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原则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 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 1997-10-01实行
前 言
本规范是依照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任务制定(后补列为95DB 087—95筹划)。
本规范是依照国内电力系统运营条件,按国际原则IEC 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关于国标制定。由于国标GB 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 99—4原则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规定有所不同,增长了制定本规范难度。在本规范制定中尽量总结国内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技术规定。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原则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重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 范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规定,并按本规范规定实验项目、实验办法和技术规定原则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合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基本规定,以及普通状况下推荐值,个别地区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 引用原则
下列原则包括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原则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原则最新版本也许性。
GB 156—93 原则电压
GB 31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
GB 2900.12—89 电工名词术语 避雷器
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级别
GB 11032—89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IEC 71(93) 绝缘配合
IEC 99—4(91)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3 名词术语、符号定义
名词术语、符号定义与所引用原则一致。
4 使用条件
4.1 系统最高工作电压
与电力系统标称电压相适应系统最高工作电压见表1。
表1 系统最高工作电压
系统标称电压Un
kV
3
6
10
35
66
110
220
330
500
系统最高工作电压Um
kV
3.6
7.2
12
40.5
72.5
126
252
363
550
4.2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4.3 海拔高度
不超过1000m。
4.4 环境温度
最高温度 不高于40℃;
最低温度 不低于-40℃;
最大日温差 不不不大于25℃。
4.5 最高相对湿度
25℃下为90%。
4.6 最大风速
不不不大于35m/s。
4.7 覆冰厚度
10mm和20mm。
4.8 日照能量
在风速0.5m/s下为0.11W/cm2。
避雷器运营在该日照下,瓷套表面温度普通不超过60℃。
4.9 污秽级别
依照避雷器安装地区污秽状况选用避雷器外绝缘污秽级别。发电厂、变电所电力设备污秽级别分为4级,见表2。
表2 发电厂、变电所电力设备污秽分级原则
污秽级别
1
2
3
4
爬电比距
cm/kV
1.6
2.0
2.5
3.1
注:1 污秽分极原则引自GB 5582
2 该表针对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3 瓷绝缘表面绝缘特性深受其直径及形状影响
4 套管暂无污秽分级,选取时应加大表中爬电比距
4.10 耐地震能力
地震烈度9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 0.4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2g。
地震烈度8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 0.25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25g。
地震烈度7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 0.2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g。
