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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学习: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
1、业务概述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
2、报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3份。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1份。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份,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报送《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6)出口发票。
(7)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应提供《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8)委托出口的货物,应提供受托方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9)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提供: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2份。
——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10)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9条第(4)项规定的生产企业,应在交通运输工具或机器设备自会计上作销售处理后,与其他出口货物劳务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收汇核销单号”栏中填写出口合同号),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
——出口合同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出口销售明细账复印件。
——《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附表》及电子数据。
——年度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至4 月30 日前报送)。
——收款凭证复印件(取得预付款的提供)。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对需要排除涉嫌骗税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除外)
5、办理方式
网络预受理及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1)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2)企业应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业务。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要求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应均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报送。
(3)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为一类的生产企业,申报时只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表,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留存企业备查;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生产企业,申报时,应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生产企业,申报时,除提供上述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外,还须按规定报送收汇凭证。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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