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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标准管理系统操作基础手册企业法人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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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职员职业培训 信息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 (企业法人用) (版本1.0) ã万达信息股份 二○一五年十二月 版本统计 文档修改情况统计 版本号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修改摘要 修改人 1.0 创建 /12/08 创建 刘轶 1.1 修改 /09/23 添加经费申请 刘轶 目 录 第1章 引言 1 1.1目标 1 1.2整体风格 1 1.3硬件要求 1 第2章 操作步骤 1 2.1系统登录 1 2.2首页 3 2.3单位基础信息维护 3 2.4直接补助 6 2.4.1项目申报 6 2.4.1.1直接补助项目申报 7 2.4.1.2直接补助项目修改 11 2.4.2录入学员 14 2.4.2.1自主培训录入学员 14 2.4.2.2委托培训录入学员 17 2.4.3成绩管理 18 2.4.4培训质量管理 19 2.5集中服务 22 2.5.1项目申报 22 2.5.1.1集中服务项目申报 23 2.5.1.2集中服务项目修改 25 2.5.2项目修改 25 2.5.3对接机构确定 26 2.5.4录入学员 28 2.6补助经费申请 29 2.6.1补助经费申请 29 2.6.2支付失败再申请 31 2.7查询 33 2.7.1单位项目查询 33 附件一: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受理通知单 35 第1章 引言 1.1 目标 为了使用户能够愈加好使用本系统,本文即《上海市企业职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将向用户介绍怎样使用该子系统各项功效,同时为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作解答。 1.2 整体风格 1. 前有*号或底色为黄色输入框为必输项。 2. 灰色底色输入框为只读项。 3. 无底色输入框为可选项。 1.3 硬件要求 浏览器版本:IE7、IE8、IE9、IE10、IE11。 第2章 操作步骤 2.1 系统登录 l 打开网页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在界面右侧显示有登录框。(图2.1-1) 图 2.1-1 l 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您密码登录,即可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后显示经办大厅。(图2.1-2) 图 2.1-2 l 单击劳动就业,如需再次输入密码,请输入密码。 图 2.1-3 l 单击图2.1-3职业培训,进入职业培训系统首页。 2.2 首页 l 登录后进入系统首页,显示单位已申报培训项目标进展情况。(以下图2.2-1) (注:直接补助培训详见2.4章节、集中服务培训详见2.5章节) 图 2.2-1 2.3 单位基础信息维护 l 选择“企业申报”菜单,进入单位基础信息维护界面,录入单位基础信息(其中税收地所属区县首次选择确定保留后,不能再修改,区县选择需和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相一致,如维护错误则会影响经费发放 ,图2.3.1-1)。 图 2.3-1 l 单位基础信息维护完成后,单击下一步可进入劳服机构信息维护界面。(图2.3-2) 图 2.3-2 l 新增劳务机构信息,单击新增按钮,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或劳服企业名称,单击查询,选择对应机构,输入相关劳务人员数(人员数应小于或等于劳服企业人数,经营范围中没有劳务派遣内容企业不得录入),单击保留确定。(图2.3-3至图2.3-4) 图 2.3-3 图2.3-4 l 修改劳务机构信息,在图2.3-4单击修改按钮,可修改相关劳务人员数,单击确定保留。(图2.3-5) 图2.3-5 l 删除劳务机构信息,在图2.3-4单击删除按钮,可删除该劳务机构信息。(图2.3-6) 图2.3-6 2.4 直接补助 图2.4-1 2.4.1 项目申报 l 单位信息维护确定后,可进行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度同一类别培训项目选择“直接补助”或“集中服务”其中一个补助方法后,另一个补助方法就不能再选择。(图 2.4.1-1) 图 2.4.1-1 2.4.1.1 直接补助项目申报 l 选择直接补助,进入直接补助项目申报界面。(图2.4.1-2) 图 2.4.1-2 l 项目类型中四个专题各自对应四个职能部门审核 职业技能类项目 (人保部门审核) 专业技术类 (人保局专技部门审核) 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 (教育部门审核) 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班组长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 (总工会审核) l 新增培训项目申报,单击新增按钮,首先选择培训项目标类型,再录入培训项目名称,依据培训要求填写完整相关内容(*为必输项)。