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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洗煤厂瓦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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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洗煤厂瓦斯管理制度 洗煤厂生产科 2021年 第一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洗煤厂瓦斯管理领导机构 第二节 洗煤厂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三节 洗煤厂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章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一节 洗煤厂瓦斯监测监控组织机构 第二节 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三节 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节 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第五节 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维修和定期检修制度 第六节 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第七节 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第八节 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九节 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 第三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 洗煤厂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第六章洗煤厂瓦斯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洗煤厂瓦斯管理领导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强化我厂瓦斯管理工作,切实把瓦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确保瓦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消灭瓦斯隐患及有效遏制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 成立瓦斯管理领导组 组长:矿长矿总工 副组长:洗煤厂厂长洗煤厂总工 成员: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安全科长机电科长输配电队队长维运队队长原煤队队长装车队队长 领导组设办公室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科科长兼任 二、 管理组职责 (一) 加强厂区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使其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保证风量充足。 (二) 对厂区内储煤场所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杜绝瓦斯超限; (三) 负责瓦斯监测、粉尘监测队伍的建设管理; (四) 执行防尘措施,防止煤尘对安全造成影响,杜绝因粉尘造成职工职业危害发生; (五) 负责厂区、重点防火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六) 做好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七) 强化瓦斯管理区域工作的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制定整改 措施; (八) 负责重点区域内电火焊作业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九) 负责瓦斯管理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审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十)负责瓦斯管理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监督安全费用中瓦斯治理专项费用提取、到位和使用情况,保证瓦斯管理工程的资金投入。 (十二)负责瓦斯探头的按期现场校验,每一年进行一次探头送检。 第二节洗煤厂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三节 洗煤厂瓦斯管理管理制度 1、瓦斯区域单位设立专职瓦斯检查员 洗煤厂涉及瓦斯区域单位分别是:维运队(原煤仓1#-6#仓上及仓下、精煤仓1#-7#仓上)、装车队(精煤仓仓下1#-7#)、原煤队(原煤队所涉及的各皮带走廊),共设有专职瓦斯检查员9名。 2、瓦斯区域单位基层领导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2. 1各设瓦斯单位负责人根据责任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协助领导抓好瓦斯检查、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并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所辖范围人员的工作,检查本部门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汇报。 2. 2车间技术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和技术政策等,搞好业务保安,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二是不断调查收集整理部门瓦斯防治各项技术资料,探索和总结经验,指导生产。三是参与本部门瓦斯防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本部门员工贯彻实施。四是上好安全技术课,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并根据生产情况及天气的变化,及时通知岗位司机做好瓦斯检查工作。五是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2. 3车间带班长一是监督检查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根据车间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贯彻当班有关安全措施。及通风设施、瓦斯监控设施的检查工作。三是检查当班瓦斯检查员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好本班记录,并做好汇报工作。四是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车间领导和集控室汇报。 2.4专职瓦斯检查员一是对本职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检查等负责。二是到岗时对所瓦斯检查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三是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通风设施、喷雾降尘、安全监测装置等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四是负责所辖范围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瓦斯区域管理制度。五是做好各项检查的记录工作记录填写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包括: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瓦斯检查台账、记录牌、检查地点、当班瓦斯、交接班人员签字等,否则考核IOO元/次。 3、瓦斯区域单位对瓦斯超限的应急管理 3.1维运队、装车队、原煤队认真学习通风瓦斯管理监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 3. 2其单位所有封闭区域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出现瓦斯积聚和超限。 3. 3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厂调度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执行断电挂牌处理,直至隐患消除。 3.3.1当检测地点(原煤仓、精煤仓)的瓦斯(CH4)浓度达到1.0%以上时,必须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转,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经瓦检员监测各项指标合格,方可恢复工作。 3. 3.2房间和走廊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 瓦斯区域单位的瓦斯记录管理 4.1维运队、装车队、原煤队的台账应建立健全瓦斯记录台账,其包括:瓦斯检查台账、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等台账,其记录填写N3次/班(其中:兼职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个点,必须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记录本和现场的瓦斯牌板上,车间技术员将三班记录填入瓦斯检查台账及汇总每班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整理成册存档),否则,考核200元/次。 4.2生产科技术员按规定对维运队、装车队、原煤队的瓦斯记录台账、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做到不漏检、不弄虚作假,否则,考核50元/次。 4.3生产科技术员每日检查调度室瓦斯监控电脑,发现1处指标不合格,及时通知对应的瓦斯区域单位及厂调度室,执行断电挂牌处理,直至隐患消除。否则,考核100元/次。 5、瓦斯区域单位的通风管理 (一) 一般区域通风管理 1、 厂内所有建筑、转运皮带、二次扬尘、筛分机皮带受料地点处均实现自然通风。 2、 浅槽车间、主厂房、压滤车间厂房、泵房等地点保持正常自然通风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通风机或换气扇,进行强制通风。 3、 一般区域的强制通风机根据各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风机开停规定。 (二) 瓦斯区通风管理 1、 所有煤仓上、下除自然通风外,必须有抽出式风机。并能够实现各仓独立控制风量,风门要有明显的开关标示。 2、 仓内瓦斯排放所使用的风机必须安装在仓外,严禁安装在仓内、仓口或走廊内。 3、 严禁任何人随意封堵排风口、进风口;严禁任何人破坏瓦斯排放管道及设施;严禁任何人随意停止仓上风机运行,当排风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时,岗位人员或发现人必须及时汇报厂调度室进行处置。 4、 所有用于瓦斯抽排的通风口、通风设施,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封堵、停运和毁坏。 5、风机自动监控系统的电缆、元件及专用电源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移位、拆除、停运和毁坏。 6、 原煤、精煤仓上风机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抽排煤仓内瓦斯;原煤、精煤仓下风机要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 7、 瓦斯抽风机现场报警系统的操作方法: 1) 、按报警控制箱“解除报警信号”按钮; 2) 、按"启车"按钮,启动风机; 3) 、按“复位”按钮,报警信号复位; 4) 、报警信号复位按钮必须在风机开启后按才能起到复位作用。其次“复位”按钮如忘记是否按过之后,可以再按一次。 8、 原煤仓上、精煤仓上所有通风设施在规定运行时间内,计划性检修需停风、停电时,必须先申请停风停电报告,经生产科、安全科、总工、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生产过程中,若风机发生故障,岗位司机应立即汇报,并停车处理。 在停电检修、停风机检修、事故状态等风机停机后重新开启前,必须由输配电队专职瓦检员检测仓内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开启风机;当仓内瓦斯浓度高于1%时,必须使用临时风机接风管向仓内进行压入式通风,直至仓内瓦斯浓度小于1%。准备、洗煤车间要备有紧急情况下向仓内强制通风的临时设备、设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的使用。 9、 通风设施必须保证有备用,以便及时更换。通风设施发生故障后的4小时之内,必须保证恢复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发生故障时,岗位司机要及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和厂调度,通知专职瓦检员检测仓内瓦斯浓度,由车间安排机电维修工检修或更换通风设施。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所属范围内生产设备必 须停电。 10、 通风设施的电源、电缆、传感器等严禁用水冲淋,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抢修处理,保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11、 进行技术改造时,要优先考虑现场通风情况,通风系统一并考虑到工程设计范围。 12、 严禁在风机停运情况下,或瓦斯超限情况下进行作业、组织生产。 13、 原煤队、维运队做好风机开停管理,当仓内瓦斯有升高趋势,且瓦斯浓度小于0.75%时,确保瓦斯风机能够迅速开启,避免瓦斯持续超限。 6、瓦斯区域单位的动火作业管理 1) 、重点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预案,经厂长、厂总工审核批准后贯彻实施,作业期间,车间主任和安全员必须到场到位,实现过程监管,专职瓦检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跟踪进行瓦斯检查,一旦出现瓦斯升高情况,有权停止现场作业,并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2) 、重点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的原则:必须空仓作业,仓内和作业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对施焊作业10米范围内的煤仓口及所有与仓内沟通的孔洞,有严密的隔离、封堵措施,防止火花溅入仓内的措施方可施工。 3) 、施工前,在作业现场,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贯彻学习并签字。 4) 、各车间主任及职能科室在申请报告上签字时,要指定监督负责人,监督负责人到现场后,要主动检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措施不到位严禁开工。 5) 、实施电、火焊作业时,除执行瓦斯区管理规定外,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设备及地面无积尘、无易燃物,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观察1小时,确认无火种,无隐患后方可离开。严禁清理煤尘和电、火焊作业同时进行,仓内和空间无明显浮尘后方可进行施工。 6) 、加强消防器材管理,砂箱、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等必须按规定配备充足,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器材。 7) 、生产科负责生产与检修作业的协调工作。 8) 、安全科人员到现场监督时,必须确认动用电火焊作业的各项措施无误后,方可允许施工。 9) 、施工过程中专职瓦检员必须跟踪检测瓦斯浓度,直至作业完毕,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施工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瓦检员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及时汇报。 10)、如遇夜间(或节假日)抢修任务需在重点瓦斯区动用电、火焊时,值班厂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施工。如必须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安全措施、预案及申请报告,经厂值班领导审批同意,并进行规程的贯彻,同时施工前也必须有厂值班长、车间值班长、瓦检员到作业现场,经瓦检员检测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全过程跟踪检查监督,直到作业完毕。 第二章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一节洗煤厂瓦斯监测监控组织机构 一、监测监控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厂总工 副组长:生产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安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输配电队长维运队队长原煤队队长装车队队长 二、监测监控领导组的职责 1、 负责洗煤厂瓦斯监控的领导组织工作。 2、 负责洗煤厂瓦斯监控的科研攻关、技术开发、装备投入、技术培训、设计论证、施工安装等方面的审定及管理工作。 3、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矿井及洗煤厂瓦斯管理、瓦斯防治文件精神。 4、 负责洗煤厂瓦斯监控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5、 负责洗煤厂瓦斯监控方面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第二节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洗煤厂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保证系统规范化操作运行,充分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功能,有效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各环节,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瓦斯及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实施细则: 1、 洗煤厂瓦斯监测系统由厂配电队管理,负责瓦斯监测系统运行及数据上传工作,负责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命令下达,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上报,接收上级部门的指令,要求通过电脑终端掌握采掘动态和进行图纸的及时填绘修改工作。 2、 矿、厂长对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负全面责任,保证系统维护、值班人员的配备及购置材料、设备所需资金等。 3、矿、厂总工程师对瓦斯监测信息及网络运行、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4、 瓦斯监测系统由调度室管理,负责瓦斯监测系统运行及数据上传工作,负责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命令下达,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上报,接收上级部门的指令,要求通过电脑终端掌握采掘动态工作。 5、 调度室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环境及系统软件的运行,同时配备具备先关技术管理知识和熟练掌握瓦斯监测系统操作技能的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 6、 配备监测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1人,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掌握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负责信息异常情况的督促处理和命令下达,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上报,并详细记录。 7、 瓦斯监测人员要按特殊工种对待,须进行计算机、系统运行技能和煤矿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8、 保证瓦斯监测监控值班室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 9、 瓦斯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软件,严禁发生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现象。 