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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调研汇报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多年来,伴随一大批省市关键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赔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怎样处理拆迁工作中突现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发大事端,影响社会稳定。怎样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一、目前拆迁工作现实状况
关键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XX年开发区在建关键建设项目42个;XX年开发区在建关键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加120%;XX年开发区在建关键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加120%。XX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加9%;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加%;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关键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及优异制造业生产基地。
矛盾突出,信访量大。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加150%;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加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占信访总量60%,反应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占信访总量30%,反应土地赔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占信访总量10%,全部信访件均和项目建设拆迁工作相关。
各项保障机制不停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现在,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68%;包含房屋拆迁面积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68%。为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经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近XX户拆迁户实施集中安置。根据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计划配套了水、电、管、路、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停加大对拆迁群众就业培训,无偿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小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与城镇职员养老保险590人,参与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深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尤其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关键,主动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现在,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深入壮大。现在,开发区已经有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出5万无,经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二、拆迁工作存在关键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部分赔偿标准偏低、赔偿不立即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略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现在,中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赔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过,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1、赔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一样项目标赔偿标准不一致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XX年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赔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标土地赔偿费标准是3XX元/亩,XX年东环路项目标赔偿标准也是3XX元/亩,赔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赔偿标准低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赔偿标准和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赔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赔偿方法通常为还建房屋,还建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倍至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现在,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赔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赔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赔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赔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赔偿标准偏低。长久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实施着十堰市物价局XX年出台房屋拆迁赔偿标准,该标准要求: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赔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赔偿款就盖不起或买不起和原有面积一样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农民,期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赔偿,或多一点赔偿,以维护自己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发利益上冲突和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全部要给予关注关键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因为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违规操作程序,或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根据要求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部分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含有正当性,由此造成直接后果是她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赔偿纠纷处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前后数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部分无须要纠纷和问题。
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足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利益在部分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赔偿款未立即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赔偿金、安置补助费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赔偿金通常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部分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赔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肯定妨碍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如XX年9月,许白路沿线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应
许白路项目标土地赔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还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部分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安置不立即,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开启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假如得不到立即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确保,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开启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部分社会保障方法还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她们失去了赖以生存土地后,即使政府也对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部分惠民政策和具体措施,部分年青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限制,极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部分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她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成“拆迁富”。
1、部分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法引发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成个人目标。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赔偿九万余元赔偿数额不满,要求赔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她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部分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法,枉图达成获取高额赔偿费目标。部分拆迁户在得悉项目开启建设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标准进行赔偿。还有部分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处理,大闹大处理,不闹不处理”心态,为达成目标,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常常有组织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和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成自己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维权小组,并要求若有些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些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部分干部工作方法不妥。在拆迁工作中,部分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部分无须要矛盾。
1、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XX年以来,以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止”后还数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议后给予确定,既未制订书面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会议统计。这在当初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还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XX年以来,伴随房地产市场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初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统计,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部分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部分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紧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村民认为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取得利益,形成一个“大闹大处理小闹小处理”问题处理思绪。
三、处理拆迁矛盾纠纷工作提议和对策
多年来,不停出现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方法,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提议和对策:
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拆迁群众法律意识,教育她们要经过正当路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关系,要清醒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必由之路,开发建设肯定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利益,但最终受益还是大家。
主动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果断阻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不立即到位、安置不立即、工作方法不妥等问题;其次,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本级本部门处理不了群众合理要求立即向上级汇报反应,争取上级重视和政策支持。
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怎样赔偿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部应向被拆迁户公告,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造成不稳定原因。另外,对于部分拆迁户提出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立即披露和纠正;对于部分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钉子户”提出无理要求,应坚持标准,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根本原因是社会基础矛盾即大家日益增加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经过多个渠道向她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赔偿费这笔集体资金,经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村民购置养老保险等方法处理村民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部分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纠纷发生。
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部分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搜集材料,依法给予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这类事件层出不穷。
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经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厉责任追究方法,深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经过第三方调解机制主动介入,避免部分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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