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统一标准.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35562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123.5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统一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统一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实体肿瘤疗效评价原则1.1 版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 Version 1.1) 3. 肿瘤在基线水平可测量性 3.1 定义 在基线水平上,肿瘤病灶/淋巴结将按如下定义分为可测量和不可测量两种: 3.1.1 可测量病灶 肿瘤病灶:至少有一条可以精准测量径线(记录为最大径),其最小长度如下: l CT扫描 10 mm(CT扫描层厚不不不大于5mm) l 临床常规检查仪器 10 mm(肿瘤病灶不能用测径仪器精确测量应记录为不可测量) l 胸部X-射线 20 mm l 恶性淋巴结:病理学增大且可测量,单个淋巴结CT扫描短径须≥15 mm(CT扫描层厚推荐不超过5 mm)。基线和随访中,仅测量和随访短径。 3.1.2 不可测量病灶 所有其她病灶,涉及小病灶(最长径<10 mm或者病理淋巴结短径≥10 mm至<15 mm)和无法测量病灶。无法测量病灶涉及:脑膜疾病、腹水、胸膜或者心包积液、炎性乳腺癌、皮肤/肺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腹部包块,以及囊性病变。 3.1.3 关于病灶测量特殊考虑 骨病灶、囊性病灶和先前接受过局部治疗病灶需要特别注明: 骨病灶: l 骨扫描,PET扫描或者平片不适合于测量骨病灶,但是可用于确认骨病灶存在或者消失; l 溶骨性病灶或者混合性溶骨/成骨病灶有拟定软组织成分,且软组织成分符合上述可测量性定义时,如果这些病灶可用断层影像技术如CT或者MRI进行评价,那么这些病灶可以作为可测量病灶; l 成骨病灶属不可测量病灶。 囊性病灶: l 符合放射影像学单纯囊肿定义原则病灶,不应因其为定义上单纯性囊肿,而以为是恶性病灶,既不属于可测量病灶,也不属于不可测量病灶; l 若为囊性转移病灶,且符合上述可测量性定义,可以作为是可测量病灶。但如果在同一病人中存在非囊性病灶,应优先选取非囊性病灶作为靶病灶。 局部治疗过病灶: l 位于曾放疗过或经其她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病灶,普通作为不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浮现明确进展。研究方案应详细描述这些病灶属于可测量病灶条件。 3.2 测量办法阐明 3.2.1 病灶测量 临床评价时,所有肿瘤测量都要以公制米制记录。所关于于肿瘤病灶大小基线评估都应尽量在接近治疗开始前完毕,且必要在治疗开始前28天内(4周)完毕。 3.2.2 评价办法 对病灶基线评估和后续测量应采用同样技术和办法。除了不能用影像学检查,而仅能用临床检查来评价病灶之外,所有病灶必要使用影像学检查进行评价。 临床病灶:临床病灶只有位于浅表且测量时直径≥10 mm时才干以为是可测量病灶(如皮肤结节等)。对于有皮肤病灶患者,建议用具有标尺测量病灶大小彩色照片作为存档。当病灶同步使用影像学和临床检查评价时,由于影像学更客观且研究结束时可重复审视,应尽量选用影像学评价。 胸部X片:当肿瘤进展作为重要研究终点时,应优先使用胸部CT,由于CT比X线更敏感,特别对于新发病灶。胸部X片检测仅当被测量病灶边界清晰且肺部通气良好时合用。 