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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伯森投资担保企业
风险控制制度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经营风险,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施业务操作步骤,规范担保手续。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堵塞风险漏洞。严格实施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需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显著,有名符其实注册资本,有健全财务制度,标准上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资产负债率通常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统计;
(3)贷款申请必需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经审查含有以上(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
(4)被担保企业必需按申请担保贷款用途使用资金,定时向担保企业提供财务报表,汇报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立即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企业按当年担保费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出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百分比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成注册资本10%后,实施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关键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通常担保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
4、企业对贷款企业实施A、B角审查,企业决议委员会在充足听取上报意见以后集体进行决议。
二、认真落实反担保方法。
1、根据“四易”标准〈易于变现、易于评定、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标正确定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1、企业工作人员对因为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企业造成企业资金损失,视其损失情况负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20%,违反三次给予解聘。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逾期贷款,扣发用户部经理20%基础工资、经办用户经理30%基础工资,其它相关人员扣发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十二个月基础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它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给予解聘。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兰州伯森投资担保
12月1日
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规范企业业务步骤,依据《中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措施》及和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适用于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全部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业务。
第三条 企业业务范围:为全市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贷款、办理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协议履约等提供担保;开展投资和和担保业务相关法律咨询、市场策划、信息服务、产权交易、资产租赁、投资中介、会计审计、人才培训等业务。
第四条 企业内设投资担保部、风险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和审保委员会。各部门职责分别为:
(一)投资担保部负责担保业务受理及资料搜集、整理,预审和实地调查,并形成担保业务评价汇报,经审保委员会评审和有权人审批后,进行担保业务具体实施。
(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融资担保项目行业准入、退出核定,建立担保项目预警机制,对担保项目实施全程风险监控和风险分类。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企业财务核实和管理,对用户偿债能力、运行能力、赢利能力、发展能力等进行财务估计分析,并做好担保项目承保、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追偿资金收付;负责企业文秘宣传、人事劳资、档案管理、综合接待、后勤保障、综治维稳、企业文化、教育培训等工作,预防发生安全和泄密事
(四)审保委员会负责对拟担保项目进行审议,并拥有对担保项目标表决权。
第五条 企业对于所受理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及处理措施根据担保风险五级分类及相关风险管理、处理措施实施。
企业担保业务实施集体审查、分级审批、项目经理全程负责制。
第二章 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企业担保对象应该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发展前景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民办学校(以下统称担保用户)。
企业优先为符合企业条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及配套优质服务。
第七条 申请担保用户必需含有以下基础条件:
(一)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守信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要求等基础条件;
(二)必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企(事)业法人、并已经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三)有按期还本付息,解除担保责任履约能力;
(四)产权明晰,含有符正当定要求注册资本金和必需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财务报表已经审计,会计核实规范,资产负债百分比合理,有十二个月以上经营盈利统计,财务指标反应出有较强偿债能力;
