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仙树大院商住楼A幢、B幢、地下室工程电气、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成全部华西立信建设管理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依据GB50300200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等划分、新公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鉴于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中经验和电气工程和智能工程间千丝万缕联络,我们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把电气工程和智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放在一起。1、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控部位1.1 动力系统:包含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1.2 照明系统:包含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1.3
2、 消防报警系统:包含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1.4 弱电系统:包含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1.5 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含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2、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2.1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适适用于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l金属导管、金属线槽接地或接零第14.1.1条2金属导管连接第14.1.2条3防爆导管连接第14.1.3条4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埋设第14.1.4条5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
3、独穿于钢导管中第15.1.1条6电线穿管第15.1.2条7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电线、电缆选择和穿管第15.1.3条通常项目1电缆导管弯曲半径第14.2.3条2金属导管防腐第14.2.4条3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第14.2.5条4暗配导管埋设深度,明配导管固定第14.2.6条5线槽固定及外观检验第14.2.7条6防爆导管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第14.2.8条7绝缘导管连接和保护第14.2.9条8柔性导管长度、连接和接地第14.10条9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四处理第14.2.11条10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第15.1.3条1l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第15.2.2条12
4、线槽敷线第15.2.3条2.2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适适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通常型式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触器、磁力开启器(包含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金属框架接地或接零第6.1.1条2手车抽出式柜推拉和动、静触头检验第6.1.3条3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第6.1.4条4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第6.1.6条5二次回路耐压试验第6.1.7条6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截面积第6.1.2条7直流屏试验第6.1.8条
5、8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第6.1.9条通常项目1柜间或和基础型钢连接第6.2.2条2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验第6.2.3条3柜内部检验试验第6.2.4条4柜间配线第6.2.6条5柜和其面板间可动部位配线第6.2.7条6低压电器组合第6.2.5条7基础型钢安装许可偏差不直度(mmm)1水平度(mm全长)5不平行度(mm全长)58柜、盘等垂直度许可偏差1.552.3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实施机构检验接线适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电气检验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l可靠近
6、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7.1.1条2绝缘电阻值测试第7.1.2条3100kW以上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第7.1.3条通常项目l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验情况第7.2.1条2电动机抽芯检验前条件确定第7.22条3电动机抽芯检验第7.2.3条4接线盒内裸露导线距离,绝缘防护方法第7.2.4条2.4 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效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四个功效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组合在一起,容量大分柜供给,安装时基础和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
7、查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验第9.1.1条2电气交接检试验及调整第9.1.2条3装置间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第9.1.3条4输出端中性线反复接地第9.1.4条通常项目l主回路和控制电线、电缆敷设及连接第9.2.2条2可靠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9.2.3条3运行时噪声检验第9.2.4条4机架组装紧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152.5 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工程适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通常形式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l灯具固定第19.1.1条2花灯吊钩选择、固定及悬吊装置过载试验第19.1.2条3
8、钢管吊灯灯杆检验第19.1.3条4灯具绝缘材料耐火检验第19.1.4条5灯具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第19.1.5条6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可靠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19.1.6条7交流、直流或不一样电压等级在同一场所插座应有区分第22.1.1条8插座接线第22.1.2条9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第22.1.3条10照明开关选择、开关位置第22.1.4条11吊扇安装高度、挂钩选择和吊扇组装及试运转第22.1.5条12壁扇、底座和防护罩固定及试运转第22.1.6条通常项目l引向每个灯具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第19.2.1条2灯具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验第19.2.2条3变电所内灯具安装位置第19.2.3条4
9、装有白炽灯泡吸顶灯具隔热检验第19.2.4条5在关键场所大型灯具玻璃罩安全方法第19.2.5条6投光灯固定检验第19.2.6条7室外壁灯防水检验第19.2.7条8插座安装和外观检验第22.2.1条9照明开关安装位置、控制次序和外观检验第22.2.2条10吊扇吊杆、开关和表面检验第22.2.3条1l壁扇和高度及表面检验第22.2.4条2.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适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t完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要求。项 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l线缆敷设和终接检测第9.2.1条2电、光缆架空管道直埋敷设检测第9.2.2条3机柜、
10、机架、配线架安装检测第9.2.3条4信息插座安装第9.2.4条5系统监测第9.3.4条通常项目1缆线终接第9.2.5条2跳线终接第9.2.6条3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第9.2.7条4信息插座安装第9.2.8条5光缆芯线终端标志第9.2.9条6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管理和维护第9.3.5条2.7 通信网络系统工程适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通信网络系统及其和公用通信网之间接口系统检测和完工验收,包含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相关设施,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要求。项 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l通信系统检测要求第4.2.6条2通信系统接
11、人第4.2.7条3通信系统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及系统检测第4.2.8条4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系统检测第4.2.9条5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系统检测第4.2.10条2.8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适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完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要求。项 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系统检测第7.2.1条2系统独立性第7.2.2条第7.2.12条3系统和其它系统联动第7.2.3条4电磁兼容性防护功效第7.2.4条5火灾报警控制器汉字显示第7.2.5条6火灾报警信息传输、显示及设备响应和运行第7.2.6条7和子系统接口和通信功效第7.
