其修建性具体计划应由市供电局出具意见,土地转让价格应按其土地开发成本价格。
城市计划要求
一、变电站选址必需符合城市计划,服从计划管理。
依据《中国城市计划法》,城市计划通常分总体计划和具体计划两个阶段进行。为了深入控制和确定不一样地段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在总体计划基础上,能够编制分区计划。
城市总体计划包含: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关键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效分区和各项建设总体布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计划,近期建设计划。城市总体计划应该和国土计划、区域计划、江河流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相协调。
城市具体计划应该在城市总体计划或分区计划基础上,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做出具体计划。城市具体计划应该包含:计划地段各项建设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部署、工程管线综合计划和竖向计划。
广州市城市计划体系概述:
广州市城市计划编制体系分为:城市总体计划阶段、分区计划阶段、控制性具体计划阶段和修建性具体计划阶段。
1、城市总体计划包含: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计划、城市总体计划、近期建设计划和城市总体计划阶段专题计划。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计划就是属于城市总体计划阶段专题计划,它依据《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计划》和电网计划建设技术标准,把城市计划和电网计划在计划层面紧密结合,使得电网计划符合城市计划发展需要,城计划发展也为电网计划建设预留足够空间和条件,有利于城市电力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也有利于综合利用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
2、分区计划包含:片区发展计划、分区计划、建制镇(中心镇)总体计划和分区计划阶段专题计划。
片区发展计划是对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计划、总体计划在不一样发展片区深化落实,确定各片区协调策略和计划行动纲领,使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计划、总体计划和分区计划之间愈加好地衔接。 广州市分为花全部片区、南沙片区、从化片区、增城片区、全部会片区。
分区计划关键任务是在上层次计划基础上,结合城市行政区划划定计划范围,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配置做出深入计划安排,为城市计划管理和编制下层次计划提供依据。其强制性计划内容之一: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系统、风景名胜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保护范围; 确定关键市政基础设施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建制镇(中心镇)总体计划计划任务是落实上层次计划提出各项计划要求,在综合研究基础上,经过实施“三区”、“六线”计划控制体系,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及空间布局结构,统筹安排城镇各类用地,合理配置基础设施。 其强制性内容之一:确定变电站等关键市政公用设施规模、位置和用地界限或通道,划定市政公用设施计划控制黑线。
3、控制性具体计划包含:分区计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计划导则、控制性具体计划、中心村计划和专题计划。其标准名称:××行政区控制性计划导则。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计划深化就是属于控制性具体计划阶段计划。
分区计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计划导则、控制性具体计划是以经同意城市总体计划阶段、分区计划阶段各项城市计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域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和空间环境等计划控制要求,作为广州市城市计划管理关键、直接依据,并指导修建性具体计划编制。
中心村计划任务是合理确定村建设用地规模,明确村域内城市建设用地、中心村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范围和界限,具体要求村建设用地用地布局、各项控制指标及其它计划管理要求,以指导修建性具体计划编制。