(图2.4.1-3) 1) 职业技能类项目:可单击…从职业代码中进行选择,其中等级工职业输入名称可进行模糊查询;岗位培训需先选择上岗等级查询并确定大类后,再录入培训项目名称。 2) 专业技术类等其它3类项目:直接录入培训项目名称。 图 2.4.1-3 l 项目申报过程中或结束,单击暂存按钮,可对申报内容进行保留,对已暂存申报内容能够进行修改或删除。(图2.4.1-4) 图 2.4.1-4 l 单击修改按钮,可对已暂存项目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单击暂存按钮即可。(图2.4.1-5至2.4.1-6) 图 2.4.1-5 图 2.4.1-6 l 单击删除按钮,可对已暂存项目进行删除(项目删除后,不能恢复,需重新申报)。(图2.4.1-7) 图 2.4.1-7 l 当年度计划开展培训项目全部申报结束后,单击下一步,系统自动汇总单位当年度职员职业培训计划和上年度职员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录入“上年度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总额”和选择“是否按要求提取和使用职员教育经费”后(*必输项),点击下一步。(图2.4.1-8) 图 2.4.1-8 l 选择“是否组建工会”,选“否”还需录入“承诺组建工会时间”,上传文件相关申报材料,和区县需要单位提交其它材料(注:如无特殊说明,系统只接收pdf格式文件)。 l 勾选承诺项,单击暂存按钮,可对申报信息进行临时保留,并可在提交审核前进行维护。单位对全部申报信息确定后,单击提交审核按钮,正式提交(提交后申报项目不能再新增和修改,直接补助培训项目申报步骤结束)。申报相关表式可选择打印保留。(图2.4.1-9至图2.4.1-10) 图 2.4.1-9 图 2.4.1-10 2.4.1.2 直接补助项目修改 l 申报项目修改,指申报项目经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未经过,退回单位修改。退回项目可在系统首页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图2.4.1-11) 图 2.4.1-11 l 单击图2.4.1-11+按钮,显示待修改项目标具体信息。(图2.4.1-12) 图 2.4.1-12 l 项目修改,单击修改按钮,可对项目填报内容进行修改,单击暂存按钮(可对项目修改信息临时保留,并可在提交审核前继续修改)或提交审核按钮(项目修改确定后正式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图2.4.1-13) 图 2.4.1-13 l 项目删除,单击删除按钮,直接删除申报项目信息,单击确定即可(注:项目删除后,无法恢复)。(图2.4.1-14) 图 2.4.1-14 2.4.2 录入学员 l 选择“录入学员”菜单,进入学员录入界面,单击“︾” 可展开更多查询条件。(图2.4.2-1) 图 2.4.2-1 l 输入查询条件,单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到全部已审核经过培训项目。(图2.4.2-2) 图 2.4.2-2 2.4.2.1 自主培训录入学员 l 对于项目申报时“是否委托培训”选择了否项目,单击录入学员链接,进入自主培训学员信息维护界面。(图2.4.2-3) 图 2.4.2-3 l 在一个项目中可对应不一样讲课计划添加一个或多个批次培训学员。 图 2.4.2-4 l 单击新增按钮,在新增批次界面中,可选择单个录入或批量添加学员信息(系统自动判定是否本单位职员(含劳服企业),非本单位职员不能录入)。(图 2.4.2-4) 1) 单个录入:在身份证号一栏里输入学员身份证号码,单击确定按钮。 2) 批量添加:单击批量导入按钮,可将学员信息批量导入。其中模板下载按钮,可下载批量导入模板。 l 学员录入后,并添加培训信息,再单击保留按钮,可保留已录入学员信息等。单击图2.4.2-4Excel导出按钮,可将选中学员信息以excel格式导出。本批次学员信息录入完成后会返回图2.4.2-5所表示界面。 图 2.4.2-5 l 单击图2.4.2-5修改链接,可修改已录入批次学员和培训信息。 图 2.4.2-6 l 单击删除按钮,确定后可将学员从该培训批次中删除,已经开班学员无法删除。(图 2.4.2-6) 2.4.2.2 委托培训录入学员 l 对于项目申报时“是否委托培训”选择了是项目,点击录入学员链接,进入委托培训学员信息维护界面。(图 2.4.2-7) 图 2.4.2-7 l 可选择单个录入或批量添加学员信息(系统自动判定是否本单位职员(含劳服企业),非本单位职员不能录入)。 1)单个录入:在身份证号一栏里输入学员身份证号码,单击确定按钮。 2)批量添加:单击批量导入按钮,可将学员信息批量导入。其中模板下载按钮,可下载批量导入模板。 l 学员录入完成,单击界面下方保留按钮,可保留已录入学员信息。单击Excel导出按钮,可将选中学员信息以excel格式导出。批次添加完成后会返回图2.4.2-5所表示界面。 图 2.4.2-8 l 单击删除按钮,确定后可将学员从该培训项目中删除,已经开班学员无法删除。(图 2.4.2-8) 2.4.3 成绩管理 l 选择“成绩管理”菜单,进入成绩管理界面。