地震波为正弦波,持续时间三个周波(安全系数1.67)。
超过上述使用条件,订货单位应向外商明确提出相应规定。
5 技术规定
5.1 避雷器额定电压
5.1.1 按IEC原则规定,避雷器在注入原则规定能量后,必要能耐受相称于额定电压数值暂时过电压至少10s。
5.1.2 避雷器额定电压选取。避雷器额定电压可按(下)式选取
Ur≥kUt (1)
式中:Ur——避雷器额定电压,kV;
k——切除短路故障时间系数,10s及以内切除故障k=1.0,10s以上切除故障k=1.3;
Ut——暂时过电压,kV。
在选取避雷器额定电压时,仅考虑单相接地、甩负荷和长线电容效应引起暂时过电压,可按表3选用。
表3 暂时过电压值
接地方式
非直接接地
直 接 接 地
系统标称电压
kV
3~10
35~66
110~220
330~500
母 线
线 路
暂时过电压
kV
1.1Um
Um
注:Um为系统最高工作电压,kV
保护发电机避雷器额定电压按1.25倍发电机额定电压选取。
5.1.3 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见表4。
保护发电机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见表5。
5.1.4 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额定电压选取。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雷电保护因数(见5.4.2条)不得不大于1.25,宜尽量选取额定电压值较高避雷器。普通用于直接接地系统时,不低于系统最高工作相电压。非直接接地系统可按10s以上切除故障线端避雷器额定电压选用。
5.1.5 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见表6。
表4 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
接地方式
非 直 接 接 地
直 接 接 地
10s及以内切除故障
10s以上切除故障
系统标称电压
kV
3
6
10
35
66
3
6
10
35
66
110
220
330
500
母线
线路
母线
线路
避雷器额定电压
kV
4.0
8.0
13
42
72
5
10
17
54
96
(96)
102
108
(192)
204
216
(276)
288
300
(288)
300
312
(396)
420
444
(420)
444
468
注:圆括号内数据合用于输电线路较短,暂时过电压较低电网
表5 保护发电机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
发电机额定电压
kV
3.15
6.3
10.5
13.8
15.75
18
20
22
24
26
避雷器额定电压
kV
4.0
8.0
13.2
17.5
20.0
22.5
25.0
27.5
30.0
32.5
表6 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额定电压推荐值
中性点绝缘水平
全 绝 缘
分 级 绝 缘
系统标称电压
kV
3
6
10
35
66
110
220
330
500
避雷器额定电压
kV
5
10
17
54
96
84
150
84
102
5.2 避雷器最大持续运营电压
对同一系列避雷器最大持续运营电压Uc应与避雷器额定电压Ur近似成正比选用,普通状况下Uc≥0.8Ur且不得低于如下规定值:
直接接地系统
非直接接地系统 10s及以内切除故障时
10s以上切除故障时
Uc≥Um (35kV~66kV)
Uc≥1.1Um (3kV~10kV)
保护发电机避雷器持续运营电压不得不大于发电机额定电压值。
5.3 避雷器分类
按标称放电电流分为20、10、5、2.5、1.5kA五类,见表7。
表7 避 雷 器 分 类
标称放电电流
kA
20
10
5
2.5
1.5
避雷器额定电压Ur
kV
360≤Ur≤468
3≤Ur≤360
Ur≤96
Ur≤36
Ur≤150
合用系统标称电压
kV
500
电 站
3~330
电 站
3~66
3~26
保护电机
3~500
保护变压器中性点
配电网
保护电容器
长持续时
间冲击电
流耐受
长线释放
见表11
—
冲击电流
—
见表12
大冲击电流4/10μs
kA
100
100
65
25
5.4 保护水平
5.4.1 雷电冲击保护水平
标称放电电流(8/20μs)下残压值为避雷器雷电冲击保护水平。陡波标称放电电流(1/5μs)下残压值与标称放电电流下残压值之比不得不不大于1.15。
5.4.2 雷电保护因数
电气设备全波冲击绝缘水平与雷电冲击保护水平之比值为避雷器雷电保护因数,该因数不得不大于1.4。
5.4.3 操作冲击保护水平
操作冲击电流(30/60μs)下残压值为避雷器操作冲击保护水平,其操作电流值见表8。
表8 操作冲击电流值
标称放电电流
kA
20
10
10
操作冲击电流
A
1000
500
注:保护电容器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5kA操作冲击电流值为1000A
5.4.4 操作保护因数
电气设备操作冲击绝缘水平与操作冲击保护水平之比值为避雷器操作保护因数,该因数不得不大于1.15。
