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学院学生会
工
作
手
册
编制: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九月
校训
爱满天下 知行合一
合师精神
自强不息 追求卓越
校风
诚朴包容 精细雅致
学风
勤习慎思 品学兼优
卷首语
亲爱学生会干事们,当你拿到这份学生会工作手册时候,意味着你已经正式加入了文学院学生会这个大家庭。欢迎你们加入这个充满着激昂活力大家庭。在这里,你们会收获难得经历,温馨关爱,真诚友谊,团结组织。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群众性组织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必需确立相关规章制度。文学院作为一个文学和学习气氛浓厚学院,更应该如此。本工作手册共五部门,分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各项制度叙述,学生会各部门职责明细,各项工作基础步骤和学生会基础礼仪要求和形象展示。文学院学生会手册就是将学生会长久工作以来约定俗成规章制度以书面形式展现给大家,并以此接收大家监督和自我监督。编辑工作手册,为学生会提供了严格工作规范,全方面提升了学生会工作效率,同时也向学生会干部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让大家从各个方面成为同学们表率。它既包含了对我们学生会工作精益求精期望,也表现了我们学生会一贯坚持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工作作风。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作为自发群众性学生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就含有严格明确活动范围、工作步骤和赏罚制度。文学院学生会即使是个制度严明、令行严禁组织,但它同时又是个温暖大家庭。只要你肯付出,肯努力,肯奋斗,这里就有你一片天空。这是你展示自我舞台,也将是你跨入社会跳板。美好青春年华,有你我笑脸为证,有你我小说为证。让我们共同珍爱这个温暖大家庭,共同珍藏这份无法复刻独家记忆,让我们共同为了文学院学生会愈加辉煌灿烂明天而努力。
山不让其壤故成其高,海不择细流故就其深。工作手册虽经学生会办公室等部门集思广益,通力合作,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工作手册中难免存在不足,期望大家在以后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多做总结,提出有益意见和提议,方便我们能不停修改和完善,让它愈加好地服务于学生会,让学生会一直如一地走在充满前景发展道路上。
文学院学生会宣
目录
文学院学生会章程..............................................4
文学院学生会招新制度及选拔标准(附表)........................6
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考评制度......................................9
文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12
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14
文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附表)..................................16
文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18
文学院学生会聘解制度..........................................19
文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20
文学院学生会物品借用制度(附表)..............................24
文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明细....................................27
文学院学生会申报活动步骤(附表)..............................34
文学院学生会公章使用步骤......................................38
文学院学生会大型活动举行步骤..................................40
文学院学生会基础礼仪要求和形象展示............................42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院学生会是文学院全体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治组织。接收院党委领导并在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学生会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基础任务:
(一) 坚持四项基础标准,遵照和落实党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主动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和实践结合、服务社会自觉性,引导学生走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才之路;
(二) 提倡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发明良好校园环境,主动发展学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
(三) 做联络学生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学院发明良好教育秩序和优雅学习、生活环境,主动反应学生提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四) 亲密和各弟兄院校学生组织联络,促进友谊,相互促进。
第三条 本会一切活动以《中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通常含有合肥师范学院正式学籍本科生并为文学院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 经过符合本章程程序,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提议、咨询和监督权利;
(二) 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会员有参与文学院学生会主办、承接或和其它学生组织联合举行各项活动,并利用学生会提供一切条件权利;
(四) 会员有向文学院学生会反应,或经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善方法权利;
(五) 除学生代表大会外,本会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会员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需推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四项基础标准,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 遵守本会章程,实施本会决议;
(三) 主动参与文学院学生会主办或和其它学生组织联合举行各项活动;
(四) 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主动参与体育锻炼。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组织标准是民主集中制,其基础标准是:
(一) 文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和会员必需果断服从和维护党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文学院学生会应定时召开学生会会议;各班委会应定时将工作上报院学生会;
(三) 学生会组织应定时向学生代表或全体会员汇报工作;
(四) 文学院学生会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标准。
