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调试人员 <初稿>
培
训
手
册
营口天成消防设备
二〇〇五年四月
目录
一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则 1
1. 基础术语 1
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1
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 3
4. 系统设计 4
5.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 7
6. 火灾探测器选择 9
7.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 11
8. 系统供电 12
9. 布线 12
二、怎样按图纸或工程要求配置所需设备 13
1. 依据消防工程图纸划分报警区域选择系统形式 13
2. 总线控制盘选择 14
3. 专线控制盘选择 14
4. 消防电话系统选择 14
5. 消防广播系统选择 15
6. 系统电源选择 15
7. 联动设备说明 16
三、 怎样完成联动编程,联动编程标准 18
1. 现场联动逻辑编程标准: 18
2. 现场联动逻辑编程方法: 18
3. TC3000系统怎样进行联动编程 19
4. TC3000系统怎样对设备进行汉字注示 22
四、TC3000系列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硬件配置及说明 23
1. TC3000CPU主板部分 23
2. TC3008回路板硬件配置及说明 25
3. TC3012总线控制盘硬件配置及说明 25
4. TC3013专线控制盘硬件配置及说明 26
五、 TC3000系列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工程调试方法及过程 27
六、TC3000系列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经典问题分析及处理方法 29
七、 调试注意事项 31
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和含有其它辅助功效装置组成火灾报警系统。它是大家为了早期发觉和通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有效方法,控制和扑灭火灾,在设置在建筑中或其它场所一个自动消防设施。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降低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按图纸或工程要求配置所需设备时,要根据下面规则设计。
1. 基础术语
1.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单元。
1.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部位划分单元。
对1.1和1.2说明: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实际意义在于系统设计和管理。一个报警区域内通常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一个探测区域火灾探测器组成一个报警回路,对应于火灾报警控制器上一个部位号。
1.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面积。
1.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水平距离。
1.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1.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热水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功效简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效较复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效复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应依据其使用性质、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应符合表2.1要求。
等级
保护对象
特级
建筑高度超出100m高层民用建筑。
一级
建筑高度超出100m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建筑
建筑高度不超出24m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出24m单层公共建筑
1. 200床及以上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m2
及以上门诊楼;
2. 每层建筑面积超出3000 m2 百货楼、商场、展览楼、高级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
3. 藏书超出100万册图书馆、书库;
4. 越过3000座位体育馆;
5. 关键科研楼、资料档案楼;
6.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7. 关键广播保护场所;
8. 大型以上影剧院、会堂、礼堂;
工业建筑
1. 甲、乙类生产厂房;
2. 甲、乙类物品库房;
3. 占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超出1000 m2丙类物品库房;
4. 总建筑面积1000 m2超出地下丙、丁类生产车间及物品库房。
地下民用建筑
1. 地下铁道、车站;
2. 地下电影院、礼堂;
3. 使用面积超出1000 m2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4. 关键试验室,图书、资料、档案库。
二级
建筑高度不超出100m高层民用建筑
二类建筑
建筑高度不超出24m民用建筑
1. 设有空气调整系统或每层建筑面积超出 m2、但不超出1000 m2商业楼、财贸金融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车站、海河客运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2. 市、县级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3. 中型以下影剧院;
4. 高级住宅;
5. 图书馆、书库、档案楼。
工业建筑
1. 丙类生产厂房;
2. 建筑面积在于50 m2,但不超出1000 m2丙类物品库房;
3. 总建筑面积在于50 m2,但不超出1000 m2地下丙、丁类生产车间及地下物品库房。
地下民用建筑
1. 长度超出500 m2城市隧道;
2. 使用面积不超出1000 m2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要求;工业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要求。
2)本表未列出建筑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类比标正确定。
3)表列保护对象分为三级,分属各级内建筑侧重于难以定性定量判别危险等级民用建筑,但也不可能包罗万象。未列入应类比参考性质相同建筑要求处理。保护对象分级中,较低等级列出需设置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有所不一样。特级保护对象基础全方面设置,一级保护对象大部分设置,二级保护对象局部设置。对于工业建筑和库房火灾第三阶段等级分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三,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和附录四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甲、乙类属于严重危险级,丙类属于中危险级,丁、戊类属轻危险级。在有爆炸性、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场所,其选择探测报警设备及线路敷设必需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应要求。地下建筑因其疏散、抢救难度比地面建筑难度大,所以按基础提升一级考虑。
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
3.1 报警区域划分
3.1.1 报警区域应依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多个防火分区组成。
3.2 探测区域划分
3.2.1 探测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面积不宜超出500 m2;从关键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出1000 m2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说明:本条关键给出了探测区域划分依据。为了快速而正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内发生火灾部位,需将被保护区域划分成若干探测区域。在中国外工程中全部是这么做。在部分优异国家规范中,如英国BS 5839规范1988年版和德国VdS规范1992年版中全部具体地要求了探测区域划分方法。
3.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出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出200m。
