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第一节 机电设备管理规程
一、总则
1、根据能源部发布的《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地奥能源公司矿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2设备管理必须贯彻执行“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安全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正确选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计划检修、适时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
3、矿配主管机电管理人员,负责对设备选型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矿井的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矿长为设备管理的负责人。
4、矿机电部是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参与和负责对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矿应大力充实和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5、所有机电设备均执行计划检修制.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紧密结合,成为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检修时间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必须保证,检修所需配件、材料要储备,检修项目及单位必须分工明确。
6、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帐、卡管理,定期清查核对,维修需用的材料、备品、配件,要实行定额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回收制度,不断降低材料、电力、油脂等消耗定额.
7、对由于失职而造成设备重大事故或丢失、损坏设备。材料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惩罚,追究责任,严禁任意拆卸成套设备零部件.
二、设备选型
1、设备选型不但性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相关规定,满足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还应满足个系统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则优选定。
2、保证所选产品为国家及行业规定非淘汰产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煤矿设备安全标志、生产资质.
3、所选设备应尽可能不是唯一生产厂,如果必须是需做出说明。
4、技术论证的内容包括:实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技术发展状况、国内同行业相同类型设备的使用现状、结合实际情况所采取措施。
三、设备管理
1、设备购进后,供应科应及时通知机电部组织机电、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到现场开箱验收,库房凭验收单入库注帐,财务室凭验收单付款,机电部凭验收单会同技术资料一同存档。
2、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全矿设备的管理由机电部负责。
3、矿必须编制提升、运输、排水、通风、压风、供电等指导生产的系统图,并编制设备管理图板。
4、根据矿井生产的需要,矿对设备应每月平衡一次,矿可以在矿各单位之间调拨设备,各单位接到调拨令后,必须执行,主要设备的调拨由分管矿长批准,一般设备由机电部经理批准。
5、矿内设备原则上不对外租借,如遇抢救事故等特殊情况须经矿长或分管矿长批准。租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内按设备价值的百分之五核收租金,超过三个月按设备价值的10%核收租金。
四、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1、使用设备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需专人操作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
2、设备安装完后,有关人员应仔细研究技术资料,确定调试参数并存档,未经调试参数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3、矿井主要机电设备应安排机电维修工负责日常维修和检查工作.
4、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编制出操作规程,组织司机和维护人员学习后,才能交付使用.
5、矿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对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培训,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新工人须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司机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要按“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违规违章操作。由此而造成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矿应定期安排保养,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安全,消除跑、冒、滴、漏,搞好文明生产.
7、矿、队要建立健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实行润滑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切实做好润滑工作。
8、未使用和闲置以及回收修复设备,避免设备丢失和损坏,队应安排人员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供应部配合各使用单位及库房进行盘查.
9、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所有机电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如联轴器、传动链、传动带、齿轮等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钢丝绳、主扇风机的反风装置,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和保护装置,应根据有关规程按期试验、鉴定和调整,如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
11、固定大设备检修按计划执行。
五、设备防爆管理
1、要有专职的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发挥作用。
2、凡井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防爆标志。
3、凡电气设备(包括检修后的设备)入井前都必须经防爆设备检察员验收合格并发给合格证才能入井使用、入井后安装完毕的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才能送电运行。
设备的正常运转,当使用期满后,队长应负责按手册向设备管理员逐台点退,如有缺损,领用除应负责原值赔偿。
5、各队需向库房领用新设备,必须向设备管理部门口头或书面申请,由机电部门平衡后向库房开据调拨令,库房只有接到设备管理员的调拨令后方能发出设备,如遇抢险或急救用,来不及办理手续,都必须凭分管领导或生产矿长审批条方能领取,但必须在领后七天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由机电部门出据手续,企管办扣取设备款,如需用其它单位的设备,必须经机电部调拨或向其它单位私协.
6、各单位领用的设备,不到轮换检修期,因非自然事故而损坏的设备,实行“损失赔偿"制,赔偿标准按“设备损失赔偿标准执行。
7、新设备领用前应由机电、质计、档案以及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登记技术资料后方能上帐备领.各单位领出设备安装前应由技术人员按说明书内容组织清洗、检查、调试和试运转,对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要先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制定操作规程,对操作者进行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司机证后方可使用。
8、经大修后的设备,在开始使用前,修、用双方要进行现场验收,交待修理情况,提供有关技术数据,并进行试车,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将这些内容通过书面资料装入设备档案.
