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 西 省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遂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章)
工 程 名 称:遂川县朝阳西路北侧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房工程
法定代表人: 肖 勇 (章)
联 系 人: 焦 学 桂
联 系 电话:
代 理 机构: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
编 制 时间: 二0一0年八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遂川县朝阳西路北侧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房工程
建设地点
遂川县朝阳西路北侧
工程立项同意文件
遂发改核字[]56号
设计单位
江西遂川县建筑设计院
工程总投资
约165万元
建 筑 面 积
2255.88
结构类型及
层 数
框混/五-六层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质 量 要 求
合格
工期要求
9月15日至 6月14日,施工总工期为272日历天。
投标单位和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建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投标确保金
数额
肆万元;
招标资料费用
400元/标段(随同确保金一并交纳)
购置招标文件
时 间
8 月 28日 网上自行下载
地 点
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现场踏勘
时间及方法
自行踏勘时间自定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9月6日
下午15:00前
招标答疑会
时 间
9月1日
电 话
(传真)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叁 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叁 份。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招标单位
地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9月6日下午15时 0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9月6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地 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起源
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已落实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按施工设计图纸土建、装修、水电、防雷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 已通
(4)相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立案情况: 已完成
(6)其它
3、上述工程根据《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西省建设厅相关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招投标,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立案,现经过 公开 招标方法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为含有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资格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含有推行协议能力。为此,所提交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注册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立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5)投标确保金和招标资料费银行转帐凭证,必需是投标单位所在地帐户转出。
(6)“三无”证实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作为废标处理。
3、本工程不接收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投标使用期为 60 天(日历天) ,招标人应该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 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解释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开标前 5 日以电子版本无记名形式向招标人信箱发出,招标人统一搜集后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和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给予解答。
(五)招标文件编制责任和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代理机构负担,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协议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全部按第(六)条发出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招标答疑统计。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六)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3天前,招标人全部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招标办立案。
3、补充通知将公布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各投标人应立即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价格表现,其应包含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要求应计取正当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法:投标报价采取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协议价。
3、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需和招标人提供一致,不然按废标处理。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依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实施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标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措施(试行)》(赣建字[]8号)文件要求;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遂川县建筑市场价格:
①土建部分可参考: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赣建价[]19号文
②装饰装修部分可参考:《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赣建价[]19号文
③安装工程部分: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赣建价[]19号文
④取费部分可参考: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相关取费调整文件。
⑤本工程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⑥本工程采取 九夹板模板; 钢管脚手架; 机 吊; 现场 混凝土。
(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原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招标文件设定评审参考价土建、其它工程8%,装饰主材15%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要求土建、其它工程8%,装饰材料15%,应出具情况说明。
(3)投标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规费[包含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基数和定额要求计费程序及费率确定。
(4)甲供设备和材料(假如有)价格和暂定价约定详见附表。
(5)各投标人依据本身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要求计取。
甲供设备和材料价格(假如有)及暂定、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不计取任何费用及税金。投标报价中可竞争费用相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暂列金额及预留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不计取任何费用及税金。
投标报价中可竞争费用相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6)材料和设备供给、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设备供给方法及结算措施: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购前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
②凡投标人采购关键材料,必需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需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汇报送招标人,果断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不然,招标人有权阻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7)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法按下列 ①②③④ 项实施,并在协议中约定:
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市场材料价差(钢材、水泥价格涨跌幅度在评审参考价±10%以内不予调整;当钢材、水泥价格涨跌幅度在评审参考价±10%以外时,其增加或降低后剩下部分据实调整;砂、砾石、砖、木材价格不作调整)。
②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设计变更;
③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工程量改变;
采取工程量清单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有对应清单计价表。
④调整方法:增减工程量计价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其单价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实施;工程量清单未包含项目和安装工程暂定价按江西省工程定额、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主材单价(未包含主材,双方协商确定单价),其价款按定额计价乘以(1-中标让利幅度)计算,(中标让利幅度=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和中标后本身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编制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投标文件由技术标(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格式见附件二)。
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①工程项目总价表
②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④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⑤方法项目清单计价表;
⑥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⑧方法项目费分析表;
⑨其它项目清单分析表;
⑩关键材料价格表。
(5)需评审关键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条件作出响应性内容;
(4)相关遵守建筑施工市场行为承诺书;
(5)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
③拟派驻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
④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⑤企业近三年来荣获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
⑥企业近三年来所承建完工关键工程情况;
⑦企业在建关键工程情况。