4、修建性具体计划是参考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计划、片区发展计划,依据城市总体计划、分区计划或控制性具体计划而编制,用以指导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计划设计。其标准名称:××区(园)修建性具体计划。
净建设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应该编制修建性具体计划(标注单体建筑,说明各类建(构)筑物使用功效、建筑布局、高度、体量、层数、位置、间距等等,和施工图阶段最为靠近)。
二、变电站站址起源
1、现在,变电站站址关键起源于广州市计划局在计划中预留站址(含新开发小区(园区)计划预留站址);
2、对于计划预留站址实施难度较大变电站,在城市计划和土地计划许可条件下,在取适当地政府、土地业主等相关单位同意后,可向市计划局申请调整站址;
3、对于没有计划预留站址变电站,可结合广州旧城改造、闲置用地回收,或经过大型商业建设项目、大型居住小区、工业园计划配套等路径落实站址,总而言之,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想方设法寻求落实站址。
在“寸土尺金”广州城区及部分经济繁荣郊区,变电站选址确实很困难。伴随城市发展,大家对环境要求深入提升,变电站选址将会愈加艰苦,所以变电站选址工作必需尽早开展,在人口密集区内变电站可提前预征地,并实施站址围蔽工程。
三、建筑控制线和计划道路边线退让间距要求
按计划要求,广州市道路沿线建筑退缩控制要求:
1、对外出入高速公路,建筑退缩100米;
2、环城高速公路,建筑退缩50米;
3、城市快速路及对外出口通常公路,建筑退缩大于或等于20米;
4、内环、内外环联络线及通常高架路,建筑按地面红线退缩大于或等于10米;
5、其它道路:道路≥60米,建筑退缩≥10米;道路<60米且>15米,建站退缩≥5米;道路≤15米,建筑退缩≥3米。
6、建筑控制线和河涌计划控制边线退让间距要求:退让间距≥3米。在变电站选址过程中,包含河涌退缩要求,还应该征求河涌管理部门意见。
四、建筑间距要求(市计划局要求城区密集区内变电站按最大间距值控制)
按计划要求,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间距要求以下(建筑间距计算比较复杂,此仅为参考值)
建筑高度
(米)
建筑朝向
建筑间距方向
建筑短边
长度(米)
建筑间距(米)
密度1区
密度2区
<30
南北
南北
≥1H
且≥8
≥1.2H
且≥8
东西
≤20
≥8
≥8
>20
≥0.7H且≥8
≥1.0H且≥8
东西
南北
≤20
≥0.7H且≥8
≥1.0H且≥8
>20
≥1H且≥8
≥1.2H且≥8
东西
≥0.7H且≥8
≥1.0H且≥8
≥30
南北
南北
≥1×30+0.5 (H-30)
≥1.2×30+0.7 (H-30)
东西
≤20
30≤H<60,≥13
H≥60,≥18
30≤H<60,≥13
H≥60,≥18
>20
≥0.7×30+0.5(H-30)
≥1.0×30+0.5(H-30)
东西
南北
≤20
≥0.7×30+0.5(H-30)
≥1.0×30+0.5(H-30)
>20
≥1×30+0.5 (H-30)
≥1.2×30+0.5 (H-30)
东西
≥0.7×30+0.5(H-30)
≥1.0×30+0.5(H-30)
附注:
1、密度1区、密度2区和特定管理控制区划分以下:
密度1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和新窖南路以北地域,和芳村区芳村大道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域和黄埔区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城市副中心地域;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围合区域、花全部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地域;从化市旧城区,即北至西宁路以北200米,东至河滨北路,西至环市路,南至新城路和城内路地域;增城市中心城区中心区,即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荔乡路、荔景大道围合范围,新塘镇原中心区,即东华路以西,东洲大道以东,计划环城路以南和东江以北地域。
密度2区:除密度1区以外地域。
特定管理控制区:依据城市计划及管理情况实施不一样于所在密度分区控制标准区域,包含《广州市城市计划条例》第六十四条所要求关键地域和县级市内市城市总体计划关键控制区,和因包含重大公众利益依据城市计划确定需要进行尤其控制地域(含不可建设区)。特定管理控制区居住建筑建筑间距依据该控制区具体计划并参考密度1、2区控制标正确定。
以上密度分区划分参见附图。
2、建筑短边长度计算方法:(1)指短边累加总长度;(2)同属一个用地单位且在同一建设用地范围内或统一编制计划相临地块建筑工程,其建筑短边长度按短边和邻近建筑重合部分计算;(3)分属不一样用地单位两块相临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程,其建筑短边长度按短边和用地红线重合部分计算。