5.5 避雷器吸取操作过电压能量估算
避雷器吸取操作过电压能量可按(下)式估算
(2)
式中:W——避雷器吸取能量,kJ;
Ures——避雷器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kV;
UL——预期过电压,kV;
Z——线路冲击自波阻抗,Ω;
T——电流持续时间,ms,T=2l/v;
l——线路长度,km;
v——波速300km/ms。
也可按比能量W′选取避雷器长线释放级别,W′可按(下)式计算
(3)
式中:W′——避雷器每千伏额定电压吸取能量,kJ/kV。
5.6 避雷器绝缘水平(无电阻片)
5.6.1 爬电比距。避雷器爬电比距λ可按(下)式拟定
λ=L/Um (4)
式中:L——瓷套爬电距离,cm。
λ应符合表2规定。
5.6.2 工频耐压(1min)见表9。
5.6.3 操作耐压(250/2500μs)见表9。
5.6.4 雷电耐压(1.2/50μs)见表9。
表9 避雷器(无电阻片)耐压值
标称电压(有效值)
kV
3
6
10
35
66
110
220
330
500
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25/18
30/23
42/30
95/80
—/140
—/160
200/185
—/395
—/510
—/680
—/740
操作耐压(峰值)
kV
—
—
—
—
—
—
—
950
1175
1240
雷电耐压(峰值)
kV
40
60
75
185
325
350
450
950
1175
1550
1675
注:工频耐压分子为干试电压值,分母为湿试电压值
5.7 压力释放级别
在大气中使用带有压力释放装置避雷器,应按避雷器安装点也许最大短路电流有效值进行选取,不同标称放电电流具备不同压力释放级别,见表10。最大电流持续时间不应不大于0.2s。
5.8 脱离器
当避雷器发生故障时,脱离器用来将避雷器与系统隔离,以防系统发生永久性故障,并给出故障避雷器明显批示。
当脱离器无明显、有效、永久隔离功能时,应能承受1.2倍带脱离器最高额定值避雷器额定电压,持续时间1min,电流有效值不超过1mA。脱离器在规定动作负载实验中不应动作。
表10 避雷器压力释放级别
标称放电电流
kA
20
10
5
最大电流
kA
63
50
40
20
63
50
40
20
10
16
5
最小电流
kA
0.8
6 实验
6.1 型式实验
6.1.1 绝缘电阻实验
由制造厂提供避雷器绝缘电阻实验数值及测量用兆欧表电压级别。
6.1.2 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实验
应测量每节与整只避雷器在合同规定最大持续运营电压和系统持续运营电压下阻性电流峰值与全电流值。前者用于检查避雷器与否符合合同规定值,后者为现场实验提供对比参数。
6.1.3 工频(直流)参照电压实验
工频(直流)参照电压应在避雷器比例单元和每节上测量,在工频参照电压下阻性电流峰值为1mA~5mA,在直流参照电压下电流为1mA,该电流应在环境温度为(20±15)℃下进行测量。
6.1.4 残压实验
残压实验在3只完整避雷器或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避雷器额定电压高于3kV时,试品额定电压至少应为3kV,但不应超过12kV。放电间隔时间应能使试品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
当在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实验时,整个避雷器残压等于比例单元所测得残压值乘上其额定电压与比例单元额定电压之比值。
6.1.4.1 雷电冲击电流残压实验
对每只试品避雷器施加3次雷电冲击电流[(8±1)/(20±2)μs],其峰值分别近似为0.5、1.0和2.0倍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峰值,将所得9个实验点最大包络线绘成残压—电流曲线,从曲线上读出相应于标称放电电流下残压值。
6.1.4.2 陡波冲击电流残压实验
对每只试品避雷器施加峰值为其标称放电电流值陡波冲击电流[(1±0.1)/5μs]1次(峰值误差为±5%),取3个电压峰值中最大值为陡波冲击电流残压值。
6.1.4.3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实验
对每只试品避雷器施加1次操作冲击电流[(30±3)/(60±6)μs],其峰值按表8拟定。避雷器在相应电流下操作冲击残压取3个电压峰值中最大值。
制造厂应提供表8中操作冲击电流0.25倍下残压值,供顾客校核使用。
6.1.5 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
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应在3只未进行任何实验新整只避雷器、避雷器比例单元或电阻片上进行。电阻片可暴露在静止(20±15)℃空气中。如果避雷器额定电压不低于3kV,则试品避雷器额定电压至少应为3kV,但无需超过6kV。如果避雷器脱离器与避雷器设计成一体,这些实验应按运营条件带脱离器进行。所有这些实验必要在分布参数冲击发生器上进行。
