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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瑞龙煤业生产部制度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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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5 一、生产科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5 (一)生产副总岗位责任制 5 (二)技术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6 (三)采煤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 (四)掘进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8 (五)支护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9 (六)矿压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第二部分 生产科管理制度 11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 11 (一)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1 1、锚杆支护设计管理 11 2、现场施工管理 11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2 4、顶板管理制度 13 5、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14 6、井下巷道维护管理规定 15 7、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制度 17 8、过断层、裂隙带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20 9、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21 10、掘进面高冒区管理制度 22 11、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9 12、井下开口管理制度 30 13、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31 14、正规循环作业管理办法 39 15、材料码放管理制度 43 16、不达标不生产管理规定 45 17、矿井检测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和更换制度 48 18、掘进工作面工器具配套管理制度 49 19、顶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51 20、考核规定 52 (二)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5 1、顶板管理及制度 55 2、工作面支架初撑力管理 60 3、工作面乳化液泵站管理 62 4、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 64 4、如果损坏不进行及时汇报或隐瞒,查出后加倍处罚。 66 5、工作面材料回收管理 66 6、安全出口与端头管理 68 7、回柱放顶管理 68 8、煤壁机道管理 69 9、两巷文明管理 69 10、回采工作面质量标化动态达标管理制度 70 二、质量标准化管理及考核制度 80 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80 2、安全质量标准化例会制度 81 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82 4、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追究制度 83 5、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 84 三、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85 (一)支护材料管理及考核办法 85 1、材料计划及指标核算 85 2、材料审批、领用和发放 86 3、材料运输及接收管理 86 4、现场施工材料管理 87 (二)支护组对物资回收、复用、制作加工管理及考核办法 88 1、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及考核办法(井下) 88 2、回收物资库存管理及考核办法(地面) 90 (三)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91 1、部门职责 91 2、验收流程 91 3、抽检查验内容 92 4、考核即否决 92 (四)锚固剂粘结强度测试制度 94 1、锚固剂粘结强度测试范围 94 2、锚固剂粘结强度测试要求 94 四、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95 (一)生产科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95 (二)队组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96 (三)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97 (四)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99 (五)矿压监测设备移交制度 102 (六)矿压观测仪器(表)进货、使用、 更换、维护保养和报废制度 103 (七)井下巷道岩性写实制度 105 (八) 顶板离层指示仪及表面位移测站安装、观测、管理及考核制度 107 (九)“顶板管理橙色预警机制”管理制度 111 五、大超前管理制度 115 (一)大超前管理项目 115 (二)大超前管理制度 117 (三)大超前管理考核办法 118 六、停、复产检查验收及管理制度 119 (一)工作面停产流程 119 (二)工作面复产流程 119 (三)职责划分 119 七、质量标准化暂行管理制度及否决考核办法 120 (一)管理制度: 120 八、采掘工程现场调研及开工、竣工、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126 (一)现场调研 126 (二)开工申请、验收 127 (三)移交验收程序 128 (四)考核办法 129 九、采掘工作面排水管理制度 130 (一)吊挂标准 130 (二)排水系统维护管理 133 十、工程质量验收机制 134 十一、生产变化分级运行管理制度 143 十二、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制度 150 其他说明 156 4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一、生产科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生产副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安全技术规定,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总工程师和有关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领导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制、试用、审查、签定工作。 