3、H为计算建筑间距建筑高度。
4、建筑高度超出80米以上部分不再增加计算建筑间距。
五、广州市用地计划类别代号(仅供参考):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R1~R4
一类:条件(配套、布局、环境)良好底层住宅;二类:条件很好中高层住宅;三类:条件通常,或和工业等混合住宅; 四类:简陋住宅。
R*1
住宅用地
R*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学校、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储蓄所、粮菜等副食店)
R*3
道路用地
R*4
绿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C1~C4
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用地
C5~C8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M1 ~M3
一、二、三类工业用地(基础无、有一定、有严重干扰和污染工业用地)
W
仓储用地
W1 ~W3
一般仓库、危险品仓库、堆场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T1 ~T5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S1~S3
道路、广场、社会停车场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1~U6、U9
供给、交通、邮电、环境卫生、施工和维修、殡葬、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11~U14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用地,供电用地U12(含变电站、高压塔基等用地),但不包含电厂用地。
G
绿地
G1~G2
公共、生产防护绿地
D
特殊用地
D1~D3
军事、外事、保安用地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E1~E8
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弃置地、露天矿用地
用地要求
一、 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变电站选址在符合城市计划同时,还需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注意保护耕地,尤其是基础农田保护区、林业保护区。站址用地尽可能避免包含基础农田、林地、园地、耕地等需上报省国土厅或国家国土资源部审批用地,同时也应避免项目因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原因无法上报核准。
拟向省企业申请预征地变电站用地必需被确定为建设用地。
二、遵照合理集约用地标准
变电站选址,其用地面积应符合省企业对变电站经典设计要求。按省企业相关要求,在满足变电站建设基础要求情况下,合理部署,节省用地。
三、注意和环境友好统一
1、注意处理好电网建设和当地政府关系。变电站选址时,应先向站址所在市、区、镇、村、街道等政府部门了解土地使用及开发情况,并取得其同意。
2、尽可能避开军事设施、通信电台、精密仪器、易燃易爆、机场、铁路、导航台、测向台等电磁干扰敏感单位。
3、尽可能避免对风景名胜区、密集居民区、高速路、地铁、桥梁、隧道及地下或地上市政设施等造成影响。
四、遵照节省投资标准,避免大范围拆迁
1、应尽可能降低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量,方便加紧建设和降低投资。
2、充足估量征地、拆迁费用和难度,努力将拆迁量减至最小,且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拖延建设周期。
五、变电站用地面积
220千伏及110千伏变电站部署形式及用地面积参考表(变电站最终用地面积应以计划、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电压
等级
部署
形式
变电站用地:(长×宽)m
用地面积:平方米
变电站建筑物:(长×宽)高m
建筑物占地面积:平方米
备 注
220千伏变电站
户内
(83+16)m×(41+16)m
99m╳ 57m,5643平方米
83m×41m,高28m
(南网典设)
用地含周围8米宽退缩
用于消防通道
户内半地下
(85+16)m×(45+16)m
101m×61m,6161平方米
85m×45m,高15m,
3825平方米
用地未含消防通道
户外GIS
140m×110m,1.54万平方米
100m×115m,1.15万平方米
(南网典设)
均为变电站围墙内用地
未含周围放坡面积
户外常规
213m×136m,2.9万平方米
179m×139m,2.49万平方米
(南网典设)
变电站围墙内用地
未含周围放坡面积
110千伏变电站
户内
(48+16)m×(23+16)m
64m×39m,2496平方米
48×23,高22,1104平方米
60 × 20高17(省修编典设)
用地含周围8米宽退缩
用于消防通道