第八条 主席团
(一) 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正、副主席组成;
(二) 主席团会议定时举行,讨论、部署工作,交流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九条 本会经费起源是:
(一)由学院拨款;
(二)争取社会资助;
(三)其它合理收入。
第十条 本会经费用于全院学生举行学术、宣传、卫生、福利等多种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和会员无关活动。
第十一条 文学院学生会各部门会费使用情况,在举行学生代表大会时,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向全体代表作会费使用情况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招新制度及选拔标准
(附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新工作是为了适应学生会发展需求,向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确保组织有高素质后继力量,能愈加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为了愈加规范招新工作,为招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以利于招新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第三条 文学院学生会招新工作由主席团统一统筹,各部门具体实施,以统一招新为主、推荐考评招新为辅形式,部门间人力资源共享。
第四条 招新部门:办公室 学习部 文艺部 外联部 宣传部 体育部 生活部 礼仪部
第五条 招新工作是学生会年度工作最初步骤,也是最关键一部分,直接关系到组织荣誉和兴衰,必需高度重视。
第六条 招新工作秉持公正、公平、公开标准,面向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全体同学,择优录用,坚持不拘一格、唯才是用。
第七条 各部门切合本身实际确定招新人数,上报主席团同意后由办公室布署具体工作安排,各部门帮助,严禁部门自主招新。
第八条 依据院学生会工作理念及部门职能招收优异人才。在招新过程中,重视人素质、品格、潜能和经验。招收新干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标准。
第二章 细则
第九条 条件要求
(一)凡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均可报名参与。
(二)做事认真扎实,有为同学服务能力和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始有终;要有强烈团体意识,能经过合作和沟通来处理问题。
(三)要有服从纪律意识,听从上级指挥,不逃避义务,勇于负担责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意识,不停完善自己工作意识。
第十条 步骤
(一)将由学生会关键干部参与招新,对全部步骤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对每一位同学负责标准,尽心尽力;
(二)在文学院要求招新报名日期内,新生自主报名,立即上交报名表:
(三)学生会组织第一轮面试,面试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主持,且须有各部门责任人在场帮助考察,采取公开招收、统一面试、择优录用方法初步选拔优异人员:
(四)第一轮面试经过同学还要进行第二轮笔试,笔试内容为对学生会制度等进行考察:
(五)假如报名人数较多,可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三轮面试(内容同上)。
第十一条 具体细则
(一)发放报名表格和发放宣传单张;
(二)回收报名表并通知报名人员面试;
(三)第一轮面试步骤: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步骤和问答步骤
1.自我介绍步骤:通常要包含姓名,性格特征,相关经验。自我介绍能够不含有太多辞藻,不过最少要表现端正态度;
2.问答步骤:由2-3名评委提问3-5个问题。
(四) 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个好感,能够很快地和应职者交流意见;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答案及知识点;
3.尽可能避免考查有争议问题;
4.要尊重对方人格。
(五)对于未能经过面试考评应试人员,应礼貌回复。
(六)应试人员如经过第一轮面试考评,将由学生会通知。
(七)依据试用干事第二轮笔试表现,选拔优异人员进行第三轮面试。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附件一:文学院学生会干事应聘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族
政治面貌
专业/班级
联络电话
身高
是否服从调剂
申请部门
曾获奖
惩情况
个人经历
爱好和专长
加入该部门原因
*附注:所设部门包含:秘书处、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礼仪部
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考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院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一支骨干力量,充足发挥学生干部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关键路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主动性,搞好各项工作,依据学生会章程,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文学院学生会干部应含有坚定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关系。
第三条 文学院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发明良好学习环境,要不停提升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校风、学风。
第二章 考评细则
第四条 考评对象为学生会全部组员
第五条 考评组组成人员
(一)部长间互评:主席团、各部部长、各部副部长
(二)部门内部互评:本部门全部组员
第六条 考评时间为每学期考评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院级评选优干除外。
第七条 考评等级总分满分100分,其中90分以上为优异,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第八条 学生干部考评内容
(一)学生会活动参与度
(二)会议出勤
(三)值班情况
(四)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态度
(五)制度遵守情况
第九条 考评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评结果。
第十条 搜集路径
(一)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需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评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组员到各部门检验和抽查。
(三)查看各部门上报材料。
(四)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五)检验活动统计本。
(六)经过开学生讨论会,取得反馈信息。
第三章 考评细则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考评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分
(一)学生会活动参与度(30分)
1.主动主动参与学生会活动,并能够提出发明性意见和提议,认真完成上级安排工作,按时交纳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24—30分)