CT、MRI:CT是当前用于疗效评价最佳可用可重复办法。本指引原则对可测量性定义建立在CT扫描层厚≤5 mm基本上。如果CT层厚不不大于5 mm,可测量病灶最小应为层厚2倍。MRI在某些状况下也可接受(如全身扫描)。 超声:超声不应作为一种测量办法用于测量病灶大小。超声检查因其操作依赖性,在测量结束后不具备可重复性,不能保证不同测量间技术和测量同一性。如果在实验期间使用超声发现新病灶,应使用CT或者MRI进行确认。如果考虑到CT放射线暴露,可以使用MRI代替。 内窥镜,腹腔镜检查:不建议使用这些技术用于肿瘤客观评价,但这种办法在获得活检标本时可以用于确认CR,也可在研究终点为CR后复发或手术切除实验中,用于确认复发。 肿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用来评价肿瘤客观缓和。但如果标志物水平在基线时超过正常值上限,用于评价完全缓和时必要回到正常水平。由于肿瘤标志物因病而异,在将测量原则写入方案中时需考虑到这个因素。关于CA-125缓和(复发性卵巢癌)及PSA(复发性前列腺癌)缓和特定原则已经刊登。且国际妇科癌症组织已制定了CA-125进展原则,即将被加入到卵巢癌一线治疗方案肿瘤客观评价原则中。 细胞学/组织学技术:在方案规定特定状况下,这些技术可用于鉴定PR和CR(如生殖细胞肿瘤病灶中常存在残留良性肿瘤组织)。当渗出也许是某种疗法潜在副反映(如使用紫杉烷化合物或血管生成抑制剂治疗),且可测量肿瘤符合缓和或疾病稳定原则时,在治疗过程中肿瘤有关渗出浮现或加重,可通过细胞学技术来确诊,以区别缓和(或疾病稳定)和疾病进展。 4 肿瘤缓和评估 4.1 所有肿瘤和可测量病灶评估 为评价客观缓和或将来也许进展,有必要对所有肿瘤病灶肿瘤总负荷进行基线评估,为背面测量成果作参照。在以客观缓和作为重要治疗终点临床方案中,只有在基线时具备可测量病灶患者才干入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存在至少一处可测量病灶。而对于那些以疾病进展(疾病进展时间或固定日期进展限度)为重要治疗终点实验,方案入选原则中必要明确是仅限于有可测量病灶患者,还是没有可测量病灶也可以入选。 4.2 靶病灶和非靶病灶基线记录 基线评估时有超过一种以上可测量病灶时,应记录并测量所有病灶,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器官不超过2个),作为靶病灶代表所有累及器官(也就是说只有一种或两个合计器官患者最多选取两个或四个靶病灶作为基线测量病灶)。 靶病灶必要基于尺寸进行选取(最长直径),能代表所有累及器官,且测量必要具备良好重复性。有时候当最大病灶不能重复测量时可重新选取一种可重复测量最大病灶。 淋巴结因其为正常组织且虽然没有肿瘤转移仍可为影像察觉而需要特别关注。定义为可测量结节甚至是靶病灶病理性淋巴结必要符合如下原则:CT测量短直径≥15 mm。基线只需要检测短直径。放射学家普通借助结节短直径来判断该结节与否已有肿瘤转移。结节尺寸普通用影像检测两维数据来表达(CT用轴平面,MRI则从轴面、矢状面或冠状面中选取一种平面)。取最小值即为短直径。例如,一种20 mm× 30 mm腹部结节短直径为20 mm,可视为恶性、可测量结节。在这个例子中,20 mm即是结节测量值。直径≥10 mm 但<15 mm结节不应当视为靶病灶。而<10 mm结节则不属于病理结节范畴,不必予以记录和进一步观测。 所有靶病灶直径通过计算所求之和(涉及非结节病灶最长直径和结节病灶短直径)将作为基线直径总和上报。如具有淋巴结直径,如上面提到,只将短直径计算在内。基线直径总和将作为疾病基线水平参照数值。 别的所有病灶涉及病理淋巴结可视为非靶病灶,无需进行测量,但应在基线评估时进行记录。如记录为“存在”,“缺失”或很少数状况下“明确进展”。广泛存在靶病灶可与靶器官记录在一起(如大量扩增骨盆淋巴结或大规模肝转移)。 