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复退军人专业学历教育
学员管理手册
职工培训集团
二00九年八月
目 录
一、学员日常行为准则………………………………………………1
二、学员操行量化考核实施细则……………………………………3
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九不准”规定………………… ………10
四、学员考勤管理制度………………………………………………12
五、班级管理制度……………………………………………………15
六、班委联系会工作细则……………………………………………18
七、考试及成绩管理办法……………………………………………22
八、班费管理规定……………………………………………………27
九、教室管理办法……………………………………………………29
十、学员办理走读规定………………………………………………30
十一、学员节假日、周末乘座火车规定……………………………31
十二、铁路定期通勤乘证车管理有关规定…………………………32
十三、食堂就餐规定…………………………………………………35
十四、学员寝室规则…………………………………………………37
十五、寝室电视收视规定……………………………………………38
十六、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39
十七、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41
十八、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44
十九、学员就医相关规定……………………………………………47
二十、学员工资发放规定……………………………………………52
二十一、图书管理制度………………………………………………53
二十二、作息时间……………………………………………………56
一、 学员日常行为准则
1、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危害社会秩序、侮辱他人人格的活动。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安定,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和谐的校园氛围。
3、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班、爱校、关爱他人,反对个人主义。
4、学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根据,办事讲求实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
6、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注意个人卫生,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同学交往举止得体;穿着整洁、朴素大方、讲究卫生,勤换衣、被、鞋、袜,保持清洁。
7、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洁身自爱,自尊自强。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处处以一个合格的铁路工人和基地学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8、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9、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10、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时就寝,作息有序,生活自律,不影响他人,不妨碍集体活动。
二、学员操行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复退军人在专业学历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学员考勤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及基地有关规定,对每位学员每月拿出500元考核工资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为100分,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月1日至次月31日,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考核,当月最多扣分不出现负分,考核得分60分以下,考核工资全额扣除。其考核办法如下:
1、考勤考核
(1)迟到、早退扣1分(以老师点名时刻为准,10分钟内算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
(2)事假:因公请假者,不扣分;因私请假者,扣1.5分/节(病事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两天由学员管理科审批,三天及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
(3)病假:必须由本人当面向班主任写出书面请假条(急诊和住院者除外),然后凭区(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等正规医院的证明、病历本、医疗发票才能计病假,以上材料一样都不能缺少,病假扣1分/节。打电话、请同学转交的病假条一律无效,违者以旷课论。
关于住院的核定:凭住院证明、病历本、出院证明和医疗发票,所有材料缺一不可,经核定属实后,方能算住院。
关于急诊的核定:凭区(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急诊证明、病历本。
(4)旷课一节扣5分;旷课一天通报批评;连续旷课两天及一周内旷课20节以上者给予停课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五天及十天内旷课44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内旷课超过10天(80学时)或在校期间旷课累计超过15天(120学时)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所有旷课均同时按路局职工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2、操行考核
(1)当面顶撞、谩骂教职工的不礼貌行为,扣5~25分/次,视其情节可以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不遵守课堂纪律或私自交换座位,扣1-3分/次。
(3)未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扣1分/次。
(4)上课吸烟、玩手机、接打电话、穿拖鞋、吃东西、着装不当经老师指出仍不改正者扣3分/次。
(5)受到任课老师的不良反映,扣2分/次。
(6)考试作弊者本次考试作零分计,每科扣16分/次,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补考申请,经学员管理科和教务科同意后方准参加补考,并按规定缴纳补考费,视其情节可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反和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退学处理。
(7)不服从教职工及班干部的工作安排,扣1分/次。
(8)值日生不擦黑板,不打扫卫生,离开教室未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扣1分/次。
