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胜利发电厂新员工及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一、公共部分(一) 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1、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承包商是指承担电厂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系统外单位。2、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承包商管理职责: (1)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也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2) 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3) 工程项目施工前,要在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基础上,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4) 复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5)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电厂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并及时整改。(6) 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和其它工作介质。(7) 承包商施工中需增加或变更施工人员必须填写施工人员变化通知单,按要求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审核和安全教育。(8) 应严格按照工作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作业,严禁随意扩大作业范围,作业人员不许触及工作界限范围以外的任何设备。(9) 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10) 承包商的特种作
3、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1)承包商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并会同电厂进行事故调查。(12) 不具备分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对承包项目进行分包, 违者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并责令撤出电厂。3、承包商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规定时,职能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施工中出现3人/次以上违章作业,要加倍考核。4、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重点要求: (1) 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2) 承包商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3) 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配备文件夹,文件夹应有下列内容:A、本工作的
4、安全技术措施。B、开工的安全交底应有全体施工人员的签字。新加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在安全交底上签字。C、每日开工会的安全交底应有全体施工人员的签字。(二)门卫管理1、所有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从一号门刷卡进出。2、一号门刷卡实行一卡一人出入制度,严禁一卡多人出入。3、凡携带电厂工器具、物品、物资出厂者,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治安保卫办公室开具的拉运物资出门证,并接受门卫检查。4、外来车辆拉运物资进出厂区时,必须由接洽部门指派专人到厂区三号门办理进出手续,并负责引导该车在厂区内规范行驶及停放,工作完毕后,负责引导该车至门卫。(三)胜利发电厂现场违章行为处罚规定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是电厂所属各
5、单位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对违章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1.2 内容的界定1.2.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1.2.2 电厂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环保科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1.2.3 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1.2.4 集团公司、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安全环保处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1.2.5 职工举报并经电厂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1.2.6 电厂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电厂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2 分工与职责2.1 安全环保科负责电厂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与
6、实施。2.2 经营管理科负责汇总安全环保科上报的月度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情况,并经厂奖金考评会会议批准。2.3 劳动工资科负责将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情况在月度效益工资中落实。3 考核标准3.1 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元。3.2 严重违章行为的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责令三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元。3.3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1次以上(含1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次以上(
7、含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三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3.4 一般违章行为的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三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元。4 其它规定4.1 安全环保科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检查考核统计情况,提交经营管理科汇总并经厂会议批准。4.2 承包商(含临时用工人员)在电厂施工期间的违章事例考核等同本厂职工,对用工单位按等同标准进行连带考核。用工单位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不再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理。4.3 各单位可根据本考核细则制订
8、出管理细则,单位查处的未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考核可适当减少,但不低于本规定的50%。5 附件5.1 胜利油田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5.2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5.3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附件1胜利油田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1)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2)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恶劣天气高处作业。(3)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4)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5) 严禁无有效票证、无监护进行进网电气作业。(6) 严禁擅自投、停设备联锁、保护装置。(7 )严禁不使用绝缘器具、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8) 严禁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措施确认、恢复送电不
9、办理工作终结手续。(9)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附件2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1 管理行为(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6)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7)许可不具备安全
10、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电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8)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9)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10)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2 操作行为(1)无人监护作业,安全距离不足且无防范措施作业。(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4)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6)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7)约时停送电。(8)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9)带负荷拉合隔离
11、开关(刀闸)。(10)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11)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1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13)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14)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15)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16)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17)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18)高处作业时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19)使用不经注册
