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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457748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60 大小:24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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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曹县人民政府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曹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起源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且已落实,已含有工程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2项目地点:曹县境内。2.3项目投资额:约680万元。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以文字说明为准)。2.5承包方法:包工包料。3. 标段划分、工期要求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标 段工程名称规模工期要求资质要求第一标段道路水利工程新建道路约11.3,修建道路面积约46

2、203;移民活动中心地面硬化约2600;新建生产桥4座;农用机井38眼,村内下水道约11.6;70日历天应含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活动中心工程新建移民活动中心5处,建筑面积约170070日历天应含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建设监理工程第一、二标段工程监理同施工工期应含有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及以上对应专业资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应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含有对应资质(具体要求详见:标段划分、工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4.2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4.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5. 报名时间及措施凡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4月9日至4月15日(法定公休日、

3、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携带以下证件到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评标室(曹县司法局四楼)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施工企业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责任人总监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监理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并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复印件,按以上次序装订成册。6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7投标文件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

4、文件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公布公告媒介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公布。9. 联络方法招标人:曹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指挥部地 址:曹县水利局院内联络人:李先生电 话: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天马招标代理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西658号(菏建数码大厦B座东单元14楼)联络人:张经理电 话:05305166255邮 箱: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编号条款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1.1工程名称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地点曹县境内监理目标达成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工程

5、造价工程总投资暂定为765万元工期同施工工期22.1监理范围第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33.1资金起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4.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项目总监(要求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含有3年以上同类监理工作经验)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55踏勘现场自行踏勘66.1招标答疑答疑提交时间:4月30日9:00答疑发放时间:4月30日14:00713.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814.1投标文件提交5月15日早晨9:009:30时918投标使用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

6、起)1019.1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形式:以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从本单位基础账户汇至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投标确保金金额:贰万元人民币¥:0.00元提交单位: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提交截止时间:5月14日17:00时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牡丹区支行帐号:102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5月15日9:30时地点: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曹县司法局五楼)1127评标措施报价平均数抽取系数法1228最高限价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8.0万元,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不然,按废标处理。13本工程实施项目总监押证制度。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1

7、.2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公开招标方法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2.1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3、资金起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4、合格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3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本身所发生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

8、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5.4各投标人应于4月30日11:00时前将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踏勘现场中发觉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所提问题做出书面回复,此回复将发送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和招标文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协议条款第四章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第

9、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二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澄清8.1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

10、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该日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含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

11、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可能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三)投标文件编制10、投标文件语言、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汉字。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11.2.1监理服务费报价表;11.2.2投标函;11.2.3投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证实;11.2.4法定代

12、表人身份证实书;11.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2.6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11.2.7其它需要说明资料。11.3商务标关键包含下列内容:11.3.1监理服务费报价编制说明;11.3.2监理费浮动率报价表及监理费率分析汇总表;11.3.3报价需要其它资料。11.4技术标关键包含下列内容:11.4.1监理单位介绍。包含:监理单位概况、监理工作规程(制度)、监理人员守则、工作纪律及认为需要提供其它制度。11.4.2监理纲领。监理纲领应表明和监理项目相关经验和能力,和对工作范围内提出任务了解。其关键内容应包含:(1) 项目概述;(2) 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3) 监理组织机构(

13、监理人员情况、分工、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4) 质量控制;(5) 进度控制;(6) 投资控制;(7) 安全方法;(8) 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及方法;(9) 协议管理;(10) 工作制度;(11) 信息管理制度;(12)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其它内容。(13) 拟派往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情况介绍及派驻计划;(14) 将提供给发包人阶段性监理文件;(15) 为搞好该项工程建设而向招标人提出标准性提议等;11.4.3拟派监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素质(包含注册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多种奖励证书等)。 11.4.4近三年来监理单位取得关键工作业绩;11.4.5拟投入本工地检测

14、设备和仪器;11.4.6中标后服务承诺;11.4.7招标人要求其它情况。(四)投标12、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12.1投标文件包装必需使用封套,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加贴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在密封袋上应注明“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同时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5月15日9:30时前不得开封”等字样。未密封投标文件不予签收。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3.2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并在其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

15、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13.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投标文件组成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要求进行签署。13.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及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4、投标文件提交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地点,于提交时限内提交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提交时限15.1投标文件提交时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15.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最终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