户内地下
(50+16)m ×(29+16)m
66m×45m,2970平方米
50 ×29,高12,1450平方米
100×45,4500平方米
含消防通道
绿地广场地下站
户外GIS
65m× 60m,3900平方米
均为变电站围墙内用地
未含周围放坡面积
户外常规
78m×46m,3588平方米
均为变电站围墙内用地
未含周围放坡面积
中心城区
110千伏变电站
(45+16)m× (21+16)m
61m×37m,2257平方米
45m× 21m,高17m,
945平方米
用地含周围8米宽退缩
用于消防通道(含3×63MVA,3×50MVA,3×40MVA)
地形地质要求
良好地形、地质条件是直接影响变电站能否快、好、省建设和安全运行关键原因。变电站选址首先应尽可能选择地势开阔平坦场地,不管是坡地、谷地、丘陵和盆地均应成片或大部分成片,以利建、构筑物和进出线构支架、走廊部署。
总结以往经验,站址应避免以下地域:
1、 活断层、不良地质发育地段;
2、 地下有可采价值矿藏;
3、 对站区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不利地段;
4、 岩溶和土洞发育、地面有可能塌陷地段;
5、 地下已埋设其它关键管线;
6、 地上无保护文物和关键建筑物。
其它要求
一、 线路走廊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便于各电压等级线路引进和引出,最好含有两个方向以上出线走廊。若采取架空进出线,则站址周围应有一定宽度空地,用于进出站立塔(杆)。
线路架设形式和走向应和城镇计划建设相协调,尽可能避免因站址选择失误而造成进出线困难或加大投资。
二、 交通运输
变电站选址时应考虑施工阶段设备材料运输,考虑大型超限设备(如:变压器、调相机等大件设备)过河、过桥运输方案。
站址周围交通便利,方便和站外公路网、计划路网引接,满足站址内外交通运输要求。
三、 防洪排水
站址标高必需满足百年洪水位,考虑站区防洪涝安全方法。
了解站址方案所在地百年一遇年最高洪水位;了解百年一遇年最高内涝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并对洪水淹没或内涝情况进行分析,考虑站区防洪涝处理方法,如堤、围、填、堵、排等。
四、 其它
1、 避开冶炼厂、水泥厂、化工厂、盐雾地域等。
2、 避开关键地下管线和隧道(如:大型供水、供气、通信、地铁等管线和隧道)。
3、 落实站址永久供水水源位置。
摸查事项
一、地理位置
1、了解各站址方案所在位置(省、市、县)乡镇、村落、街道等名称。
2、了解交通情况:站址周围公路、铁路、水路现实状况及和站址位置关系,进站道路引接公路名称、路况及等级。
3、了解矿产资源:站址区域矿产资源及开采情况,对站址安全稳定影响。
4、了解历史文物:文化遗址、地下文物、古墓等描述。
5、了解邻近设施:站址周围军事设施、通信电台、机场、铁路(地铁)、导航台、易燃易爆、精密仪器、风景旅游区、密集居民区、高速路、桥梁、隧道及地下或地上市政设施等。
二、形地貌(附照片)
1、了解地理情况:站址自然地形、地貌、海拔高度、自然高差、植被、农作物种类及分布情况。
2、查实站址方案土地使用情况:了解现在土地性质,和城镇计划关系及可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应避免占用基础农田保护区,对站址包含农用地情况应具体查实。
三、水文及气象
1、了解站址方案所在地气温、湿度、气压、风速及风向、降水量、冰雪、冻结深度等气象条件。
2、了解站址方案所在地百年一遇年最高洪水位;了解百年一遇年最高内涝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对洪水淹没或内涝进行分析。
四、水源条件及防洪、排水
1、了解各站址方案永久供水水源。
2、考虑站区防洪涝情况及排水(防洪涝)方法。
五、拆迁赔偿情况
了解各站址方案范围内已经有建构筑物等设施(如输电线路、通信线路、水渠、池塘、机井、房屋、厂房、坟墓、道路等)拆迁和经济作物赔偿情况。
六、交通运输
1、了解进站道路引接情况和变电站入口方向。
2、考虑各站址方案大件运输条件和方案。调查和估算各站址大件运输方案方法处理费用。
七、征地费用
依据相关政策,考虑地域差异,估算征地费用。
架空线
架空线路计划走廊宽度
在变电站选址选线阶段,架空线出站段尽可能按一进一出两个方向选择线路走廊,以下表中架空线计划走廊宽度仅供初步选择架空线廊时参考,实际架空线走廊宽度应以设计单位提供架空线线路设计图纸所标宽度加上线路运行防护距离。
线路电压等级
架空线走廊宽度
现在采取架空线走廊宽度
500千伏
62~80米
76米
220千伏
30~40米
36米
110千伏
18~28米
24米
10千伏
7~8米
7.5米
架空线路防护区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得两平行面内区域,在通常地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以下:
1~10千伏——5米
110千伏——10米
22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域,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区域小于上述要求。