(图2.4.3-1) 图2.4.3-1 l 输入项目名称单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到相关项目信息,单击管理链接可进行成绩管理。(图2.4.3-2) 图2.4.3-2 l 进入成绩管理页面选中学员后可进行合格、不合格、导出单个或批量操作,成绩管理后单击保留。(图2.4.3-3至2.4.3-4) 图2.4.3-3 图2.4.3-4 2.4.4 培训质量管理 l 选择“培训质量管理”菜单,进入培训质量管理界面,选择培训方法后单击查询。(图2.4.4-1) 图2.4.4-1 l 对已开班培训项目可进行培训质量管理,单击管理链接,添加管理信息。(以下图2.4.4-2) 图2.4.4-2 l 单击新增按钮,选择统计类别,选择“督导统计”类别,填写统计内容后单击保留。(图2.4.4-3) 图2.4.4-3 l 选择“违规统计”,填写相关违规统计,并可修改学员补助金额。(图2.4.4-4) 图2.4.4-4 l 单击添加学员,勾选需要调整补助金额学员,确定后单击添加按钮。(图2.4.4-5) 图2.4.4-5 l 添加学员后可单个或批量勾选修改补助金额,输入调整后金额数(修改金额只能小于目前补助金额),按确定即可。违规统计录入完成后,单击保留。(图2.4.4-6至2.4.4-7) 图2.4.4-6 图2.4.4-7 2.5 集中服务 图2.5-1 2.5.1 项目申报 l 单位信息维护确定后,可进行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度同一类别培训项目选择“直接补助”或“集中服务”其中一个补助方法后,另一个补助方法就不能再选择。(图2.5.1-1) 图 2.5.1-1 2.5.1.1 集中服务项目申报 l 选择集中服务,进入集中服务项目申报界面。(图2.5.1-2) 图 2.5.1-2 l 新增培训项目申报,单击新增按钮,首先选择培训项目标类型(已选择直接补助项目类型则不可再进行选择),再录入培训项目名称,依据单位培训需求填写完整相关内容(*为必输项)。(图2.5.1-3) (1)职业技能类项目:可单击…从职业代码中进行选择,其中等级工职业输入名称可进行模糊查询;岗位培训需先选择上岗等级查询并确定大类后,再录入培训项目名称。 (2)专业技术类等其它3类项目:直接录入培训项目名称。 图 2.5.1-3 l 项目申报过程中或结束,单击暂存按钮,可对申报内容进行保留,对已暂存申报内容能够进行修改或删除(项目删除后,不能恢复,需重新申报)。单击提交审核按钮,系统提醒是否打印申报表,单击确定按钮,打印申报表。(图2.5.1-4至2.5.1-5) 图 2.5.1-4 图2.5.1-5(这张图显示什么?) l 单击结束申报按钮或关闭页面,集中服务申报培训项目步骤结束。(图呢?) 2.5.1.2 集中服务项目修改 l 申报项目修改,指申报项目经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未经过,退回单位修改。退回项目可在系统首页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图2.5.1-6) 图 2.5.1-6 l 单击+按钮,显示待修改项目标具体内容。(图2.5.1-7) 图 2.5.1-7 l 项目修改,单击修改按钮,可对项目填报内容进行修改,单击暂存按钮(可对项目修改信息临时保留,并可在提交审核前继续维护)或提交审核按钮(项目修改确定后正式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图2.5.1-8) 图 2.5.1-8 l 项目删除,单击删除按钮,直接删除申报项目信息,单击确定即可(项目删除后,无法恢复)。(图2.5.1-9) 图 2.5.1-9 2.5.2 对接机构确定 l 对接机构确定:指单位提出委托培训需求,经区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经过,有1家及以上培训机构愿意承接单位培训项目,需要单位选择确定其中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对接。 l 选择“对接机构确定”菜单,进入对接确定界面。(图2.5.2-1) 图 2.5.2-1 l 输入查询条件,单击查询按钮,能够查看区县管理部门已经过审核经过且培训机构申请对接项目信息。(图2.5.2-2) 图 2.5.2-2 l 选中有培训机构对接项目单击确定对接链接,可查询到全部申请对接培训机构具体信息,包含对接方案等,单位确定选择其中一家,单击确定对接按钮完成对接。(图2.5.3-3) 图 2.5.2-3 2.5.3 录入学员 l 选择“录入学员”菜单,进入学员录入界面,单击“︾” 可展开更多查询条件。(图2.5.3-1) 图 2.5.3-1 l 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单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到全部已对接审核经过培训项目。(图2.5.3-2) 图 2.5.3-2 l 单击录入学员链接,可单个录入或批量添加学员信息(系统自动判定是否本单位职员(含劳服企业),非本单位职员不能录入)。(图2.5.3-3) 图 2.5.3-3 l 可选择单个录入或批量添加学员信息(系统自动判定是否本单位职员(含劳服企业),非本单位职员不能录入)。 3) 单个录入:在身份证号一栏里输入学员身份证号码,单击确定按钮。 4) 批量添加:单击批量导入按钮,可将学员信息批量导入。其中模板下载按钮,可下载批量导入模板。 l 学员录入后,并添加培训信息,再单击保留按钮,可保留已录入学员信息等。单击图2.5.3-3Excel导出按钮,可将选中学员信息以excel格式导出。