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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工作实施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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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落实教育部相关加强考试管理,抓好学风建设通知文件精神,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教学管理规程实施细则,制订本细则。一、考试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院考试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是全院考试工作宏观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考试(含期末考试、补考、重考、全国等级考试等)工作计划调控;试卷印刷、保管;考试组织实施;质量监控等,教务处会同学生处负责查处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并立即处理。第二条 各系、部等教学单位负责全院考试工作传达和落实;考前教育;考试相关要求学习、宣传;监考老师培训;做好本单位考试秩序监督、检验等工作。 第三条 各教学单

2、位负责所属课程考试计划制订、组织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复查试卷。 第四条 学院设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指导、咨询及监督等工作,各系会同学生工作部门设置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老师和学生考试各项工作。二、考试形式第五条 课程考试形式提倡多样化,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动口、动脑综合能力。期末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上机操作。笔试可采取闭卷、开卷、试验设计、论文或调查汇报等形式,也可采取笔试和口试、上机操作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方法。具体考试方法由任课老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凡采取口试、上机操作、开卷考试或论文形式,应经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立案。每学期开学初,任课老

3、师应向学生讲明课程考评验收形式。三、考试命题第六条命题必需以教学纲领为依据,考试范围应覆盖本学期本课程全部内容。试题类型要灵活,努力争取把记忆、了解、应用和发明等方面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侧重考评学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第七条除特殊课程,考试时间要求为100分钟。以此为参考,命题量要适中。第八条考试命题由课程所在系(部)、教研室指定任课老师确定,并由教研室主任和系(部)教学主任审批。第九条一门课程在不一样专业或班级开课,假如教学纲领相同,应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第十条命题要采取教务处提供标准试卷模版设计。试卷上包含密封线、计分框、评卷人及复查人签字栏等内容,一律要求用B5纸打印,校对无

4、误后,在要求时间内送交教务处。第十一条 除专业限选课和公共选修课要求出一套试题外,其它课程必需同时拟出A、B两套试题,要求难度、范围、题型相同,试题反复率不得超出10%,分别用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期初补考。四、考前准备(一)编制考试计划第十二条各教学单位在学期初将本单位开设全部课程考评计划(含考试形式、使用对象、出题人等)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编制考试计划和编排考场。(二)试题管理和试卷印刷第十三条 命题老师须先将试题交到教学主任审批,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用于制版。试题要附试题交接单,交接单要写清考试科目、答题时间、使用对象、试题页数、草纸张数(草纸张数通常不得超出1张,数学类不得超

5、出2张)。各教学单位主任应认真审核试题内容是否适当、试卷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正确,如发觉问题应要求出题老师修改。确定无误后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假如因未认真审核造成严重后果,将按相关要求严厉处理。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须由教学秘书或指定专员将本单位命题及试题交接单统一装袋密封后在指定时间(通常在考试前两周)交到教务处印刷室,并认真推行交接手续,在试题交接过程中注意试题安全性和保密性。第十五条 印刷室印刷试卷要采取命题原稿直接制版印刷措施印制,印刷室依据考试计划及考试安排合理编制印刷试卷时间、份数。试卷印制要清楚、足数。印刷后试卷要优异保密室保管,并妥善处理制版后版纸和废弃试卷。无关人员不得接

6、触试题。第十六条 试卷分捡、装订、装袋、密封由学院指定人员帮助进行,在进行分捡工作前教务处负责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涉密教育等工作。在整个试卷分捡过程要严格根据规程办理,并由试卷管理人员监督、指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印刷室。第十七条 试卷按考场人数(试卷份数比考场人数多两份)密封后,放入保密室保管,在考试当日使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如发生试卷泄密事故,应立即报教务处采取方法,并追查原因和责任。五、考试组织实施第十八条期末考试安排由教务处于当学期第十五周前后统一部署,开考前一周由教务处组织召开监考人员会议。第十九条考试实施主考负责制。院主考由主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长担任;各系(部)主考由主任

7、担任。系(部)主考对本单位命题质量、考试组织、评卷质量、上报成绩等工作全方面负责,严格把关。第二十条各系(部)要在学院召开考务会议以后,组织召开本单位老师会议,传达落实院考务会议精神,布署期末复习考试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第二十一条各系团总支、教导员在考前要加强对学生考试宣传、思想教育,严格考试纪律。组织学生召开专题班会,部署期末复习考试安排、要求等事宜。院团委、学生会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营造担心、严厉、诚信考试气氛。第二十二条任课老师在考前应指导学生全方面系统地复习课程内容,认真做好教导、答疑工作。但不能划考试范围、指考试关键,要使考试成绩能公平、客观地反应学生

8、学习水平。六、监考工作第二十三条教务处于全院范围内统一安排监考老师。监考工作必需由老师、干部担任,工人不许可监考。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第二十四条五十人以内考场配二位监考老师;五十人以上考场配三位监考老师,并确定主监考和副监考。第二十五条 主监考和副监考要明确自己职责,考试开始前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考场秩序(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第二十六条 监考老师要在开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严禁拿着试卷四处走),并将监考老师姓名写在黑板右上角;认真清理考场,指挥考生按要求就座;提醒考生准备好相关考试证件,清理没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考生退出考场;检验考试证是否和本人相符;组织考

