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华侨城生态公园配套设施(欢乐谷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盖章)
年23月94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联络方法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 8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8
1.3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 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8
1.6 保密 8
1.7 语言文字 9
1.8 计量单位 9
1.9 踏勘现场 9
1.10 投标预备会 9
1.11 分包 9
2. 招标文件 9
2.1 招标文件组成 9
3. 投标文件 10
3.1 投标文件组成 10
3.2 投标报价 10
3.3 投标使用期 10
3.4 投标确保金 10
3.5 资格审查资料 11
3.6 备选投标方案 11
3.7 投标文件编制 11
4. 投标 11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1
4.2 投标文件递交 11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1
5. 开标 1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2
6. 评标 12
6.2 评标标准 12
6.3 评标 12
7. 协议授予 13
7.1 定标方法 13
7.2 中标通知 13
7.3 履约担保 13
7.4 签署协议 1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8.1 重新招标 14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9. 纪律和监督 14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14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14
9.3 对评标小组组员纪律要求 15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5
9.5 投诉 15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5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16
评标措施前附表 16
1. 评标方法 18
2. 评审标准 18
2.1 初步评审标准 18
2.2 评分标准 18
3. 评标程序 18
3.1 初步评审 18
3.2 具体评审 18
3.3 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19
3.4 评标结果 19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重庆华侨城生态公园配套设施(欢乐谷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华侨城生态公园配套设施(欢乐谷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起源),出资百分比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在渝北区(两江新区)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地块内。本项目具体内容及范围见下表。重庆欢乐谷是华侨城在中国第七座欢乐谷专题公园。
2.2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为:欢乐谷智能化系统施工。
工作内容:包含: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等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含配合系统整合调试)。监控管理平台及后台存放系统为甲供(具体工作内容以清单及图纸为准)。计划工期为790个自然日,开工时间及具体工期安排以甲方要求为准。
注意:甲供材具体详见《甲限乙供材料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此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最少含有一个近三年和投标项目相关专业业绩证实(需提供协议关键页和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3.2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联络方法
1、招标人全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办公楼二楼公园筹备组。邮政编码:401122
邮 箱:
联 系 人:曾 泰 联络电话:
温馨提醒:投标人对此次招标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均可向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纪检监察室进行投诉或举报(可匿名)。
监 督 人: 李 运 君 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针对本项目标具体修改和补充,二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全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33号
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1.1.2
项目名称
重庆华侨城生态公园配套设施(欢乐谷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
1.1.3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地块内
1.2.1
资金起源
资金起源为:自筹资金。
资金性质为:国有。
1.2.2
出资百分比
100%国有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为:欢乐谷智能化系统施工。
包含: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等等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含配合系统整合调试)。监控管理平台及后台存放系统为甲供(具体工作内容以清单及图纸为准)。计划工期为90个自然日,开工时间及具体工期安排以甲方要求为准。
1.3.2
最高限价
850万元; 最高限价为含税工程造价
1.3.3
工程质量要求
达成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检验规范要求,并达成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前审查)
1、法人代表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确保金银行转账凭据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1.6.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分包
不许可
2.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月4日
2.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招标人地址
2.1.3
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元/套
2.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人发出答疑及补遗书
2.2.2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和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了解上偏差内容等应在以下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3月7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
3月89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3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月10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对应清单表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前文中“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所述本工程协议段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本协议各工程子目标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标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报价中显著高于市场价单价进行调整(调整标准:调高不调低),不然招标人有权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2. 在协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单价和总价按协议条款实施,甲供材保管费用投标人应在清单项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额外计取。
3. 如发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5.1项中要求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形式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
4.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价格(包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
5. 本工程招标设置控制价,控制价在开标现场当场公布。
6.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包含单价最高限价),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
7.计价软件要求:计价软件采取EXCEL电子表格全费用清单计价,投标时需同时提交工程量清单软件版U盘一套,不然招标人有权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3.1
投标使用期
45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确保
1.投标确保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
2.投标确保金形式:银行转帐
3.投标确保金到帐时间:
投标人应在3月9日1416 时00分前到账。
4.银行转账账户信息:
收款人或受益人全称: 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礼嘉支行
账 号:
投标人必需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华侨城生态公园配套设施(欢乐谷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投标确保金”。
备注:
1、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足考虑银行转(汇)时间差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时间要求。未在要求时间内到账,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2、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则投标确保金无效。
3、投标确保使用期为45天。
4、退投标确保金时间:
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企业退还投标确保金。
5、投标提交投标确保为银行转帐时需在投标文件里说明原由。
6、银行转帐投标人,需在投标结束后将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和银行转帐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招标人联络人。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提供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总则3.7.3款实施。不然投标文件为废标。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商务标及投标函单独分开装订。资格审查资料自带一份备查。
投标函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副本封面页需加盖鲜章(公章),不然投标文件为废标;
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副本封面页需加盖鲜章(公章),不然投标文件为废标;
技术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副本封面页需加盖鲜章(公章),不然投标文件为废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内容包含投标函、商务部分等内容。电子版用U盘贴上标签(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函部分文件袋中。
3.7.5
装订要求
1、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评分原因及证实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全部投标文件不管使用任何方法进行装订,必需确保投标书装订牢靠,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五章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五章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技术标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五章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1.1
投标文件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 “商务部分”袋、“技术标部分”袋分别装订后统一将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 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技术标部分装入“技术标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要求写明对应内容。
6.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并盖上投标人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标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名称:
(2)投标人名称:(公章)
(3)项目名称:
(4)年3月10日14:30时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办公楼二楼公园筹备组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3月10日14:30时分开标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办公楼二楼公园筹备组。
5.2
开标程序
1.按总则5.2(1)实施;
2.核验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定其身份正当有效;
3.按总则5.2(3)实施;
4.密封情况检验:招标人检验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要求密封,如发觉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要求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5.开标次序:签到次序开标;
6.按总则5.2(6)实施;
7.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并实施总则5.2(7)内容;
8.按总则5.2(8)和(9)实施。
6.1
评标委员会组建
发包人自行组织开评标小组。