每个试品避雷器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共进行18次放电,其中每3次为1组,共分6组。每两次动作之间时间间隔应为50s~60s,每组之间时间间隔应能使试品避雷器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在实验过程中,均应录取第1次和第18次放电时试品避雷器电压和电流示波图。
图1 长线释放级别及比能量
在进行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后,当试品避雷器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时,为了便于与实验前测量值进行比较,应对试品避雷器重新进行残压实验。残压值变化不应超过5%。
实验完毕后,应对试品避雷器进行检查,金属氧化物电阻片应无击穿、闪络、开裂或其他损坏痕迹。
对标称放电电流为20kA和10kA避雷器,其长线释放实验参数见表11。
对不同长线释放级别实验,避雷器吸取比能量W′(二次长线释放能量之和)与避雷器操作冲击残压Ures和避雷器额定电压Ur之比值存在一定关系,见图1。
对于5、2.5、1.5kA避雷器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其电流峰值视在持续时间为μs,其电流值见表12。
6.1.6 动作负载实验
对避雷器施加规定次数规定冲击电流,并同步施加规定工频电压,以模仿运营条件实验,在施加工频电压过程中,电压变化不得不不大于1%。
动作负载实验在3只完整避雷器或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实验时试品避雷器周边静止空气温度为(20±15)℃,实验前试品避雷器在烘箱中预热,使实验开始时试品避雷器温度为(60±3)℃。
如果整只避雷器额定电压不不大于3kV,则试品避雷器额定电压至少应为3kV,但无需超过12kV。也可在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
避雷器能否通过动作负载实验重要参数是电阻片功率损耗。因而动作负载实验应当在没有老化电阻片上,在提高实验电压U*c和U*r下进行。电阻片在该电压下与老化过电阻片在正常Uc和Ur电压值下,具备相似功率损耗。提高实验电压值应由加速老化实验拟定。
表11 10、20kA避雷器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实验参数
标称电流
kA
长线释放级别
线路冲击阻抗Z
Ω
峰值持续时间T
μs
充电电压U
kV
10
1
4.9 Ur
3.2 Ur
10
2
2.4 Ur
3.2 Ur
10
3
1.3 Ur
2400
2.8 Ur
20
4
0.8 Ur
2800
2.6 Ur
20
5
0.5 Ur
3200
2.4 Ur
注:Ur是试品额定电压,kV为有效值
表12 5、2.5、1.5kA避雷器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值
标称电流
kA
避雷器保护对象
电流峰值
A
持续峰值时间
μs
5
配电网
75
5
电容器
注
2.5
电 机
200,400
1.5
变压器中性点
200
注:依照电容器容量和保护接线方式拟定方波电流值
加速老化实验在加热到(115±4)℃3只试品避雷器上进行,施加电压Uct。Uct值与被试避雷器总高L(m)关于,可由(下)式拟定
Uct=Uc(1+0.05L) (5)
也可按实验或计算所得避雷器电阻片上电压分布不均匀系数拟定,在施加电压Uct后1h~2h内测量Uct下电阻片功率损耗P1ct,并在相似条件下测量老化1000(0+100)h后电阻片功率损耗P2ct,在这个过程中试品加压不得间断,令Kct =P2ct / P1ct;选用3个功率损耗比值中最大值。若Kct>1时,为补偿由于老化而引起功率损耗增长,在进行动作负载实验时将Uc和Ur提高到U*c和U*r;若Kct≤1时,Uc和Ur就不进行修正。U*c和U*r值由如下办法实验中最大值拟定。
在环境温度下,对3个新电阻片分别测量在电压Uc和Ur下功率损耗P1c和P1r,然后将电压增长到U*c和U*r,使在该电压下功率损耗P2c和P2r符合下列关系
P2c /P1c =Kct,P2r /P1r=Kct
6.1.6.1 雷电冲击动作负载实验
在进行雷电冲击动作负载实验前,在环境温度下测定3只试品避雷器在标称放电电流下雷电冲击残压值,然后试品避雷器在1.2U*c电压作用下承受20次波形为8/20μs标称电流值冲击放电实验,放电时间间隔为50s~60s。冲击电流极性应与工频半波极性相似,并且冲击电流应在工频电压峰值前60°±15°电角度内施加。在环境温度为(20±15)℃时,对每个试品避雷器施加(4±0.5)/(10±1)μs冲击电流两次,其值见表7规定,误差不超过10%,该冲击电流与上述规定实验具备相似极性,在两次冲击之间,避雷器比例单元应冷却或预热到(60±3)℃。
在最后一次大电流冲击之后,应尽快(不超过100ms)在试品避雷器上施加修正过额定电压(U*r)和修正过持续运营电压(U*c),此电压保持时间分别为10s和30min。
图2 10kA 1级放电级别和5、2.5、1.5kA避雷器动作负载实验
In—标称放电电流
图3 10kA 2、3级放电级别和20kA 4、5级放电
级别避雷器动作负载实验
In—标称放电电流
实验时,应监视电阻片温度或电流阻性分量或功率损耗,以判断与否热稳定。
完毕上述实验后,当试品避雷器冷却到环境温度时,重新进行残压测量,其值与实验前残压值相比,变化应不不不大于5%。雷电冲击动作负载实验程序见图2。
