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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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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资源配置,大力推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1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相关法规与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始终坚持质量优先、突出实绩和贡献的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强化分类指导、多元评价、精准施策,克服“五唯”倾向,不唯数量重质量,不唯学历重能力,不唯论文重实绩,不唯资历重成果,不唯奖项重贡献,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为推动学校 “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分类指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与学科发展规律,既要突出不同学科的特点,也要兼顾学科整体的平衡性。 (二)坚持标准、多元评价。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注重同质等效。 (三)严把质量、同行评价.始终坚持把好质量关,针对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特点和实际,加大同行评价力度,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学术把关作用。 (四)畅通渠道、不拘一格.充分体现重大原创性、代表性、标志性成果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畅通晋升通道,为优秀人才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评审程序,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让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级统筹、分类管理、分级评审、专家学术把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学术组织作用,体现教授治学. 第五条 学校设置三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分别为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科分委会”)、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以下简称“基层组”)。 第二章 评审系列与类别 第六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系列和其他专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学校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标准,各二级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的要求以及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 教师系列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思政工作型。教学为主型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岗位中设置;教学科研型是教师系列的主要类型,承担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双重任务;科研为主型在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岗位中设置,对教学工作也应有要求;思政工作型在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岗位中设置,对思想政治教学工作有要求。 第八条 其他专技系列主要分为工程实验、图书情报、高教管理、出版编辑、财经、卫生、中小学教育等.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九条 任职条件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以及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 第十条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管理服务四个方面内容,具体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交党〔2018〕3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有不良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一条 基本业务条件主要包括任职期间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等内容。基本业务条件及学历资历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申请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有12个月及以上的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申请晋升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二条 学术业绩条件分类进行设置,采取“必选项+可选项”的模式,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本学科领域教学科研工作的成绩成效,含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和教材、获奖等代表性成果。其中,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分为工学类、理学(生命学、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类、经济管理类、人文社科类、建筑设计类、艺体实践类;科研为主型分为基础及应用科学研究类、国防科学研究类、成果转化及推广类。学术业绩条件详见附件2。 第十三条 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交的评审材料应与其所申请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所从事的岗位相近或相关。对由学校党委任命而变动工作岗位的人员,在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学术业绩可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根中国大地办社会主义大学”的要求,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与本办法配套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卫生、财经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须参加国家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六条 申请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详见附件9).申请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对蓄意提供虚假材料者或弄虚作假者,撤销当年的申请资格或评审结果,且五年内不得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应参加“条件性评审”;如学术业绩特别突出或取得标志性重大成果,属于 “破格”的,可申请参加“程序性评审”或“快速通道评审". (一)条件性评审,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主通道,适用于达到学历、资历、经历、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要求的申请者。 (二)程序性评审,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补充通道,适用于未达到学历、资历要求,但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性评审的要求,或取得重大社会影响力成果的申请者。 (三)快速通道评审,适用于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标志性突破而获得重大奖项、发表高水平论文等重大成果的申请者。“快速通道”学术业绩条件详见附件3。 第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首先选择“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评审”中的一类进行申请,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做更改。 第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请。 第二十条 单位审核与公示。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造册报送职改办,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须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等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审核,职改办进行综合复核.对于程序性评审申请者的学术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视情况由职改办报主管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校内专家把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条件性评审 (一)各基层组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学历、资历、经历和教学、学术业绩条件等进行会议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级职务通过人选与中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评审结果会后及时报送职改办。 (二)学校对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的代表性成果实行统一外审制度,申请者一般须提交本人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成果3项,由职改办统一送公信力高的学术评审机构组织3位同行专家进行外审,评审结果有2/3获“达到”及以上的,视为通过. 晋升其他系列正高级和所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的代表性成果,由申请者所在基层组送请3名同行校外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来自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该学科高于我校相应学科排名的高校)对其代表性成果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有2/3获“达到”及以上的,视为通过。 申请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对于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中以“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为必选条件的申请者,经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其教学效果认定通过后,不送外审. (三)各学科分委会负责对通过外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议,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中级职务通过人选、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评审结果会后及时报送职改办。 (四)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学科分委会评议通过的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和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进行会议评议。对于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通过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对于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原则上等额通过,对个别不适宜人选,可以行使“否决权”。 (五)职改办对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签批程序后正式通过. 第二十三条 程序性评审 (一)各基层组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学历、资历、经历和教学、学术业绩条件等进行会议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评审结果会后及时报送职改办。 (二)学校对申请程序性评审者的代表性成果实行统一外审制度,申请者须提交本人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成果3项,由职改办统一送公信力高的学术评审机构组织5位同行专家进行外审,评审结果有4/5获“达到”且其中至少有2个“优秀”的,视为通过. (三)各学科分委会对通过外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议,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4/5及以上方为通过。评审结果会后及时报送职改办。 (四)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分委会评议通过的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议,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通过人选,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 (五)职改办对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签批程序后正式通过。 第二十四条 快速通道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进入快速通道评审的申请人进行认定。认定采取“即有即定"方式进行:当有重大成果产生并符合进入快速通道的条件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表现、教学情况、重大成果进行审核,职改办综合复核后报请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认定,待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时予以追认。 第二十五条 公开答辩制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必须在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进行公开答辩。在学科分委会和基层组评审中,可请申请者到现场答辩。 第二十六条 为吸引高水平人才,对以“先聘后评”方式引进的人才,可根据与其签订的聘用协议,按照条件性评审程序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对校外公开招聘人员可采用“先评后聘”方式,按照程序性评审程序对其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 上述两种情况,在其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学术业绩可使用近五年的成果。评审通过后,在其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任职资历的起算时间,可按签订聘用合同时间或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较早者计算。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作原则上在每年7月左右启动。申请者通过评审后按照学校岗位聘任相关规定进行聘任。 第五章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设副组长3人,分别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10~12人担任。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简称“职改办")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要包括:校级教师系列职务评审委员会、校级思想政治类职务评审委员会、校级高教管理系列职务评审委员会、校级其他系列职务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终审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和通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研究处理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原则上由17~33名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 2~3人。全体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级各评审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在民主推荐和协商的基础上,由职改办根据学科专业分布等综合情况提出初步人选,报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根据当前学科分布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设立学科分委会:工学分委会(3个)、理学分委会(1个)、生命医学分委会(1个)、思政类分委会(1个)、基础文科分委会(1个)、应用文科分委会(1个)、建筑设计分委会(1个)、工程实验分委会(1个)、高教管理分委会(1个)、其他专业技术分委会(1个)。学科分委会主要职责:终审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向校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研究处理评审的其他有关事宜。 各学科分委会由相关专家9~17名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学科分委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视情况需要,可适当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加入。各学科分委会委员的产生,应在民主推荐和协商的基础上,由职改办提出初步人选,报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 基层组原则上在各二级单位设立,其主要职责:对申请人员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工作、学术业绩水平等进行评议,负责条件性评审的教师系列副高、其他系列正高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代表性成果外审的送审工作,研究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各基层组由5~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全体委员原则上应由学科带头人、单位党政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和部分专家代表组成(专家代表不少于2/3)。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各基层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确定后报职改办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应由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校级评审委员会及学科分委会成员原则上应有45周岁(人文社科50周岁)以下的正高级人员2~3人。召开会议时须有全体成员的2/3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六章 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第三十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且按规定办理转岗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现岗位与原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需按新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管理办法,重新认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转岗一年后方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允许跨系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五条 转评相关要求 (一)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转岗1年后,直接转入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由人事处负责审批. (二)具有副高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转岗1年后,原则上需按照转入岗位所在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申请转评,评审条件按转入系列的要求执行;连续两年转评不成功者,自动降为转入系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起算。 (三)转评通过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职时间和学术业绩从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起算. (四)在管理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1年的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和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时间不低于3年的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允许其直接申请高教管理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建立研究员(科研为主型)直接认定教授机制,对能够胜任本科生课程授课工作或已为本科生开设课程且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研究员,可通过相关程序后,由职改办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教授。 第七章 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第三十六条 关于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 (一)全日制硕士毕业到校工作人员,3个月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全日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人员,从取得双证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个月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后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以上各类的任职时间从认定之日起算。 (六)具体认定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既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新入职来校工作)的认定 (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到相关学科领域任职的: 1。进入我校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和B序列及以上学科工作,且其原单位该学科排名不低于我校学科名次的(排名以教育部评估中心公布的学科排名为准),承认其既有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引进人才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先聘后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若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毕业,学校承认其专业技术职务;若为非全日制硕士、本科及以下毕业,则需重新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 (三)既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入学校工作的,既有专业技术职务不予认定。 (四)对于学校承认的既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人事处出具认定资格令,任职时间从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起算。 