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及管理,提高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水平,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应覆盖本行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其中,利率风险资本要求和股票风险资本要求为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和特定风险资本要求之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本行高级管理层及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履行如下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管理职责:
(一)确定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管理办法;
(二)明确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各部门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 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管理部门,履行如下职责:
(一)拟定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设、维护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系统;
(三)进行市场风险资本的日常计量和使用;
(四)高级管理层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事项。
第七条 本行计划财务部作为资本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其中的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工作,定期计量向监管报送的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
第八条 本行资金业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助进行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工作,提供所需各类产品、交易、账户等数据。
第九条 本行调查统计部负责定期向监管报送市场风险标准法报表。
第三章 利率风险计量规则
第十条 利率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的债券(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央行票据、可转让存单、不可转换优先股及按照债券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包括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两部分。
第十一条 特定利率风险
表1:特定市场风险计提比率对应表
类别
发行主体外部评级
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比率
政府证券
AA-以上(含AA-)
0%
A+ 至 BBB-
(含BBB-)
0.25% (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0% (剩余期限为6至24个月)
1.60% (剩余期限为24个月以上)
BB+ 至 B-(含B-)
8.00%
B-以下
12.00%
未评级
8.00%
合格证券
BB+以上(不含BB+)
0.25% (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0% (剩余期限为6至24个月)
1.60% (剩余期限为24个月以上)
其它
外部评级为BB+以下(含)的证券以及未评级证券的资本计提比率为证券主体所适用的信用风险权重除以12.5。
(一)政府证券包含各国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发行的各类债券和短期融资工具。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的资本计提比率均为0%。
(二)合格证券包括:
(1)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债券。
(2)我国公共部门实体和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
(3)被至少两家合格外部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别(BB+以上)的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
(三)对于其他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其资本计提比率为证券发行主体所对应的信用风险权重除以12.5。
第十二条 一般市场风险
(一)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包含以下三部分:
(1)每时段内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垂直资本要求。
(2)不同时段间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横向资本要求。
(3)整个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二)本行可以采用到期日法或久期法计算利率风险的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三)采用到期日法计算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应先对各头寸划分时区和时段,时段的划分和匹配的风险权重见表2,时区的划分和匹配的风险权重见表3。到期日法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各时段的头寸乘以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各时段的加权头寸。
(2)各时段的加权多头、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10%得出垂直资本要求。
(3)各时段的加权多头头寸和加权空头头寸进行抵消得出各个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将在各时区内各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之间的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表3所列的同一区内的权重得出各个时区内的横向资本要求。
(4)各时区内各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进行抵消,得出各时区加权头寸净额;每两个时区加权头寸净额之间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表3所列的相邻区内以及1区和3区之间的权重得出时区间的横向资本要求。
(5)各时区加权头寸净额进行抵消,得出整个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表2:时段和权重
票面利率不小于3%
票面利率小于3%
风险权重
假定收益率变化
不长于1个月
不长于1个月
0.00%
1.00
1至3个月
1至3个月
0.20%
1.00
3至6个月
3至6个月
0.40%
1.00
6至12个月
6至12个月
0.70%
1.00
1至2年
1.0至1.9年
1.25%
0.90
2至3年
1.9至2.8年
1.75%
0.80
3至4年
2.8至3.6年
2.25%
0.75
4至5年
3.6至4.3年
2.75%
0.75
5至7年
4.3至5.7年
3.25%
0.70
7至10年
5.7至7.3年
3.75%
0.65
10至15年
7.3至9.3年
4.50%
0.60
15至20年
9.3至10.6年
5.25%
0.60
20年以上
10.6至12年
6.00%
0.60
12至20年
8.00%
0.60
20年以上
12.50%
0.60
表3:时区和权重
时 区
时 段
同一区内
相邻区之间
1区和3区之间
1区
0-1个月
40%
40%
100%
1至3个月
3至6个月
6至12个月
2区
1至2年
30%
2至3年
3至4年
3区
4至5年
30%
5到7年
7至10年
10至15年
15至20年
20年以上
(四)本行经银监会核准后,可以使用久期法计量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一旦选择使用久期法,应持续使用该方法,如变更方法需经银监会认可。久期法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在表4中找出每笔头寸期限对应的收益率变化,逐笔计算该收益率变化下的价格敏感性。
(2)将价格敏感性对应到表4的15级久期时段中。
(3)每个时段中的多头和空头头寸分别计提5%的垂直资本要求,以覆盖基差风险。
(4)按照到期日法的要求,计算横向资本要求。
(5)按照到期日法的规定,将各区加权头寸净额进行抵消,得出整个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净空头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表4:久期法计算表
假定收益率变化
假定收益率变化
1区
3区
0-1月
1.00
3.6-4.3年
0.75
1-3月
1.00
4.3-5.7年
0.7
3-6月
1.00
5.7-7.3年
0.65
6-12月
1.00
7.3-9.3年
0.6
9.3-10.6年
0.6
2区
10.6-12年
0.6
1-1.9年
0.90
12-20年
0.6
1.9-2.8年
0.80
20年以上
0.6
2.8-3.6年
0.75
第十三条 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
(一)利率衍生工具包括受利率变化影响的衍生金融工具,如:利率期货、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及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利率期权及远期外汇头寸。债券衍生工具包括债券的远期、期货和债券期权。
(二)衍生工具应转换为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方法计算资本要求。利率和货币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货及利率指数期货不必计算特定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如果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债券或代表债券组合的指数,则应根据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计算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第四章 股票风险计量规则