(9)晚上22:30不得擅自出校门,值班老师点名查房时不在宿舍,扣3分/次,整夜不归者,扣15分,情节严重者应停课检查; 23:00未关灯或关电视的寝室,寝室扣1分/每人,室长扣2分/次; 24:00仍未关灯或关电视的寝室,寝室扣5分/每人。
(10)寝室门上探视孔堵塞者,扣室长1分/次;
(11)寝室关灯后,仍未睡觉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分/人次。
(12)寝室卫生被评为不合格的寝室,室长及责任班干部扣2分/次,其他人扣1分/人次;
(13)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勤换衣服勤洗澡,因不爱卫生影响他人者扣1分/次;每月至少洗一次床单、被子,未做到扣2分/次,经扣分后仍不换洗者,加扣5~15分;未整理内务扣1分/次;
(14)学员不得乱串异性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在宿舍留宿异性,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5)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做好防火工作,寝室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违规使用电器(电热管、开水器、电炉、电热毯等),违者扣16分/次;发生火警事件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火灾事件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未经门卫许可,学员不得把汽车、摩托车开进校内,违者每次扣5分;强行开进校内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7)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准将校外人员带进校内,违者扣3分/人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扣10分/次;
(18)恶意使用,随意乱动教学设施,如微机、空调、桌椅、电扇、灭火机、卧具、教学模具等,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对造成损失者,应照价赔偿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9)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扣5—10分;
(20)乱扔东西(剩饭菜、垃圾等)扣1分/次;
(21)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不听从指挥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追加扣分5--10分;
(22)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严禁在校内赌博,违者,一次扣10分/人次;聚众赌博者扣50分/人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在寝室打麻将和22:30以后在寝室打扑克以赌博论处;
(23)上学、放学、上下课不要在校门口、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追逐、嬉戏、打闹,不要在校门口、楼梯过道拥挤、逗留。违者扣1—10分/人次,性质恶劣的,给予警告处分;对集体财产、他人安全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4)在校学习、生活、实习、参观及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期间,严禁饮酒,违者,一次扣10~5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处分。酗酒闹事,性质恶劣或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退学处理;
(25)发生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讲社会公德,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交司法机关处理;
(26)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严禁发生打架事件,凡出手打人者,除承担医药费外,扣16--40分/人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7)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严禁发生群殴(3人及以上)事件,凡参与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退学处理;
(28)触犯《刑法》者,勒令退学,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退学处理:
第一、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学校、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第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者;
第四、打架斗殴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五、道德败坏、品行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六、酗酒、赌博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七、一学期内旷课超过10天(60学时)或在校期间旷课累计超过15天(90学时)者;
第八、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和“九不准”情节特别严重者;
第九、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员,在察看期间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或继续违规违纪者;
第十、不参加基地或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和紧急工作,情节严重者;
3、加分或奖励项目
(1)遵守纪律好,当月内无操行扣分者加3分;
(2)经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委共同认定,并经培训基地批准的其它加分项目;
(3)在全校组织的卫生大扫除检查评比中,对受到表扬的宿舍、教室和公共区域,参加大扫除的人员加1分/人或实物奖励,室长及责任班干部加2分/人或实物奖励;
(4)好人好事等受到基地及以上表彰者,以及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学员干部视其情况加2~5分,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者,加10~30分;
(5)月加分在10分及以上或单项加分在5分及以上,报基地学员管理科核准;月加分在20分及以上或单项加分在10分及以上,须经培训基地办公会审核通过。
以上加分项目可以通过增加分值或单独发放奖品、奖状、证书办理。
4、其他规定
(1)月单次或累计扣分超过40分者,根据情节可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向局劳调站通报;
(2)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者扣40分,记过扣60分,留校察看扣80分;