16、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最终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最终截止时间为准。15.3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限内,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6、迟交投标文件16.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5条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外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最终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2条、第14条相关要求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

17、”字样。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使用期:18.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能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久内本须知第19条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19、投标确保金:19.1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其

18、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投标确保金数额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19.2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全额退还。19.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19.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19.3.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2.3条要求修正标价;19.3.3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和签署监理协议;19.3.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0、投标书不管中标是否,均不退还。(五)监理服务费报价说明21、监理服务费报价依据21.1监理服务费报价应依据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条件、招标答疑,国家、

19、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本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2、监理服务费报价说明22.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依据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条件、招标文件答疑及相关资料,结合本身情况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但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监理成本。22.2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施工监理全部,包含工程施工监理造价组成全部内容、政策性文件要求多种费用、协议包含全部风险及责任和施工现场特殊原因。22.3投标人报价未列项、漏项或计算错误,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费率报价中或让利。22.4本招标工程总投资暂定为765万元。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完成该项

20、目施工监理全部工作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要求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下发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费收费管理要求(发改价格67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身情况,充足考虑市场原因,在确保监理质量前提下,针对本工程情况,报出合理监理费率,并按此费率计算出投标报价,中标后以中标费率和实际工程造价为准进行结算。投标人所报监理费率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受市场和政策改变原因而变动,监理费用最终止算价为:本工程中标费率(不因造价、工期等任何原因变动而调整)监理费基准价。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及格式,计算投标报价。22.5 投标人报价未列项、漏项或计算错误,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视为

21、该项费用已包含在费率报价中或让利。22.6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全部监理内容,包含工程监理造价组成全部内容、政策性文件要求多种费用、协议包含全部风险及责任和施工现场特殊原因。22.7投标人可先到工程地点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程现场情况而造成索赔申请将不被同意。22.8监理服务费确实定:中标价即为协议价。在协议实施期间,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约定某种特殊情况发生协议价款可做部分调整外,此价格不得调整。22.9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和场地交易费,均由中标人负责支付。22.10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80号文件要求费率70%计取。(六)开

22、标23、开标23.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2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3开标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拟派本工地项目总监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时参与开标会议。23.4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参与。开标时唱标次序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次序依次进行。23.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或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拆封。23.5.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23.5.2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23.5.3无参与开标会议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23.5.4违反国家

23、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七)评标24、评标组织本工程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定标,并接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评标教授确定方法: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教授库中随机抽取4人,业主代表1人。25、评标内容保密25.1通常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人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全部参与人员及工作人员全部应严格保密。25.2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投标资格。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

24、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澄清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或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7、评标定标措施。27.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7.1.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碰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并按废标处理。对投标人资格评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条款)不合格者;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

25、无法识别;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投标人不一致且未推行变更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以哪个报价为准;27.1.2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修正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修正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服务费报价进行审核过程中发觉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以下:A、假如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当各单项金额相加和其累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对应累计金额。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修正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同意后,修正监理服务费报价对投

26、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修正监理服务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 1.3技术标评审、比较技术标评审、比较关键内容包含:监理单位情况和近三年工作业绩。包含企业资质等级和近三年负担关键工程监理项目标业绩。拟派监理人员总体素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近三年监理工作业绩,监理机构中监理工程师各专业配套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作设备、仪器优异性、数量和现在情况等情况。监理纲领。包含质量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方法、协议管理方法、组织协调方法拟采取方案,为招标人提供阶段性监理文件和标准提议情况,监理人员情况和派驻计划。27.2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确实定27.2.1投

27、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是指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不低于其监理成本,不高于招标人提供最高限价。27.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投标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应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7.3中标人确实定27.3.1有效投标单位超出五家(不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其它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少于或等于五家时,以各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有效报价中最高值和最低值仍参与中标候选人评审推荐)。27.3.2基准

28、价乘以开标现场抽签系数为评标价。(抽签系数为96%、97%、98%,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个系数)。27.3.3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排序推荐。报价靠近评标价者排名靠前。如出现靠近评标价幅度相同高低两个投标价时,优先取低于评标价投标人。如出现报价相同投标价时,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次序。排名最前为中标人。27.3.4本工程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8、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八)协议授予29、中标通知书29.1 招标人确定了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分。

