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员考勤管理要求
1 目标
为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加强企业职员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
3 职责和权限
1) 人事行政部负责企业工作时间制订、职员考勤监督、稽查、处罚。
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下属工作时间排班及考勤管理。
3) 职员按企业要求严格遵守企业考勤纪律。
4 作业细则
4.1 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7:30,中午11:3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周日相关人员依据实际工作需要遵从企业内部安排。各部门责任人应合理安排职员工作时间,完成量化工作,如因职员本身原因未完成对应工作所造成加班,企业不予支付加班费;如确实因企业业务作业量增多,需要职员加班完成工作,职员应填制《加班申请单》(标准上申请加班以半天为单位),经直系领导审核签字、所在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批签字、分管企业责任人审批签字、人事行政部责任人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并按国家要求核实加班费,由财务部支付加班费。
另:企业因季节改变或工作需要须调整工作时间,由人事行政部另行通知。
4.2 排班管理
1) 修理企业职员由部门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负责对本部门职员进行合理排班,并报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实施。
4.3 工作时间及班次调整
1) 企业严禁职员私自调班,修理企业职员如确有需要或因业务需要调班,须经直系领导/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批后,并报人事行政部。
4.4 职员打卡要求
1) 职员天天上下班打卡2次。
2) 严禁“代她人打卡”或“要求她人代打卡” 。一旦查实“代她人打卡”或“要求她人代打卡”者均扣款100元。有该违纪行为1次给警告处分、2次给记过处分、3次(含)以上,企业将有权给予开除处理。
3) 如遇打卡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或忘打卡时,必需在一周内填报《考勤说明书》, 经证实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能认可考勤时间,忘记打卡情形每个月不得超出3次,不然每超出一次按旷工1天论处(扣1天工资)。
4) 因迟到有意不打卡,编造理由骗取领导证实者,一经查实按旷工1天论处(扣1天工资)。证实人负连带责任,每次一样按旷工1天论处(扣1天工资)。
5) 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到、早退等情况,可由人事行政部责任人证实考勤无异常。
6) 无故不打卡,不签卡(不管上班、下班),每次按旷工1天处理(扣1天工资)。
4.5 职员忘打卡签卡步骤
1)签卡步骤:
A. 职能部门责任人(不含)以下人员:填《考勤说明书》,经证实人签字证实,经直系领导签字确定,由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核签字,报人事行政部责任人签字确定并归档保留;
B. 职能部门责任人(含)以上人员:填《考勤说明书》,经证实人签字确定,经所在分管企业责任人审核签字,报人事行政部责任人签字确定并归档保留;
C. 分管企业责任人员:填《考勤说明书》,经证实人签字确定,经总经理审核签字,报人事行政部责任人签字确定并归档保留;
4.6 迟到和早退
1) 迟到:迟到5分钟(不含)至15分钟(含),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30分钟(含),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60分钟(含),罚款30元;迟到超出1小时,以旷工半天(扣半天工资)处理。
2)早退:早退1分钟~10分钟(含),罚款10元;早退10分钟~20分钟(含),罚款20元;早退20分钟~30分钟(含),罚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以旷工半天(扣半天工资)处理。
3) 职员每个月超出上班时间打卡在5分钟(不含)以内次数达成3次,视同迟到1次,罚款10元,以这类推。
4.7 旷工
1) 旷工1天,扣除职员1天全额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30天累计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将无条件给予解聘。
2) 工作时间无故离岗、窜岗长达1小时以上,经查明证实后均按旷工半天(扣半天工资)论处。
4.8 职员请休假管理
1) 如因个人原因请休假,需按相关审批程序报批,经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 请假3天(含)以内需提前1天申请,请假5天以内(含) 需提前3天申请,请假5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方便领导合理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提前请假且工作任务及性质又不许可情况下,企业可不准假。
3) 职员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委托她人或以电话、传真等方法
代办,并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补办正式请假手续。
4) 职员请事假均为无薪假,以半天为单位,事假请假每次不得超出7个工作日,整年累计不得超出20个工作日。不然将取消当年度享受年底奖金、调薪、绩效考评资格及晋升机会。
4.9 市内外出作业
职员因公外出作业、异地出差未打卡者,其缺卡时间应和《出差申请单》上核准时间相符,不然按旷工论处(旷工时间按具体缺卡时间记)。
4.10 考勤资料
1) 分管企业人事专员于每个月3日前(如遇双休日、则顺延2天)将月度考勤报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
2) 总部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员负责在每个月8日前(如遇双休日、则顺延2天)对全部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备份,并负责全部考勤资料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5 本要求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 本要求由人事行政部制订、修改、解释。
7 参考文件
《劳动协议法》
《国务院相关职职员作时间要求》
XXXXXXX
3月9日
附件一:《考勤说明书》 考勤说明书
填制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姓名
部门
职位
未打卡日期
未打卡
时间
未打卡
原因
证实人签字/日期
直系领导签字/日期
职能部门责任人签字/日期
分管企业责任人签字/日期
人事行政部责任人签字/日期
总经理签字/日期
备注:
1、按《职员考勤管理要求》中“职员忘打卡签卡步骤”所表示签字。
2、每个月忘打卡不得超出三次,三次以后每超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半天工资)。
3、因迟到有意不打卡,编造理由骗取相关领导、证实者,一经查实按旷工1天论处(扣1天工资)。证实人负连带责任,每次一样按旷工1天论处(扣1天工资)。
附件二:《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姓名
部门
职位
加班事由
加班时间
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至____月___日___时,共____天
加班结算方法
□调休 □加班费
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批签字
分管企业责任人审批签字
人事行政部责任人审批签字
总经理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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