12、2.7条8火灾探测器设置第7.2.8条9新型消防设施设置及功效检测第7.2.9条10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报警响应及运行等功效检测第7.2.11条2.9 电源和接地适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系统检测和完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要求。项 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智能化系统电源引接第11.2.1条2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配置和检测第11.2.2条3应急发电机组配置和检测第11.2.3条4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配置和检测第11.2.4条5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设置和检测第11.2.5条6主机房电源线路安装质量检测第11.2.6条7防雷接地系统引接第1
13、1.3.1条8单独接地装置检测第11.3.2条9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装置设置检测第11.3.3条10和等电位联结检测第11.3.4条通常项目1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配置和检测第11.2.7条2应急发电机组配置和检测第11.2.8条3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设置和检测第11.2.9条4主机房电源线路安装质量检测第11.2.10条5单独接地装置、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第11.3.5条6和建筑物等电位联结检测第11.3.6条3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方法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三大原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智能建筑工程关键在质量控制系统检
14、测和完工验收方面提出关键点要求。3.1 电气工程3.1.1 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i十图纸及说明书,参与图纸会审并做好统计,全方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关键材料是否和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瓦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部署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现场实际; (4)采取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起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它必需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足而完整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同意线路路径相关
15、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组成及切换系统,关键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系统功效及负载情况,关键数据应复核。3.1.2 电气安装施工企业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需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供用电工程施:厂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和承包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方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对应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评定所负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按协议要求实施。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含有负担分项
16、工程施工资质和能力。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企业,必需有健全质量确保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1)施工现场必需明确电气工程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方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订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安全方法。2)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责任人,熟悉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统计,资料齐全有效。4)了解施工企业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深入观察了解。3.1.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认定: (1)采取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
17、准要求,审核出厂证实,技术合格证或质量确保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关键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需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专门要求。 (4)督促承包单位立即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检验,内容包含: 1)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2)开箱清点并做统计,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验,需做试验,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试验; 4)产品技
18、术文件应齐全。(5)凡采取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合格试验汇报及相关部门技术判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相关部门同意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中国现行标准中要求。3.1.4 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情况、联络方法、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需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和供电部门建立联络。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关键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正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和承包单位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理方法。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确保方法。审查相关专业:工
19、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保障手段和质量方法,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与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关键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和施工方案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正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验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和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含有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成,不得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成,
20、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要求,预埋件牢靠; 4)混凝土基础及构支架达成许可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相关要求。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洁净,并有足够安装场地,施工道路通畅;6)基坑已回填扎实; 7)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管路安装完成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2 智能建筑工程3.2.1 检验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完整性,智能建筑工程必需按已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参与图纸
21、会审并做好统计,出现设计变更时按规范要求填写设计变更审核表。3.2.2 检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验制度和施工技术方法。3.2.3 必需根据合格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工程中采取新材料、新产品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3.2.4 产品质量检验应包含列入中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产品应按要求程序经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3.2.5 硬件设备及材料质量检验关键应包含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可靠性检测汇报。3.2.6 软件产品质量应
22、按以下内容检验: (1)商业化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检验;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效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依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疗等多项功效测试,并确保软件可维护性;(3)全部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文档(包含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3.2.7 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具体要求以下: (1)确保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要求;(2)设备和软件产品质量检验应实施本章第3.2节要求;
23、(3)依要求程序取得同意使用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本条要求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要求相关证实文件;(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实和商检证实,配套提供质量合格证实、检测汇报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汉字文本(或附汉字译文)。3.2.8 工程实施前应做好和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和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接口确定,应做好隐蔽工程检验验收和过程检验验收。3.2.9 采取现场观察、查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和观感质量验收。3.2.10 系统检测时应含有以下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要求时间试运行;