9、生签到;清查考生人数;宣读考场宣读材料。第二十七条 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题袋(包),并逐一发给学生,立即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第二十八条 监考老师要严格推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在考场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不准接听电话、不准私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须经院级主考或副主考同意,并在接替人抵达后,才能离开考场;要保持考场平静(尤其是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提出问题解答不了时,立即找主考或巡考处理。第二十九条 要认真实施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规则者要立即提出警告,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应立即汇报教务处,没收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统计表

10、一式三份,署名后报教务处。第三十条 考试终止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结束,立即要求学生在原位坐好,将答卷和初稿纸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老师收好答卷(包含答题纸、题签、草纸)并清点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第三十一条 监考老师应自觉接收主考、巡考检验监考工作。对于监考未到位或迟到老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如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老师姑息迁就或有意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追究监考老师责任。第三十二条各教学单位主考要认真检验监考老师到位情况,并负担本系学生所在考场巡考工作,发觉问题立即和教务处联络处理。第三十三条 教学督导负责考试全过程督察工作。七、试卷密封第三十四条 每次考试

11、结束后,由监考老师将清点好试卷连同缺考试卷、剩下空白试卷、草纸、签到单(监考老师要在签到单上署名)送交教务处,插班重考试卷要分开签到,分开收。第三十五条 在考试结束后,全部笔试闭卷试卷,须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由教务处当场密封。密封试卷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空白及违纪学生试卷不需装订。第三十六条 密封试卷采取教务处提供试卷封面,在封面要求位置填写年、学期、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实考人数,不能有漏填项。第三十七条 考生签到单需单独存放,待阅卷结束后和该考场试卷一同装订。八、试卷评阅第三十八条试卷评阅工作由教研室统一组织,老师批阅试卷工作应在教研室完成。同一科目由两名以上老师任课(

12、采取统一命题课程)须集体评卷、流水作业,每个评卷组必需事先选出组长,负责评卷工作。第三十九条 试卷必需依据事先提交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阅。第四十条老师应根据评分标准评阅每份试卷,做到判定正确。赋分形式采取给分制。给分要合理,不随意提升试题分值,不随意送分、扣分,并要注意试卷评阅规范性。给分时每个采分点必需给出小分,然后再认真查对、加总并填写该题题分,最终查对加总并填写试卷总分。第四十一条 评卷和复查过程中如需要更正得分,必需在得分栏处盖更正章并署名。如出现问题将追究组长或阅卷老师责任。第四十二条 当因事故出现及格率过低等特殊情况时,教研室必需向系(部)主任汇报,再由系(部)主任会同教务

13、处及主管教学院长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不得私自提分或压分。第四十三条 任课老师应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试卷批阅完成,复核无误后,由开课单位将密封试卷拆封,在考后一周内将成绩经过教务网站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到系统中,并将成绩卡一式四份填写完成,一份留教研室立案,一份放入试卷袋内,一份交学生所在系,一份交至教务处立案。成绩卡接收、转发由教务秘书负责,要推行签收手续,并存档。九、试卷成绩分析、考试命题质量分析第四十四条 全部试卷成绩登记工作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应组织老师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填写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期末考试成绩分析和试卷一起装订。第四十五条 教研室主任应填写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期

14、末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复制同上),并和试卷一起装订。十、试卷装订存档第四十六条 全部笔试考试科目标试卷经评阅、登分、试卷分析、复核后,以班级为单位重新装订。 每个班级试卷册按下列次序装订:(1)考生签到单;(2)学生成绩表;(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4)成绩分析;(5)命题质量分析;(6)学生试卷。全部评卷人及复查人应在封面上署名。试卷装订时无须再密封,将封面按虚线折叠后装订即可。试卷装订完成后,由开课单位按年学期归档。试卷保留期为至学生毕业后两年,方便于查阅、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定和专业评定等使用。十一、复查试卷及更正成绩第四十七条各教学单位有责任解答、处理学生对考试成绩提出质疑,确定成绩修

15、正、调整,有错必改。第四十八条学生对其成绩有疑问或认为评分不公正,可于开学第一周填写复查试卷申请表向各系提出复查试卷申请。同一份试卷只能申请复查一次,由各系教学秘书统一受理。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复查试卷申请后,依据申请中考试科目、任课老师确定和填写开课单位。第四十九条 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接到复查试卷申请后,需由主管教学单位主任指定专员进行复查。复查人通常应为原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其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试卷。第五十条 复查人严格按评分标准复查试卷评阅是否正确规范,核分是否正确无误。复查试卷确有错误,更正处须由复查人签字或盖章。对评分结果有争议,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主任组织教授裁定。第五十一条 复

