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部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统一平衡和利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降低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果,结合家辉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部是企业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中心,在财务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二 财务部职责第四条 统一办理企业各部门/子企业外部资金收入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并在当日将款项转入企业企业银行帐户。第五条 统一办理企业各部门/子企业对外付款业务。财务部依据资金起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各部门/子企业,同时降低企业企业帐户存款。第六条 办理企业内各部门/子企业之间经济往来业务结算。
2、企业内部各部门/子企业之间一切经济业务,必需经过财务部进行结算。第七条 办理企业内部拨款业务。财务部对各部门/子企业下拨经费、工程款项等直接拔入现金或拨入各部门/子企业付款银行账户。第八条 办理企业内部借款业务。各部门/子企业依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贷款额度范围内向财务部申请贷款,财务部审查平衡后给予办理贷款手续。第九条 办理企业财务部贷款和存款计息业务。财务部按国家颁布同期存贷款利率,计算各开户部门每个月存贷款利息,并于每个月月底入账。三 结算纪律第十二条 凡企业内部各部门/子企业之间发生一切经济业务,一律经过财务部结算。第十三条 各部门/子企业外部收入必需转入企业企业账户中,不得挪作她用。第十四条 各部门/子企业外部支付用款必需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各开户部门之间不得私自借款。第十五条 各子企业必需每个月和财务部对账,超出两个月未对账未对账者,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第十六条 各部门/子企业加强财务部存款,贷款管理,掌握资金动态,不得透支,不得超出贷款定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