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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中信实业银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键提醒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8日《相关同意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批复》(证监基金字〔〕137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确保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定或确保,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恪尽职守、老实信用、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和利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基金一定盈利,也不确保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其它基金业绩并不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确保。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以后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最终一日。
目 录
一、绪 言 2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4
四、基金托管人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16
六、基金募集 22
七、基金协议生效 27
八、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8
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30
十、基金份额转换 39
十一、基金份额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40
十二、基金投资 41
十三、基金财产 49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50
十五、基金收益分配 53
十六、基金费用和税收 54
十七、基金会计和审计 56
十八、基金信息披露 57
十九、风险揭示和管理 61
二十、基金协议终止和基金财产清算 63
二十一、基金协议内容摘要 6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7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服务 86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 8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法 88
二十六、备查文件 88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协议》(以下简称“基金协议”)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依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协议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协议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协议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和本基金协议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协议认可和接收,并根据《基金法》、基金协议及其它相关要求享受权利、负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权利和义务,应具体查阅基金协议。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协议或本基金协议:
指《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协议》及对基金协议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招募说明书定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人对其作出补充和修订
《证券法》:
指《中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措施》: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
《销售措施》: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措施》
《信息披露管理措施》: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措施》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协议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协议约束,依据基金协议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
指中信实业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协议、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任何基金份额投资者
注册登记人:
指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基金登记、存管、注册、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企业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ING:
指本基金管理人外方股东荷兰投资管理企业母企业荷兰国际集团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及其它本基金销售代理人
代销机构或销售代理人: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条件并和基金管理人签署了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措施》要求条件,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境外投资者
基金协议终止日:
指本基金协议要求基金协议终止事由出现后根据基金协议要求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终止基金协议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时间段,最长不超出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协议生效并存续不定时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申请确定日
T+n日:
指T以后(不含T日)第n个工作日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
指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场所
场内:
指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上市交易场所
认购:
指本基金在发售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申购:
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赎回:
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按基金管理人要求条件申请将其持有某一基金(包含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其它基金(包含本基金)基金份额行为
发售:
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经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场内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经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日常交易:
指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经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方法买卖基金份额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将持有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一样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一样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将持有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它正当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置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它投资等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价值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用于统计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账户,统计在该账户下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用于统计投资者持有证券账户,包含人民币一般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统计在该账户下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统计投资者经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账户
更新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每六个月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更新
不可抗力:
指基金协议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协议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并生效之以后发生,使基金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推行本协议任何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难、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改变、突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纸和互联网站,包含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置日期: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77
传真:(0755)83196405
联络人:刘凯
股权结构和企业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于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00号文同意设置,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企业。企业由招商证券股份、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电财务、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企业、中远财务有限责任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其中,招商证券股份持有40%股权,荷兰投资持有30%股权,其它三家财务企业各持股权10%。
企业关键中方股东招商证券股份成立于1991年7月,是最早成立全国性综合类券商之一。企业注册资本24亿元,在全国拥有32个营业部,各项经营指标均位居中国券商前十名。
企业外方股东荷兰投资是ING集团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全资子企业。ING集团是全球最大多元化金融集团之一,其金融服务网遍布全球60 多个国家,活跃于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业。ING 集团115,000 万名职员经过其丰富环球经验为全球超出6,000万名用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依据 年7 月《财富》杂志全球500 大企业排名,以上市寿险企业计算,ING 集团在资产及盈利两项均名列第1, 而以全球最大企业资产值计算则名列第12 。依据 年4 月福布斯杂志全球2,000 大企业排名以销售额盈利资产及市值计算,ING 集团名列第12。
企业本着“诚信、融合、创新、卓越”经营理念,努力争取成为用户推崇、股东满意、职员热爱,并含有国际竞争力专业化资产管理企业。
(二)现在所管理基金基础情况
开放式基金
成立日期
基金资产净值
(截至 6月30日)
托管银行
招商安泰系列基金:
.4.28
招商股票投资基金
2,134,029,072.44
招商银行
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359,896,841.75
招商银行
招商债券投资基金
256,659,957.29
招商银行
招商现金增值基金
.1.14
27,182,001,621.53
招商银行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6.1
1,784,879,970.23
中国银行
(三) 关键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牛冠兴,男,现年50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理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办事处主任、区办主任、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信贷部总经理;1994年6月至12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总裁、董事。至今任本企业董事长。
黎俊仁(Christopher John Ryan),男,现年46岁,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MONASH大学毕业。1976年至1983年工作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1983年至1990年任澳大利亚国家共同基金管理企业基金销售和服务部经理;1990年至1991年任John A Nolan and Associates担任投资顾问;1991年至1998年担任汇丰投资基金香港管理实施董事;1998年至1999年担任德意志资产管理澳大利亚区基金销售和服务区域董事;至在澳纽基金管理任基金渠道销售总监;至今在ING投资管理(亚太)担任北亚区董事。现任本企业副董事长。
