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标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消防检验标准
1、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要求》;
2、 国家、地域、企业现行相关安全生产要求或要求。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安全专职人员要定时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验和扑救火灾。
2、施工现场要有显著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六个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时组织防火检验,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尤其是通往仓库、生活区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应在合适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置足够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常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方法,确保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大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显著标志,配置足够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周围易燃物,配置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可燃材料,要依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防范方法。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大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大于10m。
三、坚持防火月检验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验内容关键包含: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方法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
4、关键工种人员和其它职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方法落实情况和其它关键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统计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它需要检验内容。
四、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最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停完善预案。预案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含: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方法;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方法。
6、后勤保障程序和方法,包含设施、各类物资、炊食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方法。
8、演练评审程序。定时检验人员、设施、方法实施配合协调情况,并作出评审汇报。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全部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五、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一、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容器和连接在一起辅助设备;多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方法,报项目部主管消防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含有一定危险原因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方法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 在非固定,无显著危险原因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防火检验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验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只能部门责任人组成,施工现场最少每个月进行一次防火检验,天天最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检验人员在进行巡查、检验时必需佩戴统一制作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该立即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应该立即汇报。发觉初起火灾应该立即报警并立即扑救。对巡查、检验发觉问题需现场即时责令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下达限期更正通知单。
四、防火巡查、检验应该填写巡查、检验统计。参与防火检验人员应该在巡查、检验统计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动火作业是否增设防火及灭火设施;
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六、防火检验应包含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方法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效情况;
5、关键工种人员及其它职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验内容。
防火巡查统计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巡查时间
巡查部位
巡查人员
防火巡查内容
巡查情况
正常
故障
处理情况
现场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
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动火作业是否增设防火及灭火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在位、完整。
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备注:
填写说明:如该项巡查内容正常则在正常栏内画“√”,如该项存在隐患则在故障栏画“√”
处理情况栏需注明该项内容处理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备注一栏则注明当日巡查时消防隐患具体位置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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