(六)股份制企业对外权益性投资未超出净资产20%,新建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要求百分比:通常要求为35%;
(七)管理规范、经营稳健、资产和经营情况良好、经营和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和资信等级很好;
(八)申请担保项目须是国家产业政策激励发展、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有较大发展潜力项目,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同意文件;
(九)申请担保用途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要求、金额合适,预期收入和利润足以归还债务本息;
(十)用户应拥有良好产品销售网络或经营服务渠道,含有和融资规模相适应销售或营业规模,拥有稳定用户群和现金流;
(十一)能提供必需、企业可接收反担保方法。提供令担保方满意且符合安全边际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委托担保方关键责任人连带责任确保、一定百分比确保金、第三方信用确保、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股权、债权、经营权和无形资产等)质押等多个正当有效组合反担保;
(十二)按要求提供真实、正当、有效文件及资料,接收担保评审和实地考察,愿承受办理担保评审收费和按标准缴纳担保费等融资成本;
(十三)老实信用、无不良信用统计,无重大未结法律诉讼,愿意接收担保方监管。在协议银行开立结算帐户,担保项目标资金使用接收协议银行和企业全过程监管,担保项目标业务实施接收企业全过程监管,同意企业对项目标运作实施及调整进行跟踪和监管。
第三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八条 担保业务程序以下:
(一)担保申请
(二)受理立项
(三)调查评审
(四)核查审批
(五)签约担保
(六)保后监理
(七)担保终止
(八)担保追偿
(九)档案管理
第四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九条 用户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请表》,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
(一)担保申请人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机构代码证;
2、工商局出具《企业核准注册登记相关资料》复印件;企业住所证实复印件;
3、注册资本验资汇报;
4、企业章程;
5、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6、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关贷款担保和反担保方法决议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8、法人代表证实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非法人代表办理相关事项,尚需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财务责任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10、上月财务报表及近两年财务报表和经正当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汇报,财务报表关键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编报说明、审计汇报附注等;近三个月银行对帐单;
11、用户近三年主营业务、股权、注册资本等基础情况变动及变动原因简述;近三年关键业绩及大事记;股东介绍;用户管理现实状况自评、发展方向、战略及以后两年发展计划等;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及项目同意文件;
13、此次借款用途、还款计划、风险性分析;银行贷款意向函;
14、用户或项目标其它关键证实材料(和借款用途相关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等复印件、已经有《资信等级证书》、《资产评定汇报》复印件);
15、关键存货、长久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企业关键责任人个人资产证实(如房产证、购房协议、行驶证复印件、股票清单等)及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
17、人民银行信用汇报书(用户持贷款卡到人民银行经营服务窗口查询,由人民银行提供企业或个人信用汇报书);
18、其它相关材料。
(二)确保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证(国税、地税);
3、法人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6、注册资本验资汇报;
7、企业章程;
8、银行资信证实;
9、法人代表证实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10、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1、企业关键责任人个人资产资料及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
12、上月财务报表及近两年财务报表和经正当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汇报,财务报表关键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编报说明、审计汇报附注等;
13、股东会或董事会相关同意对外担保决议;
14、关键存货、长久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5、其它相关材料。
(三)反担保方法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全部权证实;
3、抵押物、质物评定资料;
4、保险单;
5、股东会或董事会相关同意抵押、质押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提供全体共有些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申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证实;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证实;
9、其它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企业受理项目人员可依据担保项目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筛选或添加。
第十条 担保受理限制条件:
(一)担保申请用户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担保额不超出该用户有效净资产70%;
(三)担保申请用户资产负债率不超出70%;
(四)担保申请用户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当地普遍标准率;
(五)用户成立时间在十二个月以上。