(3)量化考核的得分情况作为优秀学员的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原则上优秀学员从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予以确定;
(4)凡在路局组织的统考中,单科或综合科目获得前三名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5)违反本细则以外的其他校规校纪,扣1~2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注:1、处分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三个等级。退学分为勒令退学和自动退学,因违纪受退学处理者均为勒令退学。
2、本细则解释属职工培训集团学员(培训)管理科。
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九不准”规定
1、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克制,解决矛盾时应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多做自我批评。更不准以任何方式在学员之间发生矛盾时暗示或指使他人(尤其是社会青年)干预,如果自己不能妥善处理矛盾,应通过老师解决。
2、不准挑唆、怂恿,故意激化学员之间的矛盾。
3、不准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
4、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准传看反动、黄色书籍、音像制品。
5、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职培基地,更不准持械伤人,如有可疑情况、行办(保卫)、学员管理科、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工将到学员寝室进行检查。
6、不准私自带校外人员来校,会见校外人员必须经班主任同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校。
7、不准走读生晚自习、周末来校,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批准。
8、不准无故缺席班级或职培基地、路局举行的集体活动和紧急任务,更不准在活动中(或在社会上)做出有损集体名誉的事情。
9、不准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必须外出时需经学员管理科和教务科批准,活动前要作好充分准备,要讲明纪律要求,做到有组织、有安排。
违反上述九不准者,要比照相关办法扣考核分,情节严重者要从严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凡学员因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公假由派公差部门出具证明方可请假;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并由班主任或学员管理科认定;病假必须由本人当面向班主任写出书面请假条(急诊和住院者除外),然后凭区级及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病历本和发票才能计病假,以上材料一样都不能缺少。打电话、或请学员转交的病假条一律无效,违者以旷课论;
(三)请假审批权限: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班主任审批;二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后由学员管理科审批;三天及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和学员管理科签注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所有假条均由班主任保存;
(四)凡在学习期间连续两学期,病事假累计课时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应按休学办理。
1、关于住院的核定:凭住院证明、病历本、出院证明,所有材料缺一不可,经学生科核定属实后,方能算住院;
2、关于急诊的核定:凭区级及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病历本。
(五)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病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者,须于事后持以上资料补办病假手续;
(六)学员请事、病假一律记入考勤薄;
(七)每天考勤由班主任亲自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学员管理科不定期进行抽查;
(八)考勤结果的处理
1、复退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培训班的考勤起止日为每月1日至31日,班主任在次月3日以前将下表在班上公布后报学员管理科,学员管理科在5日以前汇总报局劳调站和基地财务科。
2、复退军人专业学历培训班学员凡不假离校一天者,班主任于次日8:30前书面向学员管理科、辅导员报告。超过两天者向基地主管领导汇报,可尽量向家长通报;超过三天者,学员管理科向局劳调站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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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铁路局职工培训集团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教育操行情况月报表
职工培训集团(盖章)
___年__月__日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操行扣分
其它奖惩情况
总分
应得考核工资(元)
考勤扣分
违纪扣分
操行加分
病
事
旷
迟到
早退
扣分值
事由简要
扣分值
事由简要
加分值
主管领导: 审核人(辅导员): 填报人(班主任):
五、班级管理制度
1. 学员进校后,各班应建立班级管理委员会(简称班委会)和支部委员会。
(1)班委会原则上由3-5人组成,根据情况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卫生委员。班委会由思想好、学习好、有一定组织能力、热心为学员服务的学员组成;其人选由班主任提名,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学员管理科备案;
(2)各班级要成立临时党(团)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员),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大会上选举产生;
2.班级下设若干小组。每小组民主产生小组长一人,负责本组各项工作;
3.班委会在学员管理科、班主任和班委联系会的领导下,把树立良好的班风作为自己的工作中心,带领全班学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尊师、守纪、勤学、团结”的风尚;培养学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学员的好品德,抵制歪风邪气,树立良好学风;形成“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班风;
4.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1)班长职责: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班委会的工作,重点抓学习、纪律和各项集体活动,每周班会上总结上周工作。