12、、检验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20)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21)带电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直接操作。(22)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23)擦拭或拆卸运转过程中的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以及使用无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2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或占用、堵塞消防道路,以及在易燃易爆区不按规定使用非防爆器具。(25)违反规定在值班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6)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程进行吊装作业。(27)使用不具备“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手持式
13、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等用电工具和破损的电气线路。(28)对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29)驾驶机动车辆时不系安全带、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30)未按规定“三交一定”或“晚归汇报”。(31)穿着影响安全行车的服饰(如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32)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3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34)无路单出车、无准驶证节假日出车、驾驶员私自动用驻外车辆、恶劣天气未经批准出车。(35)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36)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37)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
14、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38)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39)检修期间,将盖板取下,没有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在施工结束后没有恢复原状。(40)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41)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42)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43)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44)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安装、调整链条、钢丝绳或皮带。(45)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
15、(夹有金属丝者) 进行测量工作。(46)机车在运行时没有按照规定上下车,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47)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48)在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59)使用未经固定的卷扬机。(50)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51)清扫煤粉仓时,工作人员将火种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煤粉仓内。(52)工作人员在燃烧室内工作时带电移动110、220伏的临时电灯。(53)工作人员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54)在起吊汽缸大盖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头部或手伸入汽缸法兰接合面之间。(55)检修油管道时不做防火措施,工作人员在油管道上进行焊
16、接工作。(56)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时向内部输送氧气。(57)检修人员在制氢站、发电机氢系统或储氢罐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而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58)工作人员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59)工作人员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60)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61)悬吊式脚手架与邻近的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62)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测量线路绝缘或在室外进行检修和试验。(63)未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未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在只经断路器(开关
17、)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者。(64)接地线未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66)未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67)巡视高压设备时,擅自移开或越过遮栏。(68)倒闸操作由单人执行的、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或者参与工作的。(69)高压试验工作少于两人,电气高压设备上单人工作。 (70)检修期间,因需要将栏杆拆除后,没有装设临时遮栏,检修结束时未将栏杆立即恢复。(71)喷灯点火时,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72)外包工程不签定安全协议,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即进入生产现场开工。(73)清理煤粉仓积粉时,未使用可防止产生火
18、花的铜质或铝质工具。(74)转动机械检修后,检修工作人员自己进行试运行的操作。(75)吸风机、送风机、空气预热器等检修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不认真检查燃烧室、烟道、空气预热器等处是否有人工作,就开始试运行。(76)将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等易燃物品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一起运送;将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77)不经通行桥跨越皮带。(78)特殊工作场所作业前,不进行有害、易燃气体测试,盲目作业(如氢、粉尘、一氧化碳、油气浓度等)。(79)生产现场不服从安监人员监察,有抵制行为的。(80)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81)厂内铁道有机车驶近
19、时,仍然抢过铁道。(82)工作时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83)工作人员在风力超过5级时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工作。(84)在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距离以内堆置可燃物品或进行焊接等明火工作。(85)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86)工作人员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高处作业。(87)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物品。(88)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附件3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1)临时在地板上放置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未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2)工作人员对正在转动中的机器皮带进行装卸和校正。(3)厂
20、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未设护圈。(4)工作人员湿手去摸触灯开关以及其他非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5)工作中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6)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进行工作。(7)工作时向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8)着装或戴安全帽不规范。(9)从事检修、运行工作时穿化纤衣服、穿露脚趾、露脚跟凉鞋女同志长发超过肩部不盘在帽内在转动机械处作业或进行巡回检查。(10)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药品的工作人员不使用专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11)将装有可燃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12)在脚手架上乱拉电线,木竹脚手架上安装的临时照明线路未加绝缘子或安装在金属管脚手架上。(13)生产厂房及仓库缺
21、少必要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和其他消防工具等。(14)消防设备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15)生产厂房内擦拭材料乱放,没有配备放置擦拭材料的带盖铁箱。(16)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没有进行保温或保温层不完整。(17)工作人员上下爬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1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没有良好的接地装置。(19)工作时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20)工作中使用砂轮研磨时,不戴防护眼镜或用侧面研磨。(21)使用未经校验的测量、分析仪器,未造成后果的。(22)工作时戴手套使用钻床。(23)使用钻床时,不停止钻头转动就直接用手清除铁屑。(24)电气工具和用具未设专人保管;电气工具和用具
22、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25)工作人员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没有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26)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将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放在容器内部。 (27)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时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28)工作负责人不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29)工作票不按规定进行填写。(30)在工作票上进行任意涂改。(31)运行班长不按规定进行工作票登记。(32)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到现场或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未指定临时代理人。(33)储煤场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不足,消防车辆的通路堵塞。(34)在氢站、油区的检修工作结束后,未立即拆除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35