以上限制条件标准上不得突破;但遇特殊情况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需要灵活处理时,必需经审保委员会到会有表决权票数80%(含)以上同意。
第十一条 对于担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重大项目必需先上报总经理,并经理事长同意后才能受理。
第十二条 企业项目经理为业务第一责任人。在受理业务早期,项目经理对所受理业务必需实施企业筛选程序;对于注册资金少、成立时间短(高科技企业除外);有效净资产少,无法提供反担保,或还款有难度;所处行业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冲突;小规模纯商品流通企业等,和融资金额在 50万元以下融资项目,企业给予严格控制。
第十三条 企业担保业务部业务人员负责担保申请项目受理。用户到企业申请担保业务时,应依据用户提交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核实其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和之洽商,审核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
业务人员对符合受理条件项目填写《担保业务受理审批表》并附用户提交申报材料,签署受理意见,经担保业务部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立项。
立项以后,企业指派项目经理全程负责办理。对正式受理项目,应按项目建立用户档案。
第十四条 企业实施担保业务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实施项目A角和项目B角制度,项目A角和项目B角由担保业务人员担任。对担保项目,由项目A角全方面负责、负关键责任,项目B角帮助项目A角工作,负次要责任。
第十五条 对正式受理项目,项目经理须在要求时限内进行项目初审,对用户及项目进行全方面调查和评价。项目初审必需由项目A角和项目B角共同进行,以项目A角为主,对项目初审负全方面责任,项目B角帮助项目责任人工作。
项目初审完成后,项目经理撰写《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汇报》,填写《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并提出初审意见;当项目A角和项目B角意见有分歧时,项目B角必需在《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汇报》和《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上独立发表自己意见。
第十六条 项目经初审同意立项以后,企业可视情况在3个工作日给担保申请人或银行发出《担保受理意向书》,通知申请人填写企业统一格式《担保申请表》,并提供企业《申请担保所需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由企业进行调查评审,同时由担保申请人到拟贷款银行联络办理贷款事宜。
企业经初审不一样意立项担保项目,受理项目经理要具体告之申请人。
第五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十七条 项目初审关键是经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融资担保项目、项目用户及反担保人真实、全方面信息,经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终综合性评定和结论——《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汇报》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在受理用户业务资料后,先必需审核该资料真实性、正当性、时效性。
(一)资料真实性是:所提供资料必需是依据真实、客观存在经济事件发生而记载客观事实。
(二)资料正当性是:资料取得及记载必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路径得出结论。
(三)资料时效性是:所提供资料有时效必需在法律所要求使用期内。
第十九条 资料审核是对申请担保用户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真实性、正当性和时效性。信息不仅起源于用户,还应从和用户和项目相关管理部门、金融、财税、供给商、用户等单位取得。对资料审核过程中需要深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和发觉漏洞、疑点,应作为实地调查工作关键。
第二十条 资料审核关键点:
(一)按本规程第九条要求提供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多种文件是否在使用期内,应年检是否已办理年检;
(二)各相关文件相关内容要查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经过对用户成立批文、协议、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汇报、立项批文等具体文件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含有资格,是否正当;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汇报,是否有保留心见汇报,初步分析财务情况,统计疑点,方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反担保人提供文件资料审核和以上三项基础相同,关键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方法是否符合《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抵押登记管理措施要求,抵押、质押物权属是否明晰。
第二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最少要进行一次,企业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可视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第二十二条 实地调查关键点:
(一)访问用户,会见相关当事人,了解用户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供给情况;了解借款用途和还款起源;考察用户管理团体整体素质(关键是文化程度、关键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议、市场开拓、遵纪遵法等方面),了解关键领导人信用情况和能力;
(二)对需要深入核实材料,要求用户提供原件查对;
(三)考察用户关键生产、经营场所,经过走、看、问,判定用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相关资料记载和相关当事人介绍情况;
(四)对财务报表调查审核,应依据用户实际情况,关键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了解用户关键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帐;
2、用户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实施;
3、经过采取抽查大项方法,审核用户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有保留心见审计汇报保留心见部分;