谢松林,男,现年63岁,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国家电力企业副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董事长、党组书记,历任原电力部经济协调司司长、办公厅主任,国家电力企业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现任本企业董事。
成保良,男,现年44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北京经济学院任教;后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1993年起前后担任中国证券交易系统上市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处长、稽查局处长;9月起开始担任招商基金管理筹备组组长。自本企业成立后担任本企业总经理、董事。
李鹏飞,男,现年65岁,密歇根大学理学士(工程数学),香港太平绅士。1978年至1998年间前后担任香港立法局议员、香港行政局议员、首席立法局议员、香港尤其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香港尤其行政区推选委员会委员、筹备委员会委员、港事顾问、自由党主席,现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尤其行政区代表、香港尤其行政区策略发展委员会会员。李先生担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王国刚,男,现年50岁,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发表学术著作32部,在资本市场、基金业含有较大影响。曾前后担任江苏信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江苏证券投资服务企业总经理、华夏证券副总经理;并前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了较长时间金融研究和教学工作,1994年至今担任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毛付根,男,现年42岁,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1994年至今一直任教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主编及参与编写教材、著作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前后主持国家教委“八五”、“九五”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2项;参与“七五”、“八五”、“九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现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孟庆新,男,现年42岁,中国国籍,博士。1981年起工作于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企业;以后在北京商学院经贸系任教;1998年5月至4月担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企业副处长;现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企业副总经理,现任本企业监事。
王志芳,女,现年37岁,中国国籍,硕士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起在华能财务企业综累计划部、证券外汇部、投资管理和咨询部等部门工作,前后担任综累计划部副经理、投资管理和咨询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企业监事。
张冰,男,39岁,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1993年起在珠海恒通集团股份证券投资处工作;1994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前后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进入招商基金管理,前后担任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职务。现任本企业监事。
战龙,男,现年37岁,澳大利亚籍,硕士。1991年12月至1994年6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任助理研究员;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为安达信(新加坡)审计及营运咨询员;1995年11月至11月任信孚基金管理企业(澳大利亚)投资风险管理副总裁;1999年取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1月至10月任美国信安资产管理(亚洲)亚洲区投资风险管理总监;11月至今任荷兰国际集团投资管理(亚太)中国区总经理。现任本企业常务副总经理。
赵生章,男,现年35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于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任项目经理;1995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前后担任投资银行二部副经理、内核部经理、企业董事会办公室经理。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咨询、经纪、发行承销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本企业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本企业采取团体投资方法,经过整个投资团体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投资业绩。基金经理介绍以下:
张冰,男,中国国籍,1966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张冰先生1993年起在珠海恒通集团股份证券投资处工作; 1994年起于招商证券股份工作,曾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进入招商基金管理,前后担任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职务。张冰含有证券分析和投资经历,在资产管理、行业和上市企业研究方面含有较丰富经验,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3、投资决议委员会组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议制度,投资决议委员会由7名组员组成,包含:企业总经理成保良先生、企业常务副总经理战龙先生、企业总经理助理曾昭雄先生、企业总经理助理林军女士、企业督察长赵生章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何钟先生、投资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吴武泽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依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需推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其它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立案手续;
3、 对所管理不一样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根据基金协议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立即向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实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汇报;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汇报;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和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
10、 保留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统计、账册、报表和其它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它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其它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措施》、《销售措施》、《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方法,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严禁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她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不一样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以外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负担损失;
(5)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要求,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严禁其它行为。
3、基金管理人严禁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不过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除外;;
(2) 向她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负担无限责任投资;
(4) 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5) 买卖其它基金份额,不过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除外;
(6)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股票或债券;
(7) 买卖和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股东或和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它重大利害关系企业发行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证券;
(8)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它不正当证券交易活动;
(9)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要求,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严禁其它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职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老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协议或托管协议;
(3)有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正当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相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还未依法公开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企业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交易;
(9)帮助、接收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严禁行为。
5、本企业承诺推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要求,本着谨慎标准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相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还未依法公开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帮助、接收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标准
健全性标准、有效性标准、独立性标准、相互制约标准、成本效益标准。
2、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以实现对企业从决议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全方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含以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企业管理层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合规和审计委员会:合规和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企业各项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并检验其正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验其实施情况,审查企业关联交易和检验企业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督察长隶属于董事会合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监督和检验,直接向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汇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下设风险控制部门,关键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定并作出决议,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验,向企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汇报。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职员最首要责任。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业务进行检验监督和风险控制。职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企业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纲领、企业基础制度、部门管理措施和业务管理措施组成。
其中,企业内控纲领包含《内部控制纲领》和《法规遵照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是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纲要和总揽,是对企业章程要求内控标准细化和展开。