24、(2)已提供了对应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统计。 依据协议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订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同意实施。 3.2.11 其它方法可参考本章电气工程部分。4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关键点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最终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标准。必需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相关图纸会审统计和设计变更单,应立即标注在对应施工图上。4.1 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对应技术职称和有效合格岗位操作证,并登记立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
25、心中有数。4.2 落实电气工程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标准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点应立即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4.3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实施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全部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立即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4.4 监理工程师要检验监督承包单位质量确保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实施情况。4.5 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关键设备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具体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验是否满足
26、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统计。4.6 对施工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需修改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需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及相关业务部门认可。4.7 监理工程师要定时参与工地例会,依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和总承包单位之间划项会、专业性较强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4.8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立即全方面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统计。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协议要求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
27、收尾调试,含有完整技术档案和完工图资料。4.9 结合供用电条件,必需时可帮助建设单位确定对应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发明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4.10 电气安装施二正和其它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一直督促、检验、协调电气专业和其它专业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紧过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消耗。4.10.1 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穿过基础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应预留孔洞及需埋人基础垫层管线、接地装置。4.10.2 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和土建专业人员亲密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施工,对距地面
28、1.8m处引出断链检验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立即埋人。4.10.3 抹灰阶段: (1)督促检验电气工程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立即补救、修理。 (2)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验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觉遗漏立即补救。(3)电气工程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成,如和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立即补救。(4)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许可留大喇叭口,应和墙面一致。(5)电气施工人员必需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它物)保护箱体,预防污染,掉进异物。4.10.4 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1)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2)喷浆
29、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预防墙面弄脏碰坏。4.10.5 电气施工和土建配合时应掌握几条线:(1)轴线,经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2)水下线,通常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多种盒及箱位置。(4)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基准。(5)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位置。5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5.1 材质和试验检验方面5.1.1 关键设备和材质不符要求:(1)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实材质性能出厂合
30、格证;(2)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验及按规范要求项目标试验统计;(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适用场所使用;(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实手续不符合要求。5.1.2 设备试验、调试统计、试运转统计缺点:(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要求项目要求进行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统计;(2)试验、调试汇报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试验单位提供;(3)动力、照明等分项工程,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统计;(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5.1.3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统计不符要求:(1)未按系统分主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2)电气设备和防
31、雷设施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接地电阻测试汇报,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试验单位提供。5.1.4 隐检不立即,缺漏项,关键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5.2 管路敷设通病5.2.1 通常管路敷设通病: (1)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赔偿,未加保护; (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大于管外径10;弯曲半径大于要求值; (4)管路超出要求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赔偿装置; (5)进人箱、盒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要求,油漆污染; (
32、7)管路和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对应隔离方法;(8)暗敷设位置不妥,不能确保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5.2.2 钢管敷设通病: (1)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2)末按要求进行除锈防腐; (3)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4)管和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5)配管和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5.2.3 吊顶内敷设时通病: (1)管材不符合要求; (2)管路不顺直,不牢靠,在能进人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3)对不能进人吊顶内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4)吊顶内有明露导
33、线,接线盒缺盖;(5)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5.3 配线工程通病5.3.1 管内穿线不符合要求: (1)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2)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3)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4)先穿线后装护口; (5)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方法; (6)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7)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含外护层)超出管内总截面积40; (8)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9)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5.3.2 导线连接通病: (1)铜线连接未刷锡; (2)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规格不符,连接不牢靠、松动、
