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行为属于善意取得吗?2006年H市A煤炭企业发生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大、涉及受票单位多。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受票单位之一。H市国税稽查局经过对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稽查后,确认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从第三方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并给予0.5倍的处罚。该公司法人代表凌某大呼冤枉,认为他们的行为应属于善意取得,真相到底是如何的呢?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1998年2月批准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矿山挖掘设备、汽车摩托车配件、五金、交电、百货、农副产品土产日杂、
2、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开挖等,经营方式:零售。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煤炭,而且都是销往H市火电厂。由于火电厂煤炭需求量大且要求的质量高,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与火电厂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曾经有两次因没有按时完成合同指标差点挨火电厂中止合同并断绝业务往来。因此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煤炭采购工作成了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H市有相当数量的个体煤炭企业挂靠A煤炭企业,并按产量每吨向A煤炭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个体煤炭企业的煤炭生产、销售、安全由A煤炭企业负责。由于个体煤炭企业的成本费用A煤炭企业并不能完全掌握,因此个体煤炭生产企业准确的煤炭产量A煤炭企业也不能完全掌控
3、。这些A煤炭企业不能掌控的煤炭,个体煤炭企业主私下也在寻找秘密销售。虽然这些煤炭的价格比市场上的要低些,由于这些煤炭销售不经过A煤炭企业,销售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这些煤炭的销路大受影响。销售后如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成了不法分子朝思暮想的发财工具。林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原是A煤炭企业下属一个单位的财务科长。由于受不良习惯影响,沾上赌博恶习,而且越赌越输。为了还赌债他竞然铤而走险,利用自身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A煤炭企业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存在的极大漏洞,以票面每吨收取十多元不等的价钱,为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蒙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是一个
4、社会闲杂人员,他利用与个体煤炭企业主、林某相识的关系,以能从A煤炭企业弄到A煤炭企业的便宜煤炭,并能开具A煤炭企业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晃子,到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游说。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也因煤炭采购问题而绞尽脑汁,因此当蒙某找上门来时一拍即合。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与蒙某洽谈煤炭采购业务过程时,蒙某要求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煤款时,以现金和开具现金支票付给自己,而不是支付给A煤炭企业。这时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知道蒙某不是A煤炭企业的人员,但蒙某采购的煤炭是否是A煤炭企业的,他们没有过多的追问,而是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蒙某购买的煤炭质量不错、价格低,能让该公司有利可图就行,不管他是从哪里
5、采购来的。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还考虑到与蒙某之间因交易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经过与蒙某洽谈及讨价还价,又专门以文件形式,聘请蒙某为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炭的业务员。工资与采购煤炭业务挂钩,以表明蒙某采购煤炭的业务行为是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也正是这份文件使某市国税稽查局确定该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性质有了重要的依据。H市A煤炭企业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H市国税稽查局在查处该案件的过程中,对A煤炭企业及该市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及帐务检查,通过检查查明两个企业的记帐凭证和帐薄上没有任何记载双方煤炭购销合同或协议及资金往来的资料证据。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从蒙某处取得
6、的属于A煤炭企业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蒙某从林某处非法获得的,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煤炭也不是A煤炭企业的。此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没有与A煤炭企业发生真实业务的发票。H市国税稽查局还对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财务负责人何某、经营负责人覃某进行询问调查,证实该公司与A煤炭企业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也没有付款给A煤炭企业,所支付的煤款是通过该公司经营负责人覃某以现金和开具现金支票付给蒙某。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煤炭是该公司业务员蒙某通过其他经营渠道购进的。H市国税稽查局确定,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此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属于购货
7、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H市国税稽查局认为该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这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税发2000187号文规定: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低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法规处理。不属善意取得,应按国税发1997134号、国税发2000182号规定属“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处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