(2)学习委员职责:协助任课教师搞好班级教学工作,认真填写《教学日志》。主动收集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职培基地教务、培管科及任课老师反映;及时指导学员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帮助差生。督促科代表收交作业。
(3)生活卫生委员职责:负责带领全班学员搞好班级卫生工作,搞好班内的清洁卫生。按时开、关教室门,放学后要关闭一切电源。收集学员对生活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文体委员职责:组织学员搞好课外活动,带领全班学员积极参加职培基地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活动,组织学员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娱乐活动,活跃学员业余文化生活。
5、支部委员会实行在培训基地党(团)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1)党(团)支部书记职责:
①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团)员大会,认真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党(团)支部的工作;
②了解党(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作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③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作好分管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要求按时写出支部总结;
④协助班里其他干部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2)组织委员职责:
了解党(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团)员的模范事迹及违纪行为,建议支委会对党(团)员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对表现差的党(团)员进行批评教育。
(3)宣传委员职责:
了解党(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建议;组织党(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的基础知识,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针对党(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6、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定期研究本班学员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使学习优良的学员更上一层楼,帮助学习差的学员努力学习。
7、在班主任指导下,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生活会,检查各班委成员的思想情况,自我检查本身表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制定工作努力方向。班委会由班长主持,学习委员记录,班委联系会每月检查一次。
8、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班会。由班主任或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总结,对好人好事大力表扬,对不良倾向及时批评教育。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或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班会由学习委员记录。
9、每月各班要根据职培中心(应改为:基地)工作或班级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两周开展一次党支部活动,做到有准备,有记录,有总结。
六、班委联系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搞好对复退军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复退军人自我管理作用,特成立班委联系会。
为使班委联系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将班委联系会建成一个创新务实、富有特色的优秀学生组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班委联系会设主席团、学习宣传部、生活卫生部、文体部、护校队。设主席一名,副主席 名,各部(队)设部(队)
长一名。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队)长组成主席团。
班委联系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实行部(队)长负责制,班委联系会每周周一召开部(队)长例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
班委联系会各部(队)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重要活动期间或特殊情况可增加),主要总结本部(队)上周工作,并布置本周工作。
凡职培基地涉及学员的大型活动,班委联系会主席,部(队)长)必须到场参加。
第三章 班委联系会各部门人员组成
(一)主席、副主席:由学员管理科召集各班班长和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护校队:队长由值班校长轮流担任,副队长由各位班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班班长和党支部书记等组成。
(三)生活部:由各班生活卫生委员组成。
(四)学习部:由各班学习宣传委员组成。
(五)文体部:由各班文娱体育委员组成。
第四章 各部门职责
(一) 主席团
1、班委联系会在学员管理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协调各部(队)工作,确保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了解学员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3、定期向学员管理科汇报工作。
(二)护校队
1、护校队员在执勤时,应佩戴标志,文明执勤;
2、每天早、中、晚餐到食堂维护就餐秩序;
3、每晚21:40在学员管理科集合,到学员宿舍配合值班老师查房;
4、当校园内有异常动静时,应迅速前往查明情况,并及时向队长报告。当对讲机出现紧急呼叫时,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 学习宣传部
1、积极配合任课老师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师生间的交流,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2、组织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协助教务科搞好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3、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各班黑板报或学习园地检查评比活动;