9、对运转中的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效能测定,对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检修,达不到要求的要安排更新。
10、设备使用中发现故障或不安全现象,要及时排除,不准带病运行和冒险运行,发生事故,要按“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准隐瞒事故。
11、设备一经投入使用,即应计算使用时间,各种设备均应按最低使用年限进行维护修理使用,凡达不到最低使用年限随便达到报废程度或严重病态不能投入使用者,应按其设备的折旧率及差额时间计算费用对使用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各种设备的最低使用看限见附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压风机
固定式
19年
压风机
移动式
10年
电机车
蓄电池式(井下)
10年
无极绳绞车
8年
刮板机
5年
皮带机
10年
翻车机
手动式
5年
矿车、平板车、材料车
1吨
5年
钢轨
15年
道岔
10年
蓄电池
机车用
1.2年
矿灯充电架
10年
照明变压器
6年
矿灯
酸性
1。5年
快速充电机
10年
摇表(电测表)
10年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隔爆三通插销、按钮
8年
摘皮电线
2年
车床
18年
钻床
18年
刨床、锯床
18年
锻锤
14年
剪板机
14年
锻钎机
14年
砂轮机
14年
弧焊机
交直流
14年
乙炔发生器
5年
滤油机
15年
卧式快装锅炉
10年
考克兰
20年
散热器
15年
高低开关柜
18年
防爆开关(低)
5年
配电箱
10年
检漏继电器
15年
避雷器
15年
电动机(防爆)
小于100KW
15年
普通电动机
大于7.5KW
20年
变压器
小于4。5KKVA
15年
变压器
大于40KVA
20年
电容器
5年
钢带釲装电缆
10年
橡套电缆
大于35mm2
6年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橡套电缆
小于35mm2
4年
磁式电话机
隔爆
6年
扩音电话机
隔爆
4年
发爆器
3年
经纬仪
15年
水平仪
10年
激光仪
10年
钢丝铠装电缆
8年
装岩机、爬斗机
10年
输电线路
10年
二、设备调拨
1、设备调拨的权限实行矿机电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机电部负责调拨全矿所属单位任何设备,车间、队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内在用设备的调动。
2、调出的设备必须配套齐全,不准任意拆换,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要随机调出。
3、设备调出(租、借)矿外或变价处理,必须报经分管矿长批准,由机电部承办,变价处理设备,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办理。
4、为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矿应每月平衡一清对一次。
5、设备在库及新设备进库,必须经机电部调拨令,库管员方能发货或调出,收进设备只能存入设备调拨管理库,不能作新设备入库,旧设备调出,只能转帐,不能另开领料单。
6、设备调拨的程序是:由需用单位向调度室或机电部口头或书面申请,经矿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平衡,由机电部向需用单位开给调拨令一式四份,需方持调拨令到调出单位或库房办理设备转移及提运手续。调出方凭调拨令年终与机电部结帐,凡不正常履行手续而设备流失者,由原存放单位赔偿。
7、为了做到情况明、帐务清,矿每年在十月左右全矿各单位要全面清理核查设备调外情况,切实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第三节 主要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程有关规定,为了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对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计划检修,专人维护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设备的大、中、小检周期和包修期
序号
名称
检修周期(月)
包修期(日)
备注
小修
中修
大修
小修
中修
大修
1
抽风机
3
6
3。6
7
10
15
每台每中修不少于一次
2
压风机
3
6
3。6
7
10
10
3
主水泵
2
6
3.6
7
7
10
4
主付绞车
6
1。2
4.8
7
10
节检
5
电机车
2
6
12
7
10
每年中修一次
6
锅炉
2
8
48
7
7
10
7
矸石山绞车
3
12
36
7
7
10
8
回柱、内齿轮绞车
3
12
24
7
10
9
刮板机
2
6
12
7
10
10
皮带机
3
12
24
7
10
11
翻车机
24
12
推车机、爬车机
12
13
局扇
6
7
10
14
给煤机
3
12
24
15
振动筛
2
4
12
16
机床
3
12
14
17
电焊机
3
12
24
18
高压防爆开关
1
3
12
19
低压防爆开关
12
20
线路
12
36
72
1、检修周期以累计运行时间计算,抽风机、锅炉按实际运行时间计算,绞车、机车以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压风机、主水泵以累计运行12小时为一天计算。
2、对于备用抽风机、压风机、涌水量较小而实际运行台时不足的主水泵,每台每年中修不得少于一次。
3、设备的包修期,从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以实际运行天数计算.
二、检修计划的编制
1、由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两部份组成,凡列入作业计划内的项目即作为指令性计划,作为生产任务逐项予以检查考核.
2、大修计划由矿机电部根据检修周期和运行使用情况,在年初进行编制,经矿审核平衡后统一下达。
3、季度检修计划,各单位在每季度末月15日前编制报送下一季度检修计划,经机电部审核平衡后,作季度作业计划。各机电检修队,另编制相应的材料配件计划报送供应科。
4、月度检修计划,使用单位放工计划和委托外加工,每月20日前报送机电部,以并统一安排。
三、设备检修管理范围
全矿的抽风机、压风机、排水泵、锅炉、刮板机等的大、中、小修原则上属于机电队负责,主付绞车、矸石绞车、电机车、内齿轮绞车、推车机、爬车机、翻车机等,原则上属于机运队负责,各单位的采掘运输设备的检修,固定设备的维修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四、检修内容
1、计划检修内容系指该机重点内容,实际检修内容应按照“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31条和施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修理,若该修的不修,或检修走过场,进而造成设备失修问题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小型移动设备可以分大修理和日常修理。日常修理: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份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小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份,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更换已磨损个别零件和填料;②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③更换部分油和油脂,调整窜动量和间隙;④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日常检修由专责检修工在设备的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应在矿面修车间或井下修理硐室进行.
一般检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剖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除日常维修外还包括下列内容:
①更换成套部件;②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③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滚动轴承和轴瓦;④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机电线圈进行涂漆烘干.在检修过程中,充分利用链、喷、镶、粘等技术手段,恢复其精度。
固定设备的中修在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在矿机修车间进行,大型设备应在矿集中修理点进行。
大修理: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除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机件;②全部重绕电机线包;③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设备系统;④检修主要彻座基础架子和外壳;⑤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
9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