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集团)
防汛防台专题
应
急
预
案
×××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部 编制
二○○九年九月十日
防汛防台专题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1
1.1编制目标·········································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标准·········································1
2概况···············································2
2.1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2
2.2防汛风险分析·····································2
2.3防汛防台设施·····································4
2.4关键防护对象·····································4
3 组织体系···········································4
3.1领导机构·········································4
3.2工作机构·········································4
3.3其它·············································4
3.3工作职责·········································4
4 防范和预警·········································5
4.1防汛准备工作·····································5
4.2预警信息含义·····································6
4.3关键防御方案·····································6
5 应急响应···········································7
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7
5.2应急响应分级和行动·······························7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13
5.4信息报送·········································14
5.5应急结束········································14
6 后期处理··········································14
6.1灾后救助········································14
6.2抢险物资补充····································15
6.3水毁工程修复····································15
6.4调查和总结······································15
7 应急保障··········································15
7.1通信和信息保障··································16
7.2抢险和救援保障··································16
7.3专业保障········································16
7.4治安和医疗保障··································16
7.5物资和资金保障··································16
7.6社会动员保障····································16
8 监督管理··········································17
8.1培训············································17
8.2演练············································17
8.3奖惩············································17
8.4预案管理········································17
9 附则··············································17
9.1数量概念········································17
9.2名词定义········································17
9.3相关图表········································18
防汛防台专题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十七大”会议精神,牢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国家要求“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为深入提升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效率,增强广大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难损失,提升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防洪法》、《中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和《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题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做好防汛防台专题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通知》(沪汛办〔〕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题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该依据实际情况改变,立即修订并报上级审定、立案,预案组成种类将不停补充、完善。
1.4工作标准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施全方面计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立即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标准,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根据新时期防汛防台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环境。
2 概况
2.1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和闵行区接壤,北和浦东新区毗邻,东北和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和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域,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出海水闸是防汛关键。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关键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关键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 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关键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 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难对当地域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难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灾情按年份排列以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 占全线海塘长度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域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坍毁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千克。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 现实状况
2.2.2.1 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 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企业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因为早已采取预降方法,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域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域出现积水。
2.2.3 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在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原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涝、台潮灾难,假如上述灾难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十二个月全部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攻击,对南汇区有影响台风平均每十二个月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难,沿海还常常发生由台风引发风暴潮灾难,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含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域短时间内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伴随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升,经济损失也对应增大,但人员伤亡因为全社会重视和相关部门方法到位,展现下降趋势。
2.3 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置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抢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 关键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依据要求,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拂晓担任。
3.2 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
3.3 其它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抢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4 工作职责:
3.4.1 指挥部各组员职责:
1、××× 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 任务是依据指挥组指令,立即部署现场抢险,保持和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3、××× 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问讯统计、保持和当地上级部门沟通。
4、×××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和当地相关部门沟通联络。
4 防范和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难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监测网络及预警方法,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置一定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根据分级负责标准,贮备必需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关键部位应贮备一定数量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足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通畅。
4.1.1.7防汛检验。根据“六不放过”标准,发觉微弱步骤,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时检验,确保完好。
4.1.2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 常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搜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 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防汛防台预警等级将按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分为四级,由相关部门统一公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等级和公布程序后,从其要求。
4.3关键防御方案
4.3.1 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 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 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 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检验和检修。
4.3.5 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检验、加固及抢修。
4.3.6 立即拨打“120”抢救中心和医院联络或拨打“110、119”救助,具体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联络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 事故调查汇报,并上报企业及相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难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依据不一样情况开启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难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汇报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觉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5.1.6因洪涝、台风灾难而衍生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难,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理,采取有效方法切断灾难扩大传输链,预防次生或衍生灾难蔓延,并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汇报。
5.2应急响应分级和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原因,分为四级:即Ⅳ级(通常)、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尤其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通常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立案:
(1)公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域二十四小时雨量超出50毫米;
(3)可能造成通常灾难其它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坍毁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亲密关注汛情改变,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坏处理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组员单位依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帮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导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相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器公布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
(3)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域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立即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闲;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方法;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配置;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验加固高架、高速道路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关键地点防积水和抢排水方法。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快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立案。
(1)公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公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域二十四小时降雨量超出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域危害;