4、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5、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各班的板报工作是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根据上级对宣传的要求拟定板报主体。
(四) 生活卫生部
1、每周星期四课后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17:00全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教室、公共区进行检查,教室、公共共(改为:区)各评一个流动红旗班级,寝室按10%比例评文明寝室。于次日写出黑板,公开进行通报;
2、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内容;
3、每天检查各班级的清洁卫生情况,让同学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4、及时收集学员们对学校宿舍管理和食堂供应方面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 文体部
1、每周二、三、四的下午要组织体育活动,并做到提前一天用黑板公布活动安排;
2、负责影片放映工作。
(1)合理安排观看班级,并提前用黑板予以公布;
(2)放映结束后,负责关闭门窗和所有电源;
3、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4、根据学员管理科的安排组织歌咏比赛,迎新晚会,庆元旦晚会等;
5、选拔、培训文娱人才,组织各类文艺比赛。
七、考试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考试规则
1、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保证诚信考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3、考生凭学员证、身份证或工作证,按规定时间入场参加考试。
4、开考前20分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大统考为30分钟);开考30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退场。
5、考生入场,除铅笔、书写黑(蓝)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以及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工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考场。携带手机者,必须关闭手机。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学员证、身份证或工作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7、考生接到试卷后,应先将自己的姓名、学号(考号)准确、工整地填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8、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9、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模糊等,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或其他考生询问。
10、考生须在答卷纸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以零分论。
11、保持考室的安静,禁止以下行为: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室。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后离开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将其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偷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范围内,大声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的;
(9)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10)有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监考员给予公开警告的处理。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交换试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并将其行为进行通报。本学期累计两次考试作弊,或一次作弊情节严重,视其态度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3、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时,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答案雷同的;
对于上述行为,处理办法同上2。
4、凡在考试中或考试后威胁监考员的,取消本学期各科考试,予以通报,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将该生退回劳调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成绩管理办法
1、期末考试安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
2、考试分科进行。学员成绩由主管领导召集教务科、培管科开会审核认定。认定后的成绩以书面形式由培管科交班主任通报学员本人以及劳调站,最终各科成绩记入学员学籍档案。
3、有实作项目的科目单独进行考试和登记成绩;
4、考试采用百分制。单科报告成绩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
5、成绩有不及格者,按有关规定缴纳补考费用后进行补考,补考成绩应单独登记。
6、因病、事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学员应事前向教务科书面提出缓考申请,并附病、事有关证明,经教务科审批同意后准予缓考,其成绩单上注明“缓考”。
7、学员无故不参加考试定为“旷考”,单科成绩记为“零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旷考”。旷考学员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当期补考,只能参加毕业前组织的补考。
8、对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单科成绩记为“零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不得参加当期补考,只能参加毕业前组织的补考。
9、同一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五门及以上者,必须留级。
10、每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五门及以上者,可暂准跟班附读,待学年结束后办理留级手续。如果附读学期各课程及格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可对上学期不及格课程再补考一次以决定升留级。学员在校期间,只给予一次这样的机会。