4.3 缓和原则 4.3.1 靶病灶评估 完全缓和(CR):所有靶病灶消失,所有病理淋巴结(涉及靶结节和非靶结节)短直径必要减少至<10 mm。 某些缓和(PR):靶病灶直径之和比基线水平减少至少30%。 疾病进展(PD):以整个实验研究过程中所有测量靶病灶直径之和最小值为参照,直径和相对增长至少20%(如果基线测量值最小就以基线值为参照);除此之外,必要满足直径和绝对值增长至少5 mm(浮现一种或各种新病灶也视为疾病进展)。 疾病稳定(SD):靶病灶减小限度没达到PR,增长限度也没达到PD水平,介于两者之间,研究时可以直径之和最小值作为参照。 4.3.2 靶病灶评估注意事项 淋巴结:虽然鉴定为靶病灶淋巴结减小至10 mm以内,每次测量时仍需记录与基线相应实际短直径值(与基线测量时解剖平面一致)。这意味着如果淋巴结属于靶病灶,虽然达到完全缓和原则,也不能说病灶已所有消失,由于正常淋巴结短直径就定义为<10 mm。在CRF表或其她记录方式中需在特定位置专门记录靶淋巴节病灶:对于CR,所有淋巴节短直径必要<10 mm;对于PR、SD和PD,靶淋巴节短直径实际测量值将被包括在靶病灶直径和之中。 小到无法测量靶病灶:临床研究中,基线记录过所有病灶(结节或非结节)在背面评估中都应再次记录实际测量值,虽然病灶非常小(如2 mm)。但有时候也许太小导致CT扫描出图像十分模糊,放射科医生也很难定义出确切数值,就也许报告为“太小而测量不到”。浮现这种状况时,在CRF表上记录上一种数值是十分重要。如果放射科医生以为病灶也许消失了,那也应当记录为0 mm。如果病灶的确存在但比较模糊,无法给出精准测量值时,可默以为5 mm。(注:淋巴结浮现这种状况也许性不大,因其正常状况下普通都具备可测量尺寸,或者像在腹膜后腔中同样经常为脂肪组织所包绕;但是如果也浮现这种无法给出测量值状况,也默以为5 mm)。5 mm默认值源于CT扫描切割厚度(这个值不因CT不同切割厚度值而变化)。由于同一测量值重复浮现几率不大,提供这个默认值将减少错误评估风险。但需要重申是,如果放射医生能给出病灶大小确切数值,虽然病灶直径不大于5 mm,也必要记录实际值。 分离或结合病灶:当非结节性病灶分裂成碎片状时,将各分离某些最长径加起来计算病灶直径之和。同样,对于结合型病灶,通过各结合某些间平面可将其区别开来,然后计算各自最大直径。但如果结合得密不可分,最长径应取融合病灶整体最长径。 4.3.3 非靶病灶评估 这某些对非靶病灶肿瘤缓和原则进行了定义。虽然某些非靶病灶实际可测量,但无需测量,只需在方案规定期间点进行定性评估即可。 完全缓和(CR):所有非靶病灶消失,且肿瘤标记物恢复至正常水平。所有淋巴结为非病理尺寸(短径<10 mm)。 非完全缓和/非疾病进展:存在一种或各种非靶病灶和/或持续存在肿瘤标记物水平超过正常水平。 疾病进展:已存在非靶病灶浮现明确进展。注:浮现一种或各种新病灶也被视为疾病进展。 4.3.4 关于非靶病灶进展评估特别注意事项 关于非靶病灶进展定义补充解释如下:当患者存在可测量非靶病灶时,虽然靶病灶评估为稳定或某些缓和,要在非靶病灶基本上作出明确进展定义,必要满足非靶病灶整体恶化限度已达到必要终结治疗限度。而一种或各种非靶病灶尺寸普通性增大往往局限性以达到进展原则,因而,在靶病灶为稳定或某些缓和时,仅依托非靶病灶变化就能定义整体肿瘤进展状况几乎是十分稀少。 当患者非靶病灶均不可测量时:在某些Ⅲ期实验中,当入选原则中没有规定必要存在可测量病灶时,就会浮现这种状况。整体评估还是参照上文原则,但由于这种状况下没有病灶可测量数据。非靶病灶恶化不容易评估(依照定义:必要所有非靶病灶都的确无法测量),因而当非靶病灶变化导致整体疾病负荷增长限度相称于靶病灶浮现疾病进展时,根据非靶病灶作出明确进展定义,需要建立一种有效检测办法来进行评估。如描述为肿瘤负荷增长相称于体积额外增长73%(相称于可测量病灶直径增长20%)。又例如腹膜渗出从“微量”到“大量”;淋巴管病变从“局部”到“广泛播散”;或在方案中描述为“足够至变化治疗办法”。