第三十八条 对于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一)入选国家“四青"及以上人员,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入选学校“扬华学者”人员,先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在资助期内直接进入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其任职时间从认定之日起计算。 (三)入选省级人才称号人员,先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在资助期内直接进入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其任职时间从认定之日起计算。 (四)入选学校“雏鹰学者”人员,先认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在资助期内直接进入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其任职时间从认定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评审纪律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不得有直接或间接向各级评审相关人员说情、赠送礼品礼金、打探情况或宴请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评审结果。 第四十条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与申请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在评审该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回避;申请人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在评议该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时也应回避。 第四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接受有关申请人的说情或接受宴请、礼品、礼金等违反规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透露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组织成员资格,产生不良影响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相关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违反纪律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况可对涉事申请者的评审结果予以撤销. 第九章 争议与举报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坚决防止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如对其所在二级单位、学校职能部门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下达结论的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应责任部门要认真受理和反馈。 第四十五条 职改办负责受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举报。在评审期间,可书面向职改办反映情况,职改办经核实后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申请中小学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者,评审条件参照四川省、成都市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16〕82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 件 附件1 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 1 附件2 学术业绩条件 5 教师系列 教学为主型 5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工学类) 6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理学、生命学、医学类) 8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类) 10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经济管理类) 12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人文社科类) 14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建筑设计类) 16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艺体实践类) 18 教师系列 科研为主型(基础及应用科学研究类) 20 教师系列 科研为主型(国防科研类) 22 教师系列 科研为主型(成果转化及推广类) 23 工程实验系列 25 图书情报系列 27 出版编辑系列 29 财经系列 30 卫生系列 31 附件3 “快速通道”学术业绩条件 32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 33 附件5 项目分类表 35 附件6 学术论文分级 37 附件7 奖励分类 38 附件8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表 40 附件9 申请材料 41 附件1 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 系列 职务 名称 学历及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基本业务条件 教师系列 教学为主型 教 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1960年1月1日前出生者放宽到硕士学位) ① 系统讲授过本科生基础课程或研究生基础课程; ② 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其中本科生基础课程至少1门),学时不少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秀,综合评价不低于90分; ③ 近3年内参与过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④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⑤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副 教 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系统讲授过本科生基础课程或研究生基础课程; ② 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其中本科生基础课程至少1门),学时不少于64学时,且教学效果优秀,综合评价不低于90分; ③ 近3年内参与过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④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⑤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教学科研型 教 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 ① 系统讲授过本科生课程至少1门,且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综合评价不低于85分; ② 近3年内参与过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③ 有直接指导研究生经历; ④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⑤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副 教 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 ① 独立讲授本科及以上课程至少1门,且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综合评价不低于80分; ② 近3年内参与过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④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系列 职务 名称 学历及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基本业务条件 教师系列 科研为主型 研究员 具有博士学位且相关学科领域任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 ① 近3年内有直接指导研究生经历; ② 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④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副研究员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 ① 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② 具有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毕业设计,或指导学生实习,或指导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的经历;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④ 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 其他专技系列 工程实验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8年及以上 ① 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与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最新科技信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② 在工程技术队伍中起带头作用,近3年具有参与工程项目等经历;或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实验室相关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高级实验师 高级工程师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与发展趋势; ② 在工程技术队伍中起骨干作用,具有参与工程项目等经历;或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实验室相关工作中做出了一定贡献.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图书情报 研究馆员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8年及以上 ① 熟悉本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②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图书情报和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业务带头作用;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副研究馆员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了解和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和学术动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② 在图书情报和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业务骨干作用;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其他专技系列 出版编辑 编审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8年及以上 ①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和学术动态,对出版学科或相关学科有较系统的研究; ② 在出版编辑等业务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副编审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出版学科或相关学科有一定的研究; ② 在出版编辑等业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财经 统计、审计)师 高级会计(经济、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系统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② 能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工作业绩显著;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卫生 技、护)师 副主任医(药、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 ① 了解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② 具有独立开展医师工作的业务能力,有一定的执业经验; ③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各系列 中级 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或具有学士学位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初级 具有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 注: 1。 