7.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协议金额10%。待协议内全部工程完工结算完成后无息返还。
3.本项目银行保函均为不可撤销无条件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
8.1
重新招标
1.按总则第8.1(1)实施;
2.按总则第8.1(2)实施;
3.经评审后,如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9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9.1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且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经过多个方法给予核查,发觉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投标无效,不退还投标确保金;已经中标,中标无效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不退还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9.2
项目责任人
投标人委派该项目标项目经理必需含有和投标项目相同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条处理。
9.3
答疑、补遗
答疑、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未作响应投标文件为废标。
9.4
尤其说明
本工程采取全费用清单报价,全部清单项费用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需结合本身情况及本项目情况综合考虑,清单报价包含税金(1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深化设计费、二次转运及夜间施工、材料费、全部检测费、拆除费、场地清理费、余渣外运费、机械进退场费、施工用水电费、文明施工安全方法费、乙方施工工作范围内甲供材料、设备现场搬运和保管费用、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和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而发生一切费用。本项目投时各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结合本身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总包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
1.3.1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此次招标工程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相对应承包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代建人;
(3)和本项目标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和本项目标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5)和本项目标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6)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被责令停业;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1)两个或两个以上以上投标人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和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标招标人有控股关系。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应该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协议项目标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足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1.9.4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许可,可因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所以使招标人及其人员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和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发费用和开支负担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工程不许可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投标确保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帐凭证扫描件。
商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表说明;
(2)投标总价;
技术标部分
3.2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使用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或无不可抗力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标、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 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含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
(4)本招标文件约定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提供资料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程质量、投标使用期、工程目标要求、工程内容、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A4纸打印,不许可除签字外手写内容,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不许可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3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在本章第2.3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3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该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原件)外,还应该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正当有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确保招标人评标小组随时质询。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收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质询所做出结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小组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3)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小组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7.1.1 定标标准: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评价标准投标,应该确定为中标人。
7.1.2定标方法:根据以上定标标准,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招标人应该确定评标小组在评标汇报中推荐排名第一中标人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或未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署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署协议,应该重新招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其投标价格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以其实际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如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不接收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定标时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以商务标报价最低为准,商务标报价(工程税前造价)一致时,适用税率高投标人优先,以上均一致时,按9.2条处理。
7.1.3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标,取消其一至两年中标资格,不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 签署协议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7.4.3 签署协议后,中标人放弃承包权或因本身原因(如资金不确保,设备、机具、劳动力等资源不确保, 无法提交履约保函等等)不施工或施工严重滞后,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
(2)经评小组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3) 经评审后,如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小组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严禁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它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小组组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和投标人为寻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它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组员投标人根据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它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
(4)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使用经过受让或租借等方法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属于以她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一)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财务情况或业绩;
(三)提供虚假项目责任人或关键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实;
(四)提供虚假信用情况;
(五)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骗取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9.3 对评标小组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措施前附表
“评标措施前附表”是“评标措施”正文对应条款针对本项目标具体修改和补充,二者有矛盾时以“评标措施前附表”对应条款为准。
条款号
评审原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字迹清楚可辨。
1. 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要求填写;
2. 按要求提供了拟投入关键人员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楚可辨、有效;
3. 投标文件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款要求。
报价唯一
每一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7月-12月社保缴纳证实材料。
条款号
评审原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必需合格条件
营业执照
含有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
财务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类似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多年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项目责任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要求
投标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要求
投标确保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确保金为无条件担保;
2.投标确保金受益人名称和招标人要求受益人一致;
3.投标确保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金额;
4.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为30天;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给出招标范围,依据市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工程不含税造价
工程不含税造价=工程含税价/(1+适用增值税税率)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设置评标基准价(计算全部投标人(符合性评审未经过除外)投标报价平均值,当存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平均值20%以上,这类投标人投标报价不作为计取评标基准价依据。符合性评审经过且报价不存在上述情况全部投标人不含税报价平均值90%作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标措施
3.1本项目采取工程不含税造价评标,设置控制价(不含税价),在开标现场公布。
3.2此次评标采取经评审合理低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评标设置评标基准价(详见2.2.2条)
3.2.1当全部投标报价均低于控制价时:投标报价最靠近基准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2当投标报价中同时存在低于和高于控制价时: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投标人不再进行排序,低于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最靠近基准价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2.3当全部投标报价均高于控制价时:以控制价为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不限定应标单位数量,应标单位二次报价为当场分别填报(按原清单报价总价下浮形式),低于并最靠近第二次报价全部有效报价平均值者为中标候选人。
1. 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取合理低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评标设置评标基准价(计算全部投标人(符合性评审未经过除外)投标报价平均值,当存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平均值20%以上,这类投标人投标报价不作为计取评标基准价依据。符合性评审经过且报价不存在上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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