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分月发放奖金可以节税 春节前,小张指望着用年终奖金过个好年。小张每月工资不高,只有600元,但他工作勤奋,业绩突出,根据单位奖金发放办法,可领取9600元的奖金。当他去领奖金的时候,只领到8695元,会计告诉他代扣了1505元的个人所得税,他感到不理解。虽说自己年终奖金较多,但平时工资不高,平均每月也只有1400元,有些朋友每月也拿这么多工资,他们并没有缴这么多税。这是由于奖金集中发放与分月发放适用税率不同引起的。为了让职工过好春节,很多单位喜欢把奖金集中在年终发放,这样其实会加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如果把奖金分月发放,可节约职工个人所得税支出,增加职工的实际收入。
2、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有些省市的扣除额已超过800元,外籍人员为4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如: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可见,收入越高,适用税率也就越高,同是500元的所得,在不同的级距中,税率不一样,低的只有5,高的可达4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
3、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因此,把奖金集中在年终一次发放,比分月发放适用税率高,应纳税额也就增多。如前例,小张每月工资600元,全年奖金9600元。单位全年奖金发放常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12月份-
4、次性发放。(2)6月、12月两次发放,每次4800元。(3)12个月平均发放,每月800元。在不同的奖金发放方式下,小张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因为月工资小于800元,所以工资、奖金合并计税):一次发放:应纳税所得额=9600-(800-600)=9400(元)应纳税额1940020-3751505(元)二次发放:每次应纳税所得额=4800-(800-600)=4600(元)应纳税额(460015-125)2(月)1130(元)平均发放:每月应纳税所应纳税额(60010%-25)12(月)420(元)第(2)种方式比第(1)种方式节税375元,第(3)种方式比第(1)种节税1085元。这是每月工资代
5、于800元的情况。如果小张的月工资为1000元,超过800元的扣除标准,全年奖金仍为9600元。那么,在以上三种奖金发放方式下,他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因为月工资大于800元,所以工资、奖金单独计税):一次发放:工资应纳税额(1000-800)512(月)120(元)奖金应纳税额960020-375154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20+1545=1665(元)二次发放:工资应纳税额(1000-800)512(月)120(元)奖金应纳税额(480015%-125)2(月)=119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20+1190=1310(元)平均发放:工资应纳税额:(1000-800)512(
6、月)120(元)奖金应纳税额(80010-25)12(月)66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20660780(元)第(2)种方式比第(1)种方式节税355元,第(3)种方式比第(1)种方式节税885元。可见,不论工资收入是大于还是小于800元,分月发放奖金都要比集中发放奖金节税。小张的单位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他当然要比平均发放奖金的单位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因此,单位在奖金的发放方式上应当进行税收筹划,这样可降低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增加职工个人收益,为职工带来实惠。当然,奖金的发放方式应同企业的管理需求有效结合,不能顾此失彼。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