4.参加领导专业性的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5.参加分管范围内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及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技术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部长组织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协助部长组织编制矿井远景规划。 3、参与采区设计方案及有关重大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查;负责生产技术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并监督检查其贯彻学习情况和现场执行情况。 4、随时掌握矿井采掘施工情况,了解各生产队组的生产完成情况和技术上存在的困难及要求。 5、负责全矿工作面安装、回采、收尾、回收工艺技术和安全技术等工作,收集技术信息,从技术上协作科长做好生产平衡工作,为领导采用新技术提供依据。 6、负责编制年、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计划。 7、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对采掘队的规程审批、规程贯彻督促检查。 8、参与矿各种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三)采煤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参与本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的编制和矿井五年、十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2、组织回采、安装、回收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安排、审核以及监督规程的贯彻学习和现场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3、根据现场情况编写工作面排水、巷道加固等技术方案。 4、参与部分工作面设计。 5、组织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以及工作面停采、开工、验收工作。 6、编写工作面回采、安装、收尾、回收等技术总结和采煤队评比考核工作。 7、负责采煤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掘进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参与本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的编制和矿井五年、十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2、参与采区设计方案及相关重大技术方案,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审批工作及基本资料的检查、评比工作。 3、负责矿属掘进、开拓队组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矿掘进工作面开、停工验收,负责开工、停工、变更、贯通、穿越、跨越通知单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下发。 5、定期对各掘进队组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严格把关,保证各掘进队组施工质量。 6、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掘进、开拓工作面的施工情况,了结地质变化及安排队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7、组织开拓、掘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8、对掘进技术进行总结和掘进队评比进行考核。 9、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0、参与矿井掘进作业规程的检查。 11、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支护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作业规程和生产需要组织材料,满足井下生产需要,同时把好入井支护材料的质量关。 2、对全矿支护材料进行发放审批以及合理使用管理。 3、对井下追踪卡进行审批和材料入井、运输等过程进行审查以及领用数量的审核,根据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及时发放材料与进行材料加工。 4、对井下支护材料进行现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支护材料月报表的及时填报发送。 6、组织全矿支护指标的分解和材料结算工作。 7、组织支护材料的质量抽查抽检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矿压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及时对井下回采工作面及两巷进行矿压观测,负责回采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的矿压预报。 2、定期对锚网巷道锚杆锚固力、预紧力检查与锚杆施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负责锚网巷道矿压综合观测站安设及日常观测。 4、负责填写与报送回采、掘进(锚网支护巷道)工作面矿压观测报表 5、负责编写回采、掘进(锚网支护巷道)工作面矿压观测总结。 6、负责矿压仪器、仪表的维修、调试和保管。 7、参与采掘质量标准化检查。 8、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部分 生产科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 (一)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锚杆支护设计管理 (1)支护设计由生产科具体实施,联系有资质的单位。 (2)生产科对所有巷道进行矿压观测,并且做好矿压观测记录。 (3)对采区及其工作面的巷道和大断面的硐室、巷道由生产科根据观察顶板动态数据进行针对性的专项设计。 (4)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支护设计和作业规程重新审定,补充和完善支护设计方案。 2、现场施工管理 (1)现场人员要对锚杆及其构件、锚固剂做细致的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和过期产品。 (2)现场管理人员要着重监督锚杆(索)钻孔深度、安装锚固剂的规格、数量以及搅拌过程中是否连续、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验收制度,强化预紧力的质量保证。 (4)大断面及动态巷道必须有后备支护方案,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2)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在每月末进行验收,接受检查验收的单位,必须由队长和技术负责人陪同检查。 (3)掘进工作面各类检测器具必须齐全、完好,做到“一用一备”,检测仪器仪表使用双刻度压力表(显示“MPa”和“KN”)。 (4)验收人员在现场必须使用验收工器具进行检查,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 (5)上井后,根据验收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同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三定”。 (6)在工程质量进行评级前,必须收集下列有关资料; ①隐蔽工程记录:包括冒顶、宽帮、壁后充填、钢筋布置和绑扎质量,锚杆间排距和角度。 ②锚杆拉拔试验报告、锚杆预紧力试验报告和砼、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③水文地质资料、施工验收记录。 (7)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和巷道竣工验收,并认真填写《掘进巷道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表》和《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在生产科存档管理,其中《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公司生产办。 4、顶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机掘割煤前、打眼放炮前、临时支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2)施工中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且必须及时有效、牢固可靠。严禁空顶作业。 (3)顶压较大、节理发育、顶帮破碎或出现高顶时,必须缩小循环进尺及锚杆间排距,采用超前锚杆控制,必要时采用锚索补强;架棚巷道应缩小棚距,冒顶空顶部分用坑木绞实。 (4)支护材料规格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巷道出现危棚要及时修复,修复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出现失效锚杆(索)要及时补打。 (6)处理坠包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将坠包放空后,重新补联网,并将网紧贴顶板,及时补打锚杆或锚索。 (7)掘进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压力加大时,要及时加强支护。 (8)严格控制巷道成形,根据地质条件,机掘时要合理选择截割方式,炮掘时要采取合理爆破参数。 (9)锚杆的顶紧力、锚固力、间排距、安装角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0)架棚巷道帮顶必须背紧背牢,棚梁腿合口严密,扭距、岔角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1)巷道开口前必须加固好开口范围及其附近的巷道支护,开口施工、过空巷、巷道贯通时要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 (12)炮掘架棚巷道窝头5m范围内必须使用支架防倒装置。 (13)喷浆巷道喷浆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程要求定期监测混凝土强度和喷浆厚度。 (14)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支护矿压检测,掘进过程中锚杆锚固力按不小于10%的比例进行检测,顶板离层指示仪要及时安装,发现离层值超限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5)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支护参数改变、支护断面改变处,必须增设顶板离层测站。 (16)队组每旬进行一次矿压监测总结,月度由生产科提供当月巷道矿压观测情况。施工结束后,提供整条巷道掘进期间矿压观测情况,并做出矿压分析报告。施工队必须认真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17)巷道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生产、地质部门,以便根据围岩状况合理调整支护参数。 5、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巷道支护质量,规范掘进工作面隐蔽工程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隐蔽工程内容: 1、锚杆支护巷道:锚杆孔深、孔径、联网质量、锚杆锚固剂的数量、锚固力、锚杆间排距及角度。 2、锚喷巷道:锚杆孔深、孔径、锚杆锚固剂的数量、锚固力、锚杆间排距、混凝土喷层厚度、混凝土强度。 3、砌碹巷道:砌体厚度、灰浆配比、宽帮高顶、壁后充填。 4、工钢背板巷道:宽帮高顶、壁后充填。 二、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质量检查的各类器具,验收人员现场必须使用验收器具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相关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三定”,对“三定”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实行闭合管理。 四、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队组按规程要求定期监测工程质量并有记录。生产科定期到各施工队组检查施工记录。 五、隐蔽工程每月由施工队自行组织自检,并认真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六、隐蔽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国家或行业)。 6、井下巷道维护管理规定 1、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3、整修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质量、技术要求等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地段必须通风良好,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必要时安设局部通风机,并有瓦检员检查现场的气体浓度,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5、进人工作地点,必须先检查施工地点周围的顶板、支架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7、采煤工作面回采动压进入稳定阶段之前,禁止任何巷修施工单位进入动压峰值影响区进行巷道修复工作。 8、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作业人员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处;独头巷道维修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9、顶板压力大的地方回撤旧棚或支设新棚时,必须有专人严密观察顶板变化,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加强维护后再向前施工,严禁单人操作。