23、)在氢站、油区进行动火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员不在现场。(36)锅炉吹灰时工作人员不戴手套和防护眼镜。(37)工作人员在锅炉吹灰时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38)不经相关领导同意、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擅自在运行中的制粉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工作。(39)工作人员不切断给粉机电动机的电源进行给粉机清理或掏粉工作。(40)未将有关设备内部积粉完全清除就进行制粉设备的检修工作。(41)工作人员在汽鼓内的温度超过40,并且通风不畅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汽鼓进行检修工作。(42)检修人员在汽鼓内清洗汽鼓和排管时,外面无人监护。(43)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未装复就起动运行。(44)在锅炉水压试验
24、的升压过程中,在锅炉本体内外进行检修工作。(45)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缺少必要的保护遮盖装置。(46)工作人员使用加热棒拆装汽缸螺丝时不测绝缘。(47)工作人员在轴瓦就位时用手拿轴瓦的边缘。(48)用吊车转动转子时,工作人员站立在拉紧的钢丝绳的对面。(49)校验转子动平衡的工作场所周围没有用绳子或栅栏进行围护。(50)工作人员不戴手套清理端部轴封、隔板轴封或其他带有尖锐边缘的零件。(51)在下汽缸中工作时,凝汽器喉部的孔和抽汽孔不盖木板。(52)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工作场所未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53)工作人员进行汽水取样时先开启取样管的汽水门后开启冷却水门。(54)汽
25、水取样冷却水中断时没有立即关闭取样管入口门。(55)化验人员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取油样。(56)化学药品不进行分类存放或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57)将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58)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低于96%时不及时进行排污补氢。(5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60)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不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不穿橡胶绝缘鞋。(61)不切断电源进行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62)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不装保护罩。(63)电焊工不戴电焊手套更换焊条。(64)工作人员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
26、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65)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触摸导电部分。(66)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没有切断电源。(6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小于8米。(68)使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的橡胶软管。(69)焊工进行焊枪点火时,先开乙炔门,再开氧气气门;熄火时先关氧气门,后关乙炔气门。(70)焊工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放到地上。(71)焊工工作时不使用专用防护用具。(72)气焊工作后气瓶阀门不关闭。(73)气瓶(氧、氢、氮、乙炔)不按规定要求使用、保管、运输。(7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未随手将门锁好。(7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穿绝缘靴或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76)装、拆接地线
27、均未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未认真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没交待清楚。(77)接地线存放无固定地点;接地线存放位置无编号。(78)发布倒闸操作命令时,使用操作术语不准确或未使用设备双重名称者。(79)操作票未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80)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未分别签名者。(81)开始操作前,未先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82)操作前未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83)操作中未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84)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未戴绝缘手套。(85)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没有防雨罩,没穿绝缘靴者。(86)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
28、不佩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87)操作票无编号或未按编号顺序使用。(88)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未办理延期、终结手续。(89)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90)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工作票签发人未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91)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未填用新的工作票,未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92)工作票签发人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93)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94)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95)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未及时检修或报废,继续使用。(96)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安规规定办理许可
29、手续,不到现场交待、不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97)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危险点措施。(98)布置检修措施不完善,不按规定挂警示牌,不按规定上锁、加堵板。(99)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而不办变更手续。(100)不经运行人员许可,检修人员操作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101)在铁路站场横越线路时,没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观察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102)在铁路站场进行维修作业时,工作负责人不与铁路调度联系,不做安全防护措施。(103)在厂房屋面板上堆放物件。(104)对厂房屋面板上的积尘、积雪、积冰未及时清除。(105)工作中用凿子凿
30、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不戴防护眼镜。(106)工作中使用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的凿子。(107)工作时使用没有手柄的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108)使用钻床时,钻眼的物体没有安设牢固就开始工作或工件未夹牢就开始工作。 (109)工作人员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不切断电源。(110)工作时使用的行灯变压器的外壳不接地线。(111)工作时将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接触热体或放在湿地上。(112)工作人员在没有停止送风的情况下就对风动工具的软管进行拆装。(113)在煤中发现雷管时,不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擅自进行处理。(114)与
31、运煤无关人员随意上下运煤机车或车辆。(115)卸煤机械未离开就进行人工清扫车底的工作。(116)翻车机在运行中,未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117)运行人员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启动锅炉排污门。(118)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出车或为他人办私事出车。(119)厂内小型机动车辆和小型起重机械,无证驾驶和随意操作,随意带人。(120)拆开的设备和管口不打封条,重要部件拆下后,无专人保管。(121)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122)高空作业结束,架杆、架板未及时拆除或在拆除架杆、架板时,向下乱扔架杆、架板、废料等。(123)高温区脚手架工作完毕,
32、无故不及时拆除。(124)在集控室、网控室、继电保护室、电子设备间、氢站、油库等生产场所使用手机。(125)在沟道或井下进行工作时,地面上没有人监护。(126)在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时,工作人员用铁锹顺着煤流的方向取煤。(127)化验人员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对试管进行加热。(128)化验人员工作中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皿。(129)化验人员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130)联氨在搬运和使用时,未放在密封的容器内。(131)在地下或半地下的酸碱罐的顶部站立或行走。(132)酸碱罐的玻璃液位管未装金属防护罩。(133)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小于5厘米。(134)脚手板在跨度间
33、有接头。(135)人字梯没有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136)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传递工具,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137)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工具袋,从梯子上或梯下互相抛递物件。(13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13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无人扶梯子。(140)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四)、发电厂安全生产性质(主要危险因素)(1)发电厂设备大部分个头庞大、构造复杂,并且是多层布置,工作时需要在不同高度的工作面交叉作业,容易造成高处坠落和落物伤害;(2)有很多压力容器和高温、高压管道,一旦容器或管道破裂,可能发生烧烫伤事故;(3)生