例子涉及胸膜渗出液从痕量到大量,淋巴受累从原发部位向远处扩散,或者在方案中也许被描述为“有必要进行治疗方面变化”。如果发既有明确进展,该患者应当在那个时点总体上视为疾病进展。最佳具备客观原则可合用于不可测量病灶评估,注意,增长原则必要是可靠。 4.3.5 新病灶 新恶性病灶浮现预示着疾病进展;因而针对新病变某些评价是非常重要。当前没有针对影像学检测病灶详细原则,然而一种新病灶发现应当是明确。例如说,进展不能归因于影像学技术不同,成像形态变化,或者肿瘤以外其他病变(如:某些所谓新骨病灶仅仅是原病灶治愈,或原病灶复发)。当病人基线病灶浮现某些或完全反映时,这一点非常重要,例如:一例肝脏病灶坏死也许在CT报告上定为新囊性病变,而其实不是。 在随访中已检测到而在基线检查中未发现病灶将视为新病灶,并提示疾病进展。例如一种在基线检查中发既有内脏病灶患者,当她做CT或MRI头颅检查时发既有转移灶,该患者颅内转移病灶将被视为疾病进展根据,虽然她在基线检查时并未做头颅检查。 如果一种新病灶是不明确,例如因其形态小所致,则需要进一步治疗和随访评价以确认其与否是一种新病灶。如果重复检查证明其是一种新病灶,那么疾病进展时间应从其最初发现时间算起。 病灶进行FDG-PET评估普通需要额外检测进行补充确认,FDG-PET检查和补充CT检查成果相结合评价进展状况是合理(特别是新可疑疾病)。新病灶可通过FDG-PET检查予明确,根据如下程序执行: 基线FDG-PET检查成果是阴性,接下来随访FDG-PET检查是阳性,表白疾病进展。 没有进行基线FDG-PET检查,后续FDG-PET检查成果是阳性: 如果随访FDG-PET阳性检查成果发现新病变灶与经CT检查成果相符,证明是疾病进展。 如果随访FDG-PET阳性检查成果发现新病变灶未能得到CT检查成果确认,需再行CT检查予以确认(如果得到确认,疾病进展时间从前期FDG-PET检查发现异常算起)。 如果随访FDG-PET阳性检查成果与经CT检查已存在病灶相符,而该病灶在影像学检测上无进展,则疾病无进展。 4.4 最佳整体疗效评价 最佳整体疗效评价是从实验开始至实验结束最佳疗效记录,同步要把任何必要条件考虑在内以便确认。有时疗效反映出当前治疗结束后,因而方案应当明确治疗结束后疗效评价与否考虑在最佳整体疗效评价之内。方案必要明确任何进展前新治疗如何影响最佳疗效反映。患者最佳疗效反映重要依赖目的病灶和非目的病灶成果以及新病灶体现状况。此外,还依赖于实验性质、方案规定及成果衡量原则。详细来说,在非随机实验中,疗效反映状况是首要目的,PR或CR疗效确认是必要,以确认哪个是最佳整体疗效反映。 4.4.1 时间点反映 假设在每个方案详细时间点上都会有疗效反映发生。表1将提供一种基线水平上疾病可测量患者人群其在每个时间点上总体疗效反映总结。 如果患者无可测量病灶(无目的病灶),评估可参见表2。 4.4.2 评估缺失和不可评价阐明 如果在某个特定期间点上无法进行病灶成像或测量,则该患者在该时间点上无法评价。如果在一种评价中只能对某些病灶进行评价,普通这种状况视为在那个时间点无法评价,除非有证据证明缺失病灶不会影响指定期间点疗效反映评价。这种状况很也许发生在疾病进展状况。例如:一种患者在基线水平有3个总和为50 mm病灶,但是随后只有2个病灶可评价,总和为80 mm,该患者将被评价为疾病进展,不论缺失病灶影响有多大。 4.4.3 最佳总缓和:所有时间点 一旦患者所有资料都具备,其最佳总缓和可以拟定。 当研究不需要对完全或某些疗效反映进行确认时最佳总缓和评估:实验中最佳疗效反映是所有时间点上最佳反映(例如:一种患者在第一周期疗效评价为SD,第二周期评价为PR,最后一周期评价为PD,但其最佳总缓和评价为PR。当最佳总缓和评价为SD时,其必要满足方案所规定从基线水平算起最短时间。如果没有达到最短时间原则,虽然最佳总缓和评价为SD也是不承认,该患者最佳总缓和将视随后评价而定。例如:一种患者第一周期评价为SD,第二周期为PD,但其未达到SD最短时间规定,其最佳总缓和评价为PD。同样患者在第一周期评价为SD后失访将被视为不可评价。 