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山市何家山村漂亮乡村二期建设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LD-1008
招标人(盖章): 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
编制人: 复核人:
编制时间: 月 日 复核时间: 月 日
备 案 单 位: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05
第三章 评标措施 16
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 2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7
第六章 图 纸 4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九章 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运行须知 6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何家山村漂亮乡村二期建设景观工程已经江发改投建[]173号同意建设,资金起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为16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景观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责任人含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需根据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进江立案登记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确保金管理系统企业立案登记,获取用户名,立案记录表格下载网址: ,并于10月28日至11月13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咨询电话:(544535)。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下载(网址:.org,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
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确保金交纳
5.1本工程投标确保金叁万元整(¥30000.00),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立案企业基础账户将确保金电汇至指定确保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确保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收汇票、转帐支票等其它支付方法),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
5.2投标确保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11月13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计算机辅助评标
本工程实施计算机辅助评标,采取擎洲广达云计价软件1.3.4及以上版本(定额),投标工具 (江山 V3.0)版,该工具请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栏中下载。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联络人:杭州擎州软件吴小平,联络电话:(710689)。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月15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9、联络方法
招标人: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
地 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 地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四楼
联络人:何主任 联 系 人:毛淑飞
电 话:607780 电 话: 778779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
1.2.1
项目名称
江山市何家山村漂亮乡村二期建设景观工程
1.2.2
建设地点
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
1.2.3
承包方法
总承包。
1.2.4
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1.2.5
出资百分比
/
1.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景观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文件))。
1.2.7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2.8
质量标准、文明标化施工要求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文明标化标准: /
相关质量要求具体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责任人资格:含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是指无以下情形之一:①在其它工程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②已发出中标通知书;③在其它未完工工程中担任项目责任人;④法律法规等要求应视作有在建工程其它情形。
其它要求:外地施工企业必需根据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进江立案登记手续。
1.3.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1.3.3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3.4
工程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1.3.5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4.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11月12日11:30前
1.4.2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文件)截止时间及方法
11月12日17:00前,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1.4.3
补充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间隔时间
不得少于3天。
2.2.1
投标截止时间
11月15日9时00分00秒
2.2.2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1.1
投标确保金
本工程投标确保金叁万元整(¥30000.00),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立案企业基础账户将确保金电汇至指定确保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确保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收汇票、转帐支票等其它支付方法),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
投标确保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11月13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
投标文件份数
①纸质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
注: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需提供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副本各3份,且商务标部分必需提供完整工程量清单。
②电子格式(仅限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部分):一张光盘和一个U盘。
3.1.3
装订盖章要求
①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商务标纸质文件(封面、投标报价函和投标总价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总价页同时还须加盖清单编制人员造价执业资格章并签字);
商务标电子文件:一张光盘和一个U盘,和商务标一同密封包装;光盘印刷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电子商务标密码;U盘表面贴上投标人名称标签(上述名称可简写;如光盘数据能正常读取,则U盘在开标会后退还)。
投标文件按①②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正章(电子商务标书除外)。
3.1.4
封套上写明
①工程名称;②招标人名称;③投标人名称;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或商务标);
⑤“在11月15日9时00分00秒前不得开启”
按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1.5
投标报价依据
可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导()》、《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施工图纸、《衢州市造价信息(江山)》(第8期)、《浙江造价信息》(第8期)。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和浙建站计()64号相关《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相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通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按(浙江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517号文件、营改增(建建发[]144号、浙建站定[]23号、浙建站信[]25号、浙建站定[]35号)文件。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成本原因,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特点、本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原因等,自主报价。
4.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地址: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4.1.2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开标时间:11月15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责任人按以下要求参与开标会: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身份证;
②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定本企业(含江山分企业)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实(证实出具时间必需在开标会前30日内);
③项目责任人需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含工作手册)、安全考评B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责任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到场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严格严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填写编制或密封装订投标文件。
5.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按要求组建。
5.1.2
中标公告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期3日
6.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5%。(不计利息)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由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
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项。
1.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3项。
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
2、招标范围及资金起源
2.1本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
2.2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项。
3、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本项目施工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7项。
3.2本项目质量标准及文明标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8项。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1项。
