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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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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解读一、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三、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

2、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应税行为,征收率为5%)。四、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规定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征收率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向项目地国税局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预

3、收款(1+5%)3%。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应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4.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五、

4、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政策1.纳税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保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5.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6.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7.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8.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到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9.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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