29、29.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29.3中标人因故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30、履约确保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5%履约确保金。不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签署31.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和招标人签定委托监理协议。31.2签署协议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委托监理协议,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31.3中标人如不按时交纳履约确保金或不按本条上述两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

30、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32、中标人应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协议实施期间,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没收中标人履约确保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32.1将监理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32.2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总监; 32.3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介绍分包队伍; 32.4违反本工程投标文件承诺、监理协议中中标人应履约义务;32.5因中标人和其它第三人之间债务引发法律责任使招标人在经济等方面受到侵害;32.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其它情形。(九)要求和纪律3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有串通作弊,哄

31、抬标价,扰乱招标投标秩序,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招标投标管理等相关要求处罚。34、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监理人员(如法人委托人更换、项目总监等组织机构关键人员更换等),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时应首先取得招标人同意,且变更后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不低于原资格审查时条件。35、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也就意味着认可本招标文件并受其约束。第三章协议条款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GF0202)第一部分协议格式协议编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委托人_和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

32、协议。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以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协议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协议标准条件;本协议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要求,负担本协议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协议注明期限、方法、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本协议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协议一式 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 所: 住 所

33、: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 编: 邮 编:电 话: 电 话:本协议签署于_年_月_日 签署地点: 第二部分 标 准 条 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有以下定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工程。(2)“委托人”是指负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一方。(3)“监理人”是指负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一方。(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方面推行本协议全权责任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

34、建设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当事人。(7)“工程监理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监督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作监理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经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工作内容;因为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连续时间而增加工作。(9)“工程监理附加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依据第三十八条要求监理人必需完成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11)“月”是指依据公历从30天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30天对应日期前一天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

35、理协议适用法律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专用条件中仪定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协议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协议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在推行协议义务期间,应按协议约定定时向委托人汇报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推行本协议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和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正当权益。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

36、和剩下物品按协议约定时间和方法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取得相关同意,不得泄漏和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委托人应该负责工程建设全部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依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负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工作和对应酬劳。第十条 委托人应该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和工程相关为监理工作所需要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该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该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决定常驻

37、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和监理人联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该将授予监理人监理权利,和监理人关键组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立即书面通知已选定承包协议承包人,并在和第三人签署协议中给予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1)和本工程合作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目。(2)提供和本工程相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目。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职员地住房及协议专用条件约定设施,对监理人自备设施给合理经济赔偿(赔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百分比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 依据情况需要,

38、假如双方约定,由委托人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其它人员,应在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给予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工程范围内,享受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提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包含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效要求,向委托人提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标技术问题,根据安全和优化标准,向设计人提出提议;假如拟提出提议可能会提升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该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当发觉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协议约定质量标按时,监理人应该书面汇报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

39、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标准,向承包人提出提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汇报。(6)主持工程建设相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关键协调事项应该事先委托人汇报。(7)取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公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该事先向委托人汇报。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汇报时,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汇报。(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检验、监督权,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

40、超出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完工期限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协议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和工程结算复核确定权是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定,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协议要求义务提出变更。假如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按时,监理人所做变更也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工程承包人人职员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相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含索赔要求),均必需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

41、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依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定,公正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当地仲裁机关仲裁时,应该提供作证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和和其签订协议权利。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效要求认定权,和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题汇报。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觉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协议推行监理职责,或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

42、理人员、直到终止协议并要求监理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协议使用期。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书面约定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期。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该推行约定义务。假如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经济损失,应该向委托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计算由国家或省有资质判定机构判定为准。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要求以外)不应超出监理酬劳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协议要求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负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监理人不负担责任。但违反第五条

43、要求引发和之相关事宜,向委托人负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该赔偿因为该索赔所造成委托人多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该推行委托监理协议约定义务,如有违反则应负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事由受到损失,能够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第三十条 委托人假如向监理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该赔偿由该索赔所引发监理人多种费用支出。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一条 因为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连续时间,则监理人应该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

44、务时间对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酬劳。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协议签署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实施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该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给予延长。当恢复实施监理业务时,应该增加不超出30日时间用于恢复实施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劳。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署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酬劳尾款,本协议即终止。保修期间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该在30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

45、或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该取得监理酬劳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依据第三十三条及三十四条已暂停实施监理业务时限超出六个月,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回复,可深入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假如第二份通知发出后30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回复,可终止协议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实施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负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因为非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实施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和恢复实施监理业务工作,应该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酬劳。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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