企业基础制度包含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实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企业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定考评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管理措施在企业基础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关键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措施对企业各项业务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具体制度组成,具体包含内部控制纲领、法规遵照政策、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步骤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企业设置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职责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所给予权限内根据所要求程序和合适方法对监察稽查对象进行公正客观检验和评价,包含调查评价企业内控制度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验企业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监控工作、实施企业内部定时不定时内部审计、调查企业内部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基础要素包含控制环境、风险评定、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企业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理念,培养全体职员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风险控制文化气氛和环境,使全体职员立即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层经营思想、企业规章制度并自觉遵照,使风险意识贯穿到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步骤。
(2)风险评定
企业对组织结构、业务步骤、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觉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定,找出引致风险产生原因,采取定性定量手段分析考虑风险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停完善相关风险防范方法。
(3)控制活动
企业控制活动关键包含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设置表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和制衡标准。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分工,各部门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而且有独立汇报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并有对应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一样岗位之间形成一个相互检验、相互制约关系,以降低舞弊或差错发生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第二道监控防线:企业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业务操作步骤、关键业务处理凭据传输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验责任。
c. 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方面实施监督反馈第三道监控防线。
B.操作控制
企业设定了一系列操作控制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步骤、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用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风险。
C.会计控制
企业确保基金资产和企业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实;企业会计核实和基金会计核实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企业对所管理不一样基金和本基金下分别设置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立即地实现信息流动,如自下而上汇报和自上而下反馈。
企业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和业务汇报体系,经过建立有效信息交流渠道,确保企业职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充足了解和其职责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立即送达合适人员进行处理。
企业制订管理和业务汇报制度,包含定时汇报制度和不定时汇报制度。定时汇报制度根据每日、每个月、每十二个月度等不一样时间频次进行汇报。
a.实施体系汇报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责任人汇报;部门责任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汇报;
b.监督体系汇报路线:企业职员、各部门责任人向监察稽核部汇报,监察稽核部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汇报;
c.督察长定时出具监察汇报,报送董事会合规和审计委员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如发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汇报。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进企业职员主动参与和遵照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地实施。企业监事会、董事会合规和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对内部控制制度连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要求并加以充实和改善,立即反应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原因改变趋势,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础情况
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设置日期:1987年4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3215.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基金托管业务同意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电话:(010)65546655
传真:(010)65542373
联络人:秦莉
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8月18日,中信实业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实业银行将本着“老实信用、勤勉尽责”标准,切实推行托管人职责。
3、关键人员情况
张向东,1967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资金部、汇兑部、会计部和清算中心,全方面负责全行本、外币清算工作。曾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清算中心总经理。现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托管部总经理。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该推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根据要求开设基金财产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不一样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完整和独立;
4、保留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统计、账册、报表和其它相关资料;
5、根据基金协议约定,依据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立即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和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汇报、中期和年度基金汇报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根据要求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
10、根据要求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其它职责。
(三)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方面严格落实实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连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风险监控体系,立即有效地发觉、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业务监督处,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各个工作步骤和业务步骤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稽核监察;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风险控制方法。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实业银行严格根据《基金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根本,制订了《中信实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措施》、《中信实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中信实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保密管理措施》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各个步骤,确保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正当、合规、连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方法。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步骤、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员上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置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确保基金信息安全;建立严密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个形式连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四) 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法》、《运作措施》、《信息披露措施》、基金协议、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就本基金签署托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对基金投资范围、基金财产投资组合、所托管基金管理人全部基金投资百分比、基金资产核实、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方法、基金管理人管理费计提和支付、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正当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措施》、《信息披露措施》、基金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查对确定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更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基金托管人应汇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汇报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汇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83196359
传真:
联络人:李健
直销中心用户服务电话:400-887-6555
北方总部
地址:北京市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B2104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联络人:胡巧、赵松娴
华东总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联络人:朱蓓艳
机构业务拓展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通泰大厦B座620室
电话:(010)88087239、88087233、88086405
传真:(010)88087236
联络人:巩梅、罗宝音、孔宏涛
华南总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364
传真:(0755)83196449
联络人:朱湘淮
2、代销机构: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1671
联络人:王立宏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络人: 朱虹、刘薇
4、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络人:王玮
5、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络人:黄健
6、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络人:权唐
7、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络人:芮敏祺
8、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24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络人:盛宗凌
9、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络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络人:郭京华
10、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络人:肖中梅
11、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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