顶空地点必须用木垛、背板背实背牢,接顶有力。 10、巷修架棚工作遇到岩性不好、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增大及断层等地质构造时,要采取缩小棚距、补打顶梁、点柱等加强支护的措施。遇有顶板冒落、冒空等现象,要及时采取用板梁或方木打木垛接实背牢。 11、替换或撤除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撤除支架时,必须逐架进行,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除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12、巷道发生片帮冒顶,所有井下人员均有责任向矿调度室及安全管理部汇报,由矿调度根据汇报情况安排处理。 13、日常检查出来的井巷开裂严重的,由生产技术部及时制订方案,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需紧急处理的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施工队伍,可暂缓处理的,由矿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安排。 14、各单位的巡查找顶人员必需按照找顶巡查记录,认真执行,并认真填写,每日由各单位值班人员审阅后,当天签字。 7、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掘进工作面的临时支护的管理工作,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对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做如下规定: 1、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和单体液压支柱戴“帽”点柱联合支护,打锚杆眼、安装锚杆时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 2、单体液压支柱根数断面净宽3.0米以下(含3.0米)使用2根,3.0~3.6米(含3.6米)使用3根,3.6米以上使用4根。戴“帽”点柱的“帽”必须使用道木或方木,且厚度≥200mm,长度≥1200mm。 3、前探梁数量以满足下列要求为准。 a、前探梁到一帮的距离不大于1200mm。 b 、前探梁互相平行,并垂直于迎头,每两根前探梁之间不大于2200mm。 4、永久支护距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大于1200mm,临时支护距迎头不大于200mm。 5、每根前探梁至少用2个吊环吊挂,且两个吊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600mm. 6、吊挂前探梁的锚杆外露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7、前探梁规格:长4m,直径3寸,壁厚不小于8mm。 8、前探梁用大板背实、背严,并用木楔打紧,大板规格:长度1.2~2.6m,宽度不小于300mm,厚不小于50mm。 9、迎头必须配备足量的大板、木楔、道木或方木。 10、架设前探梁之前必须由外向里敲帮问顶,不得站在无支护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用长柄工具找掉找净帮顶的活煤、活矸及伞檐、罩头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11、如果顶板不平或出现构造,前探梁确实无法窜进时,可采用锚链吊挂前探梁,锚链采用马蹄环与锚杆连接,固定马蹄环的螺母必须上满丝,前探梁上必须背实。 12、打锚杆或安装锚杆时不得拆除临时支护,并检查前探梁背得是否严实,护顶是否有效。 13、打锚杆时,确需拆除前探梁时,拆除前探梁之前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打好戴帽点柱,拆除前探梁时一次只能拆除1根,拆除下一根之前必须将前一根前探梁安装上并背实。打锚杆或安装锚杆时必须在单体液压支柱的掩护下进行,并确保支护是否有效。使用单体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先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是否漏液、卸载、升降是否灵活。 ②支柱前,应将顶帮的活矸危石捣掉,人员站在安全的地点支护,在升柱时应三人一组,两人升柱,一人观察顶板情况。 ③支柱使用时,应先升、降柱一次最大行程,以排除缸体内的气体。 ④为防止倒柱伤人单体柱必须用保险绳并栓牢在前探梁或附近的锚杆上。 ⑤严禁用锤、镐等金属物体猛力敲砸支柱任何部位,以免损坏支柱,万一支柱被压成死柱,只能采用挑顶或卧底的方法取出,不允许炮崩或锤砸。 ⑥支护前,应将底板上的浮渣清净,确保支柱在硬底上。 ⑦初撑力必须打紧,支柱升高接顶后,继续摇动手把,这时,手感力逐渐加大,即支柱初撑力在逐渐加大,直到手感很费劲为止,轻型单体柱初撑力必须达到30KN。 ⑧永久支护到迎头,放炮前应将单体柱去掉,以防放炮崩坏或炮后柱倒伤人。 14、前探梁前移后,及时将原吊挂前探梁的锚杆加上第二个螺母,并拧紧。 15、放炮后推移前探梁前,两人站在有支护的地点用锚梁将“W”钢带或锚梁锚网托起,紧贴顶板,然后将前探梁窜进空顶区,用锚梁或钩钎将“W”钢带、锚网锚梁推至所要打锚杆位置,然后背顶,严禁空顶下作业。背顶时应预留出锚杆眼的位置。 16、顶板破碎时,应缩短循环进度,循环进度不得大于0.8m,应短掘短支,永久支护到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大于1.0m。 17、扒渣机出渣期间,严禁人员在迎头攉渣。 18、如因扒碴机扒碴造成前探梁松动,人员进入迎头前应从外向里将锚网梁重新处理好,并将前探梁背实。 19、施工巷道前探梁支护有效的情况下可不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但遇到下列情况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 ①巷道顶板破碎、裂隙发育、围岩自稳性差时。 ②前探梁不能及时推进或无法推进时。 ③前探梁距巷帮大于1米时。 ④施工永久支护,前探梁须抽掉时。 ⑤当有悬岩、悬顶或伞岩,经敲帮问顶不能找掉时。 20、巷道高度超过3.2米时,应分次成巷,先用前探梁配合单体柱做临时支护再进行永久支护,永久支护后再放下半部。 8、过断层、裂隙带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工钢棚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点锚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9、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巷维修的标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主要运输巷和倾斜井巷维修时应停止通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 3、平巷维修要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 4、严禁上、下段同时进行维修作业。 5、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 6、独立井巷维修要先撤出里侧全部人员,且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7、要及时挑顶,做到随扩、随挑,严禁大撒手作业方式。 