批次添加完成后会返回图2.5.3-2所表示界面。 l 单击图2.5.3-3删除按钮,确定后可将学员从该培训项目中删除,已经开班学员无法删除。 2.6 补助经费申请 2.6.1 补助经费申请 每三个月末,系统会依据实际培训情况,自动为符合经费申请学员产生经费申请统计,单位需对补助经费申请进行确定。(集中服务为每三个月末,直接补助为下十二个月度一季度末生成经费数据) l 选择“补助经费申请”菜单,进入经费申请界面。单击经费确定按钮,可对申请金额进行调整。(图2.6.1-1至2.6.1-2) 图 2.6.1-1 图 2.6.1-2 l 选中学员单击放弃补助可取消该学员补助申请。 l 选中学员单击调整金额可对补助金额进行调整,调整金额不可大于调整前金额。 l 补助经费确定后,关闭调整窗口单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保留成功后,能够打印企业职员职业培训费用申请确定表、企业培训费补助培训项目汇总表、培训学员花名册。 l (图2.6.1-3) 图 2.6.1-3 2.6.2 支付失败再申请 l 在系统首页可查询经费申请进度,经费补助状态显示“支付失败”,可单击“+”展开查看具体信息。(图2.6.2-1) 图 2.6.2-1 l 支付失败项目,需单击修改按钮,查看经费申请信息后,单击提交审核按钮,再次提交申请申请成功状态会显示“经费已提交,待重新出盘”。其中,单击经费查看按钮,可查看学员申请经费信息。(图2.6.2-2至2.6.2-4) 图 2.6.2-2 图 2.6.2-3 图 2.6.2-4 2.7 查询 2.7.1 单位项目查询 l 选择“单位项目查询”菜单,进入查询界面,单击“︾” 可展开更多查询条件。(图2.7.1-1) 图 2.7.1-1 l 输入查询条件,单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到“汇总信息”、“项目信息”和“学员信息”。(图2.7.1-2至2.7.1-4) 1) 汇总信息: 图 2.7.1-2 2) 项目信息: 图 2.7.1-3 3) 学员信息: 图2.7.1-4 附件一: 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受理通知单 一. 项目名称 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数字证书(简称“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相关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市《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措施》 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措施》 国家密码管理局《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措施》 三.申请条件 全部在本市注册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各类法人单位,均可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四.申请材料(提供全部证件需在使用期内) 申请材料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政府机关 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础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 √ 五.受理步骤 法人单位提交申请,由“数字证书”窗口受理,审查合格发放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六.受理部门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七.收费标准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通知》(沪府办发[]41号)和《相关同意制订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价格通知》(沪价公[]38号)要求,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制订了下述收费试行价格,自1月1日起实施: 用户类型 关键服务 收费标准 上海市法人单位 申请第一张一证通用数字证书 免收证书年使用费 存放介质费用50元/个 申请第二张及以上一证通用数字证书 证书年使用费120元/年/张 存放介质费用50元/个 申请专用数字证书 证书年使用费60元/年/张 存放介质费用50元/个 使用原有数字证书升级为一证通用证书 免收证书年使用费 原介质损坏或无法更新,需收取介质费50元/个 使用原有数字证书升级为专用证书 证书年使用费60元/年/张 原介质损坏或无法更新,需收取介质费用50元/个 八. 咨询电话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九.投诉电话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十.查询和表格下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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