学历条件 美术、音乐与舞蹈、体育学学科的教师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放宽到硕士学位,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 海外经历 ①海外经历可累计计算,且不做有效期限制。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认定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海外高校毕业证、科研院工作学习证明、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 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承担军工项目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驻派国家部委或大型企业2年以上以及纳入中组部管理的援藏援疆干部,对海外经历原则上不做要求。 ③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若不满足海外经历时限要求,亦可申请参加条件性评审程序评审,但须承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三年内补充完成,否则取消已取得资格。 3。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经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1号)文件关于“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的要求,考虑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周期性,2022年8月31日前,学校对“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达到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并考核合格的要求”采取“先评后补"的办法,五年之后完全按要求执行.申请教师须承诺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三年内补充完成,否则取消已取得资格。 4。 教学条件 ①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由教务处(含学生评价)、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所在学院三部分构成,分别占30%:30%:40%。 ②“先聘后评"人员自到校工作之日起3年内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资历和教学条件不作要求. ③预聘制人员申请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时,教学相关要求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新进教师进行“双轨制”聘用管理实施方案》(西交校人〔2018〕5号)执行. ④申请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的人员,长期承担研究生公共课(思政和英语)在基本业务条件中可等同为为本科生上课。 附件2 学术业绩条件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 教师系列 教学为主型 教学为主型 职务 必选条件 选项(选二) 教授 发表A类及以上论文或CSSCI论文共5篇(其中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至少3篇); 或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同时需发表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1篇和出版高水平教材1部(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① 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有证书)、二等奖(排名前6);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二等奖(主持);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1项(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②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 ③ 担任国家精品系列课程或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第一负责人; ④ 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高水平教材(含数字化教材)1部; ⑤ 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A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并2次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⑥ 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1项(排名前2); ⑦ 获全国性教学大赛一等奖。 副教授 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或CSSCI论文共4篇(其中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至少2篇); 或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同时需发表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1篇。 ① 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证书);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6)、二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1项(副主编); ② 主研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2); ③ 担任国家精品系列课程或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主讲教师(排名前2); ④ 作为副主编正式出版高水平教材(含数字化教材)1部; ⑤ 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A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并2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⑥ 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专业建设项目1项(排名前2); ⑦ 获全国性教学大赛二等奖。 注: 1.“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的教师应由各学院严格把关、进行推荐,教务处初评通过后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 2. 教改项目、国家精品系列课程、高水平教材、国家A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全国性教学大赛等说明详见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工学类) 教学科研型(工学类) 教授 选项 必选+选项(一)中任意一条或选项(二)中任意一条 必选 ① 主持A类项目1项; 选项 (一) ② 获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有证书);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有证书);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及以上(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主持);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原则上以上获奖还需有一篇代表性论文) ③ 发表A类及以上论文5篇(其中A++类至少1篇,A+类至少2篇); ④ 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或高被引论文2篇; 选项 (二) 发表A+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A+ +类至少1篇),且满足⑤-⑰条中任意一条 ⑤ 获科研成果奖(符合第②条的除外):国家级(有证书);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4)、二等奖(主持); ⑥ 获教学成果奖(符合第②条的除外):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有证书)、二等奖(排名前6);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二等奖(主持);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1项(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⑦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 ⑧ 担任国家精品系列课程或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第一负责人; ⑨ 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高水平教材(含数字化教材)1部; ⑩ 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A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并2次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⑪ 获全国性教学大赛一等奖; ⑫ 作为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专著1部; ⑬ 主持A类及以上项目1项; ⑭ 作为第一单位及第一完成人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5项且成果转化累计到校财务总经费(不含横向项目的拨出经费)≥100万元; ⑮ 编制国际及国家技术标准(规范)1项(学校排名前2且本人排名前2); ⑯ 在本领域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会议作大会邀请报告2次(限学术报告); ⑰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川藏铁路"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等。 注: 1。教改项目、国家精品系列课程、高水平教材、国家A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全国性教学大赛、高水平专著、国际会议等说明详见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 2。本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级别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确定。 教师系列 教学科研型(工学类) 副教授 选项 必选+选项(一)中任意一条或选项(二)中任意一条 必选 ① 主持B类项目1项; 选项 (一) ② 获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有证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有证书);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有证书)、二等奖(排名前5);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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