10、 配电队负责瓦斯监测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监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试、校正,对系统运行及信息异常情况进行处理,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及上传数据的准确性。 11、 瓦斯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厂值班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并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报告;在处理故障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第三节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洗煤厂监控系统设备技术材料必须齐全,并保存完好。 2、输配电队负责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设备的保存、维修、发放、报废工作设专人进行管理。 3、 安装与监控系统不同厂家的传感器、断电器等设备时,必须有该监控系统厂家的联检许可。 4、 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数量的20%。 5、 系统设备、分站及各类传感器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 6、 编制瓦斯区域设计、安装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7、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8、 监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地点。 9、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电源。 10、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生产科和机电科;机电科根据断电要求做出机电设计;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机电设计和安装设计,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科门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11、 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风区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通风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 行。 12、 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房顶不得大于300mm,距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3、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NO.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o封闭的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 14、 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内必须标注传感器安装地点、安装时间、报警浓度、责任人、安装日期等内容,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还应标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光学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每班对比值,牌板应安设整齐并易于观察。 15、 监控分站(交换机)上方应悬挂标识牌。 15、 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系统"装置安设标准或本细则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地点需安设“系统"装置时,需由厂方提出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且通风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16、 分站和电源箱的接线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各插头插接牢靠并旋紧压帽,分站处不得留有过多的电缆,进出电缆应整齐美观。 17、 “系统"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严禁与动力电缆交叉悬挂,且与动力电缆间距大于0∙ImO 18、 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O—1%时,≤+0.1%,1—2%时,≤+0.2%,2—4%时,≤±0.3%),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由通风部门对超过允许误差的监控设备负责在8h内调校处理,并对监控设备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19、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 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措施。 20、 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和检测孔通畅。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21、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每7d必须对所有在用的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一次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也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22、 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23、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 第四节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建立 1. 根据省煤炭工业局的有关规定,瓦斯监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由生产科负责。 2. 生产科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指导和运行管理工作,系统方案的设计、建设等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负责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送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3. 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规程》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 二、网络设备及运行管理 1. 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是用于对煤矿瓦斯进行多级监管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h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它用。 2. 建立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3. 要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 4. 建立对井下各类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5. 保证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 三、网络安全管理 1、 瓦斯监测系统的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相接。 2、 各级网络用户及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 3、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4、 各级网络及煤矿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工作,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5、 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6、 主机安装相应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7、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换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8、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从来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9、通信线路出现鼓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 进行修复工作。 四、信息运行管理 1、 配电队对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瓦斯监测系统运行及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对系统运行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上报。 2、 配电队负责瓦斯监测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监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试、校正,对系统运行及信息异常情况进行处理,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及上传数据的准确性。 