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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哪些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哪些暂免征收
使用哪些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哪些暂免征收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一、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扶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六、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八、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能够提供相关材料的,可以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一、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二、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三、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四、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五、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下列项目可以定期免征印花税:
一、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二、自2011年至2014年,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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