4.3本招标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1.3.3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建设地点,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并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对于不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后果自负。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5.4招标人在投标前所作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以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形式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其文件有效性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实施。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二) 招 标 文 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措施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运行须知
7.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书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补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补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要求时间前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给予公布。该澄清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要求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能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要求,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文件为准。
9.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简体汉字。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措施。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部分按以下带“*”号部分组成:
*(1)投标总价;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安装);
*(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安装);
*(10)施工技术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
*(11)方法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2)方法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3)施工组织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
*(14)其它项目清单汇总表;
*(15)暂列金额明细表;
*(1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7)计日工表;
*(1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9)关键工日价格表;
*(20)关键材料价格表;
*(21)关键机械台班价格表。
12.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纸质内容中除(6)(7)(8)(9)(11)(12)(19)(20)(21)项外,其它内容应经过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工具打印成册,其中(6)(7)(8)(9)(11)(12)(19)(20)(21)项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经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署协议及工程结算依据。
12.2电子格式为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工具生成加密标书文件。
12.3本工程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采取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评标,招标人将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电子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必需在此基础上生成,“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全部内容要求由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软件生成,提供纸质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内容也必需在此系统中进行打印。
12.4若投标人电子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部分未在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软件生成,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计价方法采取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4项所要求方法。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13.3投标报价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5项内容作为投标报价依据,结合企业管理水平、成本原因,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特点、本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原因等,自主报价。一旦确定某一投标人中标,在招标内容和范围不变时,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3.4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不给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
13.5投标人报价表中总价均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检验试验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要求和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3.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应在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前提下,结合施工方案进行报价,给予单列,不得低于对应取费标准下限,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按《(浙江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517号文件》。
13.7投标人应充足了解工地现场实际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中标后施工图中所含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将不予调整。投标人请予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和因缩短工期对应增加费用。
13.8工程报价中包含招标人设定工程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甲供材料,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提供具体金额进入报价,不得调整变动,不然作废标处理。
13.9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计算报价依据,招标人按施工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计算得出,若投标人发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有差错(包含有漏项),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查对并经招标人核查确定后,将对需要更改内容以答疑形式作出更改。
13.10施工方结算送审造价若和审计部门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含5%)内,则审计费用由招标人负担;送审造价和审计部门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上,则5%以内(含5%)差额部分审计费用由招标人负担,超出5%以上差额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方负担。
13.11本项目中组成份项工程单价和临时工程金额包干费内容应包含:
(1)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材料,因为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法改变和因规格不一样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价差。
(2)因为通常自然灾难所造成损失和预防自然灾难所采取方法费用,(比如通常防台风、防洪费用)等。
13.12因采取固定价格协议产生风险(包含市容、环境保护、交通、治安及施工区域清洁等可能发生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凡未列入,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和清单报价子项中。
13.13工程实施中如有暂定价材料按以下计价方法:
(1)定额中没有无价材料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材料,投标人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将依据情况统一给出材料暂定价,暂定价报价不得调整变动,不然作废标处理。未给出暂定价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组价。
(2)全部招标人提供参考价格材料或项目,投标人可调查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但材料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必需符合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自行组价项目一次性包死,结算不再调整。如自行组价项目中标人不能采购到指定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产品令招标人满意,招标人可直接自行采购。材料款从中标人协议价款中扣除,单价按招标人提供参考价,数量按施工图工程量;中标人对招标人自行采购产品必需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
(3)暂定价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经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监理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招标人也可采取招标方法采购,中标人必需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
13.14由施工单位负担费用有:计划公告牌,由施工单位在文明施工图牌中一并包含,不另支付;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材料或半成品检验试验费;给排水管材管件检测费;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招标人已将以上各项费用计入总造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总报价。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包干。
施工现场接水接电接口位置由招标人依据供水、供电部门设置提供。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能以任何理由就接口位置问题提出费用赔偿。中标人应考虑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自备发电机组(≥20KW)1套,方便停电时急用或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使用,所发生费用均由中标人负担;临时设施搭建等由中标方自行处理;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项目使用单位或招标人办理临时接水接电和完工接水接电工作。
13.15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内容所需发生一切费用(包含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3.16依据《相关全方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知》(财税[]36号)文件及浙江省相关“营改增”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支付工程款时必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在报价时谨慎考虑。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使用期