3、 瓦斯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并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报告;在处理故障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第五节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设备 维修和定期检修制度 1、 在使用监控装置前,监测人员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甲烷传感器每隔15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也要按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3、 监控装置在连续运行12个月,须进行全面检修。 4、 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从事仪修工作。 第六节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不间断地浏览安全监测系统采集到的各类信息,定期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认真填写监控信息运行日志。 2、 当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分站及分站以上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向总工、值班领导、汇报,由厂领导负责监督故障处理,并同时向矿及集团公司汇报。 3、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4、 必须24h有安全仪器监测工值班,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处理故障,无法处理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5、 所有系统故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记录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以及恢复时间等内容。 第七节洗煤厂瓦斯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区汇报,并做好记录,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30min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2、 值班人员发现馈断电报警异常、上传中断、主扇停风、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厂值班领导、总工、通风副总、通风区长组织排查,同时对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风调度。 3、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后,及时通知矿、厂值班领导和总工,并就处理情况每30min±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4、 值班人员要认真浏览监控数据(探头位置标注、探头报警数值、基础数据录入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第八节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 调度值机室值机员不准迟到早退,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按照各岗位作业标准要求进行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1人。 2、 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 值班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必须交接清楚,履行签字手续。 4、 值班人员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5、 值班人员要动态掌握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 6、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睡岗,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值班无关的事。 7、 监测系统的所有终端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达到计算机正常工作所要求的防尘、湿度及温度的要求,保证设备工作正常,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8、 值班人员每天向各级领导提供正确可靠的数据报表,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9、 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监控终端设备(包括主机、上传机、打印机等)上操作。 10、 值班人员设置个人账号,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11、 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好本班室内卫生。 第九节洗煤厂瓦斯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 1、安全部门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监控室根据要求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⑴安全监控设备台帐,⑵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⑶检修维护记录,⑷巡检记录,⑸传感器调校记录,⑹中心站运行日志,⑺安全监控日报,⑻报警断电记录月报,(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Io)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 3、 安全监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⑴表头,⑵打印日期和时间,⑶传感器设置地点,⑷所测物理量名称,⑸平均值,⑹最大值及时刻,⑺报警次数,⑻累计报警时间,⑼断电次数,(10)累计断电时间,(11)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12)馈电异常累计时间等。 4、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⑴表头,⑵打印日期和时间,⑶传感器设置地点,⑷所测物理量名称,⑸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⑹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⑺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⑻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⑼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10)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5、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⑴表头,⑵打印日期和时间,⑶传感器设置地点,⑷断电测试起止时间,⑸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⑹校准气体浓度,⑺断电测试结果等。 6、 生产科技术员、机电科技术员必须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检测点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两图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7、 各类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相关规定。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电话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8、 安全监控系统各类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和外传,对报废的资料要及时销毁。 9、 每天必须定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厂长和厂总工程师审阅。 10、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于每月底前报通风部。 第三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由于通风设施管理不善,可能生产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工作面死角上方上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爆炸。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停产,破坏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 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厂长 成员:调度主任厂总支书记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机电科长 保卫科长供应科长财务科长综合科长 3.2主要职责 3.2.1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2.2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3.2.3调动洗煤厂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3.2.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洗煤厂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及提供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3.2.5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3. 2.6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3应急处置 3.3.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3.3.1.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3.3.1.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3.1.