(7) 参与工程投标多种证书、证件、证实材料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三无证实”、投标确保金凭证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和技术标装订成册);
参与投标企业,必需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实[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企业)出具,所出具证实应注明主送单位:遂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不然无效):
①证实该企业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证实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无在建工程;
③证实该企业和建造师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要求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按一样格式进行扩展。
(九)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下列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一并交纳到以下两个指定帐户(帐号1或帐号2):
投标确保金为4万元,另借款给招标人95万元。
帐号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企业
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18888
帐号2:
开户行:遂川县建设银行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转帐时应注明转帐单位、工程名称和标段字样,投标人交纳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后,不用再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投标人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到帐确定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月 5日下午17:00时银行对帐单为准,确定投标人是否交纳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如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未到帐,其此次投标作废。
投标确保金、招标资料费及招标人借款必需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分企业或办事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缴交XX项目投标确保金及招标人借款”字样。
3、未中标投标人应招标公告期满后7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确保金及借款,招标资料费不退。
4、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及借款在和招标单位正式签署协议后5日内,全额转为履约确保金,招标资料费不退。
招标人借款部分利息从签署施工协议之日起,算至协议约定完工日止,超出协议约定建设期不计借款利息,且逾期一日按协议价0.5‰计付违约金,招标人借款按央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协议;
(2) 中标通知书和合约撤消;
(3)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哄抬标价等行为被查处。
(十)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负责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作出自己判定和估量,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中标后签署协议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和索赔要求。
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可在8月31日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
3、对全部问题回复,招标人将在9月 1 日公布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报招标办立案。
(十一)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八)条要求,每个标段编制商务标、技术标“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本工程投标投标文件按下列方法密封:
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全部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②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密封袋内。
2、全部密封袋封面上全部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全部密封袋上全部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全部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全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能够按本文件第(六)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3、超出投标截止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要求应该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与评标将终止被评资格。
(十四)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条要求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并报相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不良统计并向社会公布。
六、 开 标
(十五)开标
1、在要求开标时间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在场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与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按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单位有 遂川县检察院、遂川县监察局、遂川县发改委、遂川县建设局、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人代表 [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 未在要求开标会时间抵达或未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自动弃权(即迟到15分钟以上)。
(十六)开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措施。
七、评 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依据《中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要求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情况下由教授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要求内容;[即:1〕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2〕投标人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部分成本,应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4〕投标人未能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及招标人借款或提供投标担保有瑕疵;6)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7)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8)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要求内容;[即:1)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而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③投标文件有《相关深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通知》(吉府办发[]25号)中要求下列内容:
a、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b、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c、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改变;
d、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
e、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单位关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
f、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g、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和借款或投标保函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
h、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全部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④法律、法规要求其它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要求内容;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或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指定地点;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要求;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要求;
③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5)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其它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措施:本工程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3、评标委员会组成按以下方法进行: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江西省教授评委库吉安分库(遂川县)中按要求抽取 5 人。
4、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所推荐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定标标准:
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十八)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部分有针对地要求相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协议
(十九)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全部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立案时,应将工程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收社会监督,并将负责该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五大员”证书原件提交给分管招投标管理机构押证上岗。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天内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
5、本工程不许可转包。
(二十)协议签署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双方签署施工协议。
2、本工程实施履约确保金
中标者,其投标确保金及借款全额转为履约确保金。
中标人履约确保金期限为工程完工验收和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返还。招标人借款部分利息从签署施工协议之日起,算至协议约定完工日止,超出协议约定建设期不计借款利息,且逾期一日按协议价0.5‰计付违约金,招标人借款按央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署协议,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要求期限内因为招标人原因未同中标人签署协议,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负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忠实推行协议,当发生协议当事人不推行协议(含招标人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负担担保金额内全部担保责任。