34、产中要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如煤粉、燃油、氢气等,如使用不当,易造成爆炸和燃烧事故;(4)生产现场电气设备多,如变压器、电机、开关、母线、配电柜等,电压等级主要有220KV、110KV、6KV、400V、220V等,易造成触电事故;(5)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各种控制按钮、开关遍布各处,如不小心误碰或误动,可能发生误操作事故,甚至造成停机、停电事故。(6)转动、移动设备多,易发生机械创伤或绞伤。(7)职业危害粉尘:燃料的储存输送、转运、破碎等过程中易形成粉尘,锅炉燃烧时可产生烟尘,生产性粉尘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患,粉尘可致尘肺;化学物质:在卸运及向水处理系统加药时,均有可能接触盐酸、氢氧化钠、氨水等
35、化学物质,易造成皮肤灼伤,呼吸道、眼睛损伤。噪声:生产现场噪声源较多,强度较大。有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及电磁噪声。噪声可引起噪声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也有影响。电离辐射:用于X射线探伤的金属实验室和金属探伤作业区域;升压站工频电场辐射等。总之,现场不安全因素很多,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职责、检修规程、运行规程、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危险点辨识及预制措施,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来确保生产长治久安。(五) 进入生产现场的着装、纪律、专业安全要求1、着装要求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着尼龙、化纤类衣服进现场(特别是制氢站、燃油罐区);禁止
36、戴围巾、穿风衣、大衣进入生产现场,女职工禁止穿裙子;女职工的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防止转动机械绞住造成伤害。2、纪律要求由熟悉现场安全的专人带领、监护下,进入现场;进入生产现场前不得饮酒;进入生产现场要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擅自离队;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吸烟、嬉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防止滑倒跌伤;不准乱动、乱摸设备。3、专业安全要求(1)燃料区域:进入煤场不准攀登卸煤机械,要与卸煤机械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被落下的煤块砸伤;要尽量远离转动移动设备,以防被转动移动设备绞住。禁止从皮带上跨越,即使皮带在停运状态,也不能跨越和行走;现场多处装有事故按钮,不得因好奇按动或触摸。遇到风大
37、粉尘严重时,应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2)锅炉区域:生产出的蒸汽压力高、温度高,设备多层布置。常见故障有锅炉灭火、放炮,管道、阀门泄漏等,易造成人身伤害。进入生产现场不得触动任何设备,不得在高温管道附近长时间停留。炉本体上装有喷燃器、看火门和检查孔,经过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在看火门、检查孔或喷燃器对面停留,防止炉膛正压火焰喷出造成烧伤。(3)汽机区域:许多管道上涂有颜色,红色为蒸汽管道,绿色为给水管道,黄色为油管道。给水、蒸汽管道中的压力高、温度高,假如运行工况变化压力升高或设备隐患造成管道或阀门泄漏,易将人烧伤、烫伤,经过时保持一定的距离;汽机零米有许多泵,不要靠近,更不能随意触动事故
38、按钮;不得攀登冷却水塔,不得在下面的水池内游泳;发电机用氢气冷却,易发生氢气泄漏、爆炸,所有进入厂房人员禁止带打火机等易燃物品。(4)化学区域:不要接触水处理设备,更不能因好奇任意动化学试剂,防止酸碱或氨水溅入皮肤、衣服或眼睛上。(5)电气区域:进入配电室或升压站时,与高压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安全距离为0.7米,110KV为1.5米;进入升压站要行走在通道上,不准乱跑乱跳,也不要在母线设备下面长时间停留;在生产现场遇到突发事故时应在专人带领下迅速撤离,以免影响事故处理或自身安全。二 、安规知识(一)通则1、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9、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4、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拦,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5、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6、进入煤粉仓、引水洞等相对受限场所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
40、、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7、企业必须对所有新员工进行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8、作业人员的着装不应有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和可能卡住的部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带围巾,穿着长衣服、裙子。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成,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鞭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作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
41、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9、油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口罩或放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10、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二)设备的维护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壶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背靠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2、在机器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3、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4、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
42、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5、应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收到烫伤的地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三)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2、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3、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气人员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使用破损的电源插头插座。4、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
43、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6、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四)工具的使用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完整的工具。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应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缺陷。3、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拦,以防碎片打伤他人。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收兵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5、使用撬杆作业时,支垫物应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6、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不应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
44、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7、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应进行定期试验检查。8、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中离开工作场所、暂停作业或遇到临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气工具的电源。9、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10、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11、行灯电压不超过36
45、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五)电焊和气焊1、从事焊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2、焊工应戴防尘(电焊尘)口罩穿帆布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手套,上衣不应扎在裤子里。口带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4、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5、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6、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
46、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围屏或石棉布遮盖)。7、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8、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9、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10、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11、气焊与电焊不应上下交叉作业。12、电焊机的接拆线、停送电工作应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操作。13、
47、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的外壳以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机应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14、电焊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虾。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导线。15、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16、禁止链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17、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18、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防护罩。1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20、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线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六)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