2、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域,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以下:
1千伏以下——1米
1~10千伏——1.5米
110千伏——4米
220千伏——5米
500千伏——8.5米
3、架空送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应设置防护区,架空送电线路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距离要求以下:
110千伏——10米
22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4、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域;通常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应和相关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导线和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大于下列数值:
110~220千伏——5米
500千伏——8.5米
3~10千伏裸导线——3米
3~10千伏绝缘导线——2.5米
选择架空线路路径基础要求
1、选择架空电力线路路径,应考虑电力系统和沿线城镇发展计划及对邻近设施相互影响。要尽可能避开重污区、多雷击区、洪水冲刷区、原始森林区、采矿区、不良地质地带和严重影响安全运行地域,并考虑线路巡视、检修交通条件。
2、新建架空电力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得区域;通常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应采取安全方法,并和相关单位达成协议。
3、新建架空线路应符合安全经济和总体计划标准,尽可能做到走廊合理,避开施工中或计划中建筑物和地下设施,并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等原因。
4、架空线路路径应和广州城市总体计划相结合,应多种管线和其它市政设施统一安排,避免影响道路、铁路、索道、桥梁、航道、通讯、管道等,且应取得城市计划部门认可。
5、架空线路走廊尽可能避开需特殊保护地域(如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效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避免项目因为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原因无法上报核准。
6、架空电力线路架设需占用城市绿地(绿化带)、广场、公园、河涌等,需取得其管理部门同意;架空电力线路路径和道路、铁路、索道、桥梁、航道、通讯、管道等设施交叉或相邻,需取得其管理部门或业主同意;架空电力线路架需占用除市政道路之外其它用地,需取得其业主同意。
7、架空电力线路架在距部队测向天线前沿300-3000米范围内,需事先和部队协调。电力线路和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之间保护间距应满足下表要求:
高压架空送电线(单回路)
保护距离(米)
500千伏
220千伏
1600
110千伏
1000
小于或等于35千伏
600
220~380伏架空配电线(此项未列明回路数)
500
备注:此表数据来自《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92)
8、110~500千伏送电线路和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多种架空线路交叉或靠近基础要求
项 目
铁 路
公 路
电车道(有轨及无轨)
通轨河流
不通航河流
弱电线路
电力线路
特殊管道
索 道
最 小垂直距离(米)
线路电压
(kV)
至轨顶
至承力索或接触线
至 路 面
至路面
至承力索
或接触线
至五年一遇洪水 位
至最高航行水位最高船桅顶
至百年一遇洪水 位
冬季
至
冰面
至被跨越线
至被跨越线
至管道
任何部分
至索道
任何部分
110
220
500
7.5(7.5)
8.5(7.5)
16(14)
3.0
4.0
6.0
7.0
8.0
14.0
10.0
11.0
16.0
3.0
4.0
6.5
6.0
7.0
9.0
2.0
3.0
6.0
3.0
4.0
6.5
6.0
6.5
3.0
4.0
6.0
3.0
4.0
6.0
4.0
5.0
6.0
3.0
4.0
6.0
最 小水平距离(米)
线路电压
(kV)
杆塔外缘
至轨道中心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
边导线至斜坡上缘
(线路和拉纤小路平行)
和边导线间
和边导线间
边导线至管、索道任何部分
开阔地域
路 径 受
限制地域
开阔地域
路 径 受
限制地域
开 阔
地 区
路 径 受
限制地域
开 阔
地 区
路 径 受
限制地域
开阔
地域
路径受限制地域(在最大风偏情况下)
110
220
500
交叉:30米
平行:最高杆(塔)高加3米
交叉:8米
平行:最高杆(塔)高
5.0
5.0
8.00(15)
交叉:8米
平行:最高杆(塔)高