5、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应按要求报项目分管招标办立案。
第三节 协议关键内容
施工协议采取《建设工程施工协议》(GF-1999-0201)示范文本。
本施工协议组成由:①本协议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书;④投标书及其附件;⑤本协议专用条款;⑥本协议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
协议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署。以下为招标人提出协议协议条款关键内容,包含投标人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同意。
2、乙方必需按同意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监督、检验。工程实际进度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出改善方法,报甲方代表同意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272 天,协议工期实施甲方要求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假如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签证确定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完工时间期限。
(1)额外或附加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不属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完成,应负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措施按协议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0.5‰ 。限额为协议价格 5%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责任或协议要求其它责任。
(四)工程提前
甲方不支付乙方为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协议工期赶工方法费和提前完工奖。
二、质 量 和 安 全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工程质量应达成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如工程完工质量等级达成承诺 合格 工程奖者,甲方将依据相关要求按协议总价格0%支付合格工程奖奖金。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合格部分,一经发觉。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成协议约定条件,并由乙方负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乙方承诺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负担违约责任,并按协议总价格达不到约定条件部分 100 %支付赔偿金。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负担返工经济支出,工期对应顺延。
(六)工程安全
严格实施《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要求。
三、协议价款和支付
(七)协议价款确实定及调整
1、协议价款确实定:
中标人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协议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私自改变,属许可范围内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要求在协议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当发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和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协议签署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查对,应给予调整。但单价仍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原综合单价实施;中标价进行对应调整,并办理补充协议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立案。
3、工程结算时调整协议价款计价措施:
增减工程量计价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其单价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实施;工程量清单未包含项目和安装工程暂定价按江西省工程定额、中标人在工程量清报价表中主材单价(未包含主材,双方协商确定单价),其价款按定额计价乘以(1-中标让利幅度)计算(中标让利幅度=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严格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及使用管理要求》建办[]89号文件要求。
(八)工程款支付
按工程进度付款,签署协议后三天内付协议价10%备料款;基础完工付协议价8%;每浇完一层楼面付协议价6.5%;主体完工付至协议价60%;装饰付协议价20%;完工验收后全额退回履约确保金;办理工程审计决算后付至工程价款90%,余款10%(质保金)在完工验收后十二个月后30天内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退回履约确保金,按央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四、材料设备供给
(九)甲方供给材料、设备
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具体见施工协议。
(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供给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品牌、质量、供货地点应得到甲方确定。
五、其它相关要求
1、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并拟派建造师一名、“五大员“各一名。
2、中标后承包人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相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承包人建造师每个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五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个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它人员每个月不得少于1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每人天天缺勤罚款500元。建造师和“五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个月缺勤累计达成20人次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其履约确保金。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派驻施工现场机械配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需要且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标准,若违约,业主单位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4、中标人含有保管施工现场全部设施、设备和材料义务,损坏和丢失均需赔偿,并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六、 保 修
(十一)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建设部令第80号要求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署施工协议时必需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署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
修费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确保金管理暂行措施》建筑部建质[]7号。本工程实施国家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第四节 技 术 规 范
本工程实施国家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第五节 招标投标多种文件格式
采取《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需参与开标会,若缺席作废标处理。
2、外埠进赣施工企业投标前必需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立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江西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赣建价[]19号文件要求: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36.5元/工日,装饰工程综合单价调整为45元/工日。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未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也不得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不然,评标委员会可裁定为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立案受理人:
责任人:
(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
责任人:
(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
需评审关键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评审参考价(元)
自报价(元)
差价(元)
差价小计(元)
一、材料单价
1
钢筋(综合)
T
4200
2
水 泥32.5
T
360
3
砂(综合)
M3
45
4
砾 石
M3
45
5
红机砖
千块
300
6
石灰
T
300
7
松元木
M3
500
8
杉条木
M3
500
9
半硬塑料管DN25
M
1.47
10
DN75 PVC排水管
M
7.5
11
DN110 PVC排水管
M
15
12
DN200 PVC排水管
M
40.5
13
DN75 PPR塑料管
M
53
14
DN50 PPR塑料管
M
22.8
15
BV10㎜2铜芯线
M
6.02
16
电表箱
台
700
二、估价项目单价
1
入户防盗门
樘
700
2
塑钢窗
㎡
160
3
卫生间塑钢门
樘
300
4
外墙涂料
㎡
25
5
楼梯栏杆扶手(铁栏杆木扶手)
M
120
6
屋面防水
㎡
25
7
商铺卷闸门
㎡
120
注:本表中关键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由招标填写。自报价、差价和差价小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接收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材料价格评审。
附件一
评 标 办 法
依据国家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深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通知》(吉府办发[]25号)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评标措施。
本工程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合理最低投标报价者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
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M= 1578947.43 元
本评标措施分四阶段进行评审:①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报价排序)②资格审查③技术标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标具体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组织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具体评审。评标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开标前从江西省评标教授吉安分库(遂川县)中抽取。
一、开标阶段(进行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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