8、巷修作业必须由支护队有经验的工人师傅担任,且小班不能少于3人,其中有一人监视顶板,禁止单人作业。 9、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且只允许施工结束一架,撤掉一架,禁止超前拆除支架。 10、所给支架必须架设牢固,构件齐全,帮顶接严封实,严禁留有空帮空顶。 11、施工中,要注意风筒、电缆及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 2、施工后要将作业地点内的环境清扫干净,同时将风筒、电缆等管线吊挂整齐,否则不许下班。 13、其它未及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各项有关规定执行。 10、掘进面高冒区管理制度 掘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冒区,易造成瓦斯积聚,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为快速、有效地处理高冒区,消除隐患,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高冒区处理流程 1、汇报:当掘进生产过程中产生高冒区,要按照变化管理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刻向调度汇报,调度根据领导指示立刻进行组织安排处理。 2、处理:按照《顶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立刻实施准备,领导工作组结合现场实际确定详细处理方案,严格按照处理方案实施。 方案实施流程: 施工准备(材料准备、机具准备)→对冒顶处安全出口进行安全检查→对进入高冒区前20米处加强支护→安全确认→敲帮问顶(找伞檐等)→架设临时支护→高冒区处理→安全确认→清理巷道内煤矸→永久支护→对冒顶处与掘面交接处进行锁口→安全检查→充填高冒区。 3、分析总结:处理结束后,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进行事故总结,并进行相应处理。 4、高冒区处理流程: 发生冒顶立即向调度室、生产科、通风科汇报→调度向值班领导汇报→矿内安排查明原因→矿内信息反馈→矿内安排处理→向上级部门汇报→矿内安排处理→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理结果反馈→向上级部门汇报→井下恢复生产。 二、常规处理办法 1、架棚 、穿梁 、打木垛法 2、锚杆 、锚索支护法 3、罗休克、马丽散充填加固技术 三、汇报流程 1、掘进中出现高冒区,生产队组要及时向调度室、生产科、通风科汇报,说明冒落的长度、高度、宽度。 2、通风科瓦检员必须将高冒区的瓦斯纳入每班的检查范围,并及时上报。生产队组在通风科瓦检员的指导下,对高冒区采取临时处理办法,防止出现瓦斯积聚。 四、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职工处理冒顶作业前,要先由矿安全员、瓦斯员及班组长对工作面支护、巷道顶板、有害气体、风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符合作业条件后,工人方可进入作业点进行整修作业。 2、作业期间,保证行人、运料方便,后路畅通。 3、必须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用长木棍或钎杆处理活矸、活石,严禁违章作业。 5、处理冒顶作业时,必须有瓦斯员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冒高处及其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当作业地点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瓦斯员必须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处,并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当作业点及其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方可允许作业人员重新作业。为加强冒顶上部有害气体检测,必要时安装局扇向冒顶处供风。 6、永久支护规格必须符合标准要求。顶帮必须背紧背牢,严禁出现空顶空帮现象。 7、处理冒顶作业时,必须安排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观看作业地点顶、帮及支护等情况,发现有冒顶、片帮等险情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8、必须提前备足足够支护材料。支护材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行人,不得阻碍避灾路线。 9、清理煤矸时,要先将皮带清理出来,并将皮带维修好。用皮带运输浮煤前,必须对皮带运输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种保护、声光信号齐全有效、无障碍物影响皮带运转后,方可开动皮带。开动皮前,必须先发出信号,信号发出5秒后,方可点动开启皮带。 10 、运输管理: (1)、装卸支护材料时,必须安排专人指挥,统一口号,两人配合作业。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离开电缆、开关等设备。 (2)、必须用专用材料车运输支护材料。必须把材料固定牢固,确保安全。 (3)、人工搬运材料时,必须时刻注意四周情况,保证自身安全。 (4)、保护好电缆、开关等电器设备,防止出现碰撞、损伤等情况。 11、机电管理: (1)、作业前,必须首先切断通往该处的电源,并保证在用电气设备的安全。必须保护风管、水管、电缆,防止损坏。 (2)、电气设备必须防爆,严禁失爆。 (3)、风水管路、电缆、信号线必须分别按标准化要求吊挂在巷道两帮。 (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按有关制度、标准化标准检修和维护,保证完好,并挂牌管理。 (5)、如需检修设备,检修时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设专人看住停电的开关,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只有在通知停电的人员亲自来通知送电时,方可送电。严禁只是约定时间停送电。如停电期间两处人员同时检修施工,必须在两处人员均完成施工,并都来通知送电时,方可送电。 (6)、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甩掉各种电器设备的保护不用。当发现保护不起作用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带电作业。 (7)、如需拆断皮带运输机时,必须安排专人统一指挥,并由机电人员操作作业,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严禁蛮干、盲干。并指派专人观看周围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2、 强化现场管理,保证作业安全。 13、 所有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在工作前由负责人带领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行走一次。 14、如遇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措施。 