6.1.6.2 操作冲击动作负载实验
在进行操作冲击动作负载实验之前,在环境温度下测量3只试品避雷器在标称放电电流下雷电冲击残压值,然后试品避雷器在1.2U*c电压作用下承受20次波形为8/20μs标称电流值冲击放电实验,放电间隔为50s~60s,再承受2次由表7规定幅值4/10μs大电流冲击实验,极性与电角度规定同6.1.6.1条。
将进行过上述实验试品避雷器预热到(60±3)℃,试品避雷器应承受表11规定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2次,放电时间间隔为50s~60s,并使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与上述规定冲击电流具备相似极性。
在第二次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实验后,避雷器比例单元必要在3倍峰值视在持续时间(即6T),脱离实验线路,然后在100ms之内及时接到工频电源上,对试品避雷器施加修正过额定电压(U*r)和修正过持续运营电压(U*c),电压持续时间分别为10s和30min。实验时,应监视电阻片温度或电流阻性分量或功率损耗,以判断与否热稳定。
完毕上述实验后,当试品避雷器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时,重新进行残压测量,其值与实验前残压值相比变化应不得不不大于5%。操作冲击动作负载实验程序见图3。
6.1.7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实验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曲线涉及从0.1s~20min范畴,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时间应扩展至24h。
用比例单元作为试品,对试品避雷器施加不同工频电压和持续时间,施加最高电压不得低于比例单元额定电压1.2倍。试品避雷器预热到(60±3)℃,在承受了大电流冲击或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后,紧接着施加预定工频电压和持续时间,然后降至持续运营电压U*c30min,试品避雷器应无损坏或发生热崩溃。实验程序见图4和图5。曲线至少由3个实验数据绘出,并在曲线上注明施加工频电压之前试品避雷器吸取能量。
图4 10kA 1级放电级别和5、2.5、1.5kA
避雷器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实验程序
图5 10kA 2、3级放电级别和20kA 4、
5级放电级别避雷器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实验程序
6.1.8 压力释放实验
瓷套密封带有压力释放装置并在大气中使用避雷器应进行该项实验,当避雷器故障时不应引起瓷套粉碎性爆炸。
每次实验应在新瓷套组装试品避雷器上进行,一只试品避雷器在大电流下实验,另一只试品避雷器在小电流下实验,其值见表10。
为在试品避雷器内部引起短路电流,所有非线性电阻片可用熔丝旁路。熔丝应在实验电流导通后第一种30°电角度内熔断,旁路非线性电阻片熔丝沿着电阻片轮廓紧贴其外表面装配。其底座应与一种近似圆形围栏顶部在同一水平面上,围栏至少高30cm,试品避雷器围在中心,围栏直径等于试品避雷器直径加上2倍试品避雷器高度,最小直径应为1.8m,实验后避雷器所有某些都包在围栏内部,即通过实验。
压力释放实验应在不同设计每一种避雷器最长一节上进行,并以为该实验成果合用于同一设计所有额定电压避雷器。
在进行大电流释放实验时,电流短路容量应足够大,当用阻抗可忽视连线将避雷器短路时,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在0.2s内不会降到规定值75%以上。实验回路短路功率因数不应不不大于0.1。
在进行小电流释放实验时,在电流导通后约0.1s时测得试品避雷器电流有效值为800A,直到发生放气为止。实验时,电流减少量不得超过起始测量值10%。
6.1.9 密封实验
在每节避雷器上都要进行密封实验。由于国际上没有统一实验办法,各制造厂均有自己实验办法,因而,该项实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拟定。
6.1.10 内、外缘绝工频耐压实验
该实验应分别在干燥和淋雨状态下进行,试品避雷器应是干净整只避雷器,并尽量按实际状况安装,并无电阻片,内部绝缘构件保存原安装方式。其耐压值按表9选用。
6.1.11 局部放电量实验
避雷器施加额定电压10s,然后降至1.05倍持续运营电压保持1min,测量局部放电量,局部放电量不得不不大于10pC。
6.1.12 电压分布实验
电压分布是指整只避雷器在持续运营电压下电阻片上电压分布,应提供不同安装高度和周边设备距离状况下电压分布曲线。
电压分布曲线可用计算办法获得,也可用实验获得,实验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拟定。
6.1.13 污秽实验
当前尚无成熟污秽实验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拟定。
6.1.14 机械强度实验