(4)可能造成较大灾难其它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坍毁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对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亲密关注汛情改变,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坏处理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组员单位依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帮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常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5)各新闻媒体立即刊播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多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 黄色预警防御指导
(1)市民尽可能降低外出或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器立即更新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
(3)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亲密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方法;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保护方法,必需时能够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进岗到位,确保排水通畅;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立即公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快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立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需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公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公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域二十四小时降雨量超出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
(4)可能造成重大灾难其它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坍毁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对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关键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布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需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亲密关注汛情改变,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坏处理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组员单位依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帮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行商、电子显示器管理等单位立即播发和随时插播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报刊等媒体也要立即刊发相关信息。
5.2.3.3 橙色预警防御指导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预防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预防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器滚动公布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
(3)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布署,加紧检验落实各项防范方法;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全部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立即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立即公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快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需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公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公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域二十四小时降雨量超出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难其它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坍毁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关键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组员参与,作出防汛防台应急布署,加强工作指导,必需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快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方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依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实施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行商、电子显示器管理单位等立即播发和随时插播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报刊等媒体也要立即刊发相关信息。
5.2.4.3 红色预警防御指导
(1)市民依据安全提醒深入检验落实自我防范方法;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器随时插播相关预警信息、安全提醒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稚园和其它相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保护方法;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企机关外,其它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快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 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实际等级和响应等级亲密相关,但可能有所不一样,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通常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层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依据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影响和处理需要,根据要求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等级,对于跨区域、跨部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多种不一样情况制订对应分级响应程序和方法,情况特殊时,依据加强预防需要,可提升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依据近几年在“麦莎”和“卡努”及“韦帕”和“罗莎”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依据实际情况,根据安全、就近、方便标准,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络人及联络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依据情况改变,不停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公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撤离指令后快速通知各相关单位立即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治安由所在地域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域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 快速汇报信息。一旦掌握和发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根据“早发觉、早汇报、早处理”标准,立即依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相关信息汇报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经过 110 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路径快速汇报和反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 严格汇报制度。各应抢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摄影关预案和汇报制度要求,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同时,立即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关键信息要立即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汇报(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汇报)。要做到事发后汇报快速,处理时汇报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汇报。
5.4.3 立即处理信息。接到关键信息后,要立即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理提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和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态势,要依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立即通报、联络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结束需经相关权威部门宣告,并注意区分于现场抢救活动结束。
6 后期处理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 善后工作
6.1.1.1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她们处理吃穿住问题,使她们有一个安定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和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物资,要根据要求给怃恤、补助或赔偿。
6.1.1.2 立即调查统计灾难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要求向上级汇报。
6.1.1.3 主动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抚慰灾民。
6.1.2 社会救助
6.1.2.1 提倡和激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 保险
激励参与保险,降低损失。立即向相关保险企业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依据当年使用情况立即补充,同时依据汛情立即调整贮备物资品种和数量,达成一定年限立即给予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立即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水毁工程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完整性。
6.4调查和总结
6.4.1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成后,项目部应主动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
6.4.2 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4.3 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微弱步骤,找出预防、估计、预警和应急处理步骤中经验和教训,提升管理水平和对应能力,立即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抢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取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和信息保障
可经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法联络。项目经理谢三义,联络电话:。
7.2抢险和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诊疗,如需转院,由接收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立即向南汇供电分企业汇报。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和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诊疗,如需转院,由接收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和资金保障
7.5.1按要求依据本身情况贮备部分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贮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员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需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实施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依据情况公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方法,降低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理,假如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 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 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足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础技能。
8.1.2 培训
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时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升防汛人员业务能力。
8.2演练
8.2.1 应依据预案,定时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应急演练,明确演练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定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多种紧急状态下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 主动参与镇、园区组织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抢救援专题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订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检验,保障应急方法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修订 标准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需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 附则
9.1数量概念
本预案相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名词定义
9.2.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难性海浪等可能引发灾难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难对策、方法和应急布署,包含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9.2.2防汛设施:包含潜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和洪水等引发灾难应急设施。
9.3 相关图表
附表一: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响应等级汇总表
序 号
预 警
等 级
响 应
等 级
性质
表示色
应对情况
及类别
备 注
1
Ⅳ
四级
Ⅳ
四级
通常
蓝色
通常
突发公共事件
2
Ⅲ
三级
Ⅲ
三级
较重
黄色
较大
突发公共事件
3
Ⅱ
二级
Ⅱ
二级
严重
橙色
重大
突发公共事件
4
Ⅰ
一级
Ⅰ
一级
尤其
严重
红色
特大
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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