5.0
5.0
8.0
最高杆(塔)高
最高杆
(塔)高
4.0
5.0
8.5
最高杆(塔)高
5.0
7.0
13.0
最高杆
(塔)高
4.0
5.0
8.5
附 加 要 求
不宜在铁路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
最高洪水时,有抗洪抢险船只航行河流,垂直距离应协商确定。
送电线路应架设在上方
电压较高线路通常架设在电压较低线路上方
①和索道交叉,如索道在上方,索道下方应装保护设施;
②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检验井(孔)处;③和管、索道平行、交叉时,管、索道应接地。
备 注
括号中数字用于窄轨铁路
公路分级和城市道路分级可参考公路要求。括号内数字用于高速公路。
①不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河流。
②次要通航河流对接头不限制。
见弱电线路分级
①管、索道上隶属设施,均应视为管、索道一部分;
②特殊管道指架设在地面上输送易燃、易爆物管道。
注:1. 跨越杆塔(跨越河流除外)应采取固定线夹;
2. 邻档断线情况计算条件:+150C,无风;
3.如跨越杆塔采取固定横担,对导线截面为LGJ—150及以上线路,可不检验邻档断线情况交叉垂直距离。
4. 送电线路和弱电线路交叉时,交叉档弱电线路木质电杆,应有防雷方法。
5. 35 ~220kV送电线路和弱电线路交叉时,由交叉点至最近一基杆塔距离,应尽可能靠近,但不应小于7米(架设在城市内线路除外)。
6. 如两线路杆塔位置交错排列,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对相邻线路杆塔最小水平距离,还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电压(千伏)
35~110
154~220
500
距离(米)
3.0
4.0
8.5
9、10千伏架空线和铁路、道路、通航河道、管道、索道、人行天桥及多种架空线路交叉或靠近距离,可参见广东电网企业《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和设备运行规程》;10千伏架空线和地面、水面、树木、建筑物等最小距离要求,可参见广东电网企业《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和设备运行规程》。
架空线路载流量
1、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输送功率表(数据起源于本局《35千伏~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110kV线路输送功率
导线截面
连续许可负荷(MVA,A)
温度
25
30
35
40
系数
1
0.94
0.88
0.81
电流
容量
容量
容量
容量
240
610
116
109
102
94
300
710
135
127
119
110
400
845
161
151
142
130
2×240
1220
232
218
205
188
220kV线路输送功率
导线截面
连续许可负荷(MVA,A)
温度
25
30
35
40
系数
1
0.94
0.88
0.81
电流
容量
容量
容量
容量
2×240
1220
465
437
409
377
2×300
1420
541
509
476
438
2×400
1690
644
605
567
522
2×630
2260
861
809
758
698
2×700
2500
953
895
838
772
500kV线路输送功率
导线截面
连续许可负荷(MVA,A)
温度
25
30
35
40
系数
1
0.94
0.88
0.81
电流
容量
容量
容量
容量
4×300
2840
2459
2312
2164
1992
4×400
3380
2927
2751
2576
2371
4×500
3864
3346
3145
2945
2710
4×600
4360
3776
3549
3323
3058
2、10千伏钢芯铝绞线长久许可载流量(依据广东电网企业颁发《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和设备运行规程》,在确定钢芯铝绞线长久许可载流量时,环境温度宜取40摄氏度。)
导线型号
环境温度
35摄氏度
40摄氏度
LGJ-16
92 A
85 A
LGJ-25
114 A
105 A
LGJ-35
154 A
141 A
LGJ-50
184 A
170 A
LGJ-70
233 A
214 A
LGJ-95
290 A
267 A
LGJ-120
334 A
307 A
LGJ-150
391 A
360 A
LGJ-185
448 A
413 A
LGJ-240
536 A
494 A
电缆
电缆走廊设计宽度
一、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缆走廊设计宽度
在变电站选址选线阶段,电缆出站段尽可能按一进一出两个方向选择电缆走廊,以下表中电缆走廊设计宽度仅供初步选择电缆走廊时参考,实际电缆走廊设计宽度应以设计单位提供电缆线路设计图纸为准。
敷设形式
220千伏
110千伏
备注
单回
双回
单回
双回
直埋敷设
1米
2米
0.8米
1.6米(接头宽度为2米)
此宽度含槽盒宽度。