2.活动参与较为主动,能够做好本职员作,但有时有合理改善意见(15—23分)
3.未能主动参与学生会活动,缺乏集体精神,对学生活动漠不关心(0—14分)
(二)会议出勤(20分)
1.定时召开或参与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按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会议统计和会后感想(12—20分)
2.偶然未能按时参与例会,但能够认真听取会议内容(8—11分)
3.对会议漠不关心,常常性无故缺席,打搅会场秩序(0—7分)
(三)值班情况(10分)
1.学生干部按时签到,并自觉打扫办公室卫生,帮助老师处理自己力所能及事物。(8—10分)
2.偶然出现迟到现象,未能主动帮助老师。(4—7分)
3.常常迟到请假,办事态度不端正。(0—3分)
(四)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态度(20分)
1.工作主动主动。热爱本职员作;份内外事全部主动关心,能主动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16—2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7—15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进,态度生硬,欠勤劳,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6分)
(五)制度遵守情况(20分)
1.受到警告处分学生干部,该部分成绩清零,并取消评优资格。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干部,由学生会给予解聘。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干部准则,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学生会干部形象。学生干部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依据处罚情况采取乃至解聘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干部考评奖惩
(一)凡考评成绩为优异学生会组员,给予一定表彰并给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凡考评为不合格学生会组员将给予免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章 会议制度
主席团会议
第一条 参与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人员:院学生会正副主席,主席助理在内主席团组员。
第二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第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每七天召开一次,其召开时间、地点由主席团自行组织安排。
第四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签到,并做好考勤、迟到和请假统计。
第五条 因故不能参与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者,应提前按院学生会请假制度 向主席请假。
第六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院学生会正、副主席进行监督。
部长联席会议
第一条 参与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人员: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及副部长。
第二条 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第三条 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统计由办公室负责,由院主席团审阅交和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 院学生会部长联席和会人员须佩戴部门工作证,进行工作笔记,办公室组织签到,并做好考勤、迟到和请假统计。
第五条 因故不能参与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者,应提前进行请假。
第六条 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由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及办公室进行监督。
部门会议
第一条 参与院学生会部门会议人员:院学生会部门全体组员。
第二条 院学生会部门会议由该部门部长主持。
第三条 院学生会部长联席会议召开时间结合部门实际,每两周最少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各部自行组织安排。
第四条 院学生会部门会议人员须佩戴部门工作证,相关人员负责会议统计,部长责任人员出勤、迟到和请假工作。
第五条 因故不能参与学生会部门会议者,应提前按院学生会请假制度向该部门部长请假。
学生听证会
第一条 参与学生听证会会议人员:院系责任人、院系教导员及学生代表。
第二条 按摄影关程序公平公正选出学生代表。
第三条 凡要制订和实施包含学生切身利益相关要求时,必需召开学生听证会。
第四条 对已在实施校纪、校规,学生若有质疑,可依要求程序,提请学生听证委员会召开听证会。
第五条 经过委员会和学校院系审议听证决定和结论,必需立即在校园内向该院系师生公告。
第二章 会议纪律
第一条 凡一学期累计请假三次(含三次)者,取消本学期学生会评优资格;
第二条 凡一学期累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学生会将给予除名处分,取消当年全部团学方面评奖评优和推优资格,并进行系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三条 旷会次数不足以除名者,考察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主席团及部门责任人意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第一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教导员办公室。
第二条 值班调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个她人员特殊原因须临时调换值班日期,需提前1-2天向分团委老师请示,取得同意后方可调换,并在值班统计本上注明。
第二章 值班要求
第三条 值班学生干部必需按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值班责任人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验。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打扫房间卫生,勤倒垃圾,保持学生会办公室清洁;收发和整理报纸、文件及信件,负责接纳来访,并作好统计,传达上级指示,帮助各部门当日工作;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处理并汇报分团委老师或学生会关键学生干部。在值班结束前,检验公物有没有损坏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最终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统计并签字。
第五条 值班有专门《值班统计表》,值班人员应记明值班日期、星期、人员;值班内容应记明当日活动、关键信件,并写明活动部门、时间及大致内容;关键信件记明来电单位、大致事由及处理结果;其它关键事件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予具体统计。如有统计不明造成工作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六条 每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前需主动联络上一名值班人员,取得办公室钥匙。办公室钥匙必需由值班两名同学亲自交接,严禁代为转交。如有因交接不及、钥匙遗失等造成工作延误或财务损失,将直接追究两名值班人员责任。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必需 保持我院学生工作系统良好形象。