15.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按要求作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16、投标确保金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6.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不计息)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包含中标公告时间)。
16.4中标人按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和签署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确保金(不计息)。
16.5投标人有下列⑴~⑼项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或给予没收;有⑽~⑾项情形之一,暂缓退还投标确保金;有⑿项情形,扣除等额投标确保金履约确保金:
⑴在投标文件要求截止时间后至投标使用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未经行政监督部门或评标委员会同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⑶中标人不和招标人(项目业主)签订协议,或更改协议实质性内容,和拒不提交履约确保金;
⑷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书或冒用她人名义及挂靠资质(资格)骗取投标人资格;
⑸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
⑹投标人和招标人(项目业主)其它投标人或中介机构串通投标;
⑺向招标人(项目业主)中介机构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⑻因为投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⑼拒绝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调查或弄虚作假;
⑽有投诉举报;
⑾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其它情形;
⑿中标人不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标,或向她人转让中标项目,和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她人转让。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依据本条要求处理外,由市监管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作出其它处理。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项和第3.1.3项相关要求。
(四) 投标文件提交
18、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项及第3.1.4项相关要求。
19、投标文件提交
19.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1.1项。
19.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4.1.2项所要求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1.2项、第3.1.3项及第3.1.4项相关要求密封、加写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20.5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五)开 标
21、开标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要求到场参与开标。
未按上述要求均视自动弃权处理。
(六)评 标
22、评标组织
招标人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1项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标评标。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候选中标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索要材料。
24、投标文件澄清
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立即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
25、投标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评标措施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七)定标和协议授予
26、定标和协议授予
26.1 详见第三章评标措施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产生费用(招标公告公布费、评标费、交易场租费、图纸资料工本费等费用)由责任方负担,同时责任方还应负担法律法规要求其它责任。
26.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措施》实施。
27、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28、中标通知书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告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29、协议协议书签署
29.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单位现场签署工程施工协议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部门公证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到招标人单位签署工程施工协议。
29.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要约、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后,借故拖延,拒签协议者,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中标权,同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并按相关要求处罚。
29.3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中标人无资质负担专业施工项目,必需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而且必需经监理和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实施分包专业工程施工项目应在签署施工协议时明确。
30、履约担保
30.1协议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1项要求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0.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9.1款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解除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报相关部门处罚。
30.3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确保金待工程完工验收达成协议要求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按协议扣除违约罚款后退还中标人。
31、招标结束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协议书后即为招标结束。
32、立案资料
招标过程中全部资料在招标结束后提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立案。
第三章 评标措施
一、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要求组建,报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立案。评标全过程由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拒绝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4要求盖章、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识;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责任人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要求参与开标会议;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5、未购置招标文件;
6、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填写编制或密封装订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内容对需要评审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评审:
1、投标文件多于或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2项要求份数递交;
2、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封面和投标报价函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3项要求签字、盖章、装订、加写标识等情况,电子商务标光盘和U盘未按要求加写标识;
3、提供2个及以上商务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有误;投标报价超出本工程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要求范围;
4、电子商务标光盘和U盘数据均无法导入或电子商务标因编制不规范而造成无法完全导入;
5、只提交纸质商务标而未提交电子商务标或只提交电子商务标而未提交纸质商务标;
6、投标报价函中出现以下情况:
(1)载明项目责任人和到场参与开标项目责任人不符;
(2)载明工期大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7计划工期;
(3)载明非竞争性费用和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内容中提供金额不符。
7、其它不符合要求。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审。评审规则:按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具体评审。若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评审中有被否决而少于3名时,按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前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3名满足条件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在前;报价相同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若投标人仅5家或以下,则全部投标人均参与商务标、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
1、商务标评审(报价100分,本评标措施包含计算数值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1商务标包含内容(格式见附表):
(1)投标报价函;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1.2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措施: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66103元(其中含非竞争性费用 88856元)。
非竞争性费用(包含暂列金额88856元、暂定价项目 / 元、暂定价材料 / 元)。
⑴本工程最高限价下浮系数(15%):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15%)+非竞争性费用=1344515.95元
⑵本工程最低限价下浮系数(25%):
最低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25%)+非竞争性费用=1196791.25元
经过初步审查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报价。
1.2.1评标基准价确实定:
1)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系数,产生随机抽取值A:A=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随机抽取下浮系数)+非竞争性费用
随机抽取下浮系数幅度为15%—25%,下浮系数在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号码(1~11)见下表,号码所对应系数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
在以下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
摇号
1
2
3
4
5
6
下浮系数
15%
16%
17%
18%
19%
20%
摇号
7
8
9
10
11
/
下浮系数
21%
22%
23%
24%
25%
/
2)评标基准价计算:
a、有效报价≥15家:
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三名后平均值+随机抽取值A)/2-(非竞争性费用)]×(1+修正系数)+非竞争性费用
b、有效报价<15家:
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一名后平均值+随机抽取值A)/2-(非竞争性费用)]×(1+修正系数)+非竞争性费用
修正系数在+0.2%、+0.1%、0、-0.2%、-0.4%五个数字中抽取。修正系数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
在以下数值中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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