第十四条 股票风险是指交易账户中股票及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头寸的风险。其中股票是指按照股票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所有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不考虑是否具有投票权)、可转换债券和买卖股票的承诺。
第十五条 特定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于各不同市场中各类股票多头头寸绝对值及空头头寸绝对值之和乘以8%后所得各项数值之和。一般市场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等于各不同市场中各类多头及空头头寸抵消后股票净头寸的绝对值乘以8%后所得各项数值之和。
第十六条 股票衍生工具包括股票和股票指数的远期、期货及互换合约。衍生工具应转换为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方法计算资本要求。
第五章 外汇风险计量规则
第十七条 外汇风险是指外汇(包括黄金)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头寸的风险。
第十八条 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
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是指结构性资产或负债形成的非交易性的外汇风险暴露。结构性资产或负债指经营上难以避免的策略性外币资产或负债,可包括:
(一)经扣除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和物业。
(二)与记账本位币所属货币不同的资本(营运资金)和法定储备。
(三)对海外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投资。
(四)为维持资本充足率稳定而持有的头寸。
第十九条 外汇风险的资本要求
外汇风险的资本要求等于净风险暴露头寸总额乘以8%。
净风险暴露头寸总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一)外币资产组合(不包括黄金)的净多头头寸之和(净头寸为多头的所有币种的净头寸之和)与净空头头寸之和(净头寸为空头的所有币种的净头寸之和的绝对值)中的较大者。
(二)黄金的净头寸。
第二十条 外汇衍生工具
外汇衍生工具应转换为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方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第六章 商品风险计量规则
第二十一条 商品风险计量规则适用于商品、商品远期、商品期货、商品互换。此处的商品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的实物产品,如:贵金属(不包括黄金)、农产品和矿物(包括石油)等。
第二十二条 商品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一)各项商品净头寸的绝对值之和乘以15%。
(二)各项商品总头寸(多头头寸加上空头头寸的绝对值)之和乘以3%。
第二十三条 商品衍生工具应转换为名义商品,并按上述方法计算资本要求。
第七章 期权风险计量规则
第二十四条 如本行仅购买期权可以使用简易的计算方法。
(一)本行如持有现货多头和看跌期权多头,或持有现货空头和看涨期权多头, 资本要求等于期权合约对应的基础工具的市场价值乘以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比率之和,再减去期权溢价。资本要求最低为零。
(二)本行如持有看涨期权多头或看跌期权多头, 资本要求等于基础工具的市场价值乘以该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比率之和与期权的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小者。
第二十五条 本行如同时卖出期权应使用得尔塔+ (Delta-plus)方法。
得尔塔+方法计算的资本要求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期权基础工具的市值乘以该期权的得尔塔值得到得尔塔加权期权头寸,然后将得尔塔加权头寸加入到基础工具的头寸中计算资本要求。
(二)伽马(Gamma)风险的资本要求。
伽马效应值=0.5×Gamma×(VU)2
VU为期权基础工具的变动。
其中:
(1)对于利率期权,当基础工具为债券时:VU=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风险权重。
(2)当基础工具为利率时:VU=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假定收益率变化。
(3)当基础工具为股票、股指、外汇与黄金时:VU=基础工具市值×8%。
(4)当基础工具为商品时:VU=基础工具市值×15%。
同一基础工具每项期权对应的伽马效应值相加得出每一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仅当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为负值时,才须计算相应的资本要求,且资本要求总额等于这些净伽马效应值之和的绝对值。
(三)维加(vega)风险的资本要求。
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
=25%×该基础工具波动率×|该基础工具的各项期权的维加值之和|
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总额,等于各项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
第八章 承销计量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行在采取包销方式承销债券等工具时,应使用下述方法计提相应的市场风险资本。
(一)本行按以下方式确定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承销业务风险暴露额:
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承销业务风险暴露额=每日日终承销余额×转换系数
(二)自确定承销债券的金额和价格之日起,转换系数为50%;自缴款日起,将转换系数调为100%,直至债券全部出售。
(三)每日计算得出的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承销业务风险暴露作为交易账户头寸,根据所承销债券的类型和发行主体,计算相应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包括一般市场风险和特定市场风险。
第九章 交易账户信用衍生产品
第二十七条 本行应将交易账户信用衍生产品转换为相关信用参考实体的本金头寸,并使用其当前市值计算利率风险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表5:交易账户信用衍生产品转换规则
多头/ 信用保护卖方
空头/ 信用保护买方
信用违约互换
一般市场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互换风险暴露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空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卖出互换空头
总收益互换
一般市场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及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及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
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
信用联系票据
一般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多头
视为卖出票据发行方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以及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多头
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卖出票据发行方空头
首次违约信用互换
一般市场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所有参考实体多头,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以可能的最大支出作为上限,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信用衍生品多头
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高的参考实体空头(针对风险暴露),或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空头(针对对冲头寸)
第二次违约信用互换
一般市场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所有参考实体多头,但不包括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多头,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以可能的最大支出作为上限,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信用衍生品多头
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高的参考实体空头(针对风险暴露),当存在首次违约保护的情况下,视为卖出第二个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空头,或当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已发生违约的情况下,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针对对冲头寸)
第十章 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每季度末,本行计划财务部通过资金业务部等相关部门收集本期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计量所需数据。
第二十九条 计量前,本行计划财务部对计量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数据所属部门沟通修正。
第三十条 本行计划财务部利用修正后的数据进行计量,生成初版市场风险标准法报表。
第三十一条 本行计划财务部将初版市场风险标准法报表发送至相关业务部门确认,根据反馈内容调整计算误差,生成调整后市场风险标准法监管报表。
第三十二条 市场风险资本报送依据本行统计报送相关制度进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随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出台适时补充、修订与完善。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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