第八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它部门或人员办公文件及材料,假如因为工作关系有此需要时,应先取得对方责任人同意方可翻阅。
第九条 若相关人员到办公室借取物品,应通知办公室物品管理人员,让其填写《学生会物品借用记录表》借用栏。
第十条 如若有办公室物品归还时,应通知办公物品管理人员,让其填写《学生会物品借用记录表》中归还栏。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能够利用办公室区域进行工作及其它信息交流,以加强学生会干部间沟通联络。
第十二条 主席团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验,对违反要求者提出批评并统计在案,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第三章 办公室使用制度
第十三条 卫生管理条例:
(一)值班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和异味。
(二)办公室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垃圾不得随意乱扔,宣传部在每次做完展板以后,应立即打扫卫生,地面不能粘有颜料等。
(三)办公室由值班人员天天在值班时间内进行扫除。
第十四条 其它纪律要求:
(一)因故不能值班者需提前向办公室老师请假并附上假单,不然视为旷班。
(二)凡一学期累计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本学期学生会评优资格。
(三)凡一学期累计旷班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学生会将给予除名处分,取消当年全部团学方面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院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
(四)凡旷班次数不足以除名者,考察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主席团及部门责任人意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进入办公室需保持衣冠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
(六)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打闹。
(七)注意节省用电,人走不忘关灯、关窗、关风扇、关饮水机、锁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
第一章 请假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标准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需推行请假手续请假。
第二条 因为上课、课外实习须出示课表、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干部考评不作扣分处理,查对如发觉虚报者作缺席处理。
第三条 事假标准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出三次,不然取消评优资格。
第四条 请假必需亲自短信回复、电话回复或递交请假单,不得由她人代请,须最少提前一小时请假并由办公室统计,方才有效。
第五条 不能随便代请假,假如紧急情况不能立即请假,必需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全部请假统计需要立案,不然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第六条 未推行请假手续或无特殊情况后补假,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实施。
第二章 处罚措施
第八条 请假超出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四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九条 全部相关院学生会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同意不参与,当无故缺席处理。
第十条 学生会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加扣分处分。两次取消评优资格。三次留用察看。
第十一条 迟到十五分钟以上或无故早退者按缺勤处理。
第十二条 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将视为缺勤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附件二:文学院学生会请假单
文学院学生会请假单
年 月 日
申请人:
事由:
时间(活动):
申请人
部门
请假
事由
请假
日期
(活动)
部门责任人审批
分管主席审批
备注
1、申请人填写《请假单》交部门责任人审批,若大型会议或活动再交由分管主席审批,经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
2、为了保障正常工作,非紧急事宜需提前一天请假,并通知同事,做好工作交接。
3、因紧急事宜(生病等)来不及推行请假手续者须于第二日补办请假手续,情况特殊者可合适延迟。
文学院学生会制
文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章 处罚对象
第一条 学生会组员有义务按时参与召开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主动发表意见和提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统计,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第二条 无故迟到、缺席给予对应处分:无故缺席三次例会者通报批评,取消该年度团学方面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条 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下次例会警示批评。
第四条 学生会组员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按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时到岗,做好值班统计,不得迟到早退并搞好办公室卫生,懈怠者将影响其期末评奖评优考评。
第五条 承接活动时学生会组员需签到,未签到并没有立即说明原因者点名批评。
第六条 学生会组员必需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因抓工作而耽搁学习。成绩及其落后者将影响其在学生会未来发展。
第七条 学生会全部财物均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
第八条 对私自挪用、借用者,一经发觉给院通报批评处分。
第九条 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妥,造成丢失者,应按原样赔偿。
第二章 表彰对象
第十条 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第十一条 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中表现出色者。
第十二条 对于活动责任人部署任务完成出色者。
第十三条 主动参与部署,整理会场且成事先未安排该项任务者。
第十四条 提出活动方案或设想者,方案新奇可行或总结干练者。
第十五条 举行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者。
第十六条 开展工作和她人团结合作者。和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聘解制度
第一章 聘用
第一条 部长(副):学生会对经十二个月学生工作留任各部门责任人给聘书并由办公室登记归档。
第二条 干事:学生会将对试用期合格干事进行任用登记,并归于办公室存档
第二章 解聘
第三条 严重违反校、院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学生会形象;
第四条 严重违反学生会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达成劝退处理;
第五条 本人主动申请