当研究需要对完全或某些疗效反映进行确认时最佳总缓和评估:只有当每一种受试者符合实验规定某些或者完全缓和原则并且在方案中特别提及在随后时间点(普通是四周后)再次做疗效确认后才干宣称是完全或者某些缓和。在这种状况下,最佳总缓和见表3阐明。 4.4.4 疗效评估特别提示 当结节性病灶被涉及在总靶病灶评估中,同步该结节大小缩小到“正常”大小时(<10 mm),它们依然会有一种病灶大小扫描报告。为了避免过高评估基于结节大小增长所反映状况,即便是结节正常,测量成果也将被记录。正如前面已经提及,这就意味着疗效为完全缓和受试者,CRF表上也不会记录为0。 若实验过程中需要进行疗效确认,重复“不可测量”时间点将使最佳疗效评估变得复杂。实验分析筹划必要阐明,在拟定疗效时,这些缺失数据/评估可以被解释清晰。例如,在大某些实验中,可以将某受试者PR-NE-PR反映作为得到了疗效确认。 当受试者浮现健康状况整体恶化规定停止给药治疗,但是没有客观证据证明时,应当被报道为症状性进展。即便在治疗终结后也应当尽量去评估客观进展状况。症状性恶化不是客观反映评估描述:它是停止治疗因素。那样受试者客观反映状况将通过表1到3所示目的和非目的病灶状况进行评估。 定义为初期进展,初期死亡和不可评估状况是研究特例,且应当在每个方案中进行明确描述(取决于治疗间期和治疗周期)。 在某些状况下,从正常组织中辨别局部病灶比较困难。当完全缓和评估基于这样定义时,咱们推荐在进行局部病灶完全缓和疗效评估迈进行活检。当某些受试者局部病灶影像学检测成果异常被以为是代表了病灶纤维化或者疤痕形成时,FDG-PET被当作与活检相似评估原则,用来对完全缓和进行疗效确认。在此种状况下,应当在方案中对FDG-PET应用进行前瞻性描述,同步以针对此状况专科医学文献报告作为支持。但是必要意识到是由于FDG-PET和活检自身限制性(涉及两者辨别率和敏感性高低),将会导致完全缓和评估时假阳性成果。 表1 时间点反映:有靶病灶受试者(涉及或者不涉及非靶病灶) 目的病灶 非目的病灶 新病灶 总缓和 CR CR 非 CR CR 非CR/非PD 非 PR CR 不能评估 非 PR PR 非进展或者不能完全评估 非 PR SD 非进展或者不能完全评估 非 SD 不能完全评估 非进展 非 NE PD 任何状况 是或否 PD 任何状况 PD 是或否 PD 任何状况 任何状况 是 PD CR=完全缓和 PR=某些缓和 SD=疾病稳定 PD=疾病进展 NE=不能评估 表2 时间点反映-仅有非目的病灶受试者 非目的病灶 新病灶 总缓和 CR 非 CR 非CR或者非PD 非 非CR或非PD 不能完全评估 非 不能评估 不能明确PD 是或否 PD 任何状况 是 PD 注解:对于非目的病灶,“非CR/非PD”是指优于SD疗效。由于SD越来越多作为评价疗效终点指标,因而制定非CR/非PD疗效,以针对未规定无病灶可测量状况。 对于不明确进展发现(如非常小不拟定新病灶;原有病灶囊性变或坏死病变)治疗可以持续到下一次评估。如果在下一次评估中,证明了疾病进展,进展日期应当是先前浮现疑似进展日期。 表3 CR和PR疗效需要确认最佳总缓和 第一种时间点总缓和 随后时间点总缓和 最佳总缓和 CR CR CR CR PR SD,PD或PRa CR SD 如果SD持续足够时间则为SD,否则应为PD CR PD 如果SD持续足够时间则为SD,否则应为PD CR NE 如果SD持续足够时间则为SD,否则应为NE PR CR PR PR PR PR PR SD SD PR PD 如果SD持续足够时间则为SD,否则应为PD PR NE 如果SD持续足够时间则为SD,否则应为NE NE NE NE 注解:CR即是完全缓和,PR是某些缓和,SD是疾病稳定,PD是疾病进展,NE即不可评价。上标“a”:如果在第一种时间点CR真正浮现,在随后时间点浮现任何疾病,那么即便相对于基线该受试者疗效达到PR原则,其疗效评价在之后时间点依然为PD(由于在CR之后疾病将再次浮现)。最佳缓和取决于与否在最短治疗间隔内浮现SD。