在整只避雷器端部施加水平力和垂直力,见表13,并计入避雷器本体所受最大风荷载,避雷器所承受应力安全系数不不大于2.5。
表13 避雷器端部受力值
避雷器额定电压
kV
3~90
96~252
264~468
避雷器额定电压
kV
3~90
96~252
264~468
水平力
N
500
1000
1500
垂直力
N
150
300
500
6.1.15 抗震实验
该实验频率为试品避雷器共振频率,波形为正弦波,时间为3个周波。试品避雷器不带基本实验时,应乘以1.2倍放大系数,并放入25%最大风荷载,安全系数不不大于1.67,且按记录法以瓷件抗震强度3倍标偏值计算。
实验后,基本、瓷件、电阻片及其他部件不应损坏或开裂,一切连接仍应牢固。
6.1.16 脱离器实验
脱离器应进行如下实验。
6.1.16.1 冲击电流和动作负载耐受实验
该实验应具备3只试品脱离器,与避雷器一起进行实验。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按表12列出冲击电流值进行实验,动作负载实验按图6进行。
上述实验,脱离器不应动作。
图6 5、2.5、1.5kA避雷器动作负载实验
6.1.16.2 时间电流曲线实验
时间电流曲线参数应在3个不同对称起始电流(有效值)下获得:20±10%、200±10%、800±10%A,这些电流流经试品脱离器。
实验电压可为任一适当值,只要该值能足以维持避雷器元件电弧电流,并足以产生和维持脱离器动作所决定间隙电弧即可。实验电压应不超过带脱离器最低额定值避雷器额定电压。
脱离器动作前,电流流通应保持在所规定水平。3个电流级别每一种都至少应有5个新试品脱离器进行实验。
对于所有被试样品,应记录流经试品脱离器电流有效值和脱离器开始动作时间,脱离器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通过代表最长时间点绘成光滑曲线。
对于具备相称长动作时延脱离器,时间—电流曲线实验应在试品脱离器承受电流控制期间内进行,以便拟定3种电流下每个最小持续时间,该时间可使脱离器成功动作。对于拟定期间—电流曲线点,脱离器动作应在5次实验中5次成功,如果发生1次不成功实验,则在同一电流水平和时间下进行5次附加实验应动作成功。
6.2 例行实验
出厂每只避雷器都要进行例行实验,实验涉及如下项目:
a)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实验,见6.1.2条;
b)工频(直流)参照电压实验,见6.1.3条;
c)标称放电电流残压实验,见6.1.4.1条;
d)局部放电量实验,见6.1.11条;
e)密封实验,见6.1.9条;
f)多柱并联避雷器电流分派实验。
该实验在避雷器所有中部没有电气联结单元组上进行,在由制造厂拟定放电电流(0.01倍~1.0倍标称放电电流)下进行测量,测得最大柱电流应不超过制造厂规定上限值。
6.3 验收实验
应抽取供货避雷器数量立方根较高整数进行验收实验,验收实验涉及如下项目:
a)外观抽查其构造、铭牌及其他附件有无缺少或损坏;
b)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实验,见6.1.2条;
c)工频参照电压实验,见6.1.3条;
d)标称放电电流残压实验,见6.1.4.1条;
e)局部放电量实验,见6.1.11条。
7 附件
7.1 每只应配备避雷器底座、接地引线绝缘子,对110kV以上避雷器应配备均压罩。
7.2 35kV及以上电压级别每只避雷器应配备放电动作记录器,并对动作记录器进行例行实验。
7.3 有也许时,每只避雷器应配备放电电流幅值记录装置,并备有备品。
7.4 如进口非直接接地系统避雷器带有脱离器时,应对脱离器进行实验,见6.1.16条。
8 标志、包装和运送
8.1 标志
避雷器铭牌上至少应标明如下内容:
a)系统标称电压;
b)避雷器额定电压;
c)避雷器持续运营电压;
d)额定频率;
e)标称放电电流;
f)长持续时间放电级别;
g)压力释放电流级别;
h)制造厂名称、型号及标志;
i)制造年月;
j)产品生产及组装编号。
8.2 包装
避雷器包装必要保证在运送中不因包装不良而损坏,在包装箱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
b)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c)产品净重、毛重、体积等;
d)应有“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符号标志。
8.3 运送
整只避雷器或分节包装运送避雷器,都要符合运送装卸规定,分节包装部件应有编号标志,以便安装。
9 提供技术文献
9.1 谈判时应提供原始资料
a)产品样本;
b)电阻片伏安特性曲线(交、直流);
c)不同幅值冲击电流下,波头与残压伏秒特性;
d)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曲线;
e)不同电压级别电压分布曲线;
f)电阻片老化实验曲线;
g)附件阐明书及性能。
9.2 验收时应提供技术文献
a)型式实验报告;
b)例行实验报告;
c)验收实验报告。
9.3 随避雷器应提供技术文献
a)合格证书;
b)产品清单;
c)产品安装使用阐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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