第六条 其它经主席团约定有必需解聘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文学院学生会。
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文学院学生会账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文学院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秩序,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财务监督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开销和活动经费支出进行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文学院学生会各项活动及日常运转财务支付情况,遵照自主理财、促进收支平衡标准,使经费使用更具条理性、透明性及合理性和效率性,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实施资金统一监管调拨基础财务制度。学生会全部资金由院分团委统一管理,学生会办公室帮助操作,财务工作受学生会主席团和监察委员会监督。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赞助资金保管和日常经费收支、结算账目工作具体操作;外联部负责联络赞助资金工作,各部门责任人及活动组织者必需严格遵照本制度进行财务支取及报销工作,并以此作为干部考评关键依据之一。
第四条 学生会全部收支款项统一纳入专设账户管理,坚持公开化和透明化标准。
第五条 学生会经费起源于三个渠道:一是来自学院拨款,二是由学生会外联部所拉取社会赞助,三是由学生会外联部自行创收所得。
第二章 监督体系
第六条 为规范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落实好财务监督,用好、管好各项经费,保障校学生会健康发展,设置校财务监督小组,组成组员以下:
组长:分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
组员:常委、部长代表、干事代表
第三章 经费报销制度
第七条 活动经费报销步骤:
预算——审批;
预支——花费——搜集报销凭证——办公室审核——报销。
第八条 活动筹备期间,对应部门须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前申请。预支经费需填写《活动经费预支申请表》并附具体活动计划书上交秘书长,预算少于200元,须经分管主席署名同意;超出200元,须由分团委老师审核同意。以后可填写《活动经费预支认领表》分两次领取经费,最多只预领活动所须经费数额50%。
第九条 预支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作为使用依据。发票中需注明物品单价和数量,同时加盖有效印章并保持洁净整齐。不然,发票视为无效。发票后面应用铅笔注明具体用途(活动名称)、金额、经手人姓名、所在部门及日期。后经证实人(即经手人上一级)署名方可报销。
第十条 活动结束后,对应部门须将发票原件上交办公室,填写《活动经费结算表》,再由办公室上交主管老师审核,留档。
第十一条 活动经费若有剩下,活动后对应部门应将余款上交办公室;所购物品如有剩下,应交办公室清点入库并知会分团委老师。
第十二条 活动经费标准上严格根据预算表实施,不许可超支。若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汇报办公室主任,说明超支原因及超支数额,由办公室主任依据超支数额上报,得到同意方可超支。超支300元以上,需由分团委老师审批; 30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审批,审批经过后,对应部门应将超支原因、超支数额纸面说明及相关发票统一上交财务室,由财务监督小组进行审核,核实后,该部部长方可领取超支部分款项。若无正当理由或相关发票不实,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财务监督小组有权随时对相关发票进行审查,相关部门及经手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督小组进行核实,以实施其监督职能。
第四章 日常开支报销制度
第十四条 各部每个月申请正常运转经费,须合理编制日常经费预算,申请过程同活动经费申请。
第十五条 各部部员在活动中所需经费统一凭有效发票到部优点报销。由部长向办公室申报。特殊活动许可以活动期限为报销周期。
第十六条 凡报销单据数额超出100元,须由分管主席和主席助理审批,凡超出400元须由分团委主管老师审批。
第十七条 学生会有记账定点,部分日常经费(如文件打印、文具等)可在这些定点记账点记账。记账定点为:荷三文印室、晨光文具(两间均可)、恰恰文印。通常情况下有权记账办公室工作人员,私自记账不予报销。记账时需写明事项、物品数量、物品单价、金额总额、经手人署名;若出现假公济私记账现象一经核实必严究后果。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员负有珍惜、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学生会财物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学生会财物据为己有。
第十九条 学生会财物必需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借出,且必需留有借条。若有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各部财务必需指定专员负责,设置专门账簿登记,接收上级监督,不定时对经费经手者及证人进行抽查、查对,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报销程序(及虚报账单批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账单上缴程序
以部员上缴为例相关账单上缴程序以下:部员买东西必需要求卖方开具发票——以要求形式填写相关信息——部员交给部长审核,部长审核后署名——由办公室人员搜集帐表(每个月一收)。
第二十二条 活动经费报销程序
(一)对于大型活动,在活动靠近尾声时,办公室会在部长例会上提醒部长整理好账单并搜集好报销凭证,账单及凭证统一交到部长手中,若该项目有总责任人则交到总责任人手中。
(二)活动结束后在三天内,办公室将通知各部长交账单及凭证时间和地点,各部长收到通知后要立即回复(没有账单也要回复)。
(三)若在要求时间内没有交账单,请主动联络办公室,说明原因,且最迟在一周内上缴。
(四)报销中活动经费,通常包含全部活动过程中花费,交由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销,一旦发觉公资私用,必严惩不怠。除全额归还所用资金外,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在学代会上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日常开支报销程序
报销中日常开支部分,作为维持部门顺利运转前提,在办公室审核后给全额报销,但各部门购置物资后必需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立案。假如发觉滥用资金(如物、值不对等)或挪用私吞资金,处罚同上。
第二十四条 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一)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凭证或凭证存在疑问时,由财务处临时保管,提请主席团共同讨论决定,下次报账时按讨论结果处理。
(二)主席团、办公室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原始凭证有权给予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不按要求办理,不予报销。资金利用不合理,只报销其中合理部分。
第六章 赞助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外联部取得赞助资金,部分部门自行保管。
第二十六条 外联部和商家签署任何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给商家,一份上交分分团委老师,一份上交办公室,一份部门留底立案。全部协议盖学生会公章方可生效。活动结算时,未上交协议务必上交。
第二十七条 外联部必需设置部门账本,接收办公室监督并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