11、学员留级前成绩达到75分或良好及以上的课程,本人提出免修申请,由教务科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予以审批,未经审批的,仍需重修。
12、每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八门及以上者,作退学处理。
13、毕业时,经补考后仍有课程不及格,但未达到留级规定的学员,发给结业证书。其可在结业后一年内按规定回原培训基地再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及格的,换发毕业证书。
八、班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职培基地各班级的班费管理,提高学员民主管理能力,保证班级活动开支规范合理,特对班费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班费的收取。
每个班是否收取班费及收取标准,其决定权在本班全体学员。由班委会组织全班学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学员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二、班费的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本班学员与教学、实习有关的集体活动。
2、对班级学员遵章守纪、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学习优秀等好人好事的班级奖励。
3、团体活动、文体竞赛的适当班级补助。
4、对学员生病,生活、工作遇特殊困难时的适当班级资助。
5、班级党、团组织的活动经费的补充。
6、经班委集体同意后,其它合理开支。
三、班费的管理
1、班费的保管
经学员通过同意收取班费的班级,所收班费由至少两名班委共同负责,按一人管帐一人管钱的原则妥善保管,并建立好班费收支帐目,及时向本班学员通报并向班主任汇报。
2、班费的监管:班主任是班费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学员合理、节俭地使用班费,定期检查、审核班费开支,督促班委定期公示,班费的使用必须经班主任同意。
3、班费使用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支出帐目,有收据时应将收据妥善保存以备查。若无收据应有至少三名以上的班委或学员代表签认。
4、班费使用若数额较大时,应及时向全班学员通报。若数额较小时,应两周向学员公布一次帐目,使学员对班费的使用做到心中有数。
5、各班每学期要对班费收支进行总结,并向全班公示。公示结果报学员管理科备案。
6、学员管理科应不定期的对各班班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班费节余的处理
培训班毕(结)业时,若班费还有余款,由班委会进行清理后,退还给缴纳班费的学员,具体退款方式和数额,由班委会提出,交缴纳班费的学员讨论通过后执行。
九、 教室管理办法
1、教室是学习的场所,要体现团结、严肃、活泼的氛围,生活委员在上课前10分钟要打开教室门;
2、预备铃响,学员应立即进入教室,将本节课要用的书籍、文具等准备好,值日生将黑板擦净,保持教室肃静,等待上课;
3、教师进入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口令,全体起立,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
4、上课迟到者,必须先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遇特殊情况需退出课堂应经任课教师同意,自习课须经班长同意,事后要报告班主任;
5、上课时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教师提问,应起立回答。自己发言,应先举手,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未经允许不得坐下。上课时不得无理取闹,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6、上课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说笑,不准接打手机;
7、进入教室,不准穿背心、拖鞋、运动短裤,不准吸烟,不在课堂上吃东西;
8、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口令,全体起立,待老师离开后方可离开教室;
9、做好卫生值日,经常保持室内清洁,爱护教室内一切设施,不得在课桌、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
10、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负责关灯、关空调,锁闭门窗,生活委员和班主任要督促检查。
十、学员办理走读规定
家住职培基地附近的复退军人培训班学员,办理走读的程序如下:
1、 本人写出申请书;
2、 家长签署“同意”意见并写明联系电话;
3、 班主任核实签字;
4、 学员管理科审核备案。
年复退军人学历培训班走读生申请表
申请人
班级
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申请书
家长意见: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班主任审核意见:
学员(培训)管理科意见:
十一、学员节假日周末乘坐火车规定
节假日周末期间,铁路运输异常繁忙,为爱护学员,确保学员乘车安全,防范于未燃,特对学员乘车作如下要求,其它时间内乘车比照本规定执行。
1、 复退军人在校学员,是铁路正式职工,必须模范遵守站车秩序,做到文明乘车;
2、 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铁路有关乘车的要求,以普通旅客身份进站上车。包括排队签证、剪票、候车、上车、出站,自觉接受“三品”检查等。
3、 乘车时,必须具备乘车条件,即三证齐全。遇验、查票时应主动出示证件;
4、 随身携带品符合铁路有关要求,严禁携带“三品”进站上车;
5、 模范遵守站车秩序,在任何时候均不许耍特权、耍霸道,并要主动协助站、车工作人员维护好秩序;
6、 乘车时,应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和热点车次;
7、 注意自身安全;
8、 如学员因不文明乘车发生不良反映或发生路风事件,基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
十二、铁路定期通勤乘车证管理有关规定
一、乘车证填发程序
(一)填发程序
1.班主任审核本班符合通勤条件的学员,填写《定期通勤乘车证申请名册》报综合办;
2.基地主管领导审批并签字;
3.学员交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和乘车证押金100元;
4.基地综合办将《定期通勤乘车证申请名册》报路局相关部门审批并填发乘车证。
(二)学员办理乘车证注意事项
1.各班级班主任统一到综合办拷贝电子版《定期通勤乘车证申请名册》,填写后将纸质(需班主任签字)和电子版的《定期通勤乘车证申请名册》报综合办;
2.学员照片(照片背面写姓名)由各班级班主任统一收取后交综合办;
3.乘车证押金经学员签字确认后在工资中统一扣除,归还乘车证时全额退还;
4.乘车证办好后由班主任签发。
二、定期通勤乘车证使用相关规定
(一)使用乘车证出入站车时,必须持有本人工作证、出差证明,三证俱全方为有效;
(二)定期通勤乘车证一年填发一次,有效期间为一年,可延期使用到次年的1月15日止。学员必须在乘车证使用有效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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