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公司进了税收“黑名单”-你还要接任法定代表人么-.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459341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公司进了税收“黑名单”-你还要接任法定代表人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公司进了税收“黑名单”-你还要接任法定代表人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公司进了税收“黑名单”-你还要接任法定代表人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公司进了税收“黑名单”,你还要接任法定代表人么?一、咨询概况:2012年12月,自然人A、B、C出资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A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A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股东A抽逃注册资金达上千万元,在公司账目上挂在“其他应收款”上,时间已经超过一年。2015年5月,股东B接任法定代表人,发现上述情况后,启动公司注销程序,在注销过程中,被税务机关查到上面的“其他应收款”事项,要求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若税务机关冻结公司账户并把公司纳入税务征信黑名单,是原法人A还是现任法人B进黑名单?二、问题分析:1、根据财税【2003】1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该文件可以看出,股东A从公司中抽逃资金上千万元,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该部分款项应视为公司对股东A的红利分配,需要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由于该

3、部分款项应视为公司对股东A的红利分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公司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负责扣缴该笔税款。另外,税收征管法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见,如果税务机关责令该房地产公司限期缴纳该笔应由其扣缴的税款,公司逾期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此规定对其处以0.5到5倍的罚款,这对一个即将注销的公司来说,又多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关于修订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七条规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该项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一并公布,并对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标注。”从该条款可以看出,不论是原法定代表人A还是接任的法定代表人B,都会进入这个税收“黑名单”。一旦进入

5、黑名单,就会面临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联合惩戒。这些惩戒措施将对A和B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不利的影响。三、启示: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普遍发生,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未归还借款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很多公司并未意识到该种做法的税务风险,往往是在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外,企业在税务上的一些违法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除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外,也会进入税收“黑名单”,一旦进了黑名单,将会面临各个行政机关的联合惩戒,不论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还是老板个人生活方面都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