16、查后成绩有改变,应由复查老师更正试卷、填写考试成绩更正通知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经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后,一份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存档,一份送教务处更改对应成绩。第五十二条 各教学单位应于第二教学周周三前完成试卷复查工作十二、附则第五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十二个月十二月五日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学生成绩考评实施细则为落实教育部相关加强考试管理,抓好学风建设通知等文件精神,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院教学管理规程实施细则,制订本细则。第一条 考评科目。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全部必需进考评。一学期内结束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评;跨学期课程每学期按一

17、门课程进行考评;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形势和政策教育、年论文、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步骤,分别视同一门课程进行考评,不及格者随下一届学生或由教务处依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次重修。第二条 学生必需参与教学计划内要求每门课程考评,考评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要求学分,并取得对应绩点。考评成绩及所得学分载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三条 考评关键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记分。课程总评成绩,标准上按期末考评占70%、平时考评占30%来评定,部分课程可结合其本身特点,对上述百分比做对应调整。课程平时考评内容由出勤、课堂表现、课下作业、阶段性测验等组成。学生缺课次数达成三分之一时,将取消参

18、与期末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同时必需参与重修。任课老师须在期末考试前两周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报到各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立案,教务处于考试前一周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通报给各系及学生本人。在开课时任课老师向学生公布课程成绩组成百分比。在平时成绩单上应有对平时学生各项得分情况记载。在第16周任课老师将平时成绩单交到各系,各系清点后交到教务处立案。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但若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折合汇总后总评成绩及格,视为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及格。第四条严格控制缓考。学生因病或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期末考评,必需在考前提出申请(附相关证实,因病缓考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疗),

19、经任课老师同意、教导员签字、系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同意,方可缓考。缓考和下学期期初补考同时进行,不另行安排,缓考课程卷面成绩即总评成绩。第五条必修课期末考评不及格学生可报名参与下一学期初补考,也可选择该门课程重修。缓考及补考不及格者,须在以后各学期报名该课程重修,及格但绩点偏低课程可在毕业前参与学校安排一次及格重修考试,成绩以该生参与本科目考试中所得最高分记载。第六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按国家要求特招残疾人除外,参与保健课学习学生必需取得保健课成绩),不及格者应重修。体育课成绩以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综合评定,参考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措施每学期评定一次。第七条 凡私自

20、旷考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不准参与期初补考,必需报名参与该门课程重修。第八条 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考评不及格者,不予期初补考,应参与重修。重修时可修原选课程,也可换成同一模块内其它科目。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七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十二个月十二月三日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平时成绩考评管理措施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调动学生加强平时学习主动性,调整和规范老师平时成绩考评方法和内容,学院现制订平时成绩考评管理措施。一、平时成绩考评内容学生平时成绩标准上占课程总评成绩30%。部分课程也可结合其本身特点,对上述百分比做对应调整。课程平时考评内容包含课堂出勤、课堂表现(课

21、堂纪律、课堂提问、课堂讨论、试验能力等)、课下作业、阶段性测验四部分二、平时成绩组成百分比要求1. 课堂出勤关键考评学生到课情况,如,是否缺课、迟到、早退。(1)任课老师在上课时随时抽查和点名,以了解学生到课情况。(2)老师要严格实施学院考勤制度。学生课堂出勤分数应不低于平时成绩50%,即应不低于15分。上课考勤和分数参考对照为:考 勤全勤缺一次缺两次缺三次缺四次缺四次以上缺课1/3以上出勤分151311970取消考试资格假如学生缺课次数达成三分之一时,任课老师有权拒绝该学生参与期末考试,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在考试前两周报到教务处。2. 课堂表现(1)关键考评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堂参与程度

22、和学习能力情况。(2)课堂表现分数应在课程结束后对学生以综合评定,标准上不超出平时成绩20%。3. 课下作业关键考评学生课下作业完成情况。(1)老师上完课后一定要部署作业。作业能够多个多样,如习题、论文、学习汇报、社会调查、案例分析、工作方案、研究计划、查阅统计数据、阅读文件等。(2)课下作业分数可占平时成绩15%-30%。4. 阶段性测验阶段性测验关键考评学生阶段性学习和掌握情况。阶段性测验分数可占平时成绩15%-30%。注意:3、4两项累计不能大于30%。三、平时成绩采集要求1. 任课老师依据课程特点和讲课计划合理确定考评内容及组成百分比,在课程开课时要向学生公布并提出对应考评要求。2.

23、任课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要注意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主动性,考评时要做到客观、正确、规范、公平、公正,不能给人情分或情绪分。3. 任课老师需认真填写学院统一印制各班级平时成绩考评单,每次考评后应立即在考评单上登记。课程结束后应按百分比组成立即汇总出学生平时成绩。各考评内容分数采取实分制。4. 平时成绩考评单应一式三份,一份教学单位存档,一份交教务处立案,一份老师本人留存。要求平时成绩考评单在课程结束后立即交到教学单位两份,各教学单位再整理后统一交到教务处一份立案。同时任课老师要在一周内将平时成绩录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具体录入方法见老师成绩录入规程。四、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五、本措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十二个月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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