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之税额抵免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税额抵免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可直接冲抵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安监总局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以上三个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
2、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例如:某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0万元,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台,该设备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符合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应纳税所得额3000万元可抵免应纳所得税额20010%20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0025%-20=730万元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730 贷:应交税费
3、730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其中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
4、税额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
5、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9行次为“减:抵免所得税额”,就是填写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30行次“应纳税额”的抵减项目。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