排管敷设
1米
水平双层:1米
0.8米
水平双层: 0.8米
220千伏电缆保护管管径0.25米;110千伏电缆保护管管径0.2米。
水平单层:1+0.5+1米
水平单层: 0.8+0.3+0.8米
电缆隧道敷设
隧道为环形砼箱体,其内径为φ3500mm
(大约:内径3米或3.5米,外径3.6米或4.1米.)内装多层支架;每回电缆采取“品”字形紧贴排列部署,放置在电缆支架上;且每回电缆线路间距为400mm,支架之间间距为1000mm。
隧道为矩形砼箱体,其净空尺寸约为宽2200mm×高3300mm
电缆沟敷设
沟内净空宽度1.4,沟结构宽度2米
此以双回为例
构架敷设
相间距离3.5~4米
相间距离2米
此以敷设于站内或电缆终端站为例
二、变电站10千伏电缆出站段走廊宽度
在变电站选址选线阶段,10千伏电缆出站段电缆走廊必需含有两个出线方向,标准上采取电缆沟(浮面)敷设形式出站,若因为条件所限,需要考虑采取槽盒、穿管敷设形式,则待设计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计算走廊宽度,以下仅以电缆沟(浮面)敷设形式为例:
电缆沟形式
沟内净空宽度
沟结构宽度
深度
备注
十二线沟
1米
1.48米
1.21米
1、此表中尺寸依据局配网工程经典设计,按敷设在人行道上计算。2、在施工开挖时,其宽度两边需增0.2米,施工完成后恢复结构宽度。
双排十二线沟
2×1米
2.73米
1.21米
十六线沟
1米
1.48米
1.46米
双排十六线沟
2×1米
2.73米
1.46米
电缆防护距离
依据1998年颁布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地下电缆线路保护区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表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2、江河电缆保护区宽度为: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水域;敷设于三级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水域。
选择电缆路径基础要求
1、新建电缆线路应符合安全经济和总体计划标准,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等原因,并符合下列基础要求:
(1)走廊合理,使用电缆较少。
(2)避免机械震动、化学腐蚀、电解腐蚀、避开避雷针接地极。
(3)尽可能避开施工中或计划中建筑物和地下设施。
2、电缆线路路径应和广州城市总体计划相结合,应和多种管线等其它市政设施统一安排,且取得城市计划部门认可。
3、按广州城市计划要求,电力电缆通常敷设于计划道路东侧、南侧,若遇特殊情况,则需经市计划部门同意。
4、电缆敷设需占用城市绿地(绿化带)、广场、公园、河涌等,需取得其管理部门同意;电缆敷设路径和人行隧道、车行隧道、立交桥、地铁隧道等设施交叉,需取得其管理部门或业主同意;电缆敷设路径需占用除市政道路之外其它用地,需取得其业主同意。
5、电缆跨越河流宜优先考虑利用城市交通桥梁或交通隧道敷设。利用城市交通桥梁或交通隧道敷设,应在不影响桥梁结构和隧道结构前期下,取得桥梁或隧道设计和管理部门认可。
6、用于敷设电缆地下设施或直埋敷设电缆不应平行设于其它管线正上方或正下方。
7、电缆和电缆、管道相互间许可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电缆和电缆、管道相互间许可最小距离(m)
电缆直埋敷设时配置情况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
10kV电缆
0.1
0.5(1)
35kV以上电缆
0.25
不一样部门电缆
0.5(1)
电缆和地下管道靠近和交叉最小净距
热力管道
2(2)
0.5
油管或易燃管道
1
其它管道
0.5(1)
注:(1)如用隔板隔开时可降为0.1m;(2)如达不到此数值,需计算热力管道对电缆载流量影响。
8、电缆和树木主干距离宜不少于0.7m,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可采取合适方法保护电缆。
9、电缆和城市街道、公路或铁路交叉时,应敷于管中或隧道内。
10、电缆沿铁路敷设时,靠近距离应大于3m。
11、电缆敷设沿城市街道时,其埋设深度(从电缆外皮到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kV不少于0.4m。
(2)110kV和220kV已运行电缆不少于0.7m,新建电缆不宜少于1.0m。(提议统一为1m)
(3)如因施工环境影响,电缆埋设深度未能达成(1)-(2)要求,应对电缆采取加强保护方法,并应取得运行部门同意。
(4)若电缆穿过农田或轻易受机构损伤场所,应合适增加埋深。
12、在初步选择电缆走廊工作中,发觉除以上事项以外特殊情况,由设计单位或各供电局依据实际情况处理和协调。
电缆敷设形式及其要求
电缆线路敷设形式通常有直埋敷设、穿管敷设、电缆沟槽敷设、电缆隧道敷设、其它公用设施敷设等。
一、直埋敷设
1、 通常要求
(1)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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