34、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3)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成原有绝缘强度; (4)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5)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6)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7)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孑L无保护。5.4 配电箱、盘质量通病5.4.1 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不是经认可专业厂生产产品; (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5)木箱、盘劈裂,不按要求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木制盘面未加装镀锌铁皮;(6)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5.4.2 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位置、
35、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和墙面不平正; (3)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4)箱后墙面抹灰无方法,空裂、脱落; (5)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人墙; (6)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7)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方法,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可开启箱门,未做跨地线; (8)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9)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10)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5.5 灯具安装通病5.5.1 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36、(1)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2)有条格分块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分均匀; (3)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4)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5)灯具触碰其它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5.5.2 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要求: (1)安装不牢、不平整、灯不居中; (2)木台粗糙,刷油质量不好;(3)塑料台强度不够。5.5.3 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1)灯具超出3kg未预埋构件; (2)超出3kg或非定型大型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算,软线吊灯限于1kg,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方法; (3)通常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 (4)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
37、架或未和主龙骨连接; (5)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头相线反接。 5.5.4 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1)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2)进人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5.5.5 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要求: (1)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要求; (2)自在器吊灯未套塑料管,其灯头形式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要求;(3)软线端头不盘卷,不刷锡砸扁,电源线连接方法不妥,有编织层导线未做绝缘台:5.5.6 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5.5.7 吸顶灯及相关防火要求场所灯具,未按要求防火,隔热;5.5.8 带罩或双管无罩日光
38、灯未采取铁链吊挂。导线未编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5.6 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5.6.1 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和开启方向不一;5.6.2 安装位置不妥,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5.6.3 安装位置和水源、煤气距离未达成要求要求;5.6.4 标高不一致,超许可偏差;5.6.5 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5.7 插座安装通病5.7.1 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m时未采取安全型插座; 5.7.2 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要求;5.7.3 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许可偏差; 5.7.4 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5.7.5 浆活污染,螺丝
39、脱扣。5.8 防雷和接地通病5.8.1 接地体安装: (1)埋设深度小于0.6m,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2)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5.8.2 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妥;接闪器和撑杆采取焊接,未用卡子固定; (2)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妥,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赔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3)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妥; (4)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要求,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妥,保护方法不妥; (5)和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
40、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 (6)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要求; (7)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8)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方法不妥; (9)在已经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10)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方法,或不按要求施工。 5.8.3 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1)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2)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混接; (3)因为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电气装置,其很带电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4)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5)地(零
41、)线采取串连接法(尤其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要求值。5.9 和其它专业配合不协调通病5.9.1 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立即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考虑进度,不合适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敷;5.9.2 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5.9.3 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妥,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相互影响,相互牵制;5.9.4 喷浆时,电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5.9.5 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络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
42、管道和其它专业管道发生冲突。6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提交资料文件6.1 电动机6.1.1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1.2 变更设计证实文件;6.1.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说明书、试验统计、合格证实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6.1.4 安装技术统计(包含电机抽芯检验统计、电机干燥统计等); 6.1.5 调整试验统计。6.2 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6.2.1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2.2 变更设计证实文件;6.2.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说明书、试验统计、合格证实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6.2.4 安装技术统计;6.2.5 调整试验统计。6.3 蓄电池6.3.1 制造厂家提供
43、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实及相关技术文件; 6.3.2 安装技术统计(充、放电统计及曲线等);6.3.3 材质检验汇报。6.4 低压电器6.4.1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4.2 变更设计证实文件;6.4.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说明书、试验统计、合格证实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6.4.4 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统计;6.4.5 经调整、整定低压电器调整统计。6.5 配线工程6.5.1 变更设计证实文件;6.5.2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5.3 安装技术统计(包含隐蔽工程统计);6.5.4 试验统计(包含绝缘电阻测试统计)。6.6 电气照明6.6.1 变更设计证实文件;6.6.2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说明书、试验统计、合格证实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6.6.3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6.4 安装技术统计(包含隐蔽工程统计);6.6.5 试验统计(包含大型灯具过载起吊试验统计)。6.7 接地装置6.7.1 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纸;6.7.2 变更设计证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