然而有时第一次评价为CR,但随后时间点扫描提示小病灶似乎依然浮现,因而事实上受试者疗效在第一种时间点应当是PR而不是CR。在这种状况下,初次CR判断应当被修改为PR,同步最佳反映是PR。 4.5. 肿瘤重新评价频率   治疗期间肿瘤重新评价频率决定于治疗方案,并应与治疗类型和日程安排相符。但是在治疗受益效果不清晰Ⅱ期实验中,每6~8周(时间设计在一种周期结束点)进行随访是合理,在特殊方案或状况下可调节时间间隔长度。方案应当详细指明哪些组织部位需要进行基线水平评估(普通是那些最也许与所研究肿瘤类型转移病变密切有关组织部位)和评价重复频率。正常状况下,靶病灶和非靶病灶在每次评估时都应进行评价,在某些可选取情形下,某些非目的病灶评价频率可以小某些,例如,目的疾病疗效评价确以为CR或怀疑有骨性病变进展时才需重复骨扫描。 治疗结束后,重新评价肿瘤取决于与否把缓和率或者是到浮现某一事件(进展/死亡)时间作为临床实验终点。如为浮现某一事件时间(如:TTP/DFS Disease free survival 无疾病生存期 /PFS)则需要进行方案中规定常规重复评价。特别是在随机比较实验中,预定评价应当列在时间表内(如:治疗中6~8周,或治疗后3~4个月),不应受到其她因素影响,如治疗延迟、给药间隔和任何其她在疾病评价时间选取上也许导致治疗臂不均衡事件等。 4.6. 疗效评估/缓和期确认 4.6.1. 确认 对于以疗效为重要研究终点非随机临床研究,必要对PR和CR疗效进行确认,以保证疗效不是评价失误成果。这也容许在有历史数据状况下,对成果进行合理解释,但这些实验历史数据中疗效也应进行过确认。但在所有其她状况下,如随机实验(Ⅱ 或Ⅲ期)或者以疾病稳定或者疾病进展为重要研究终点研究中,不再需要疗效确认,由于这对于实验成果解释没有价值。然而取消疗效确认规定,就会使防止偏移作用中心审查显得更加重要,特别是在非盲态实验研究中。   SD状况下,在实验开始后最短时间间隔内(普通不少于6~8周),至少有一次测量符合方案中规定SD原则。 4.6.2 总缓和期 总缓和期是从测量初次符合CR或PR(无论哪个先测量到)原则时间到初次真实记录疾病复发或进展时间(把实验中记录最小测量值作为疾病进展参照)。总完全缓和时间是从测量初次符合CR原则时间到初次真实记录疾病复发或进展时间。 4.6.3. 疾病稳定期   是从治疗开始到疾病进展时间(在随机化实验中,从随机分组时间开始),以实验中最小总和作为参照(如果基线总和最小,则作为PD计算参照)。疾病稳定期临床有关性因不同研究和不同疾病而不同。如果在某一特定实验中,以维持最短时间稳定期病人比例作为研究终点,方案应特别阐明SD定义中两个测量间最短时间间隔。   注意:缓和期、稳定期以及PFS受基线评价后随访频率影响。定义原则随访频率不属于本指引原则范畴。随访频率应考虑许多因素,如疾病类型和分期、治疗周期及原则规范等。但若需进行实验间比较,应考虑这些测量终点精确度限制。 4.7. PFS/TTP 4.7.1. Ⅱ期临床实验 本指引原则重要关注Ⅱ期临床实验中客观缓和作为研究终点应用。在某些状况下,缓和率也许不是评价新药/新方案潜在抗癌活性最优选取。在这些状况下,分界时间点上PFS/PPF Proportion progress-free:无进展比例 ECOG评分原则 体力状况ECOG评分原则 Zubrod-ECOG-WHO (ZPS,5分法)    级别 体 力 状 态    0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别。    1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涉及普通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体力活动。    