5、用户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6、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关键审核存货、长久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借款、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等关键会计科目。
(五)察看抵押物、质押物。以房地产抵押,要察看、了解抵押物面积、用途、结构、完工时间、原值和净值、周围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押物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要察看权利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需时请相关部门判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应对所经办项目在核实资料、实地调查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定,并陈说出调查结论。
综合分析以下五个方面:
(一)借款人(融资担保申请人)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推行协议条款;
(二)经济环境对融资担保项目和项目负担用户影响,关键包含:项目产品在行业中地位,产品经济寿命周期,技术、工艺优异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和政府管制程度等;
(三)分析借款人还款能力。经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估计借款人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关键内容:
1、偿债能力 (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资产质量;
5、资金结构;
6、估计近三年发展趋势。
现金流量分析是要估计在未来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反担保人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关键分析担保方法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正当合规,和抵押物、质物流动性相关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稳定性及可预见性;
(五)基础风险分析及风险化解方法。
第二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项目经理须向审保委员会提交《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汇报》,该汇报分为《用户评价汇报》、《担保业务评价汇报》和《反担保评价汇报》,其关键内容分别为:
一、《用户评价汇报》:
(一)基础情况:
1、概况;
2、股东组成;
3、关键责任人简历;
4、和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5、关联交易;
6、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
(二)信用等级:
1、市场竞争力分析;
2、流动性分析;
3、管理水平分析;
4、基础风险度分析;
(三)信用量分析:
1、资金需求量分析;
2、资金起源量分析;
3、信用需求量分析;
4、信用量测算和分析;
5、用户授信总量确定;
(四)用户评价总结。
二、《担保业务评价汇报》:
(一)担保业务基础情况;
(二)和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三)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起源;
(四)融资及担保额度合理性分析;
(五)融资项目标经济效益及还款起源;
(六)担保业务风险分析和防范方法;
(七)企业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反担保意见和提议;
(九)业务调查意见和提议。
三、《反担保评价汇报》:
(一)反担保物及反担保方法评价分析;
(二)信用担保评价分析;
(三)财务监管方法分析;
(四)评价结论。(对于300万元以下(含)项目适用《综合评价汇报》
第二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觉用户有不良信用统计、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议失误、所处行业和环境不佳、违法乱纪问题、评定等价值认定严重失实、用户关系人意见不统一、经济纠纷等,或用户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经理应在《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上签注初审终止意见,并附具体说明,经部门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终止项目。
若因用户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一些关键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项目经理可在《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部门责任人同意可给予暂缓处理。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觉有和人民银行信用汇报书不符合内容,如不良统计、遗漏统计、关联统计等,担保业务部将其录入“担保用户信息库”,并抄送风险部立案;风险部同时应将其汇报给人民银行征信局,督促人民银行征信局将其补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六条 项目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在本市通常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在县(市区)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超出上述时间,项目经理应立即向部门责任人说明原因,部门责任人应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六章 担保用户资信度评定
第二十七条 担保用户资信度评定为《用户评价汇报》中用户评定和分析技术方法。
第二十八条 担保申请人资信评定指标参考表①、②实施。
表①:
项目
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一)市场竞争力C
20
(4)<100%
0
(2)通常
3
1.经营环境
5
2.速动比率
5
(3)不合格
0
(1)好
5
(1)≥100%
5
4.到期贷款偿还率
5
(2)通常
2
(2)≥60%
4
(1)=100%
5
(3)差
0
(3)≥20%
2
(2)≥80%
4
2.经营设施优异性
5
(4)<20%
0
(3)≥60%
3
(1)优良
5
3.应收帐款周转率
5
(4)≥50%
1
(2)良好
4
(1)合格
5
(5)<50%
0
(3)很好
3
(2)通常
3
(四)其它
20
(4)通常
2
(3)不合格
0
1.资产负债率
5
(5) 差
0
4.利息保障倍数
5
(1)≤30%
5
3.质量管理体系
5
(1)合格
5
(2)≤50%
4
(1)优良
5
(2)通常