15、其他未叙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16、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局扇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专人管理,坚持“停工不停风”原则。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入井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2、管理人员必须分班现场指挥作业,加强井下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充足,有整修巷道、处理冒顶的经验;服从现场领导人员指挥。 3、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观看顶板等情况,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瓦斯员必须跟班作业,当瓦斯超限时,严禁作业;通风不畅时,严禁作业;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工作。 (三)、强制执行措施 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整修工作; 2、加强通风工作管理。必须有瓦斯员现场跟班检查,检查冒高处等地点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大于1%时,必须立即停止人员作业并撤出到安全地点,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保证瓦斯符合要求后,才能恢复施工。 3、必须切断作业地点及其回风流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否则对违章人员从严处理; 5、作业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作业; 6、必须先对冒顶区两侧进行加强支护,每一侧加强支护长度不得少于20米;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7、在支护前,必须对作业点的顶板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除活煤、活矸。支护时所有人员要相互协调动作,齐心协力,防止碰、砸伤人。支架每次施工要连续,架好后必须封帮接顶,确保安全。 8、背顶前先检查顶板,处理活矸;检查顶部瓦斯;有专人观察顶板;选好退路。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背顶,严禁单人作业;背板必须搭接严实,以防碎矸掉落伤人。 9、每班必须指派管理人员跟班现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 10、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施工工序及方法进行作业。 (四)、贯彻培训措施 1、处理冒顶作业人员,必须身体素质好,有丰富的处理冒顶经验。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此方案措施,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冒顶预兆,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及时撤人到安全地点。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5、每班作业前,跟班队长强调一次工作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信息反馈 1、信息反馈实行封闭原则,由安监处实行监督。 2、各部门信息人员收集的高冒区处理信息应准确及时地报送安监处。 3、信息反馈后,应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将其处理结果回复原部门。 4、生产科接收上级部门决策信息后,应迅速向基层部门传递、实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高冒区处理完成后安监处和生产科要形成事故处理报告,并及时报上级部门和存档。 11、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地测科要及时向矿调度室、生产科、通风科、总工程师汇报巷道掘进进度情况,一般巷道要相距贯通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负责汇报矿总工程师、并通知通风部门。 2、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贯通时,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 3、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4、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紊乱。 5、每次贯通前,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制定严密的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认真组织落实。 6、采、掘技术员制定出采、掘技术措施,通风技术负责人制定瓦斯排放及通风安全措施,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复后执行。 7、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安全贯通。 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通管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 12、井下开口管理制度 一、开口标准 1、在巷道开口掘进前,一定要打探孔探明前方煤层内的气体变化及涌水量。 2、开口处必须打顶板离层仪。 3、开口处前后5m范围内进行加固。 4、生产部按工程设计及《开口通知单》的要求,进行现场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 5、开口前,有关单位必须把所有的风机、电源接到位,保持正常通风。 6、开口时,必须按长度、方位角、选择开口的地点,不得随意开口。 7、四不开口:顶板有断层、破碎处、淋水处、巷道超宽处。 8、开口前,应提前把风水管路接到位。 9、开口前,各个部室组织要人员到现场调研。 二、开口管理 1、开口后顶板离层仪未及时打设考核队组1000元一个。 2、开口后未及时加固考核队组1000元。 13、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一、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 (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置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9、《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作面炮眼连线方式。所有雷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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