3.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级保护对象,可将每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3.2.2.1 相邻房间不超出5间,总面积不超出400 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3.2.2.2 相邻房间不超出10间,总面积不超出1000 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3.2.3 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3.2.3.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3.2.3.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适用前室;
3.2.3.3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3.2.3.4 建筑物闷顶、夹层。
4. 系统设计
4.1 通常设计
4.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4.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4.2 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
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
4.2.1.2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
4.2.1.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4.2.2 区域报警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4.2.2.1 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出两台。
4.2.2.2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些人值班房间或场所。
4.2.2.3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2.2.4 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一个楼层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显著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灯光显示装置。如火灾显示盘。
4.2.2.5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4.2.3 集中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1 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4.2.3.2 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2.3.3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4.2.3.4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员值班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4.2.3.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装置,应符合5.2.5中要求。
4.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1 系统中最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最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4.2.4.2 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4.2.4.3 系统中设置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部署,应符合5.2.5条要求。
4.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4.3.1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置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传输时,其传输总线敷设应符合9.2.2条要求。
4.3.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控制设备当采取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3.3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消防联动控制设置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4.4 火灾应急广播
4.4.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4.4.2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4.2.1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确保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距离小于25m。走道内最终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距离不应大于12.5m。
4.4.2.2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位置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4.2.3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4.3 火灾应急广播和公共广播适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4.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4.4.3.2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扩音机工作状态,并应含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功效。
4.4.3.3 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效。
4.4.3.4 扩音机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1.5倍。
4.5 火灾警报装置
4.5.1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如警铃、声光报警器等。
4.5.2 每个防火分区最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取手动或自动控制方法。
4.5.3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6 消防专用电话
4.6.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消防通信系统。不能利用通常电话线路或综合布线网络(PDS系统)替换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应独立布线。
4.6.2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即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和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之间呼叫方法应该是直通,中间不应有交换或转接程序。
4.6.3 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6.3.1 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1)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关键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它和消防联动控制相关且常常有些人值班机房。
(2) 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 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4.6.3.2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1.3~1.5m。
4.6.3.3 特级保护对象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4.6.3.4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外线电话。
4.7 系统接地
消防控制设备接地目标关键是为了确保消防控制设备本身可靠工作。和强电设备相比,消防控制设备工作显著特点是频率高、电平低、电压、电流非正弦。这么,首先消防控制设备本身就是干扰源,其次,消防控制设备又尤其轻易受到外部干扰影响,接地能够抑制外部干扰对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干扰,亦可降低消防控制设备对外部设备干扰。消防控制设备接地另一目标就是为了确保消防控制设备本身和操作人员安全。消防控制设备良好接地,能够确保消防控制设备能稳定工作,降低误报及误动作,提升消防控制设备安全性可靠性和立即性,提升消防控制设备抗干扰性,抑制消防控制设备对其它电器设备干扰,预防给操作人员带来危害及确保消防控制设备和操作人员本身安全。