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III级响应。 3. 3.1.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IV级响应。 3.3.2响应程序 当调度室接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立即通知厂长、总工程师、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到调度室,成立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3.3.3处置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采取如下措施: 3.3.3.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 3.3.3.2M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并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 3.3.3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3. 3.3.4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① 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② 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③ 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④ 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它可燃物引燃时,应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⑤ 有明火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5. 应急保障 5.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洗煤厂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等。 5.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同时,矿井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第四章洗煤厂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矿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1、 矿长是全矿瓦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 负责解决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重大隐患问题。 3、 负责设立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机构、队伍、配齐人员,明确全矿各级人员的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并监督落实。 4、 牵头组织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瓦斯管理方案制定,重大通防工程的实施,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的完善,矿井通防措施的落实及监督、把关。通防所需资金、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瓦斯管理科技研究、科技攻关,推广使用瓦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瓦斯管理例会,全面总结当月瓦斯管理工作得失,具体安排下月的通防工作。 6、 负责定期组织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检查、办公,调查了解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7、 负责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矿总工程师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1、 矿总工是全矿瓦斯管理的第一技术责任人。 2、 在矿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瓦斯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具体负责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3、 负责审批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的各种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 负责组织矿井、洗煤厂各级人员的瓦斯管理业务知识学习。 5、 负责按规定进行矿井反风演习。 6、 每旬组织召开一次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例会,全面总结本旬瓦斯管理工作得失,具体安排下月的通防工作。 7、 负责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科技研究、科技攻关,推广使用瓦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8、 负责矿井、洗煤厂瓦斯管理事故的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洗煤厂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L厂长是洗煤厂瓦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两级公司下发的瓦斯防治制度、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洗煤厂防治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确保素质。 4、 定期检查洗煤厂瓦斯防治工作,优先解决防治所需的人、财、物。 5、定期召开洗煤厂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瓦斯防治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 负责把洗煤厂瓦斯防治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瓦斯防治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7、 审阅洗煤厂瓦斯防治有关报表。 洗煤厂总工程师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L厂总工是在洗煤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瓦斯防治技术工作及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瓦斯防治有关技术政策、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制定本厂瓦斯防治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3、 负责设计关,在施工设计中,落实上级瓦斯防治有关规定。 4、 负责本厂瓦斯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5、 负责本厂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 6、 审批本厂瓦斯防治有关报表。 生产厂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1、 在厂长的领导下,对生产系统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审批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2、 参与工作现场的瓦斯防治工作及瓦斯治理措施的会审工作,督促、落实瓦斯管理工作。 3、 参与厂组织的防治瓦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 生产科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L协助生产厂长及总工搞好生产技术部业务范围内综合瓦斯治理措施、 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2、 参与瓦斯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措施学习、贯彻、考核工作。 3、 参与厂组织的防治瓦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落实对检查出属于业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 4、 组织各单位搞好本系统职工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瓦斯治理意识,设1名兼职瓦斯管理员对车间瓦斯台账进行审查。 5、 负责本系统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推广工作。 安全科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1、 在厂长、副厂长和总工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瓦斯防治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和政策要求。 2、 参加厂组织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 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部内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技术业务教育,使瓦斯防治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发现瓦斯防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向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亲自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连续性。 机电科长瓦斯管理岗位责任制 1、 在厂长领导下,分管全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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