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中的筹划.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44628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中的筹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中的筹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中的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 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上述捐赠是指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政策上鼓励个人向公益事业及灾区、贫困地区捐赠,以推动公益事业发展。规定对教育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给予的扣除,不仅体现了国家政策,也符合了国际惯例。 捐赠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是有讲究的,如果筹划得当会减少税收负担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0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 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 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2010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 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 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3)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 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 000元。 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可以选择在一项收入内扣除捐赠。本例是全额扣除的捐赠,工资及董事费收入应税所得都超过全额扣除的捐赠额,在哪项里扣除都可以。这个就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可以计算全额在董事费和工资薪金中扣,比较哪个税负重,选择对纳税人比较有利的项目进行扣除,降低税收负担。 如果我们选择放在董事收入中扣除,那么2010年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 000+15 000-4 800)×25%-1 375=7 425(元),门面房共出租6个月。7月扣除修缮费800元,8月扣除其余的400元,9-12月无修缮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 000-800-800)×20%+(4 000-800-400)×20%+(4 000-800)×20%×4=3 600(元),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10 000]×20%=2 800(元),2010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 425×12(工薪)+3 600(财产租赁)+2 800(董事费收入)=95500(元)。 如果我们选择放在工资收入中扣除,那么2010年10月份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 000+15 000-10000-4 800)×25%-1 375=4925(元),门面房共出租6个月。7月扣除修缮费800元,8月扣除其余的400元,9-12月无修缮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 000-800-800)×20%+(4 000-800-400)×20%+(4 000-800)×20%×4=3 600(元),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30%-2000=5200(元),2010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25×11+4925(工薪)+3 600(财产租赁)+5200(董事费收入)=95400(元)。 我们看到我们选择放在董事收入中扣除,2010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5500元;我们选择放在工资收入中扣除,2010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5400元,两者相差100元,这就是税收筹划带来的税收负担降低,属于个人的收益,是具有合法性质的。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