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其计税方法既可能适用一般计税,也可能适用简易计税,但只有简易计税方法才是真正的差额计税,以总分包差作为销售额,而一般计税方法则是全额计税,以总包收款为销售额.从预缴税款的角度看,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无论纳税人适用何种计税方法,现行政策均允许以总分包差作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2%的预征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3%的预征率.需要注意的是,异地预缴税款只是为了保证现行财政格局不变的权宜之策,以总分包差作为预缴税款的计算基数,只是为了保证同一工程项目的总包方和分包方不至于重复预缴税款.它的计算方法并不是计税方法,2%和3%
2、的预征率也不是税率或征收率.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的规定,除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外,差额计税的账务处理程序有两种: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专栏核算.根据前文的分析,提供建筑服务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才是差额计税,因此建筑业企业无需使用销项税额抵减这个专栏,只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这一个明细科目即可.举例说明.例 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所属甲工程项目为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工的老项目,项目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A公司对甲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已履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备案.A公司将该项目的劳务作业发
3、包给B劳务公司.1、2016年11月18日,A公司自业主收款1030万元,并向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万元,税额30万元.借:银行存款 1030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30万元工程结算 1000万元2、2016年11月28日,A公司向B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款103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万元,税额3万元.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100万元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 3万元贷:银行存款 103万元这一步处理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差额扣减的部分以不含税口径进入成本费用,体现了价税分离;二是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差额后的应纳税额.3、2016年12
4、月15日,A公司申报时,填写附列资料(三)和附列资料(一),得出本期简易计税应纳税额为:(1030-103)1.033%=27万元.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27万元贷:银行存款 27万元以上案例,主要是为了说明建筑业企业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流程,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假设的,没有考虑税会差异的问题,也没有考虑异地预缴情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