4.7.1、消防控制设备接地分类
消防控制设备接地和电器设备接地现有共同性,又有其本身特殊性。如前文所述,因为消防控制设备均使用交流220伏电压供电,故消防控制设备应设工作接地(交流220V电源地“PE”线。),还应设保护接地;同时,因为消防控制设备均设在建筑物室内,故可不设防雷接地,而为了使消防控制设备可靠工作应设置防过电压、静电及屏蔽接地。除此而外,消防控制设备还有其本身和系统接地,这就是消防控制设备接地特殊性。
由以上分析得悉:消防控制设备接地应该采取联合接地(因为城市建筑物比较拥挤,若设置不一样接地,不仅可能达不到对应要求,而且可能相互影响),但不包含仅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消防工程。
就简单消防工程而言,如只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仅设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或二者合一即可。但对复杂消防工程,应设联合接地。
4.7.2、消防控制设备接地要求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设计要求》GBJ116-88中对消防控制设备接地作了以下专题要求:
第3.4.1条 消防控制室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2 采取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欧。
第3.4.2条 采取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大于16平方毫米。
第3.4.3条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接地线,应采取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取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和电气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5.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
5.1 通常要求
5.1.1 消防控制设备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5.1.1.1 火灾报警控制器
5.1.1.2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5.1.1.3 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装置
5.1.1.4 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装置
5.1.1.5 常开防火门、防火巻帘控制装置
5.1.1.6 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5.1.1.7 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5.1.1.8 火灾警报装置控制装置
5.1.1.9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控制装置
5.1.2 消防控制设备控制方法应依据建筑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效要求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5.1.2.1 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
5.1.2.2 大型建筑群宜采取分散和集中结合控制装置。即:信号及控制需要集中,可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显示和控制;不需集中,设置在分控室就近显示和控制。
5.1.3 消防控制设备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宜采取直流24V。
5.2 消防控制室
5.2.1 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显著标志。
5.2.2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2.3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和其无关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2.4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部署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设备。
5.2.5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
5.2.5.1 设备面板前操作距离:单列部署时不应小于1.5m;双列部署时不应小于2m。
5.2.5.2 在值班人员常常工作一面,设备面板至墙体距离不应小于3m。
5.2.5.3 设备面板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大于1m通道。
5.2.5.4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侧面距离墙面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3 消防控制设备功效
5.3.1 消防控制室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效:
5.3.1.1 控制消防设备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5.3.1.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
5.3.1.3 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5.3.1.4 显示保护对象关键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5.3.1.5 显示系统供电电源工作状态。
5.3.1.6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和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其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二层及以上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
(2)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4) 含多个防火分区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防火分区及相邻防火分区。
5.3.1.7 消防控制室在确定火灾后,应能切断相关部位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5.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定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3.2 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2.1 控制消防水泵工作、故障状态。
5.3.2.2 显示消防水泵工作、故障状态。
5.3.2.3 显示启泵按钮位置。
5.3.3 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3.1 控制系统启、停。
5.3.3.2 显示消防水泵工作、故障状态。
5.3.3.3 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阀工作状态。
5.3.4 消防控制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4.1 显示系统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5.3.4.2 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对应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5.3.4.3 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相关部位防火阀。
5.3.4.4 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状态。
5.3.5 消防控制设备对泡沫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5.1 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启、停。
5.3.5.2 显示系统工作状态。
5.3.6 消防控制设备对干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6.1 控制系统启、停。
5.3.6.2 显示系统工作状态。
5.3.7 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门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5.3.7.1 门任一侧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5.3.7.2 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5.3.8 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5.3.8.1 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5.3.8.2 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
