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55854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类个税一直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南京为例,2012年1-10月份,工薪个税占个税总额的63.55%。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后,进一步降低了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在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下,对发放劳动所得的单位以及取得劳动收入个人而言,合理发放工资和依据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也是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的重要途径。本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为例予以说明。 2005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作出了规定。其主要计算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在计算年终奖时,会出现个人所得税级矩得临界点,当个人取得年终奖刚好在临界点时,会出现税前收入比别人多,税后收入比别人少的情况,例如: 2011年11月,某单位甲、乙两人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18000.06元,则: 某甲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18000÷12=15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某乙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18000.06÷12= 1500.01,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某甲应纳税额=18000×3%-0= 540.00 元 某乙应纳税额=18000.06×10%-105=1695.01元 某甲税后收入=18000-540=17460.00 元 某乙税后收入=18000.06-1695.01=16305.05元 某乙比某甲多发了0.06元,多缴税款1155.01元,税后收入比甲某少了1154.95元。 多缴税款1155.01实际上是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差额:(105-0)×11=1155(多出的0.01元是因为四舍五入造成) 740)this.width=740”> 可以看出:年终奖商数比级距增加不到0.01元(0.06÷12=0.005,四舍五入后为0.01),则产生两级税率速算扣除数差额11倍的差额,出现了单位多发钱,职工实际收入反而减少的现象。 对此,税务机关建议:一是纳税人应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尽可能请求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时采用相同的税率,同时,在发年终奖时避开多发1元,少得数千的亏损区域。二是作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加强学习,深入思考,及时交流,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维护本单位及所属职工的权益,做好会计职位的应尽义务。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往年职工工资性总收入,做出预算,尽可能安排好职工的收入发放金额,同时,可以采用合法的方式调整收入,以影响税率,减轻职工的税收负担。三是税务机关应加强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各种计算方法,以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选择。应该考虑全面,反复验算,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中的动态情况,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告知纳税人,使纳税人能够自行选择,以免造成自身工作的被动。工资平均到月,计算方便,而且税款最小,这也是特定行业计算方法产生的理由。当然,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是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的潮流,因此税务部门应该考虑适当扩大采用预扣、清算方式的人群,同时,对税款的缴纳方式做出进一步优化,以简化纳税人的操作。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