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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44035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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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提出了“研发费用”的概念,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研究活动直接耗用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费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6)研发成果

2、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新会计准则对技术开发费计入管理费用这一原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了修正。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研究阶段的费用可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费用支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应该资本化。即企业可以根据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以及最终成果的体现形式,研发费用既可能资本化也可能收益化。换言之,

3、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发生的研发费用列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而技术开发费的投人,可能产生以下几种结果:(1)购买或自创形成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商标权等,如新技术、新工艺,属于可辨认的无形资产;(2)生产出可以直接销售的产品,如新产品,归属于存货;(3)聘用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或培训了一批技术人员,人才是企业的财富,可能成为企业商誉的组成部分,这属于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除第(3)种情况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支出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外,第(1)、(2)两种情况均难以直接计入。新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这一

4、规定为第(1)、(2)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新准则增设的“研发支出”科目又从技术上为实务操作提供了基础。 因此,对第(1)种情况的技术开发费支出(外购的除外)可先行在“研发支出”科目下按项目进行明细归集,严格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最终将研究阶段技术开发费支出转入“管理费用”,而将开发阶段的技术开发费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对第(2)情况的技术开发费支出也应先在“研发支出”科目按项目进行归集,最终将报废部分支出转入“管理费用”,形成产品部分的技术开发费支出转入存货。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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