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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关联交易价格安排要合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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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交易价格安排要合规 A公司于1993年成立,属美方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加工出口业务,公司这些年来一直经营良好并处于盈利状态。2005年,美方投资者在同一城市另一地区成立B公司,目前还未盈利,尚未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2007年,公司投资者决定将工作重心全部转移到B公司。A公司计划停止经营,但仓库里还有大量库存原材料。目前,B公司从事的业务与A公司相同,产品90%以上出口,内销很少,其客户也是A公司原有的客户。A公司人员也变更到B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人员。2007年底,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将A公司的全部库存转让给B公司,从而避免农产品等原材料因保存时间过长而无法使用的情况。这笔转让原材料

2、的交易在2007年12月底进行,A公司账上库存产品成本为800万元,按现行单价折算收入600万元,进销倒挂金额达200万元。因为此笔交易,A公司2007年度出现大幅亏损,而B公司却首次出现盈利,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8年度中期,税务机关在对上述企业进行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审核时,发现了此笔内销收入。因为倒挂金额很大,税务人员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情况。据财务人员解释,进销倒挂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底农产品价格大幅回落,而公司库存的农产品很多是2005年和2006年采购的,当时价格很高;另一个原因就是原材料存放时间很长,导致折价转让,不存在故意低价转让避税的问题。税务人员要求企业

3、提供与此笔交易相关的资料以及销售给其他公司的资料。由于A公司以外销为主,内销很少,2007年12月除了此笔600万元的内销外,销售给其他公司的金额只有2万多元。A公司财务人员将2多万元的内销资料提供给税务人员。税务人员查看后,发现内销价格与此笔交易价格相当,但量太小,与该笔交易的600万元销售量相比,缺少可比性。为此,税务人员通过同行业销售价格对比,发现此笔交易的价格明显偏低,存在关联交易的可能性。最后,税务机关按成本加成法,确认A企业应补缴增值税800(110%)6000.1747.60(万元),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800(110%)600280(万元)。税务人员的处罚是符合税法规定的。我国

4、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所说的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A公司与B公司属于同一投资者,明显存在着关联关系。税法同时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该公司筹划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因为A公司是盈利企业,B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并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通过减少A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并把材料折价卖给B公司,加大B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品

5、规模,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最终实现税收负担的最小化。但是筹划为何以失败告终?这是因为涉及关联交易的筹划十分复杂,企业要准备充分的资料,销售价格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要具有可比性,偏低或偏高都可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行为。如果企业在税收筹划时把目光盯在“税务最低”这一目标上,而不考虑税务筹划对其他财务指标的影响,把节税作为唯一目标的纳税筹划,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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