(2) 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3) 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5.3.8.3 用作防火分隔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5.3.8.4 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对防火卷帘控制,通常全部以两个探测器“和”信号作为控制信号比较安全。
5.3.9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效:
5.3.9.1 停止相关部位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关接收其反馈信号。
5.3.9.2 开启相关部位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5.3.9.3 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6. 火灾探测器选择
6.1 通常要求
6.1.1 火灾探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1 对火灾早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烟和少许热,极少或没有火焰辐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
6.1.1.2 对火灾发展快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6.1.1.3 对火灾发展快速,有强烈火焰辐射和少许烟、热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6.1.1.4 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场所,可依据模拟试验结果选择探测器。
6.1.1.5 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6.2 点型火灾探测器选择
6.2.1 对不一样调度房间,可按下表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
房间高度h(m)
感烟探测器
感温探测器
火焰探测器
一级
二级
三级
12<h≤20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8<h≤12
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6<h≤8
适合
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4<h≤6
适合
适合
适合
不适合
适合
h≤4
适合
适合
适合
适合
适合
6.2.2 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
6.2.2.1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厅堂、卧室、办公室等。
6.2.2.2 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6.2.2.3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
6.2.2.4 书库、档案库等。
6.2.2.5 有电气火灾危险场所。
6.2.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离子感烟探测器:
6.2.3.1 相对湿度常常大于95%。
6.2.3.2 气流速度大于5m/s。
6.2.3.3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6.2.3.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6.2.3.5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2.3.6 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6.2.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光电感烟探测器:
6.2.4.1 可能产生黑烟。
6.2.4.2 有大量粉尘、水雾溜滞。
6.2.4.3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6.2.4.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宜选择感温探测器:
6.2.5.1 相对湿度常常大于95%。
6.2.5.2 无烟火灾。
6.2.5.3 有大量粉尘。
6.2.5.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厨房、锅炉房、烘干车间等。
6.2.5.5 吸烟室等。
6.2.5.6 其它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厅堂和公共场所。
6.2.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感温探测器:
6.2.6.1 可能产生阴燃火或火灾不立即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场所。
6.2.6.2 温度在0℃下场所。
6.2.6.3 温度改变较大场所。
6.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6.2.7.1 火灾时有强烈火焰辐射。
6.2.7.2 液体燃烧火灾等无阴燃阶段火灾。
6.2.7.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6.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6.2.8.1 可能发生无焰火灾。
6.2.8.2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6.2.8.3 探测器镜头易被污染。
6.2.8.4 探测器“视线”易被遮挡。
6.2.8.5 探测器易受阳光或其它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6.2.8.6 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和X射线。弧光等影响。
6.2.9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6.2.9.1 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场所。
6.2.9.2 煤气站和煤气表房和存放液化气罐场所。
6.2.9.3 其它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场所。
6.2.9.4 有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气体探测器。
6.2.10 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定火灾场所,宜采取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一样类型)组合。
6.3 线型火灾探测器选择
6.3.1 无遮挡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场所,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6.3.2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
6.3.2.1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等。
6.3.2.2 配电装置、开关设备、变压器等。
6.3.2.3 多种皮带输送装置。
6.3.2.4 控制室、计算机室闷顶内、地板下及关键设施隐蔽处等。
6.3.2.5 其它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危险场所。
7.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
7.1 点型火灾探测器设置数量和部署
7.1.1 探测区域内每一个房间最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7.1.2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下表确定。
火灾探测器种类
地面面积S
(m2)
房间高度
h(m)
一只探测器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屋顶坡度θ
θ≤15°
15°<θ≤30°
θ>30°
A(m2)
R(m)
A(m2)
R(m)
A(m2)
R(m)
感烟探测器
S≤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h≤12
80
6.7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感温探测器
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8
30
3.6
30
4.9
40
6.3
注:1。当探测器装于不一样坡度顶棚上时,伴随顶棚坡度增大,烟雾沿斜顶棚和屋脊聚集,使得安装在屋脊或顶棚探测器进烟或感受热气流机会增加。所以,探测器保护半径可对应地增大。
