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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样板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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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总 则 一、为加强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企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广大职员正当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发生,促进我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措施。 二、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职员发明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消除和降低煤矿多种有害原因对职员健康影响。 三、本措施适适用于本企业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 管 理 机 构 一、为确保方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增亮(矿长) 副组长:冯锦江(生产矿长) 李计维(安全矿长) 成 员:各科室、队组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和实施。安全科指定专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对矿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验和考评。 二、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和分工。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 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服务机构。 3、组织、协调、监督检验各所属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需经费投入。 5、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检验、考评及奖惩。 6、负责督促所属各部门职业病危害项目标申报、受理、汇总。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事务性工作。 2、检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3、负责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矿属各部门联络协调工作。 4、组织召开、参与职业危害防治相关会议。 5、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件、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和协调。 6、负责重大及急性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7、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检验考评体系。 8、参与企业所属各单位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和检验。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 1、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2、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用工情况监督管理。 3、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验监督管理。 4、负责有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动监督管理。 5、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员劳动协议通知监督管理。 6、负责职业病工伤保险申报工作管理。 7、负责职业病病人认定为工伤后死亡统计 8、负责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9、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验。 (四)培训科职责 1、指导、监督职业危害防治培训。 (五)企管科职责 1、督促相关科室立即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2、负责企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计划落实。 (六)财务科职责 1、审核年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定时检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资金使用情况。 2、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资金监督及管理。 (九)通防科职责 1、负责煤矿粉尘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管理,降低作业点粉尘浓度,使其达成国家标准。严禁在没有粉尘防治方法情况下进行作业。 2、负责煤矿防尘设施完好和有效运转管理。 3、负责煤矿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 (十)矿工会职责 1、监督负责企业职业危害负责工作有效实施。 2、监督检验劳动保护用具发放和使用情况。 3、监督检验职业病病人权益落实。 4、监督检验劳动保护卫生实施配置情况。 5、负责职业危害负责宣传教育。 (十一)技术科职责 负责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标职业卫生防护方法 “三同时”管理。 (十二)矿署各科室、区队职责 矿署各科室、区队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奖 惩 办 法 一、相关科室、区队必需依据职责分工制订对应管理制度,未制订对应管理制度或不按制度进行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关键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二、安全员在日常检验中将各单位在现场作业地点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不足以“三联单”形式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督促、落实区队整改情况,并将其列入到区队日常“隐患买卖”考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责令限期更正,并对相关科室、区队处以1—3万元罚款: (一)未按要求做好日常性作业场所现场监测而造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严重超标; (二)对作业现场检测和评价工作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以致无法出具评价汇报; (三)存在问题未立即采取方法进行整改;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未立即上报或瞒报; (五)建设项目未立即报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以致建设项目未按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除限期纠正外,并对人力资源部每人次罚款1000元: (一)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而私自签署劳动协议; (二)职员离岗时未进行体检; (三)不按要求上报职业病死亡汇报; (四)未按要求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疗; (五)新定职业病病人未立即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五、人力资源部未按计划组织职业健康体检或职业健康体检率达不到95%以上,每缺1人罚500元。 六、企业所属各单位违反《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被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处罚,将加倍罚款。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多种影响原因,将其分解到不一样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深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 职业卫生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员健康。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多种,针对职业危害多种影响原因,将其分解到不一样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深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 2、加大职业病防治方面投入,建立良好职业病防治投入体系,并进行资金落实。 3、依据上级要求定时对职员进行体检,并做好职员上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离岗时体检、离岗后体检。 4、在矿井全部采掘工作面安设煤尘(或矽尘)检测仪器。 5、加大职业病防治方面宣传培训,并做一次职业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 6、定时发放职业病防治方面劳动保护用具。 三、实施及验收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多种,针对职业危害多种影响原因,将其分解到不一样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深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争取上六个月修改公布完成; 2、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和场所监测以监测计划为准; 3、宣传和培训,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时,新到人员随入矿教育进行; 4、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验收以体检和监测结果为依据。 5、在矿井全部采掘工作面安设煤尘(或矽尘)检测仪器必需在开工前安设完成。 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一、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每十二个月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施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许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关键包含在以下项目内: 1、矿井关键通风设备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和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需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投入,关键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立即上报企业进行采购。 四、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十二个月度下达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工作,必需纳入我矿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久有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讲课和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方法、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十二个月不得少于1次。 三、培训内容:包含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抢救互救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和危害人身健康场所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会、自学和集中教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宣传栏、广播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职员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职员遵章守纪、自保互保自觉行动。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标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职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措施,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影响多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科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验。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方法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常常检验、维护和定时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要求发给职员符合质量要求个人卫生防护用具。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受取得职业病预防、保健、诊疗和康复权利。 