3
(3)≤60%
2
(2)良好
4
(3)不合格
0
(4)>60%
0
(3)很好
3
(三)管理水平M
20
2.销售收入
5
(4)通常
1
1.关键领导人素质
5
(1)稳定
5
(5) 差
0
(1)优良
5
(2)通常
3
4.市场拓展和销售
5
(2)良好
4
(3)不稳定
0
(1)优良
5
(3)很好
3
3.行业前景
5
(2)良好
4
(4)通常
2
(1)良好
5
(3)很好
3
(5) 差
0
(2)很好
3
(4)通常
1
2.管理结构
5
(3)通常
1
(5) 差
0
(1)合理
5
(4) 差
0
(二)流动性L
20
(2)很好
4
4.重大事项影响度
5
1.流动比率
5
(3)通常
2
(1)无
5
(1)≥200%
5
(4)不合理
0
(2)通常
3
(2)≥160%
4
3.资产酬劳率
5
(3)有
0
(3)≥100%
2
(1)合格
5
累计
80
表②:担保用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信用
等级
得分S
市场竞争力得分C
流动性得分L
管理水平得分M
其它
说明
AAA
70≤S
15≤C
12≤L
15≤M
不限定
单项不满足条件下调一级
AA
60≤S<70
12≤C
10≤L
12≤M
不限定
A
50≤S<60
9≤C
8≤L
9≤M
不限定
BBB
45≤S<50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BB
40≤S<45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B
S<40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F
不符协议家环境保护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用户,或担保贷款分类结果为可疑和损失类用户。
第二十九条 用户信用量测算评价方法
授信控制量测算计算公式:
CL=L+1/3×(K×V-P)×E= 万元
注:CL表示授信控制量;
L为用户现在在银行全部信用总额;
K为行业目标杠杆比率,依据不一样行业确定(见附件)
V为依据用户信用等级确定企业目标杠杆比率系数,具体见下表:
信用等级
AAA
AA
A
BBB
BB
B
调整系数
V
1
0.97
0.94
0.88
0.84
0.8
P为财务杠杆比率=资产负债率/(1-资产负债率);
E=净资产-可认定其它已损耗资产(即有效净资产)。
标准上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以下用户不得提供担保。
第七章 担保评审和决议
第三十条 担保项目标评审包含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
第三十一条 担保业务部初审合格并经部门责任人签字、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项目经理将该项目全部资料连同初审汇报交企业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包含法律意见书)。必需时(担保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大担保项目,或虽不足1000万元但认为有必需)可提请召开教授委员会进行咨询和评议。
第三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作为企业业务风险控制和监督工作机构,可吸收业务部门骨干、法律和会计专业人员参与业务审核。
第三十三条 企业风险管理部审核关键是对业务部提供资料加以审核,关键内容包含:
(一)对申请担保用户报审资料关键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二)对担保项目标风险进行评价;
(三)对反担保方法提出意见;
(四)对项目资料真实性、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
(五)对申请担保用户及项目标还款计划进行审核。
第三十四条 企业教授委员会聘用法律、会计、经济、金融和技术专业领域教授组成,负责为企业重大和疑难业务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将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在《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风险管理部意见栏内,连同项目标其它资料一并提交企业担保业务部,提请召开审保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审保委员会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担保部经理、风险部经理、财务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员和财务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企业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企业分管风险管理副总经理担任,秘书由审保委员会指定。
第三十七条 审保委员会定时或不定时召开。项目经理应于会前两天将经风险管理部审核项目资料(含风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发送给和会每位委员,并由审保委员会秘书通知以下人员参与:
(一)审保委员会委员;
(二)项目A角和项目B角;
(三)审保委员会认为有必需和会其它人员。
第三十八条 审保委员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参与会议人员必需按时参与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需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若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会议,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参与会议委员未达应参与会议委员人数五分之四,则会议不能进行;
(二)由项目A角汇报项目内容、初步审核意见和部门意见,项目B角作补充说明;
(三)由风险管理部责任人陈说内审意见,进行教授委员会咨询项目由秘书代表教授委员会陈说教授咨询意见;
(四)委员会组员和参与会议人员质疑,项目A角和项目B角答疑;
(五)和会委员从正当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六)主任委员综合和会大多数人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七)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造成委员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定时,委员会提出需补充和深入补充资料和落实情况,主任委员可决定暂缓审议,并由担保业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加以落实;
(八)会议评审采取实名票决制,由审保委员会秘书制作会议表决票,和会委员须在表决票上签署“同意”或“不一样意”或“续议”意见并署名,80%(含)以上到会委员同意视为项目经过评审;审保委员会同意票数不足到会有表决权票数80%(含)以上但同意和续议票数之和达成80%(含)以上视为续议项目,不一样意票数达成40%(含)以上视为否决项目。主任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但享受一票否决权。
