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国税:税收优惠1 一、业务概述 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
2、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1)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是否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不需要的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审核纳税人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
3、税人签章;(4)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信息,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 3.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对其进行案头审核和实地调查:1.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纳税人提供的有关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书与申请的减免期限是否相符;(2)纳税人申请的减免事项(减
4、免方式,减免额度,减免幅度,减免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实地调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 根据上述审核和调查的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一份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将有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