四、通常要求 1、对可能产生通常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必需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该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该进行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完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该由依法取得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常常性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十二个月一次职业健康检验,并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协议制工人、农民协议工应该在解除协议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验。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职员从事和禁忌相关有害作业。 6、施工生产单位必需采取综合防治方法,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取优异技术、优异工艺、优异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根据“企业负责、国家监督”标准,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方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全科,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站,并统计在隐患排查表内。 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处理不了,必需由企业处理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处理不了,必需由矿处理隐患。 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能够处理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 四、矿在日常检验基础上,每个月必需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确实定。按等级和类别逐层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需每次全部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分级负责,责任落实”标准。矿长全方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方法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成规程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 六、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监督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统计和汇报。 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需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标准。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作业场所,必需制订切实可行防范方法,无方法不准生产。 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定事故责任者。 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 一、理顺关系、完善各项防尘制度 面对矿井范围大、产尘点多问题,应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监督考评管理模式,要求各作业场所及硐室防尘责任单位,制订综合防尘管理文件并严格实施,矿职能管理部门(生产科、安监站、通防科)监督检验制度落实考评工作。 二、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及设施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全部矿井关键巷道应铺设防尘管路系统,防尘系统由地面静压清水池、井下供水管路和多种喷雾、洒水装置、隔爆装置等组成,系统要健全、可靠,完善多种综合防尘设施并坚持正常使用,落实各项防尘方法,确保各作业点无积尘。 作业场所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一、作业场所环境监测 1、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个月测定2次,井上每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个月测定1次; 3、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最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前后采集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该测定1次; 5、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6、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测定周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和作业场所具体情况制订; 7、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它职业危害原因每十二个月最少测定1次。 二、作业场所监测评价 1、严格实施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要求。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检测机构。 3、每十二个月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立即向职员公布、存档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施《煤炭工业职员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和《煤炭工业职员劳动防护用具管理措施》。 二、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具折合现金发放,发放劳动防护用具不得转卖。 第261条: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需配戴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监察部门、工会对劳动防护用具发放、使用有监督权利和义务。 三、对职员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全部享受劳动防护用具职员统一纳入微机管理,建立劳防用具管理台帐和人职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卡,实施规范化管理。 2、在要求时间内能够再次领用新劳动防护用具,具体请见人力资源部门发放情况表。 3、使用者在2周时间内一旦发觉有质量问题,能够给更换。 4、部分劳动强度大岗位,生产单位开证实,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在审批发放时间上能够缩短。 5、对使用单位职员反应劳动防护用具问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和物资部门反馈处理。 6、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具由单位办事员统一开票领用发放。 四、对供给科内部管理 1、采购劳动防护用具必需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鉴证,员工依据矿生产情况立即向物资部门申报防护用具计划。 2、员工立即托运由企业物资供给企业统一采购防护用具,满足生产需要。 3、保管员依据对防护用具实物数量、外观进行验收。 4、保管员对防护用具保管,按仓库物资储存管理措施实施。 5、审批人员依据防护用具领用时间限制,来确定审发 6、供给、企管部门领导要常常深入生产单位了解防护用具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立即向领导和物资部反馈使用信息。 职员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二、健康监护对象: 1、全部在岗粉尘作业职员(包含采煤、掘进、辅助单位部分井下职员及地面接尘人员。); 2、拟从事粉尘作业新职员(新分配职员必需参与上岗前检。); 3、拟离岗粉尘作业职员; 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 5、粉尘作业退休职员(定时或不定时随访); 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 三、健康监护项目 1、粉尘作业职员:内科常规检验、心电图、肝功效、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效。 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验、心电图、肝功效、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效、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号项目为选检项目)。 3、有毒有害作业职员检验项目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 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四、监护地点 接尘职员、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护。 五、健康监护时间依据医院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要求 1、各单位主动配合做好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人员造册登记并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2、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参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确保健康监护率达成95%以上.对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工作不认真或监护率未达标单位关键责任人进行处罚。 3、为了确保体检质量,天天体检总人数控制在要求范围以内(具体人数各单位自定),早晨和下午各占二分之一。各单位根据天天核定人数组织体检不得随意增加或降低体检人数。 4、依据疾控中心反馈健康监护结果,医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立即通知到职员接收近一步诊疗和监护。 职业卫生通知制度 一、目标意义。为了愈加好地落实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进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培训通知:职员教育培训部门要对职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协议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在和职员签定劳动协议时,应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防护方法、相关待遇等如实通知职员。 四、关键场所通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单位,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通知职员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相关内容。 五、宣传通知:矿宣传部门应该加大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职员思想认识,增加职员职业卫生知识。 六、体检通知:医院应定时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验,如实通知职员检验结果,促进职员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七、监督检验:工会应定时对各部门职员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验,并对检验中发觉问题立即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职员职业卫生方面正当权。 职业病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资料查阅、康复诊疗和定时检验。 二、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职业病病人,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而且妥善安置。 三、职业病病人诊疗、康复费用,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病人社会保障,必需根据国家相关工伤社会保险要求实施。 四、立即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疗,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医学观察期间费用由各单位负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 五、要依法进行职业病管理,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保障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权益。 六、在和劳动者签定协议时,通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做到不隐瞒不欺骗,并在协议中明确通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职业卫生资料信息搜集、归类、存贮、分析、反馈等一系列过程实施规范化、档案化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业卫生档案基础内容 1、基础资料档案:包含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级来往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工作场所测定、评价资料。 