2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3 生活仅能某些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4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5 死亡    治疗前应当对患者普通健康状态作出评价,普通健康状态一种重要指标是评价其活动状态(performance status,PS)。活动状态是从患者体力来理解其普通健康状况和对治疗耐受能力指标。国际惯用有Karnofsky活动状态评分表。如果 Kamofsky氏活动状态评分若在40%如下,治疗反映常不佳,且往往难以耐受化疗反映。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则制定了一种较简化活动状态评分表(表1.3)。将患者活动状态分为0~5共6级。普通以为活动状况3、4级病人不适当进行化疗。 可以为是提供新药生物活性原始信号适当代替指标。但是很明显,在一种非对照实验中,这些评价会受到质疑,由于貌似有价值观测也许与病人筛选等生物学因素关于,而非药物干预作用。因而,以这些作为研究终点Ⅱ期临床实验最佳设计随机对照。但某些肿瘤临床体现始终如一(普通始终状况差),非随机实验也是合理。但是在这些状况下,因缺少阳性对照,评估预期PFS或PPF时,需小心记录疗效证据。 七夕,只因有你,   总有某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掉,   总有某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爱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日子想起你,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由于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经历也会忘掉,   由于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当前我生命里。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贵重缘分,   挂念,是最诚挚心动,   怀念,是最美丽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祝愿送给你,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模样仍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贵重情缘,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会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   悄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拽一丝挂念,悬挂在无垠宇宙   静静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愿,是一种真实心意,   是一种甘甜高兴,   是一种浪漫味道,   是一种温馨记忆,   是一种美丽幸福,   更是咱们情谊永远不变纽带,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虽然心碎也觉得甜蜜,   爱是种感受,虽然痛苦也觉得幸福,   爱是种缘分,虽然分离也觉得高兴,   七夕到了,最真诚祝愿送给你,   七夕高兴,我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忧伤,愿爱花瓣轻舞飞扬,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