会议结束后,由审保委员会秘书制作会议纪要(内容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与会议人员对项目标意见和主任委员最终综合意见)。
(九)担保业务部依据会议纪要意见填写《担保业务审查审批表》相关评审意见栏,并提请企业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企业总经理有权否决审保委员会同意担保项目。按审批权限须经理事会审批项目,必需经过理事会审议经过,由常务理事长、理事长审批。
第三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项目须进行续议,但续议仅限一次。
(一)企业审保委员会否决但总经理或理事长或理事会决定复议项目,对于决定复议项目,按初审程序办理;
(二)上次审保委员会决定暂缓审议项目;
(三)自企业同意担保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才办理手续项目,由风险管理部复审后,按原决议程序办理;超出六个月才办理手续项目,按初审程序办理。
第四十条 企业担保业务审批权限:
经审保委员会审议经过,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由审保委员会主任行使一票否决权;300万元—500万元担保项目,报常务副理事长行使一票否决权;500万元以上担保项目,报理事长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在审批权限内认为有必需报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意,可签署意见后报批。对企业审保委员会审议否决项目,总经理、理事长和理事会全部有权提请复议,但不能直接作出“同意担保”决定。
第八章 反担保方法
第四十二条 对于取得同意担保用户,必需落实办理对应反担保方法,包含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用户或个人确保反担保、确保金等;企业依据用户和项目标实际情况,采取一个或多个反担保方法。
第四十三条 用户提供抵押物、质押物范围,根据《中国担保法》要求实施,并按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楼宇按揭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高于60%;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
第四十五条 采取确保反担保方法时,反担保用户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需含有《担保法》要求担保资格;
(二)企业有效净资产扣除二分之一已对外担保余额不低于反担保金额二倍;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出60%;
(四)连续两年盈利;
(五)用户在承保期必需参与财产保险。
第四十六条 用户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个人反担保及确保金留置为确保方法附加条件,确保金标准上根据担保额5%-10%预交,具体由企业和被担保企业协商后报对应审批权限有权审批机构确定,并在《委托担保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七条 项目经理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含:主协议、确保协议、抵(质)押协议、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其它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她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抵(质)押记录表》等证实文件。
第九章 担保协议签署
第四十八条 项目正式同意后,项目经理应确定贷款银行承贷情况,并通知担保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签发同意为担保申请人担保通知书;
(二)缴纳担保费用金额、付款期限和方法;
(三)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它准备工作。
第四十九条 经企业正式同意及贷款银行承贷项目,企业可向贷款银行签发《担保意向函》。
第五十条 由项目A角具体负责经办担保协议签约手续,签约内容和程序以下:
(一)填写《委托担保协议》、《抵押反担保协议》或《质押反担保协议》或《反担保确保协议》、《确保反担保函》等法律协议文本及其它须准备法律文书;
(二)审核并验收担保申请人提交多种法律文件及凭证原件;
(三)由项目经理B角、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协议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协议条款应立即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经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审核修改意见填写在《法律性文件审查表》中,报企业总经理审定;
(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人签署《委托担保协议》、《抵押反担保协议》或《质押反担保协议》或《反担保确保协议》、《确保反担保函》等法律协议文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书;
(五)项目经理签署《评审费、担保费、确保金收取审批表》及《费用收取通知单》,经审批后交企业财务部门,并向担保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贷款银行签署《确保协议》;
(七)企业和贷款银行签署《确保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须取回已生效《借款协议》或《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确保协议》、借款借据、银行承兑汇票原件或复印件;
(八)担保协议签署须注意事项:
1、和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人签署《抵押反担保协议》,约定须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和贷款银行签署《确保协议》中“其它约定”要注明“和本协议确保人和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确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确保人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和抵(质)押人签署《反担保抵(质)押协议》通常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以上,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且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企业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企业;
3、包含到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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