3、健康检验资料:建立从事接尘人员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监护个人档案,(统计包含: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验、从业期间定时健康检验和离岗前职业性健康检验情况,和判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或在有毒有害场所工作过程中及离岗前是否造成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情况)形成完整职员健康档案。 4、职业病防治资料:关键包含职业病防治统计、职业病调查表、和检测报表、监护报表等。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员负责。 2、资料搜集:根据职业卫生档案各项内容进行搜集,搜集应按一定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 3、资料甄定:对全部需要搜集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可靠真实程度。 4、资料分类归档:资料搜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依据资料性质、起源,设计一个较为合理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考评 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质量考评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统计汇报制度 一、在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矿人力资源及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危害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性质、种类、分布、强度和危害等,并上报企业。 二、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统计汇报管理工作,并根据要求上报安全监察局。 三、依据矿区职业病危害原因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检测和组织职业病诊疗。 四、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职业病诊疗应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五、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统计数据应该正确、真实并立即上报。 六、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统计汇报必需设有专兼人员负责。 七、对于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统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 3、本要求适用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二、申报 1、矿署各科室、区队、职员均可申报提交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矿领导。 2、各科室、区队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发觉或觉察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原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需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人力资源部应该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该包含生产企业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原因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配置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内容。 4、安技环境保护处每十二个月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原因检测汇报,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实状况评价申请汇报。 5、企业安技环境保护处应该根据要求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进行检测、评价,并根据职责分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申报职业危害时,应该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十二个月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应该根据本条要求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改变造成原申报职业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在技术、工艺或材料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发生改变,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标 为了主动应对可能发生意外事故,立即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降低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标准,特制订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矿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工作组织领导,方庄二矿成立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事故应抢救援指挥部。 组 长:孙增亮(矿长) 副组长:冯锦江(生产矿长) 李计维(安全矿长) 成 员:各科室、各队组关键责任人 应抢救援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陆喜庆担任,办公室二十四小时值班。 应抢救援办公室电话: 职责: (1)组织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二)为了确保应抢救援工作科学高效,矿下设以下事故应抢救援专业组: 1、抢险指挥小组 组 长:孙增亮 副组长:冯锦江 李计维 3、现场抢救小组 组 长:陆喜庆 成 员:葛来头、李然及各科室、区队责任人 4、警戒疏散引导小组 组 长:王建平 成 员:王栋 马军敏 5、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王建平 成 员:井口抢救站全体人员 6、接待及后勤服务小组 组 长:王富斌 成 员:赵志林 郑莉 8、物资供给小组 组 长:郗卫恒 成 员:刘志远 钱昭荣 9、善后处理小组 组 长:朱勇 成 员:冯锦江 李计维 (三)抢险指挥技术小组、现场抢救小组职责: 1、参与现场抢险,帮助制订抢险技术方案,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领导小组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科学决议提供技术支持。 2、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判定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职责: 1、维护事故单位、伤员救治单位治安秩序,帮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应抢救援工作不受干扰; 2、对有可能受灾难影响区域内人员进行疏散引导。 (五)医疗救护组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建立抢救站; 2、充足利用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3、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并决定是否转上级医疗部门诊疗。 (六)宣传报道、新闻公布小组: 1、对灾难情况进行客观真实公布; 2、发明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3、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加强和上级部门沟通和联络,取得上级支持和指导。 (七)接待及后勤服务小组职责: 1、组织协调外界部门接待工作; 2、维护通讯设备、线路,确保通讯通畅; 3、帮助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运输应抢救援物质,确保应抢救援物质立即运达指定地点。 (八)物资供给小组职责: 做好应抢救援物资贮备,确保应抢救援物资按时运输到指定地点。 (九)善后处理组职责: 掌握国家善后处理相关政策,帮助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监督、指导事故单位对致病、致残或死亡人员及其家眷按要求进行赔偿和抚恤。 三、应抢救援程序 事故汇报一应抢救援现场自救互救一封闭现场一对外联络一联合救护一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抢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抢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抢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抢救互救,并立即对外联络,争取应抢救援。 2、建立应抢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联络电话,方便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联络,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抢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抢救援方法 1、最早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方法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地点、范围,下达开启应抢救援预案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组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快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组员依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快速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组员抵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依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对应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抢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订防范方法,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订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方法 (一)综合防尘方法 1、采取有效综合防尘降尘方法。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 (二)噪音防护方法 1、保持设备常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消音降噪功效,假如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出国家环境保护标按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置切实有效劳动保护用具。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周围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它能够人为控制突发性噪声应尽可能做到“以人为本”标准,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 5、对职员进行定时体检,发觉问题立即采取方法。 6、加强设备维修,降低机械老化带来噪声。 (三)高溢防护方法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员防暑降温用具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方法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具。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员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相关要求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快速、处理适当,矿内全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本应抢救援预案。各井、各科室,要对职员进行常常性应抢救援知识教育,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专业分工演练,确保救援物资及器材完备和充足供给。 2、应抢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验制度、例会制度同时,要针对发觉和存在问题,主动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本预案加以不停提升、改善和完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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