2.当探测器监视地面面积大于80 m2时,安装在其顶棚上感烟探测器受其它环境条件影响较小。房间超高,火源和顶棚之间距离越大,则烟均匀扩散区域越大。所以,伴随房间高度增加,探测器保护地面面积也增大。
3.伴随房间高度增加,使感温探测器能响应火灾规模对应地增大。所以,探测器需按不一样顶棚高度划分三个灵敏度等级。较灵敏探测器宜使用于较大顶棚高度上。
7.1.3 在有梁顶棚上设置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3.1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保护面积影响。
7.1.3.2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为200mm~600mm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房间高度在5m以上,梁高大于200mm时,探测器保护面积受梁高影响按房间高度和梁高之间线性关系考虑。
7.1.3.3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超出600mm时,被梁隔断每个梁间区域最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7.1.3.4 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出一只探测器保护面积时,被 隔断区域应做为一个探测区域处理。
7.1.3.5 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影响。
7.1.3.6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45°。
7.1.3.7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机房顶棚上。
7.2 线型火灾探测器安置
7.2.1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光束轴线至顶棚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出20m。
7.2.2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距离不宜超出100m。
7.2.3 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取接触式部署;在多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过热点周围。报警区域应按探测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由多个探测区域组成。探测区域可按保护区域长度划分。每一个探测区域最少选择一路探测器,长度宜在60~200米之间选择。
7.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置
7.3.1 每个防火分区最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部位到最邻近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出入口处。
7.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显著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显著标志。
8. 系统供电
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8.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保护开关不应采取漏电保护开关。
9. 布线
9.1 通常要求
9.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和50V以上供电控制线路,应采取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取220V/380V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取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9.1.2 还应考虑导线机械强度。
9.2 屋内布线
9.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取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硬质塑料管或封闭线槽保护方法布线。
9.2.2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取暗敷设时,宜采取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取明敷设时,应采取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有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方法。采取经阻燃处理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方法封闭式线槽内。
9.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电缆竖井,应和电力、照明用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需适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部署在竖井两侧。
9.2.4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9.2.5 火灾探测器传输线路,宜选择不一样颜色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对应标号。且应采取阻燃双色双绞线。
9.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网络不应和其它系统传输网络适用。
9.2.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火警通讯线、火警广播线、报警总线需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单独敷设。以避免报警总线在寻址时对火警通讯系统及火警广播系统产生干扰噪声。
二、怎样按图纸或工程要求配置所需设备
1. 依据消防工程图纸划分报警区域选择系统形式
1.1 每一个工程全部有专用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在部分特殊情况下,要求我们来设计时,可依据第一节来选择设备和安置设备),图纸应包含:
(1) 每一楼层设备分布图。
(2) 消防设备系统图。
在系统图中会用图形方法清楚明确地标示出每一楼层全部设备种类和数量。其中图形符号是根据GA/T 229-1999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要求绘制。图形符号见附图一。
1.2 依据一、4中方法选择系统形式,假如是一个独立建筑,可考虑选择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完成,再依据工程大小、设备多少选择决定是采取壁挂式报警控制器还是选择柜式报警控制器或是琴台式报警控制器,这也要依据用户要求来选择。假如是一组建筑群,可选择集中式火灾报警系统,一台控制器作为集中报警控制器,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作为区域控制控制器,组成主从式或对等式(TC3000型)报警控制网络。
2. 总线控制盘选择
总线控制盘能够方便开启和停止设置在总线联动控制盘上联动部件,而且显示该联动部件状态。能够直接在总线盘上按键来开启或停止对应联动设备。所以,能够将部分比较关键设备设置在总线控制盘上,实现手动开启相关设备,这么来填补自动联动上不足,比如开启防火阀、排烟口、风机、声光报警器等设备,还可用其来实现总线式火警广播控制功效。
3. 专线控制盘选择
专线控制盘是专为消防控制系统中关键设备如:消防泵、排烟机、送风机、消防电梯、市电切换等实施可靠控制而设计。能够直接经过按专线盘上按键来开启或停止对应联动设备。联动设备也能够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上设置逻辑关系公式进行自动联动控制。通常消防工程全部设有消防泵等设备,这些设备按国家标准必需含有自动开启功效和手动直接开启(不需要主控制器控制)功效。所以通常工程在设备配置时全部要有专线控制盘。
TC3000型控制器配置专线控制盘分为8组,每一组含有两个输出点,完成开启和停止控制,它必需和TCMK3207联动切换模块配套使用。
4. 消防电话系统选择
消防电话系统是消防系统中关键组成部分。当建筑物内出现火警时,现场人员可经过分布在现场内专用消防电话快速、立即、正确地和消防控制室取得联络。控制室也可立即掌握火灾现场情况方便立即采取行动,进行其它必需通信联络,便于指挥灭火及现场恢复工作。消防电话系统分为总线制、多线制两种实现方法,因为工作方法不一样,两种消防电话系统所需要设备及应用方法全部有所区分。总线电话系统中需要设备包含TCTX102总线制电话主机、TCDH200消防电话分机、TCTX106总线电话插孔等。多线电话系统中需要设备包含TCTX101多线制电话主机、多线电话分机及TCTX105多线电话插孔等。
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和多线制电话系统区分在于: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接线采取3总线方法连接,总线电话插孔需设置地址,地址设置采取二进制编码,在总线电话插孔上进行设置,地址范围为1~60。而多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接线采取N+1制方法连接(N为电话分机数量)。无需地址编码。
在系统设计时,是选择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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